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治理的问题及对策

2017-09-05 16:43谭静
新西部·中旬刊 2017年8期
关键词:业主居民主体

谭静

【摘 要】 本文认为,目前城市社区治理存在治理体制欠缺、治理主体多元性不够、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有限等众多问题。影响了城市社区更好地发展。作者从城市社区治理的问题入手,提出了健全城市社区治理制度,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社区治理中居民业主参与意愿,提高社会组织能力,推进城市社区治理运行信息化等措施以促进城市社区更好地发展。

【关键词】 城市社区;治理

城市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动态的、多元化的。具体指在接近居民生活的居民委员会的辖区和商品房小区等多种层次复合的居民社区,依托于政府组织、民营组织、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以及个人等各种体系,应对社区内的各种公共问题,共同实现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过程。

一、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性

我国城市社区目前多采取行政一体化形式,其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人们赖以生存的重要场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城市社区具有管理功能,可以管理社区内部的各类事务。如可以进行治安管理,落实特殊情况下的应对措施等。城市社区具有服务功能,在很多领域提供多项服务。城市社区具有救助功能,为本社区的老弱病残、失业人员提供社会福利性救助。还具有教育功能、安全稳定功能等。城市社区的重要性决定了其治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城市社区治理不仅是我国社会治理的实践领域,也是社会治理理论应用的前沿阵地。

二、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1、城市社区治理体制欠缺

“社区制”比起之前的“街居制”来说是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的新模式。但是其治理体制极度欠缺,并没有形成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与构建多元治理主体合作机制为重点的城市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城市社区治理体制的欠缺导致治理的不规范性及信息的不对称性。

2、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的多元性不够,居民业主社区治理活动参与率低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背景下进行的,本应作为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的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却发展十分缓慢。城市社区治理主体分为政府主体、市场主体、社会主体。他们应该明确各自的职责,协调分配。但是事实上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结构失衡,政府仍然是治理主体,控制着绝大多数的公共资源,各类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对政府依赖性强,不能平等参与城市社区治理。

3、社区社会组织的能力局限

(1)资金不足,社区社会组织的资金绝大部分来源于服务性收费,而服务性收费的量又很少,导致其在社区治理中资金严重不足,限制了其治理能力。(2)专业人才的缺失,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统计,社会组织专职人员中已退休和兼职人员占比很重。社会组织专职人员中大专以下学历人员占比60%。这些比例严重影响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能力。(3)经验不足,城市社区治理目前处于发展的初級阶段,治理方式单一、治理频率非常低,所以经验严重不足。

三、城市社区治理的对策

1、健全城市社区治理制度,完善伦理规范机制

城市社区治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社区一切治理措施的基础,政府应制定一套有关城市社区治理的规章制度并因地制宜地进行执行,政府应规定哪些主体可以进行城市社区治理,社区治理的平台在哪,采用哪种形式来参与讨论和决定等。建立依法治理的理念,将相应规定以法律文件的形式出台。建立城市社区工作标准化体系,应包括城市社区民政事务工作、劳动保障工作、权益维护工作等。对于城市社区居民要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和社区自治章程,公约要规定社区居民的社会公共道德及公共秩序,规定其享受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重建城市社区治理结构,政府、社会、城市社区进行合理及最优地分配。新型的城市社区治理应该摒弃传统的强制性行政权力,实行善治的价值观和伦理准则去治理,完善城市社区治理的伦理规范、激励和监督机制。

2、改善城市社区治理中居民业主参与意愿

社区居民业主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政府应转变角色。保障社区居民业主的主体地位是城市社区治理的本质,如果社区充分了解这些居民业主的意愿与诉求,并将社区利益与居民业主利益相融合,就能使得他们愿意献谋献策,参与社区治理。提高社区居民业主参与意识是改善居民业主参与意愿的关键,要让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城市社区内部联系,建立起相互之间情感的依赖,明确城市社区共同利益,增强居民业主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一些激励机制,引导居民进行参与,将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相结合。

3、提高社会组织能力

社会组织是独立于政府和市场的第三方主体,要提高社会组织的能力,首先要增强社会组织经济上的自主权,可以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手段来增强社会组织的经济自主性。另外,社会组织应提升自己的筹资能力,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如制定有针对性的筹资方案,吸引国内外各种基金会对自己项目的投资。再次要引进高学历的专业人才,降低低学历人才的比例。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加强社会组织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依法规定社会组织的各项权利与义务。落实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准入制度,对于提供服务、倡导互帮互助的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予以扶持,对于社区居民业主切实需求和发展前景的社会组织予以优先准入。

4、推进城市社区治理运行信息化

为了更好地进行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对现阶段社区服务模式进行改革和创新是非常有必要的。随着科技信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互联网技术在影响了人们生活等方面之外,还使得城市社区管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治理创新应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各部门优势资源,共享大数据、实现协同管理。要完善城市社区的信息平台。运用智能化设施、物联网等技术整合城市社区基本信息,将就业保障、流动人口等信息数字化管理。建立以城市社区人口基础数据为核心、业务办理数据为辅的社区人口综合数据库。通过升级改造达到实现社区管理服务数据标准,将城市社区工作综合平台、城市社区基础公共平台、社会服务应用平台相结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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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鹏杰.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促进居民参与社区治理[J].人力资源管理,2015(4)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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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世定.社区治理的整合性分析框架:NGT[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2017(1).

[5] 夏建中.基于治理理论的超大城市社区治理的认识及建议[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2017(1).

【作者简介】

谭 静(1986.3-)女,延安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领导科学与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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