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通屏 魏下海 彭 博
城市社会的城市化
——东北和广东省的经验
◎ 李通屏 魏下海 彭 博
中国东北三省和广东省比全国早10~20年进入城市型社会。本文利用2000-2014年的面板数据,分析了东北地区和广东省进入城市社会以后城市化的动力问题。研究发现,在城市社会的初级阶段,城乡收入差距、人均收入、流动人口和城镇登记失业率对城市化仍发挥重要作用;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对城市化的作用不显著;工业化对城市化的动力作用已经释放完毕,甚至显示出负向变动关系;国有投资比重整体上未通过模型检验,但尚不能断言国有经济拖累城市化进程;对外贸易对城市化的影响不显著,而外商直接投资对城市化有挤出效应;固定资产投资、政府干预对城市化速度的推动作用不显著甚至为负。与进入城市社会之前相比,城市化的传统动能仍然较强,新型城镇化动能不足。
城市社会 动力机制 新型城镇化 实证研究
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1.27%,首次超过50%,开始进入城市型社会,但中国的城市社会①仅仅处在初级阶段(中国社会科学院,2012)[1][2]。城市社会的城市化如何演变?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怎样的影响?中国城市社会先行地区,将给我们提供什么样的镜鉴、有什么经验可循?这是中国进入城市社会以后必须思考的重大问题。东北三省和广东省是继京津沪之后最早出现的省级城市社会地区。如辽宁于1990年、广东于1998年、黑龙江于2000年、吉林于2001年形成,比全国的整体水平提早10~20年。从1982年到2010年人口普查,达到城市社会标准的区域由京津沪3个直辖市发展到12个省市自治区;2015年末,全国有23个省市自治区进入城市型社会(见表1)。
表1 2015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0%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情况 单位:%
由农村人口占多数的乡村型社会到城镇人口占多数的城市型社会,这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就,同时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历史性转变。城市社会是中国现在和将来的城市化道路必须把握的重要基点,城市社会的城市化已成为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主基调(李通屏,2015)[3]。如何管理下一波城市化,是实现发展目标升级的重要决定因素。鉴于京津沪城市化具有不可复制的特殊性,其他16个省份进入城市型社会的时间尚短,我们仅选取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广东省为样本,以2000-2014年为节点,这样资料获取相对容易;其次,它们在2000年底基本进入城市型社会的初级阶段,时间跨度相对较长;第三,每个省都设有1~2个副省级城市,四省中有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广州和深圳6个副省级城市,占全国副省级城市数的40%;第四,四省在2000年前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相对接近(见表2)。最高的广东是最低的吉林省的1.88倍,四省平均为10056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2%。相对于全国省际间的差距,2000年这四个省要小得多,如贵州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662元(国家统计局,2001),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7.5%,相当于上海市的7.7%。当前,中国经济稳增长的压力仍然较大,全球经济复苏低缓而漫长(IMF,2016)[4]。如何把内需的巨大潜力释放出来,保持经济增长的可持续,城市化被寄予厚望。研究城市社会的城市化,对认识城市社会的发展规律和城镇化发展的新阶段、新特点、新挑战,推动以人为本、重在质量的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对寻找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无比重要和紧迫。
表2 2000年4省及其副省级城市比较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5]分析了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及其影响,劳动者失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是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前提。劳动力成为商品创造出城市资本家获利的机会——得到无家可归、顺从且廉价的无产阶级人手和产业后备军,这既是资本积累的条件,也是离乡背井、进城谋生的前提,从而客观上加速了乡城迁移和城市化进程。刘易斯-费景汉-拉尼斯模型认为,乡城迁移使城市化水平得到提高,而乡城迁移的动力在于乡村的落后和城市的发达,因为乡村以传统农业为基础,生产力水平低下,城市由于现代工业部门的存在,生产力水平高。