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东岳
浅谈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增效技术措施
文/冯东岳
“十三五”是我国渔业进入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推进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水产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效减少水产养殖用药量,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受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委托,2017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组织有关省份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科研机构共同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试点工作。通过加强养殖生产规范管理,建立实施绿色生态养殖技术、病害综合防控技术、养殖全程质量监控技术等措施,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使用管理制度,逐步减少水产养殖中渔药使用量,为渔业“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绿色生态养殖技术的内涵非常丰富。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2017年7月5日在银川召开的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会议暨生态健康养殖技术集成现场会指出,实现水产养殖业绿色
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念好“地、水、饲、种、洁、防、安、工”八字诀。土地集约利用是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前提,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做到不与粮争地,发展好“一田两用,一水双收”综合种养模式和大水面增殖,利用好盐碱地和废弃区土地资源;水资源高效利用是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撑,要坚持节水减排、循环利用,开发非传统养殖水体,做到不与人争水;饲料是绿色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要把研发和使用绿色安全环保的全价配合饲料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取代野生幼杂鱼的使用;优良品种是绿色发展的关键要素,要加快构建现代水产种业体系、推进自主品种创新;清洁生产是绿色发展的基本要求,必须按照农业部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的总体要求,把解决水产养殖面源污染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疫病防控是绿色发展的安全保障,要加大病害预测预报技术研发及集成应用,要防重于治;质量安全是绿色发展的立命之基,要积极推广使用国家标准渔药,科学规范用药,有效管控渔药残留,努力推进“零用药”养殖技术模式;现代工程科技和信息技术是绿色发展的必要条件,要用先进的工业化、信息化科技成果武装水产养殖业。
目前,国家提倡的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主要包括稻渔综合种养、鱼菜共生、池塘循环水、海水池塘多营养层次健康养殖、深水网箱健康养殖、不投饵网箱生态养殖等模式都具有节水、节能、减排、环保和高效的特点,在保护渔业环境面源污染、减少养殖用药、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等方面都具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具有较高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此外,在生态防控中,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我国的水产用微生物制剂,基本原理是取用健康的养殖动物细菌,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制备成微生物制剂后,再用于这种动物中。而我们现在在水产养殖中应用的大多数作为微生态制剂的出发菌株,基本都是农业部允许在畜、禽饲料中添加的菌株,这些菌株大多是来自畜、禽的消化道中。微生物在本质上是没有什么“有益”或者“有害”之分,只有将其放对了地方它们才能发挥有益的作用,起到调节水产动物肠道健康,或者调节养殖水质的作用。而一旦放错了地方,它们就可能是病原菌,如大肠杆菌在动物的大肠中可以通过分泌各种物质而帮助动物消化,是不可或缺的有益菌。