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全球化、跨國联盟、地区自治、民族分离主义、宗教极端势力、国际恐怖主义等是影响民族国家未来前景的主要力量。这些力量总体上会对民族国家主权的完整性构成威胁,对民族国家的稳定性起到解构作用。经济全球化遵循资本的逻辑,国际资本在全球范围内投资和扩张,跨越国家主权的边界,甚至动摇国家主权的基础,重新塑造国家的角色、能力和功能。在全球化时代,跨国人口流动性增强,外来居民和本地居民之间存在的文化认同和政治认同冲突,引发国民认同危机。现代民族国家的民族文化价值还受到全球消费主义观念和世界大众文化的冲击。虽然民族国家将继续存在,但是其国家主权观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现代民族国家将走向衰落,超国共同体将成新潮。国家将进入“后主权”时代,民族国家体系将让位于“后民族国家体系”,产生像欧盟这样的超国共同体。在历史上,中国不仅是早熟的民族国家,而且是早熟的“超国共同体”,两者交替存在甚至并存。中国不仅存在作为“民族国家”的编年史,而且存在作为“超国共同体”的编年史。中国是“超国共同体”的创始者,对“超国共同体”并不陌生。作为回应全球化的可能选项,中国尝试推进新一轮“超国共同体”建设当然会有风险,但无视其趋势是不明智的。
关键词:中国;全球化;民族国家;超国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D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378(2017)04-0101-12
一、缘 起
北京大学韩水法教授在《天津社会科学》2016年第5期发表的一篇讨论现代民族国家的长文《现代民族-国家结构与中国民族-国家的现代形成》,为我们讨论中国作为民族国家的历史与现状、现代民族国家体系发展趋势和“后民族国家”之“超国共同体”时代的可能性提供了契机。韩水法的这篇论文主要涉及两大论题:(1)现代民族国家的结构。韩水法探讨了现代民族国家在结构方面的共同特征,批评了西方主流见解,即“民族-国家是现代的产物”[1]。按照西方主流观点,从传统文化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演变,有一个本质性突变或连续性断裂的过程。(2)中国作为民族国家的特殊性。作为民族国家,中国是早熟的;然而,作为现代民族国家,中国是晚成的。韩水法认为,以安德森、霍布斯鲍姆和孔飞力为代表的西方学者提出的主流民族国家理论难以解释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形成的独特性。“中国的社会和历史与这些主流理论之中的若干重要而一般性的判断之间存在相当大的距离,在这些理论及其作者看来,中国的社会和历史仅仅具有经验对象的意义,只是偶尔作为例子被提及。”[1]于是,韩水法提出了自己的解释理论。他先阐述了一种有关现代民族国家结构的理论,再用那个理论对中国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作出历史梳理和学理解读。其前半部分是有关现代民族国家结构的理论建构,后半部分将那个理论应用于研究中国作为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及其现代演变过程。其论文的重点是,中国作为民族国家的古代和现代形式及其独特价值。他对作为整体的现代民族国家的未来趋势有所提示,但未作全面展开。
需要指出的是,正当中国努力成为现代民族国家时,在当今国际政治舞台上,欧美主要西方国家主导之下的有着数百年历史的现代民族国家体系正趋于衰落,“超国共同体”渐成新潮。依照哈贝马斯的预判:“在全球化过程中,民族国家将被淹没,并失去权力。但在这个时候,民族国家在其历史成就意识中会更加坚持其认同。民族国家一直坚持的政策则局限于,尽可能小心谨慎地使各国社会适应世界经济动力系统的要求,并承担起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而世界经济的发展则越来越远离政治。与此相反,民族国家或许应当勇敢地做出尝试,超越自己,建立跨国家的政治行为层面。”[2]具体到中国作为民族国家的历史,笔者赞成韩水法的如下见解:作为民族国家,中国既是早熟的,又是晚成的。
依照本人理解,韩水法不会反对哈贝马斯关于民族国家和超国共同体的有关论述。然而,韩水法在文中没有明确回答以下问题:民族国家是否将走向终结?超民族国家或者不以特定民族为主体的地区国家(去掉民族属性的国家)是否即将形成?摒弃现代民族国家体系之后的超民族国家政治共同体或“超国共同体”是否将成为世界主流?它们归结为一个总问题,便是“现代民族国家体系将如何演进”。这正是本文试图探讨的主题。相应地,中国是否应当放弃西方主要国家主导之下的现代民族国家体系,主动重返“超国共同体”创始地位?这些是有待考察的极其重要的政治学和国际政治问题。哈贝马斯等国外学者对这个问题已经作了专门探讨,但是,国内涉足者仍然寥寥无几。