哈里斯-托达罗模型[6](Harris & Todaro,1970)表明,决定乡城迁移的主要原因在于城市的高收入和就业机会。但他们的分析前提是经济水平落后、城镇化水平低下的贫穷的发展中国家。当城镇化达到较高水平以后,这些模型是否适用,则需要深入研究。钱纳里模型把城镇化看作伴随经济发展的结构变化[7],并暗示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以人均GNP增加为表征的经济发展对城市化水平的推动作用呈边际效应递减②。苏剑和贺明之(2013)提出了由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自然城镇化概念,经济因素决定自然城镇化率,非经济因素决定的是实际城镇化率对自然城镇化率的偏离[8]。Henderson(2007)认为,城镇化必然伴随着收入差距的缩小,最终将实现收入的趋同[9],但收入趋同乃至收入差距消除以后,又如何产生持续的乡城迁移和城市化过程。因此说他没有回答收入趋同后的城市化动力问题。程开明和李金昌(2007)认为,城乡不平等是城市化的格兰杰原因,它对城市化产生了负面影响[10]。陆铭、向宽虎和陈钊(2011)认为,城乡和区域间的利益矛盾造成城乡分割,城乡分割政策阻碍生产要素在城乡和区域间的自由流动,进而造成城市化进程受阻、大城市发展不足和城市体系的扭曲等等。换言之,打破城乡分割,将大大促进城市化进程[11]。陈斌开和林毅夫(2013)、沈可和章元(2013)认为,重工业优先发展和资本偏向型赶超战略造成了城市化的滞后,城乡差距和城市化呈现出“U”型变化[12][13]。而周云波(2009)、穆怀中和吴鹏(2016)证实两者存在“倒U”型关系[14][15]。孙久文和周玉龙(2015)通过2005-2011年中国县域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发现,收入差距扩大阻碍了劳动力迁移,不利于城镇化;而金融支持对城镇发展的偏向性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从而推动以就业为基础的城镇化进程,但是投资偏向对城镇化的推动并不明显[16]。还有很多研究注意到户籍制度对城市化的迟滞作用,如蔡昉(2003)、Au & Henderson(2006)、Hertel & Zhai(2006)和Li(2008)[17]-[20]等。邓曲恒和古斯塔夫森(2007)发现,户籍制度改革促成了大量的永久移民,加快了城市化进程[21]。刘瑞明和石磊(2015)从所有制角度分析了城市化迟滞的原因,过高的国有产值比重会抑制地区的城市化进程,由此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行所有制结构转变是加快城市化的应有之意[22]。唐为和王媛(2015)发现,行政区划调整是推动城市化的有力工具,撤县设区改革显著提高了撤并城市市辖区城镇常住人口的增长率[23]。
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滞留农村和悬殊的城乡差距(Wan,2007;李实,2007;甘犁,2013)[24]-[26]形成由农村向城市迁移的“推力”。在这种情境下,城市的拉力至关重要。而这种拉力的大小又内生于城市的就业结构。托达罗模型强调期望收益在人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性,而预期收益又取决于在城市中找到工作的概率(城市就业机会的高低)。如果城市的就业机会多,就业概率大,移民城市的预期收益就越高,从而人们就更愿意迁移到城市来。很多研究尽管注意到城乡二元结构,但没有进一步注意到中国事实上是一种“双重的二元结构”,即城市和农村以及城市内部的国有部门和非国有部门(刘瑞明和石磊,2015)。中国地域广大,不同地区由于经济社会条件差异,城市化动力存在一定差别。许学强等(2009)认为,珠三角地区,城镇化的空间模式从“小集聚,大分散”向“大集聚,小分散”的格局演变,城镇空间演变的动力由外商直接投资向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投资转变[27]。宋冬林(2016)认为,在优先发展重工业和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驱动下,东北地区形成了城市发展的某一特定产业的锁定效应、计划经济体制的锁定效应和大型国企的“三重锁定效应”,虽然导致城镇化进程的巨大存量,但与新型城镇化的本质要求存在较大差距[28]。
实际上,关于城市化动力可归结为两种主要机制:一种是通过市场力量配置资源、调节供需,促进产业发展升级进而推动城市发展和城市化过程的机制,另一种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政机关的相应部门对于城镇、城市的设置、规划、建设选址、土地使用的审批、土地功能的改变、规划许可证、工程许可证、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拆迁等事务有着严格的审批和直接决定的权力。前者称为市场主导机制,而后者称为政府主导机制(李强等,2012)[29]。当然这两种动力并非决然对立,有些方面又相互交叉,共同作用于城市化的发展。需要指出,这些研究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但对城市社会城市化的讨论还很不充分。根据研究需要,本文不对市场动力和政府动力进行严格区分,而重在挖掘进入城市社会以后,什么因素驱动了城市化的持续发展?东北三省和广东省能为我们提供什么样的经验?城市社会的城市化与进入城市社会之前比较有何异同,城市社会的城市化有没有共同的规律?
