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范佳富
一场“静悄悄”的巨变
◎ 本刊记者 范佳富
“承担任务多,工作人手少;难点问题多,解决办法少;群体需求多,服务方式少。”2016年底,河北省曲阳县燕赵镇党委书记李宏民向前来调研的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黄树贤反映了制约乡镇民政事业发展的“三多三少”问题。仅过了半年光景,曲阳县民政工作面貌就焕然一新:创建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组建了一支民政工作专职队伍,搭建了县乡村三级民政服务平台......这只是基层民政工作“大变样”的一个缩影。
7月中下旬,民政部召开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座谈会河南、上海、黑龙江、云南四个片会,交流了蹲点地区在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生民政决策部署的经验做法。自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开展以来,民政部32个工作组先后赴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坚持“蹲点乡、抓住县、联系省”的工作方法,推动了各蹲点地区制订出台了一系列强化基层民政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充实了工作力量、完善了服务平台,形成了各地重视基层民政工作的氛围,初步探索了在不同地域和不同经济发展条件下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方法路径,提升了民政为民服务水平。
“既没有‘家’——乡镇普遍没有设置专门的民政工作机构;也没有‘人’——民政被划入镇政府综合办,没有设专岗;更没有‘腿’——村民政事务多由村会计或村委委员承担”。第17工作组第一阶段蹲点反映的基层民政工作现状引起了其他不少工作组的共鸣。为帮助地方疏通工作中的堵点、消除工作中的痛点、攻克工作中的难点,各工作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一线调研,与基层民政干部同吃同住同劳动,走村入户访民情,找到了基层民政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症结所在,并以顶层设计的高度,指导和推进蹲点地出台了系列强化民政工作的政策措施。
“峨山县构建了加强基层民政工作‘1+X’的制度框架。‘1’即《中共峨山县委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一个总领性文件,‘X’即《中共峨山县委办公室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通知》《峨山县开展民政工作大走访、大调研、大督查、大解困活动实施方案》和《峨山县精准低保积分制实施办法(试行)》等系列配套政策。”王志新(云南省峨山县县委书记)在云南片会上汇报了当地在第4工作组的指导下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取得的新进展。
秦仲鑫(安徽省蚌埠市副市长)在河南片会上称,针对蚌埠市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名称不统一、人员不到位、经费不充足、服务不均衡等问题,第5工作组对症下药,推动蚌埠市出台了《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意见》,文件从五个方面对相关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措施。一是首次明确机构设置。2017年10月1日前在所有乡镇(街道)设置民政所,明确安排工作职责,独立的办公场所,悬挂民政所牌子,便于为群众提供服务。二是首次明确人员配备。每个乡镇民政所配备3—5名专职民政工作人员,所需人员从乡镇机关行政编制内调剂解决。街道民政所工作人员参照乡镇民政所标准配备。三是首次明确经费保障渠道。民政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按照相关规定由县级财政统一保障。重要民政业务专项经费,由乡镇(街道)民政所据实申请,县(区)财政及乡镇财政统筹安排,保障乡镇(街道)民政工作顺利开展。四是首次明确设置村(居)民政工作专职委员。每个村委会配备1名专职民政委员,专职从事本村各项民政工作,相关待遇按照村“两委”其他委员标准执行。
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座谈会各地相关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情况看,在各工作组的指导下,包括辽宁省本溪市、吉林省敦化市、贵州省瓮安县等在内的近20个蹲点地区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相关文件。推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改变了基层民政工作制度保障的缺失,确保了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从而彻底扭转了部分乡镇民政“机构无帽子,门口无牌子,办事无票子”的现象。
抓好基层民政工作,关键在人。然而,第一阶段蹲点调研中各工作组普遍反映:基层民政工作负荷重、压力大、人力不足,全国平均每个乡镇(街道)仅有1名民政工作人员。为破解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的瓶颈,工作组结合调研实际,推动地方多措并举强化了基层民政工作堡垒。
“三江县积极探索中西部偏远少数民族地区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典型经验,按照‘优化结构、选优配强、专职专干’的原则,着力配齐配强民政工作队伍。”吴乐(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县县长)在黑龙江片会上热情洋溢地介绍了当地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民政工作队伍的主要做法:一是充实乡镇民政工作队伍。在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由乡(镇)主管民政的副乡(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通过公开招考、内部调剂、设立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确保人口在2万人以下的乡镇民政办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2-3万人的乡镇不少于4名工作人员,3万人以上乡镇不少于5名工作人员。二是建立村级民政服务队伍。在全县村(社区)设置民政工作站,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民政协理员,由村(社区)两委成员兼任,待遇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予以保障。三是优化基层工作人员结构。