梁光源
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是广东省继中央环保督察后,开展的一次大规模环保执法行动。此次督查涉及9个市,参与环境执法的人员达到2000多人,执法任务、力度为历年省级专项执法之最。
一场号称广东省省级层面最大规模的环保专项督查行动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5月25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广东省2017—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方案》;27日,面向全省各地市召开广东省环保视频会议,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31日至6月1日,对参加第一、二轮次环保督查的108位执法人员进行专项督查培训,培训结束当天,第一轮次54位督查人员立即进驻9个重点督查城市,正式开启专项督查行动……
截止7月25日,9个督查组共督查企业(单位)2549家,检查发现存在环保问题企业(单位)1717家,其中,广州组191家,深圳组241家,佛山组244家,东莞组201家,中山组151家,江门组185家,肇庆组157家,清远组209家,云浮组136家,取得阶段性成效。
创新思维谋实效
“各地要不断强化辩证、法治、创新、系统、底线思维,通过扎实开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和获得感。”在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动员会议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姚奕生掷地有声地说。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是广东省继中央环保督察后,开展的一次大规模环保执法行动。此次督查涉及9个市,参与环境执法的人员达到2000多人,执法任务、力度为历年省级专项执法之最。执法任务越是繁重,环保执法人员越是需要加强学习,以科学思维方法,保证善做善成。
——辩证思维。历年的数据显示,当前广东省环境质量正处于由局部趋好向全面改善的攻坚期,环境问题错综复杂,迫切需要在水和大气这两个关键点和症结点上出实招、出妙招。姚奕生表示,在此次督查实践中,各地市既要看到自身的优势,也要看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有所作为,紧紧扭住“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国家年度考核任务”“务必查出问题,务必取得成效”的核心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推动督查工作扎实开展。
——法治思维。持续加强环境执法,能形成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震慑环境违法行为。资料显示,新环保法实施后,2016年广东省各项配套措施案件数量虽在全国位居前三,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却仍时有发生。一些环境违法企业在环保治理上投入不足,把企业自身应该承担的污染治理成本转移给外界环境,降低了生产成本,致使守法的吃亏、违法的发财。“要拿出看家本领,认认真真的查出一批问题来,对偷排、造假的要依法惩治;对执法不力,姑息纵容,要严肃追究。”姚奕生严词厉色地说。
——创新思维。此次专项督查创新性采用“压茬式”执法方式,避免了原有交叉执法的短期运动的弊端,保障了督查工作延续性。姚奕生要求,在督查过程中,各地要善于创新,将各种高科技运用到实战中。如在提高执法检查的精准度、提升执法效能方面,要积极探索通过卫星遥感图片解译,发现排污重点区域,要引入无人机、无人船开展环境执法;在执法信息管理方面,要积极引入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进一步健全移动执法系统,通过建立执法APP,完善污染源管理平台,加快推进环保大数据建设。要通过创新,逐步实现环境管理系統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
——系统思维。据了解,今年广东省环保工作任务繁重,除了要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水等考核任务外,还要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省级环境保护督查以及日常环保监督管理等工作。姚奕生表示,要妥善处理好国家下达的任务、专项督查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就是要善于运用系统思维来统筹协调、借势借力推进环保工作取得实效。“对问题矛盾复杂、地市环保部门难以解决的,比如流域性、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专项督查通过督办督导机制,督促当地政府落实各部门主体责任,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底线思维。底线思维不是降低标准、无所作为,而是注重对危机和风险等负面因素进行管控,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姚奕生要求,督查期间,各地环保局长要担当起环保信访第一责任人的重任,积极主动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不可越雷池半步。
优化机制大督查
“本次督查对象主要以企业为主,目的是通过对企业环境问题的督查,总结出当地环境管理中的不足,切实把环保工作的压力传导到地方,起到督促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的目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鲁修禄说,此次督查重点虽在广州、深圳等9个市,但其地市及顺德区也会针对辖区内大气、水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自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能力。
记者了解到,此次督查内容还会根据各市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例如,对于大气环境质量较差或者下降明显的城市,要重点督查其落实国家“大气十条”、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情况,“小散乱污”企业的取缔情况以及火电、化工、锅炉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情况等。对于水环境质量较差或者下降的城市,要重点督查其落实国家“水十条”和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情况,重点流域污染整治进展情况以及造纸、印染、电镀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情况等。