(一)城市化模型
在模型2和3中,a,b,c,r和 分别表示人口增长率、城乡收入差距、城市失业率、城镇人口和滞后1期的城市化率的系数,C表示常数项。
很显然这是一个托达罗模型。模型刻画的城市化的机制有这样几个共性:一是城市化率很低;二是经济发展被看成既定的低水平,甚至被忽略;三是由低经济发展水平衍生出来的简单经济结构,农业为主,工业化水平低,外商投资、对外贸易占比极低,甚至可以忽略不计。显然这些条件在当今的城市社会得到极大改变。钱纳里模型和罗斯托模型注意到经济发展及其阶段的影响,因此,综合考虑城市化的影响因素和动力机制问题,必须将上述模型加以拓展,形成如下模型:
(二)变量说明
在模型4中,增加了一些新的变量。lngrp用以表征经济发展水平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这是钱纳里模型中的一个基本指标,城市化一般被看成随经济发展而变化的一个正向变量。GRP_rate表示地区经济增长率,是影响城市化水平变动的是正向变量。d表示城乡差距,包括di和dc,分别表示城乡收入差距和消费差距,d>1,即城市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高于农村,是城市化的重要原因,如果差距完全消失,即d≤1,意味着城市化的完成。同时收入和消费又高度相关,因此有必要在回归中加以区分。这样区分的结果能够使我们进一步发现,城市化的动力机制是收入还是消费以及哪个更加重要,而且很少研究用消费差距解释城市化动力问题。Ind_ratio指工业化水平,一般认为,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孪生姊妹,没有工业化就没有城市化,工业化在过去以至将来仍然是城市化的“发动机”。同时,工业化对城市化存在阶段效应和门槛效应,工业化对城市化的影响是正或是负,既依赖于工业化的发展阶段又依赖于城市化的发展阶段(路永忠、陈波翀,2005;冷智花等,2016)[30][31]。Soe表示国有经济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一般认为,国有经济由于体制机制问题和投资的重化工业导向,由此形成高交易成本和高资本有机构成,限制了劳动力的流入和吸收,因而迟滞了城市化进程。open和fdir分别是对外开放和外商直接投资,一般认为这是城市化快速推进的重要因素,但是对外开放和外商直接投资并未得到实证分析的充分支持,甚至存在挤出效应(罗知,2012;刘瑞明和石磊,2015)[32]。inv_ratio表示固定资产投资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难发现,城市化的效应首先是一种投资效应,快速的城市化推高了中国的投资率(李通屏和成金华,2005)[33],但投资是否带来城市化加快发展,巨大的固定资产投资反过来是否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推手,进入城市社会以后,固定资产投资对推动城市化快速发展会起怎样的作用也是很有意义的,这是我们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率这一指标的基本考虑。Flpop表示流动人口,人口流动、迁移与城市化是紧密交织的,在城市化过程中是一个不言而喻的正向变量。Gexp表示地方政府支出比重,多数研究用这个指标表示政府干预程度。政府支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影响一个地方的收入-消费关系,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的情况下,政府支出往往偏向于城市户籍居民,城市户籍居民越多,政府支出越多。另外,政府支出也可能是对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反映,城镇失业率高,政府用于失业救济和保障失业者最低生活水平的支出可能越多,因此这个变量和失业率之间可能存在交叉影响。政府支出是否影响城市化,在城市化发展的新阶段,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变量。其他指标的含义同模型3一致,这里不再赘言。关于变量的具体定义与说明,详见表3。
本文包括的解释变量很多,各个变量之间有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相互影响,根据研究和尽可能简化的需要,本文把传统城市化模型忽视的因素作为关键变量,这些关键变量包括国有经济(国有投资)比重、外贸依存度、外商直接投资水平、固定资产投资水平和政府干预程度等,同时还关注,传统的城镇化模型在城市型社会是否仍有解释力。
表3 实证研究中变量的定义与说明
(一)初步观察
进入城市型社会以后,是否存在城市化速度下降的普遍规律?导致城市化速度下降的重要因素是什么?为了直观地反映我们选取的解释变量与城市化率的关系,特绘出城市化率和各解释变量的散点图和趋势线(图1)。
观察图1发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rp、收入差距di、对外贸易open、外商直接投资fdir、人口自然增长率n和流动人口Flpop有正关系,国有经济比重Soe、城镇登记失业率呈现负相关关系。我们也看到一些因素对城市化影响不显著,如经济增长率GRP_rate、城乡消费差距dc、工业化水平ind_ratio、固定资产投资率Inv_ratio和政府支出比率Gexp。这说明,一些变量的作用已得到模型的初步印证,一些则同已有文献和我们的推理存在出入。因此需要做进一步的实证检验。