在选配乡镇专职民政干部时,要求既考虑选配年轻、懂业务、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干部,也考虑选配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熟悉群众工作、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干部,不断优化民政工作人员年龄、学历、知识结构。四是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民政岗位培训制度,重点加强民政法规政策、业务知识、信息化操作技术等方面的培训,确保乡镇、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接受2次集中培训,不断提高乡镇民政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除了强化自身队伍建设,部分地区还善于挖掘社会力量。如何撬动社会资源为民服务呢?张文贤(福建省晋江市市长)在上海片会上分享了“晋江经验”:面对基层民政工作事多、面广、人员不足的问题,晋江市用“四个突出”撬动社会力量。突出政策导向,在政策层面“松绑让利”,出台鼓励扶持措施,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的热情;突出机制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工作力量保障机制,让社会力量更充分、更有质量地参与民政事业;突出项目带动,以项目化运作,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突出慈善助力,按照“政府搭台、企业领跑、社会参与”的思路,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晋江市财政共投入基层民政服务9亿元,撬动社会资金投入42亿元,有效发挥了社会力量在加强社会建设和促进管理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
“有机构管事,有条件办事,有人员干事,有能力做事。”并非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最终目的。鉴于此,工作组不断推动地方创新服务模式,确保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努力促使服务下沉,做到服务群众“零距离”,切实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新郑市全面梳理39项民政业务事项,在办事门槛方面做‘减法’,在后续监管方面做‘加法’,在优化服务方面做‘乘法’,通过减少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整合部门职能、缩短办事时限等措施,深化民政业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在河南片会上,刘建武(河南省新郑市市委书记)介绍了当地提升服务水平的成效:建设市、乡、村三级民政服务窗口,将密切群众相关的办事项目、内容、条件、流程全部上墙告知,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建立岗位职责、工作准则、行为规范等内部规章制度,将符合办理条件的事项及时办理,暂时不能解决或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事项,做到首问负责及时答复;实行民政协管员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制度,当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办事大厅办理民政业务和有特殊困难时,民政协管员须主动上门办理,让“干部动嘴,群众跑腿”变为“群众动嘴,干部跑腿”,真正让便民服务落到实处。
黑龙江省兰西县也在完善基层民政“服务网”,提升为民服务质效方面下了硬功夫。李英男(黑龙江省兰西县县委书记)在黑龙江片会上的发言给与会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兰西县一方面创新乡镇为民服务大厅服务模式。在全省率先对全县15个乡镇为民服务大厅进行升级改造,并从组织机构、工作职能、窗口设置、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打破了原有按部门业务设置窗口的模式,变为按“综合服务窗口”模式设置,对民政、财政、农业、卫计等部门的专项业务办理窗口进行整合,实行“一门式”受理。另一方面完善村级服务网络。借鉴湖北巴东模式,在全县105个行政村全部开通“农民办事不出村”系统,拓展网上咨询受理、审批等服务事项,推动县乡村之间、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县、乡、村三级初步构建起面向公众的一体化服务体系。
开启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几乎成为地方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标配”,有力地拓展了“为民爱民”理念的深度和广度。与此同时,有的地方还在信息化建设、数字化民政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地尝试,推动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达茂旗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创新基层民政管理手段,探索实施‘智慧+民生’服务模式。建立健全面向全社会公开的民政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及时公开公示民政各类政策性补助人员名单及资金发放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建设‘阳光民政’。推行‘民政服务APP’,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群众急难问题,建立网上民政办事‘服务大厅’,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李伟(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民政局局长)在黑龙江片会上阐述了“智慧达茂”建设成果。杜庆节(山东省邹城市市长)在上海片会上也从用好“金民工程”系统,建强核对机制,加强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展示了邹城“数字民政”的特色与亮点。
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座谈会不仅从推进建章立制、夯实队伍建设、完善服务平台等方面展现了基层民政工作正在发生一场“静悄悄”的巨变,还总结了上半年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了下半年工作。下半年,民政系统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和五项重点任务,统筹做好各项民政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