而如果将其注射到动物的血管中,它们就立即成为强力的致病菌。二是水产用兽药中的中药制剂问题。为了避免或者减少抗生素类药物的用量,部分人常提倡采用水产用中药替代抗生素,我国允许使用的水产用中药也有几十种之多。在2013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人员对我国水产用中药中违规添加西药的状况进行了检测,结果表明在水产用中药中添加西药成为了比较普遍的问题。如果水产养殖业者在不被告知的情形下,按照水产用中药的用法和用量使用了添加西药的水产用中药后,无疑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将会受到极大的威胁。这是因为渔药生产企业为了满足养殖户能治疗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要求,证实自己的水产用中药确实能治疗水产动物的疾病,就“不得已”悄悄地在其中添加了能快速发挥药效的各种西药。疾病,人们研制了各种鱼用疫苗。迄今为止,在世界上已经有了超过百种的商品化鱼用疫苗,我国获得农业部新兽药证书的鱼用疫苗有以下7种:草鱼出血病细胞灭活疫苗、草鱼出血病活疫苗、鱼嗜水气单胞菌败血症灭活疫苗、牙鲆鱼溶藻弧菌、鳗弧菌、迟缓爱德华菌病多联抗独特型抗体疫苗、鱼虹彩病毒灭活疫苗、鰤格氏乳球菌灭活疫苗(BY1株)、大菱鲆迟缓爱德华菌活疫苗(EIBAV1株)。
在应用鱼用疫苗对鱼类实施免疫预防疾病,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要注意在适宜的水温条件下对养殖鱼类实施免疫接种。根据鱼类对温度的适应特性,养殖鱼类可以分为冷水性鱼类(如虹鳟等)、温水性鱼类(如草鱼等)和热带鱼类(如罗非鱼等)。鱼类对温度的适应特性不同,对抗原性物质产生免疫应答的临界温度也是不同的。如温水性鱼类对外源性抗原物质产生免疫应答的临界温度需要在11℃以上,也就是说在低于11℃的水温条件下实施免疫接种,受免鱼类是不会产生相应的免疫应答。
我国不少的水产养殖地区,为了避免鱼种受伤或者是养殖周期的原因等,都是在温度比较低的冬季放养鱼种。为了避免在水温上升后再次将鱼捞起来接种疫苗的麻烦,有人采取在冬季放养鱼种时就接种疫苗。其实,在这种低于鱼类免疫临界温度条件下的免疫接种,不仅不能帮助鱼体抵御疾病,还可能导致鱼类因为受到应激性刺激而降低其自身对疾病的抵抗力。
二是要注意接种疫苗的血清型与期望防御的致病病原血清型的一致性。免疫学研究结果证明,只有接种疫苗与期望预防疾病病原的血清型完全相同时,疫苗才可能达到最佳防御效果。如果接种疫苗与期望预防疾病病原的血清型有差异,不仅可能导致免疫接种失败,而且还可能引起病原生物为了从受免鱼产生的免疫应答压力中逃逸,而加速其自身的抗原变异,从而导致养殖环境中出现具有更多血清型的病原生物,为疾病的防御造成更大的困难。
我国水产养殖区域广阔,不同地区的同种病原生物可能具有不同的血清型。因此,在接种疫苗之前,一定
通过免疫技术,提高水产动物自身机体抵抗病原的能力,进而降低发病几率,实现减少用药的目标。鱼类的免疫机制可以分为特异性和非特异性免疫。
(一)特异性免疫
所谓特异性免疫机制,是针对特异性病原的由T淋巴细胞和与T细胞相关联的能产生抗体的B淋巴细胞所发生的体液性免疫组成的。迄今为止的研究结果表明鱼类只产生一种IgM类型的抗体,而不产生其他类型的抗体。
为了预防养殖鱼类的各种传染性要对疫苗血清型了解清楚,并且明确所用疫苗是否能覆盖疫苗接种区域内的致病生物血清型。而对不能覆盖本区域内致病生物血清型的疫苗,一定要慎用。
三是要注意受免鱼类的免疫系统是否已经发育完备。一般而言,刚孵化出来的仔、幼鱼的特异性免疫系统尚未完善,仔、幼鱼的细胞免疫机制需要在孵出2周后,而体液免疫机制则需要在4~6周后才能建立(不同鱼类的免疫系统完备所需时间不同)。因此,鱼类自孵化后到免疫系统发育完善、能产生特异性免疫应答之前的一段时间内,主要是依靠来自母体的所谓母源免疫保护自身的。
如果对免疫系统尚未发育完备的仔、幼鱼实施免疫接种疫苗,就有可能导致受免鱼体产生免疫耐受。这是因为处于早期发育阶段的仔、幼鱼的免疫系统尚未完全形成,不仅不可能对外援性抗原物质产生特异性识别和相应的免疫应答,而且由于机体尚处于不能识别自我与非我的阶段,导致受免鱼对接种的抗原产生免疫耐受。因此,为了避免因免疫接种诱导的这种免疫耐受现象的形成,对仔、幼鱼进行免疫接种时,要对不同养殖鱼类的免疫系统的形态和机能进行深入了解,选择适宜的免疫接种时机与受免鱼体的规格。
(二)非特异性免疫
所谓非特异性免疫就是机体对非特定的病原体的防御机制。在疾病流行季节来临之前,在鱼类饲料中添加一定剂量的多糖类物质,作为鱼类的免疫增强剂,通过增强鱼类的非特异性免疫力,达到预防疾病发生的目的。免疫增强剂,也叫免疫调节剂(immunologic stimulant)是指能够调节动物免疫系统并激活免疫机能,增强机体对细菌和病毒等传染性病原体抵抗力的一类物质。近年来,国内、外均开展了将免疫增强剂用于水产养殖动物传染性疾病预防的研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将免疫增强剂用于预防使用化学药物难于奏效的水产养殖动物的病毒和细菌性疾病。现有的研究结果已经证明,能激活鱼、虾类免疫系统的免疫增强剂有很多种。根据其来源,大致可以分为来自细菌的肽聚糖和脂多糖;放线菌的短肽;酵母菌和海藻的β-1,3-葡聚糖和β-1,6-葡聚糖;甲壳动物外壳的甲壳质、壳多糖等其它免疫激活物质。