(二)回归分析
首先运用Eviews7.0,通过单位根来检验数据的平稳性,以避免出现伪回归。平稳性检验结果显示,同质面板(LLC)和异质面板(IPS、ADF - Fisher Chi square、PP - Fisher Chi square)检验方法都显示数据经过差分处理后平稳(见附录)。
图1 2000-2014年东北三省和广东省各解释变量与城镇化率散点图
通过平稳性检验后,我们进行固定效应回归,回归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为避免收入差距和消费差距可能产生共线性问题,我们依次用收入差距和消费差距进行回归,由此形成模型1和模型2。同时为了考察东北和广东的差异,形成模型3、4、5和6。结果见表4。
由表5可以看出,对城市化影响比较显著的因素是收入差距、流动人口、外商直接投资和滞后1期的城市化水平,这些变量通过了1%显著性检验,人口自然增长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两个变量通过了10%显著性检验。而人均GRP的对数、经济增长率和城乡消费差距等变量不显著。我们重点关注的新变量如工业化水平、国有经济(国有投资)比重、外贸依存度、固定资产投资水平和政府干预程度的影响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也就是说这些变量对城市社会城市化的影响不显著。
比较东北三省和广东省,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共同的因素:对城市化影响都很显著的因素是收入差距、流动人口和外商直接投资。不显著的一个共同因素是城乡消费差距。而其他影响因素则差别很大。这种差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在东北三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经济增长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而在广东,影响相当明显;(2)工业化水平、国有经济比重、外贸依存度、固定资产投资、政府的干预程度等变量在东北三省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而广东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3)东北三省对滞后期的城市化水平依赖性大,为正向作用,而广东的依赖性小,而且方向相反,呈现出负的关系。(4)正向作用变量的差别:广东正向作用变量是lngrp、收入差距、国有投资比重、对外贸易和人口流动;而东北三省仅仅是收入差距、人口流动、前期的城市化水平和常数项。(5)负向作用的差别:广东显著副作用的因素是经济增长率、工业化水平、FDI、固定资产投资、人口自然增长率和政府干预及其他因素(常数项),东北三省则是FDI。
为进一步解释影响城市化的关键因素,我们再剔除一部分影响不显著的变量,如GRP_rate、dc、inv_rate和Gexp,对模型再次回归,得到如下结果
再次回归的结果表明,对城市化有显著影响的变量是收入差距、滞后一期的城市化水平、外商直接投资和流动人口,这些变量通过了1%显著性检验。城镇登记失业率通过了5%显著性检验,人口自然增长率、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业化水平通过了10%显著性检验。而国有经济比重和对外贸易情况仍然没有通过10%显著性检验,但对城市化水平有一定的正效应。同初次回归相比,这些变量的作用方向没有发生变化。正向变量依然是收入差距、城市化的滞后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流动人口,回归结果与经典的城市化模型一致。反向变量依然是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工业化水平和外商直接投资,其中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与我们的模型推导一致,外商直接投资对城市化的作用显著为负。
表4 初次回归结果:2000-2014年
2000年以后,中国东北和广东省进入初级城市型社会。本文利用2000-2014年的证据分析了这4个省进入城市社会以后城市化的动力机制,限于篇幅,虽然注重于城市化的数量方面,而对城镇化质量的重视有所欠缺,但这仍为2011年后进入初级城市社会的中国城市化和质量型城镇化提供了很好镜鉴。本文的主要结论和发现是:
1.城市社会的城市化在速度上呈规律性下降。如“十一五”期间,中国城镇化水平提高了6.7个百分点,而“十二五”期间仅提高6.4个百分点。已经进入城市社会的东北三省和广东省出现明显的减速趋势,城市化水平的提高速度整体上只是全国平均的40%左右,有些省份甚至不足全国的1/3。
2.在城市社会的初级阶段,城乡收入差距对城市化率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城市居民的收入显著高于农村居民,仍然是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而城乡之间的消费差距对城市化水平的作用不显著,也就是说吸引乡城迁移和人口流入城市的因素不是获得更高的消费水平,而是获得更高的收入。过上与城镇居民同样的生活在目前尚不能成为城市化的显著支撑因素。
