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互联网+”思维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7-09-04 12:29袁春丽
速读·中旬 2017年8期
关键词: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互联网+

摘 要:国家发展、民族进步需要核心价值观支撑。当前,网络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传播思想的重要媒介。在互联网大潮的推动下,“互联网+”成为加强我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建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新平台。近年来,喀什市党校顺应网络时代发展的新潮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以“互联网+”新模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全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理论讲解、主题宣讲、典型宣传、成就宣传、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中,真正形成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网络文化建设,利用网络平台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推动核心价值观在基层落地生根,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关键词:“互联网+”;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面对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和正在兴起“互联网+”的时代浪潮,值得我们所有思想政治工作者不断深入思考,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的高覆盖率、高贯穿性、多元化的信息传播和受众聚集的新特点和规律,互联网+结合时代特点、新技术、受众心理、宣传和教育规律,开发出新的手段、开辟了新的领域。

一、运用“互联网+”手段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科学性

互联网的即时到达、移动互联、海量信息、多媒体传播等技术特质,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提供了新的手段和方式。通过“互联网+”构建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等信息传播阵地,通过使信息内容故事化、视频化,传播渠道垂直化、平台化,终端发展移动化、社交化,信息传播对象化、分众化,可以构造出覆盖人们视觉、听觉、触觉等全部感官的随时、随地、随身的“立体全息”传播环境。通过建设、完善专业化、规模化的内容数据库,运用大数据方法来分析网民的价值取向、关注热点、行为偏好,在此基础上通过量身定做、精准投放的内容精加工,实现内容與受众(党员干部,广大各族人民)的有机智能适配,点对点地、及时准确地把特色信息、客观内容和正确观点送到党员,干部身边,积极抢占信息传播第一落点,有效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覆盖面和到达率。

二、运用“互联网+”思维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有效性

在这个吸引力决定传播力、传播力决定影响力的时代,吸引住,才谈得上宣传教育,留得住,才谈得上影响。互联网思维本质上就是“用户”思维,它要求我们工作中要以“用户”为中心,注重“用户”体验,以“用户”喜闻乐见的方式提供教育内容形式。如果我们能敏锐把握党员干部和广大各族人民需求,遵循“用户”接受规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行再加工,将一个个宏大主题具体化、社会化、生活化,使其可知、可感、可读,才能在众声喧哗的观点市场中吸引用户、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各族人民,才能在润物细无声中弘扬主流。例如,依托“互联网+”发现身边的事。

“互联网+身边党员明星”打造明星,如在喀什,邹小明不仅是卫生局副局长,还是医院副院长,也是广东援疆医疗队队长,同时还是一名外科医生。用他自己的话说,在新疆的这几年“几乎没有休息、娱乐的时间”。无论是在手术室,还是会议桌,甚至特大交通事故、暴恐袭击的抢救现场,都少不了他的身影。运用“互联网+”把邹小明对工作的热情和对患者的关爱事迹,民族一家亲的精神,变得十分生动、具体,让我们的党员干部感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再是理论上“高、大、上”,“模范就在身边”,他们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代表,这种模范精神正在激励着我们,从而形成全社会崇德尚善、见贤思齐的价值引领,培育道德模范的良好社会氛围。

“微平台+微电影”,利用“微”投资,制作周期短、接地气,便捷性等特点,制作广告片、宣传片、主题片、微电影等,以其短小、精练、灵活的形式,对我们的党员、干部及广大各族人民进行思想教育,使其成为短时间内激发党员、干部带动广大各族人民、汇集共识的最佳手段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大平台。尤其是面对“三股势力”的嚣张气焰作斗争时,发挥很大的作用。我们把“三股势力”多次制造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暴力恐怖案件,漠视基本人权,践踏人类道义,手段残忍,危害极大事实制作微电影的形式,对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进行教育,它形象、具体地揭批“三股势力”反动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荒唐谬论,揭露其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丑恶本质和险恶用心;同时用微剧的形式制作主题为:“两个不得”、“五个严禁”主题鲜明,短小精干,寓意深长;制作宣传片:“五观”、“四个认同”和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及新疆“三史”进行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事迹,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制意识和现代意识。

“互联网+”可以形式多样,歌咏比赛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例如:喀什市法院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歌咏活动。我们的党员干部,在歌咏组织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邀请声乐教师对干警教唱、学唱、传唱活动,以大合唱为演唱形式,着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六种责任”外化于行、内化于心,汇聚力量、传播文明,用精神和道德的力量促进喀什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总之,“互联网+”是推动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抓手。我们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发扬“互联网+”功能,增强宣传引导的针对性、互动性,促进价值传播的扁平化、精细化,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人心、外化于实践,从而推动核心价值观在基层落地生根,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参考文献:

[1]温小勇.信息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路径[J].传媒,2015,16.

作者简介:

袁春丽,本科学历,讲师。

重要荣誉:本文已收录到教育理论网。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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