鉴于此,笔者将先评论韩水法等人有关现代民族国家和中国作为现代民族国家之形成的见解,接着讨论影响现代民族国家体系的多重因素,最后讨论中国为何应当为迎接“超国共同体”时代的到来做好准备。
二、中国作为“民族国家”和“超国共同体”
民族国家先是一个实在,再是一些实在关系,然后是凝聚在这个实在周围的或者联结着这些实在关系的价值或价值观。民族国家既是传统的共同体,又是想象的共同体;不仅是沿袭传统的共同体,而且是演进中的共同体。民族国家是不断突破传统之沿袭的、缓慢地演进着或变革着的想象的共同体,是通过政治与法律等强制手段来实现和体现主权权威的权力体系。民族国家的构成要素既是历史的,又是现实的,具有政治和法律的强制力。韩水法提到的民族国家赖以生存的“共同的聚居地、语言、资籍、主观认同、人伦规范、历史与记忆、宗教与信仰、种族等等”[1],在具体民族国家中无不具有明确的政治和法律地位,甚至有着明确的排他性。
中国早就具备民族国家的基本构成要素。所以,韩水法反对用西方学者的民族国家理论来解释、评判或改造中国这样的特殊的民族国家,明确表示要呈现一种中国学者的民族国家理论,从而获得有关民族国家和民族国家主义的内在一致的一般观点和理论。韩水法提到,关于民族国家,存在东方和西方两个解释系统。他把西方学者主张的民族国家理论视为一种适合西方民族国家的地方性知识。中国学者如果采用这样的理论来解释中国作为民族国家遇到的困难,那么只能得出一些削足适履的结论。
讨论现代民族国家形成的学说有三种,分别是契约论、冲突论和演进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全球市场是民族国家形成的重要条件。战争对民族国家的形成起着决定性作用。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正是基于如上条件。韩水法在引介安德森和霍布斯鲍姆的民族国家学说之后,尝试提出自己的民族国家学说,进而解释中国现代民族国家意识的形成。他承认西方学者的现代民族国家学说在解释西方民族国家形成和意识方面的有效性,但认为中国作为民族国家有着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超出了西方民族国家学说的解释力。
笔者认为,西方民族国家学说具有一定的解释力,适于解释欧美等西方民族国家,但不一定适于解释中国。中国是特殊的,美国也是特殊的。中国和美国构成现代民族国家体系中的两个极端范例。中国是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美国是基于一种价值理念建立起来的。作为近代意义上的国家,美国及其国民没有强烈的民族意识。我们可以用契约论来解释美国作为近代国家的创始过程。相比之下,中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正在从适应西方创造的现代民族国家体系中摆脱出来,从追随西方民族国家现代文明,转向重新找回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试图引领世界,实践重构后现代民族国家体系的抱负。战争是现代西方民族国家改变原有族际秩序或世界秩序的常用手段。中国不会以战争方式改变国内族际关系或国际关系。但是,中国不仅想要改变自己,而且想要改变世界。国内各民族文化的相互尊重和共同发展,对少数民族各项权利的尊重,尤其是对其文化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成为国家政治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中国也试图在国际政治中扮演核心角色,改变原来的世界秩序,把国际关系引向有利于自身国际战略发展意图的方向。那么,中国必然要面对现代民族国家体系,必须对这个体系提出挑战。这个体系实际上一直在发生深刻的变革。中国试图以和平和发展为手段来改变现有世界秩序和现代民族国家体系。这已经超越以欧美为中心的现代民族国家体系的建构进路。