3.人均收入增长对城市化有一定的正向作用,但影响程度在下降。这个结论与钱纳里模型所揭示的边际效益递减有不谋而合、异曲同工之妙。如在初次回归中,相关变量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再次回归也仅仅是通过了10%的显著性检验。
4.本文把流动人口、收入差距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纳入研究框架,进一步证实了Harris-Todaro模型。城乡收入差距大和流动人口率的提高对城市化有正的作用,回归系数分别达到3.53和0.10,而城镇登记失业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城市化率下降0.63个百分点。
5.伴随工业化的完成和城市社会的出现,工业化对城市化的扩张作用已经结束,甚至显示出负向变动关系,这在广东省尤为明显。在初次回归中,工业化的作用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再回归仅是通过10%显著性检验,而且作用方向为负,工业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城市化率下降0.06,广东省则下降4.4。
6.国有投资比重整体上未通过模型检验,但具体情况比较复杂。东北3省国有经济比重大,国有投资对推动城市化的正向作用不大,但回归结果也不支持阻碍城市化的结论。在市场力量强劲、民营经济发达的广东省,实证结果是国有投资比重提高1%,城市化率提高1.1%,国有经济的发展对城市化率有比较显著的正向作用。因此无法得出国有经济在城市社会拖累城市化进程的结论。
7.对外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对城市化的影响比较复杂,前者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后者通过了检验。在广东省,两个指标都很显著,对外贸易占比提高1%,城市化率提高0.43%,与东北三省差别很大,外商直接投资对城市化率有挤出效应,广东省比东北地区更显著,结论与罗知(2012)、刘瑞明和石磊(2015)是一致的。
8.在城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政府干预对城市化速度提升不显著甚至为负。另外,人口自然增长率对城市化率的提升有负作用,回归结果显示,人口自然增长率提高1个千分点,会抵消城市化率0.48个百分点,这与本文的模型推导一致。但同图1的初步观察尚有差距,也就是说人口自然增长率和城镇化的关系,需要更长期的经验观察。
上述结论的政策含义是:第一,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我们仍将面临推进城镇化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两难选择。中国已进入城市社会的初级阶段,同时正在经历城乡差距居高不下、城乡发展不协调与新型城镇化动能不足的严峻挑战。城乡收入差距过去是乡城人口流动和城市化的重要动因,进入城市社会以后,这个动力仍然强劲。本研究表明,进入城市社会以后,追求和城镇居民一样的消费水平,不是乡城迁移和城市化的动因。城乡收入差距的消除或趋同使城市化的经济动因下降,而城市化的滞后,同时也构成中国经济增长和转型的一个瓶颈(简新华等,2010;王国刚,2010)[34][35]。第二,城市社会开启了提升城市化质量的契机。随着中国步入中上等收入阶段,进入城市社会以后,经济因素对城市化速度和水平有正作用,但边际效应递减。在此阶段,质量型城市化面临重大机遇,进一步夯实城市化的物质基础,转变城市化的推进模式,重视城市化的质量和内涵,而不一味追求城市化的数量和速度将成为城市化的重心所在。扩大投资和政府支出,虽然与城市化速度关联不大,但对于改善农民工待遇、加快市民化进程和城镇化质量提升无疑有积极意义。第三,大力发展非工业产业,把城市就业创造作为吸引人口流入、保持高就业、高收入预期作为城市化的重要抓手,鉴于工业化即将完成和服务业在经济发展中地位的上升,要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育城市发展和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提高城市就业吸纳能力。第四,进一步挖掘国有经济潜力,助推城市化健康发展。城市社会是中国城市化的新起点、新阶段,国有经济发展没有对城市化产生阻碍作用。不仅如此,在市场经济活跃、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做优做强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对城市化的持续推进是有利的。第五,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发力,推动城市化绿色、高效、包容、可持续。在需求侧,要继续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的发展战略,降低国民经济中的高投资率、提高消费占比,转变政府主导、固定资产投资和外贸驱动为主的经济发展方式。在供给侧,发挥市场机制在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决定作用,精准供给,优先投资于城市发展短板,建设宜居、绿色、智慧、创新和包容型城市,大力提高城市和城市化质量。
