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亦霞 (青岛大学 商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
我国废旧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范亦霞 (青岛大学 商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器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废旧电器电子产品(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WEEE)报废量与日俱增。文章基于我国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管理机制及主要回收模式对回收现状进行总结,分析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发展策略。
WEEE;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发展策略
受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影响,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很大提高。经济能力的提升,使得消费者对各类电子产品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越来越明显,促使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从而造成废旧废弃电子产品(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WEEE)的数量与日俱增。据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白皮书2016》显示,2016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中14种产品的理论报废量高达3.78亿台,其中电冰箱2 142万台、洗衣机1 468万台、电视机3 060万台、微型计算机2 185万台、房间空调器2 358万台、手机18 291万台[1],并且电子产品每年的理论报废量呈持续增长趋势,如何促进废旧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再制造已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挑战之一,同时,也成为学术界的研究热点。
1.1 我国WEEE回收管理制度
1998年瑞典环境经济学家托马斯首次提出生产者延伸责任制(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EPR)概念,认为EPR是一种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战略,要求生产者除了对产品本身的属性与性能负责外,还应承担从生产到废弃整个生命周期特别是后期回收、循环利用和最终处理过程中对环境影响的责任[2]。EPR制度受到欧美、日本、韩国等多个国家的青睐,在政府的积极倡导下将EPR制度引入其回收领域并取得显著成效,促进了资源的循环利用。2016年,我国国务院发布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推行方案”中把电器电子产品作为推行EPR制度的首批行业,但在WEEE回收管理上各国制度存在区别,如表1所示。
1.2 我国WEEE主要回收模式
(1)以个体商户为主的传统回收模式
2009年以前废旧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主要以传统的小商小贩等个体商户为主,也就是一直被我们成为“拾荒者”、“游击队”的庞大群体。废旧废弃电子产品不仅具有环境危害性,也具有很大的资源性,据资料显示1吨电子板卡中含有约286磅铜、1磅黄金、90磅铁、65磅铅、44磅锡等贵重金属[3],巨大的经济利益也成为小商小贩通过私家作坊形式进行非法拆解的动机。但是,非法拆解造成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以广东贵屿镇为例,农民用非正规的技术自行提炼WEEE中的贵重金属,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更严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很多农民工染上了皮肤病、呼吸道疾病等。
表1 中国、韩国、日本WEEE回收管理体制对比
(2)制造商、零售商、第三方回收商参与的回收模式
受EPR制度的影响,很多制造商、零售商也承担起了自己的社会责任,自发构建回收渠道,参与到产品的回收环节。此外,在政府政策的积极引导下出现了一批专业的第三方回收处理商。比如说四川长虹、格力、格林美、奥博等企业纷纷加入EPR试点,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3)新型渠道回收模式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近年来回收行业也出现了一些新生力量,回收宝、爱回收、国美在线等新兴的“互联网+回收”渠道更是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追捧,且成为推动WEEE回收发展不可或缺的强大助力。
我国WEEE现有主要回收渠道如图1所示:
图1 我国WEEE现有主要回收渠道
2.1 EPR基金制度的实施遇到瓶颈
通过表2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在EPR基金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基金的征收额度要远远小于基金的拨付额度,存在严重的收支不平衡,政府要承担很大的财政负担来弥补基金赤字。此外,基金补贴的运转周期很长,处理企业常常在12~18个月后才能领到WEEE处理基金,繁琐长期的基金发放流程大大降低了基金补贴效率。基金补贴发放缓慢,企业运转资金得不到及时补充,很多处理企业甚至要靠贷款来维持企业的运营。
表2 2014~2016年基金征收、基金拨付金额 单位:亿元
2.2 EPR制度实行过程中更多关注于回收环节
从EPR基金补贴制度的直接补贴对象为有资质的处理企业就可以看出,补贴的实施集中于WEEE的回收处理环节,但是,产品回收环节的实施难度、成本要远远大于生产环节。现在,我们鼓励生产企业进行绿色制造,但是受企业经济能力、技术资源的限制,且目前我国的EPR制度实施中并没有对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的激励政策,因此绿色制造这一目标很难达成。
2.3 有资质企业处理能力与回收量不匹配
2016年,109家有资质处理企业的年处理能力达到1.5亿台,而废旧废弃电子产品的年处理量约7 500万台[1],可处理的资源远小于企业自身的处理能力。且目前的主要回收力量仍为游离于EPR基金制度之外的个体商户,他们掌握着正规处理企业90%的货源,因此,有资质处理企业要想维持运营就要从个体商户手中高价购买“货源”,这也导致基金补贴中有大量的资金流向“拾荒者”。
2.4 回收处理企业受高昂的回收成本及政府多头管理的制约
除上述所说的回收处理企业要以较高的回收价格向小商贩购买货源外,回收企业还要缴纳高额增值税、进行设备技术投资、人员培训等多种成本,企业负担很重。以爱回收为例,负责人预计在2016年在全国一、二线城市开设超过200家线下门店,且线下店选址大多位于人口密集的大型商场,租金费用昂贵,此外还要配备工作人员等各种支出,回收处理企业要付出高昂的回收成本。