将上述各种免疫激活物质投喂鱼类时,可以提高溶菌酶和补体的活性,增加机体中补体的C3成分;不仅可以增强巨噬细胞和嗜中性白细胞的吞噬活性,而且还可以提高这些细胞的杀菌活性;激活自然杀伤细胞(NK),增强其杀伤异物细胞的活性外,还能促进巨噬细胞白细胞介素-2(interleukin-2, IL-2)。除了能增强鱼类的非特异性免疫机能外,还具有增强机体产生特异性抗体的功能。
(三)免疫增强剂的正确使用方法
每一种免疫增强剂的有效剂量都存在使用上限和下限,对水产动物采用间隔一定时间定期投与免疫增强剂较长期连续投的效果好,而且只有在投与量和方法正确的前提下,免疫增强剂才能正常地发挥作用。从B. thermophilum菌中提取的肽聚糖,每天按0.2 mg/kg体重的剂量投与,对鱼、虾是适宜的剂量,如果每天按该剂量的10倍投与,供试鱼、虾的免疫系统的机能就会趋于与未使用免疫增强剂的对照组相同。此外,用该物质作为鱼、虾的免疫增强剂时,采用连续投喂4 d停用3 d或者连续投喂7 d停用7 d的投与方式,其效果较连续投喂好。
关于免疫增强剂投与的时间与期间,如果能做到在水产动物传染性疾病的多发季节里连续投喂为好。其理由主要是在免疫增强剂的实际使用时,当连续投与免疫增强剂一段时间后,一旦停用时,养殖动物就可能开始发病。这可能是因为在使用免疫增强剂期间,即使有细菌或病毒性病原进入了水产动物机体,但是,由于机体的免疫机能在免疫增强剂的作用下,表现出较高的免疫活性,抑制了病原体增殖而并未将其消灭或排除体外的缘故。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免疫增强剂是通过激活水产动物的免疫系统而发挥抗传染病的功能,如果水产动物的免疫系统已经衰弱至不能激活的状态,免疫增强剂也就难以发挥其作用了。所以,从改善水产动物的饲养环境、加强营养和饲养管理入手,尽量减少抑制水产动物免疫系统的环境因素,是提高免疫增强剂使用效果的重要途径。
为了有效地控制各种病害的流行与危害,药物防治依然是重要的对策之一。只要能在水产养殖过程中做到正确地选择药物和科学地使用药物,就可以做到安全用药、减量用药,并有效避免水产品中药物残留问题的出现。
一是准确地诊断疾病。确定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病原体和对疾病作出正确诊断,是正确选用药物和获得良好药物疗效的基础。由于在水产养殖业中经验性的采用药物治疗也确实能解决一部分疾病的治疗问题,因此,使许多养殖者愈来愈不重视对疾病作病原学的检测。也正是因为在使用药物之前,对导致疾病发生的病原体不清楚,最终导致因选用药物的针对性不强而造成药品浪费,以致引起菌群失调,增加养殖水体和养殖动物体内耐药菌的数量。
二是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使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使用处方药需具有渔业执业兽医或渔业乡村兽医出具的处方笺,并在其指导下使用,严格禁止处方药违法使用行为。
三是杜绝使用禁用药物,目前,农业部兽药管理部门已陆续禁止了一部分药物在水产养殖中使用。如甲基吡啶磷、地虫硫磷、林丹、毒杀酚、滴滴涕、硝酸亚汞、五氯酚钠、杀虫脒、孔雀石绿、磺胺脒、呋喃唑酮、氯霉素、环丙沙星、甲基睾丸酮、喹乙醇和锥虫胂胺等。
四是了解和掌握病原菌耐药状况的变化。抗生素滥用和耐药性的问题,2016年列为联合国大会的重要议题,也列入了在杭州召开的G20会议的重要议题,已经是国际大事。耐药性是指细菌与药物接触后,对药物的敏感性下降直至消失,致使药物的疗效降低至无效。细菌产生耐药性,是多数抗菌药物经过较长期使用后必然出现的现象。随着抗生素类药物在水产养殖中应用数量增多和时间的延长,水产动物的致病菌对各种抗生素类药物的耐药性也在不断变化。因此,对养殖水域中病原菌对各种抗菌药物的敏感性进行监测,及时了解致病菌耐药性的变化趋势,对于正确选用药物和确定各种药物的使用剂量是十分重要的。
受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委托,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从2015年启动了“水生动物致病菌耐药性普查”项目,目前全国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这项工作,初步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技术操作规程进一步统一规范,保证各项目实施单位药敏测试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测试结果的精准可信。二是根据养殖生产实际扩大了耐药性普查规模。为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养殖品种、重点病原菌,在2015年5个实施省份的基础上,2016年开始增加了河北、河南、安徽、江西、浙江、福建和广东等7个重要养殖省份,普查对象由6种扩大到10种,测试抗生素类药物由10种扩大到13种,基本抓住了精准用药指导工作的急需和关键。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初步获得了部分养殖品种的重要病原菌对国标渔药的耐药性及其变化规律,为指导水产养殖业者规范使用渔用抗生素提供了科学依据,降低了养殖成本,提升了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同时,也为新渔药的研发指明了方向,逐步填补了我国渔药学科发展空白。
作者单位: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