附录 平稳性检验的结果
注释:
①本文的城市社会是指城镇常住人口超过乡村常住人口,人口城市化率超过50%的情形,与乡村型社会相对应,因此又称城市型社会。关于城市社会或城市型社会的标准可参考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2》。城市化是指人口城市化,而不是土地城市化。限于篇幅,本文对城市化和城镇化混同使用,在概念上不加区分。关于城镇化与城市化的详细讨论可参见田雪原《城镇化还是城市化》,载《人口学刊》2013年第6期。
②根据H·钱纳里,M·赛尔昆在《发展的型式1950—1970》一书(表3)中提供的资料,按1964年美元价格,人均GNP达到400美元时,城镇化率为49%,再增加100美元达到500美元时,城镇化率超过50%。此后,经济发展对城市化的边际效应递减。人均GNP每增加100美元,城镇化率仅增加2.5%,而在进入城市社会之前是3.7 %,达到800美元后,每增加100美元,仅仅使得城镇化率提高1.65%,见该书第31-32页,经济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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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banization in Urban Society: Evidences from Four Provinces in Northeast China and Guangdong Province
Li Tongping,Wei Xiahai,Peng Bo
Northeast China and Guangdong province are a decade or two earlier than the rest of the country in terms of entering into the urban society. Using the panel data (2000-2014)from the above regions,the authors take a look into the dynamic mechanism after entering into the urban society. It is found that the factors of rural-urban income disparity,GRP per capita,flowing population and urban registered unemployment rate are still significant in the early stage of urban society. Unfortunately the rural-urban consumption level disparity is not significant in the urbanizing process. The driven forces from traditional industrialization to urbanization had been used up,functioning negatively sometimes. We can not hold that state-owned economy inhibited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though it is not tested significantly. The impact of foreign trade on urbanization is not significant,while the FDI has crowding out effects towards urbanization. Both variables of fixed capital investment and government expenditures are not significant or even negative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Compared to the pre-urbanized society,traditional dynamics for urbanization are still strong,whereas it lacks of robust driving forces for neourbanization.
urban society; dynamic mechanism for urbanization; neo-urbanization; empirical study
F299.2
10.3969/j.issn.1674-7178.2017.04.002
李通屏,经济学博士,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城市化、新消费经济学和人口与劳动经济学。魏下海,经济学博士,华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人口与劳动经济学。彭博,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资源产业经济。
(责任编辑:卢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