此外,回收处理企业受政府多部门管理的限制,以2015~2016年间为例,多个部门对WEEE的回收处理颁布管理文件,如:国务院颁布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商务部颁布的《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意见》、工信部颁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部门多头管理增加了政策协调的难度,也使得回收处理企业的发展受限。
3.1 促进由EPR制度牵引向市场牵引转变
从上述EPR基金制度的实施现状来看,收不抵支、运行效率低等问题严重,因此单纯靠基金制度、政府政策的支持已不能成为回收处理企业的竞争优势。且从长远角度来看,EPR基金制度不会成为永久性制度,产品回收这一行业的发展要想取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就要形成市场主导的公平竞争机制,回收处理企业要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来保持自己的优势,如: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回收模式创新。在这一方面长虹格润就做的很出色,积极构建“天网—地网”回收网络,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的资源,确立了西南地区废旧家电回收的领头地位。
3.2 供应链上游、下游同时延伸
EPR制度的延伸无非就是两个方向:供应链上游—生产环节,供应链下游—回收环节。向供应链上游延伸也就是要激励生产企业进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与回收环节的受重视程度相比这也正是现阶段EPR制度实施中被忽略的一点。郑云虹等[4]在EPR制度下运用博弈论证明了政府激励政策、约束制度实施的强度与废旧废弃产品的回收再利用程度息息相关。政府既要以一定的激励手段鼓励生产企业实行绿色生产,如:实施财政补贴,减征一定比例的处理基金;也要以一定的惩罚机制对不实施绿色生产的企业进行约束,如:罚款,采取“胡萝卜+大棒”的方法规范生产,争取从生产源头实现废弃物减量化。
向供应链下游延伸即要提高产品回收率,提高WEEE的合法处理量,这就要求供应链上各成员积极配合,如:消费者在购买环节缴纳押金,将废旧产品交还时再返还押金,将生产企业、销售商、消费者紧密连接到一个完整的产品生命周期中,提高正规回收渠道效率;办公用品(打印机、复印机等)实行产品租赁制保留产品所有权,减少回收中间环节,提升WEEE管理正规化水平。
3.3 促进多种回收渠道的合作
有资质处理企业现阶段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缺少货源,这也是回收企业要想取得发展需解决的最根本问题,如何才能让消费者愿意将手中的废旧废弃产品交给回收企业?
(1)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
互联网的发展为回收处理企业提供了直接与消费者接触的平台。处理企业与小商贩相比最大的短板在于企业无法向小商贩一样走街串巷地去回收,虽然有回收门店但更多的是等待消费者自动上门询问且门店数量有限,很多消费者甚至不知道它们的存在,互联网平台恰好可以弥补这一缺陷。如,在爱回收官网消费者可以实现手机、平板、数码相机等电子产品的免费询价,并提供门店回收、上门回收、快递回收多种回收方式供消费者选择,增大了与末端消费者的接触机会。
(2)与小商贩等个体商户合作
无法否认个体商户是现阶段符合我国国情、回收效率最高的一种方式,且在短时间内难以实现这一群体的整合,大部分的废旧废弃电子产品仍握在他们手中,促进有资质回收企业与个体商户的联盟合作可以解决回收企业“无米下锅”的困局,同时也可以促进回收行业的规范化,减少非法拆解现象。
3.4 制定明确的回收管理标准
制定清晰明确的回收管理规范,增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促成一整套完整明确的管理标准,为回收处理企业提供清晰的指导。此外,我国国民整体环保意识比较差,在WEEE回收处理商缺少对安全及环境因素的考虑,往往经济回报占据主导因素[5],因此,要加大对绿色消费的宣传,提高国民的环保意识,提高正规回收渠道的回收率。值得注意的是其他国家对WEEE的回收管理策略虽成果显著但并不完全适用于我国的国情,比如说消费者付费处理废旧废弃电子产品这一规定很难在我国实施,因此在制定管理标准时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
[1]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白皮书2016[EB/OL].(2017-05-25)[2017-05-30]. http://www.solidwaste.com.cn/news/258698.html.
[2]张雪梅.EPR制度下WEEE回收处理模式研究[D].杭州: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3] 李莉,张维志.废旧电脑污染问题及其管理对策[J].再生资源研究,2002(6):12-14.
[4]郑云虹,田海峰.基于EPR的政府与生产企业博弈及制度设计[J].运筹与管理,2012(6):217-224.
[5] 邵诣臻,黄菊文,李光明,等.我国电子废弃物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J].环境科技,2011(6):87-90.
Research on Pres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WEEE Recycling in China
FAN Yixia (School of Business,Qingdao University,Qingdao 266071,China)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the upda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is getting faster and faster,the amount of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is increasing.Based on the recycling management and the main recycling mode of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in China,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recycling and analyzes the problems encountered and put forward the development strategy.
WEEE;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development strategy
F713.2
A
1002-3100(2017)08-0062-03
2017-06-09
范亦霞(1992-),女,山东滨州人,青岛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物流与供应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