笔者赞同韩水法提出的第四种假说,即“转型论”。它是“演进论”假说的变体。韩水法认为:“中国之成为现代民族国家的道路不是构成性的而是转型性的,即从传统的民族-国家演进为现代民族-国家……中国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型也是欧洲、美洲以及亚洲现代民族国家形成的大潮流中一个环节。”[1]韩水法在中国作为现代民族国家形成问题上表达了与安德森、霍布斯鲍姆、孔飞力等西方学者不同的见解。笔者把它概括为以下几点:(1)作为民族国家,中国“早熟而晚成”;(2)作为现代民族国家,中国“由传统转型而来”;(3)作为现代民族国家,中国的道路“不是构成性的而是转型性的”;(4)作为现代民族国家,中国在其形成过程中多次遭受其他民族国家的欺压入侵、战争征服和割地赔款等,这是现代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常态,带有普遍性,而非只有中国才遭遇的特别不幸;(5)鉴于它“不是构成性的而是转型性的”,中国走向现代民族国家的道路,虽然也有过激进革命,但实际上不宜采取欧美民族国家那样的突变激进方式,而宜采取缓慢渐进方式;(6)作为现代民族国家,中国的道路选择有自身特色,但仍然摆脱不掉现代民族国家形成的世界“大潮流”,只是其中“一个环节”,而非例外。这些见解匠心独具、寓意深远。
笔者最看重韩水法在论文结尾有关民族国家未来走向的预测:“除了欧盟,可以想象的事情是,既有的各种各样的自由贸易区之中的若干大约也就奠定了未来某些超民族-国家联盟的雏形。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原来统一的民族-国家分裂为更小的民族-国家但却又加入同一个超民族-国家共同体这样的现象依然会出现。但是,无论如何,作为一个大势所趋的潮流,现代民族-国家的未来发展就是走向超民族-国家的政治共同体。就这一点而论,中国现代民族-国家转型完成的一个标志大概就是造就和参加这样一种超民族-国家的联盟,当然,距此目标依然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1]
然而,韩水法没有充分展开有关民族国家之未来的见解。笔者认为:(1)民族国家即将走向终结,超民族国家即将形成,且摒弃现代民族国家体系之后的超民族国家政治共同体将成为世界主流。(2)欧盟是超民族国家政治共同体的先行者,跨国的区域经济和贸易合作是纽带,跨国区域自由贸易区的形成将为产生超民族国家奠定基础。(3)有些民族国家会解体,解体为更小的民族国家或民族政治共同体,在解体的同时又会融入更大的超民族国家联合体之中,因此,民族国家既有分离,也有融合。(4)将来国际政治的新主体将是超民族国家的政治共同体。(5)中国作为民族国家将面临一次重要选择,就是“造就和参加这样一种超民族-国家的联盟”[1]。(6)超民族国家政治共同体的形成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笔者总体上赞成韩水法有关中国作为民族国家之特殊性的论断,赞成他对现代民族国家未来的展望。韩水法同时提到了“超民族-国家的政治共同体”和“超民族-国家的联盟”。它们对应的英文术语是“the political community of transnation states”和“the alliance of transnation states”。這将是超越现代民族国家体系的两种主要超民族-国家组织形式。但它们不同于以往的“国际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或the League of Nations)。不过,笔者更倾向用“超国共同体”(the transnation communities)这个术语来表示将来可能存在的超国组织实体。
但是,韩水法没有提到的一点是,中国不仅是早熟的民族国家,而且是早熟的“超民族-国家的政治共同体”,亦即“超国共同体”。中国是人类历史上“超国共同体”的最早创始者之一。中国作为“超国共同体”或“超国联盟”的历史不会晚于中国作为民族国家的历史。而且,“超国共同体”是在中国历史上反复出现的一种超越民族国家的政治组织形式。笔者认为,这一点对于我们理解中华民族在历史上既作为一个“民族国家”又作为一个“超国共同体”的特殊性是至关重要的。
“超国共同体”在历史上大多起着对原有“民族国家”的分解和重构作用。中华民族经历了多次重大的分化和融合、分裂和统一的过程。今天的中国仍然留有其作为历史上“超国共同体”的痕迹,只是人们大多把它纳入“民族国家”概念之下来分析罢了。因此,单纯考查中国作为早熟而晚成的民族国家的尝试,将曲解中国作为早熟的“超国共同体”的历史事实,并且会大大地忽视中国作为“超国共同体”的极其丰富的历史、理论和实践成就及经验教训。韩水法只是指出不套用西方学者提出的民族国家形成理论来分析中国民族国家的现代形成,却仍然在“民族国家”结构上进行思考;虽然揭示了中国民族国家早熟的特征,却忽视了在历史上中国作为“民族国家”和作为“超国共同体”交替存在甚至并存这一更加重要的特征。