——督查方式多样化。根据《2017-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安排,督查将采取省级巡查与驻点督查相结合,定期稽查与督促整改相结合,面上督查和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所谓的“驻点督查”是指每个督查组进驻一个重点城市,开展为期9个月的不间断专项督查。此外,在驻点督查的同时,还有“定期稽查”、“省级巡查”。而“定期稽查”则指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定期由处级干部带队进行稽查,通过座谈研讨、查阅案卷、随机抽查、现场暗查等方式,对督查组驻点督查、被督查地市问题整改落实、环境执法大练兵等工作进行稽查。“省级巡查”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每月由厅领导带队开展巡查,重点巡查各地落实省气十条、水十条、大气强化措施以及重点环境问题整改等情况。
鲁修禄表示,督查主要采取独立督查方式,原则上不需地方各级环保部门陪同。各督查组应对照省环境保护厅提供的相关信息及被督查地市提供的清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可要求当地环保部门配合做好调查取证、执法监测等工作。
——督查内容覆盖面广。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各地落实省气十条、水十条、大气强化措施工作进展情况,“小散乱污”、“十小”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的取缔情况,重点信访案件处理情况,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情况,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情况,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以及交办的其他督查任务等7大方面内容。
“造纸、有色金属、印染、制药、制革、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水污染整治情况,火电、化工、陶瓷、玻璃、水泥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整治情况及企业VOCs(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都是行业污染整治的重点。”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副局长洪表明介绍说。
——建问题清单确保整改落实。据介绍,各地督查组将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通报被督查地市人民政府,由各地市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各地市则要建立问题清单,对督办问题逐一销号,确保整改落实。
“对突出问题,省环境保护厅将编发督办通知,进一步督促落实,必要时可采取挂牌督办、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切实发挥督查震慑效果。”鲁修禄表示,对跨区域案件,由督查组移送省环境保护厅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各地市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存在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的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通报给工商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对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环保责任不落实的情况,则由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追究责任,并作为线索纳入省级环境保护督查内容。
信息实时且公开
“是否正常生产,排污因子是什么,是否存在疑似排污行为,有哪些疑似违法行为,处理建议是什么,现场检查情况是什么?……”这是记者在此次督查执法专用APP中“案例的执法录入界面”上看到的内容。
据了解,各督查组在现场检查时都要使用执法APP及时做好记录,上传信息,并按相关要求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报送执法情况。
“在使用這个APP的时候,督查人员都要开启GPRS定位,确保执法信息在现场检查完就立刻上传。”广东省环境信息中心相关人员介绍,这如同交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一样,现场执法的图片、视频以及违法事实等信息一经上传就无法自行更改。及时上传、确认信息能避免人情执法,事后说情的情况出现,而且此次督查数据是直接且只报送到省环保厅督查办公室。
——在强化信息调度上下了功夫。“我们除了每天21点前,要在APP上报送当天督查情况,并将相关督查情况抄送给当地市环保部门外,还要在每周四21点前,向省环保厅报送督查小结,综述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及典型案例。”相关督查人员说,而被督查地市环保部门则要在每周四前将督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向督查组反馈。
据了解,为在不同督查组、各成员之间形成‘比学赶超氛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还定期将督查工作进行内部通报。如定期对各督查组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数量进行统计,然后根据各督查组发现问题和查处案件情况进行成效评估,并对“能查、擅查、敢查”表现突出的环境执法人员,向其所在的地市人民政府致函表扬。
——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上新台阶。记者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上看到,这里除每月公开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外,还转载了不少各地市媒体关于此次督查的报道,如“逾七成被检查企业存在环保问题”“广州市政府向各单位下达落实整改责任书”“广东专项督查促企业猛醒”等新闻标题赫然醒目。
“截至七月,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我们就已组织了两次媒体随同督查组进行现场采访,坚决曝光污染行为,对违法企业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说,在下一阶段的宣传工作中,还将根据不同时间节点,组织媒体到各地进行曝光和整改报道,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及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