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实与小说之间

2017-08-23 19:52廖开顺
福建文学 2017年8期
关键词:纪实虚构被告

廖开顺

读绿笙的中篇小说《被告无罪》,首先有一种纪实的感觉,但它不是纪实文学,最接近小说的纪实文学是报告文学。20世纪80年代,刘心武实验过纪实小说,他的《5·19长镜头》和《公共汽车咏叹调》一时噪响文坛,但是纪实小说文体并没有得到很多认可,认可的只是纪实小说对重要社会生活更真实的表达。

孰料2015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却给了纪实小说。白俄罗斯女作家阿列克西耶维奇通过声音纪实的原生态文字表达方式,呈现了俄罗斯历史中的“恶之花”。无论是报告文学还是纪实小说,大多是重大或重要题材。《被告无罪》所写的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缺失,是当前中国两个相关的重要社会问题和法制问题,作者用近乎纪实的写法,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感。

在小说中运用纪实写法,是在真实和虚构之间游走。作者尽量稀释小说的虚构性。比如小说中的地名都是真实地名的谐音,复原之后就是某城市某小学和某地方,当然,小说的原型并不限于这些地方,不必过度解读。从素材向题材的艺术转换中,《被告无罪》也淡化了传统的艺术概括。并非作者不长于小说的人物塑造、环境与心理描写之类,作者已经出版多部长篇小说,小说技法娴熟。而他的中短篇小说多以重要社会问题为题材,刻意于近似纪实,对人物、环境较少刻画雕饰和藻绘,情节无多曲折,有意将读者引向真实生活,《被告无罪》就有纪实性的法制文学的影子。

校园暴力,有恐吓、欺凌等一般暴力以及团伙性的袭击乃至谋杀。中国的校园暴力虽然未必像美国那样普遍和严重,但是一直存在。据有关专家调研,近几年由于校园安全防护加强,出现了新的校园暴力特点,如发生在熟人之间、团伙性、在校园周边施暴、从勒索金钱而至于谋杀,更有有意钻法律漏洞等特点。《被告无罪》以近乎纪实的写法反映了校园暴力的新特点,写法则接近纪实文学的选择典型而不是一般刑侦小说的塑造人物或典型。

纪实的第一个要求是不虚构,这与小說文体的“虚构”特质相抵牾。为了产生非虚构的效果,《被告无罪》从小说文体另一特质“叙事”入手,在使用叙事因素之一的“叙述”时,尽量保持客观的故事性,而不是人为的情节创造。这主要运用于小说前半部分暴力故事的叙述。比如四名少年一起走向城市后山,看到大桥护栏上晾晒的消防皮带,他们“甚至还议论了一下前不久在他们学校边上的一家商店着火时,就是这些眼下像烂肠子一般的皮管喷出像柱子一般的水。四个人笑到了一处,几乎都忘记了此行的目的”。三人向绰号“愚头”的余光辉同学勒索未交足的33元钱,对方哭诉:“我不是说了今天没有钱,明天等我过生日再给你们吗?”但是未能得到三人宽限,“谁也没看到老大的手上怎么就多了一把刀,刀很快就扎进了愚头的胸膛。”在回答刑警讯问时,“老大”的回答幼稚而理直气壮:“他是一条癞皮狗,说话不算数,讲好了给钱又不给,让我在弟兄们面前很没面子,不治治他,我以后还怎么当老大?”小说的这些“叙述”,凡是见过校园暴力、医闹之类的读者,或者读过2015年7月发生在美国的中国少年留学生的校园暴力事件,都不会认为《被告无罪》是虚构和塑造。纪实性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下读者尚实的心理。

更需要虚构才能达到小说的纵横捭阖。《被告无罪》通过不露声色的情节和事件的虚构而向纵深发展。极其幼稚的凶杀案轻易告破,三个月后当地法院一审判决三名被告及其监护人赔偿被害人的父亲余子平6万多元。失去儿子和轻微的赔偿,对于早已离异,仅靠开出租车独自抚养独子的余子平,无疑是致命打击和令他绝望的结果。余子平与寡妇鲁桂花的相濡以沫,他的离家出走又无可奈何的回归,因神情恍惚而放弃开出租车,无奈的情绪发泄等,以及对朴实的摩的司机李明,也是少年罪犯“老大”的父亲的叙述,都使小说进入了虚构和人文关怀的本色中。而最不动声色的情节和事件的虚构,是三名未成年犯罪人被省监狱管理局收押。

他们被收押在一般读者看来完全顺理成章,可它却是作者虚构的有悖于故事逻辑的情节。中国没有像美国那样专门针对校园暴力的法案,而是以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来处置。刑法只规定了已满14周岁应当负相应的刑事责任。这就给14周岁以下的犯罪留下很大的法网空洞,随着生理成熟提前,受到网络和影视的黄色与暴力影响,像《被告无罪》那样的14周岁以下的少年犯罪不在少数,却又无法律制裁。小说中的当地法院不可能不懂得法律,却要将他们送押于省监狱。这一虚构的“事件”推动了情节的发展。“事件”为小说叙事的最小因素,有生活流事件和功能性事件之分,将三名少年送往省监狱是一个重要的功能事件,它把情节推向逆转,从而使《被告无罪》回归于具有虚构特质的小说文体。

在律师陈列的操作下,三名少年犯的家长状告省监狱管理局违法收容未成年人,最终胜诉,三人移交监护人教育,并由学校在校规校纪范围内处罚,而且家长各自得到两万多元的国家赔偿费。除了生性善良的李明心里有所不安以外,另外两名家长,他们是酒店老板和公务员,以及律师陈别,都为胜诉而兴奋。三名少年再也不愿意进校读书,继续他们的团伙活动,并且结识了可能是黑社会成员的威哥。酒店老板奖励儿子当酒店二老板,并且叫他多陪来酒店的科长们喝酒。被告无罪之后,法官们无可奈何,本市报纸不可以报道,两名少年犯的班主任成禛也不愿当老师了,她“再也无法从容地面对讲台下可能出现的花朵般稚嫩的凶手”。悲愤而绝望的苦主余子平则只想结束官司,他已经无法面对法律与现实,他“喝了一口酒说,小成老师,我知道,可我真的想结束了”。

小说通过虚构和逆转,从平面而平实的纪实进入了虚构的社会纵深和人物心理层面,完成了社会问题题材小说对社会和人性的深入开掘和警醒世人使命。但是,在艺术上,由于追求平实的纪实风格,以及作为中篇小说而篇幅略短的原因,小说的一些审美因素,如优美的环境描写和细腻的心理刻画,情节的波澜起伏,多线索的架构等,未能像作者的其他小说那样充分展开。如果向纪实小说发展,则须像阿列克西耶维奇那样,探索更多新的审美艺术。

责任编辑 石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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