当然,与韩水法不同,笔者没有局限在中国这样一个民族国家来研究现代民族国家体系及其趋势,而是把现代民族国家体系作为一个动态的变化着的整体来考察其演变轨迹和未来走向,并且把“超国共同体”作为一个核心变量来考察民族国家体系(包括任何一个具体民族国家)的兴衰。当我们用这样的视角来考察中国的时候,中国不仅呈现了作为“民族国家”的编年史,而且呈现了作为“超国共同体”的编年史。因此,中国人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国民,只有以全球视野来观察,且置于现代民族国家体系之中,才能清楚识别自己的独特价值,洞察自己应当追求的目标。笔者认为,中国作为具有古老文明和悠久历史的民族国家,必须进行双重变革:一是从传统到现代的变革,二是从现代到后现代的变革。完成第一个变革,中国只是适应以西方民族国家体系为中心的现代化或工业化过程;完成第二个变革,中国才能突破欧洲中心论的现代民族国家体系,重新焕发中华民族作为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伟大民族的荣光。因此,中国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既是一个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过程,更是一个从现代到后现代的再造过程。前者是以沿袭和适应为主的过程,是追赶西方现代民族国家的过程,中国在这个过程中走得很艰难,数次因为外族入侵、内战与革命而中断。后者是突破和创造的过程,是超越西方现代民族国家的过程,也是中国可能重返“超国共同体”的过程。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准备,后者是对前者的突破和超越。中国现在正处于第一个过程的后半段,但还没有进入第二个过程。
在进行这种努力的过程中,中国人必须牢记自己的国家具有双重特性:中国既是早熟的民族国家,又是早熟的超国共同体。在国内族际关系上,中国必须在政治上成为一个成熟的现代民族国家,以法律形式明确族际关系,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不分种族、肤色和性别,人人皆享有平等的政治、法律、社会和文化权利。在国际关系上,中国必须适应国际化和全球化,并在此过程中主动承担相应国际责任。中国必须超越民族国家发展的第一个阶段,走出一条不同于西方现代民族国家之通常道路的新路。中国在处理国际事务和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中,要确立和平地更好地改变世界和改善国际关系的信念。笔者认为,最为关键的一条是,作为正在崛起的大国,中国应继续摒弃由西方中心论建立起来的“强国必霸”逻辑,以和平、合作和发展的方式改变现有世界秩序,改变以欧美为中心的现代民族国家体系,最终实现引领世界的目的。
三、解构现代民族国家体系的两股力量:跨国联盟和民族分离主义
近代民族国家发端于欧洲。1648年,欧洲诸国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改变了欧洲政治力量的对比,创立了以国际会议解决国际争端的先例,确立了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从此以后,具有世界意义的民族国家体系逐渐形成,民族国家成为近代国家的基本形态。”[3]一般而言,民族国家是人类文明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的产物。人民主权观念的产生和传播、私有财富的实际形成和强大、超越单一君主国家主权的世界性自由市场的形成(人财物的自由流动),普遍适用于不同民族国家的近代宪政和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发展,近代代议制政府的创制,都与近代民族国家体系的建立相呼应。此外,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和民族战争发挥了决定性作用。正如韩水法指出的:“现代民族-国家形成的国内主要途径就是革命,因而包括国内战争和其他武力手段,而其国际的途径就是国家或国家集团之间的战争和其他形式的实力较量。”[1]全球化既促成了跨国联盟和超国共同体,也孕育了民族分离主义,它们是解构现代民族国家体系的两股主要力量。
现代民族国家离不开殖民、征服、扩张、战争、武力、主权、霸权等核心要素。进入21世纪,全球化、跨国企业、超国共同体、地区自治、民族分离主义、宗教极端势力、国际恐怖主义等是影响现代民族国家体系演变并可能导致其衰落的主要力量。它们对现代民族国家体系既有解构作用,也有重构作用;既会导致一些原有民族国家的解体,又会导致另一些新民族国家的形成,且有可能产生像欧盟那样的超民族国家共同体。尤其是在全球化挑战面前,除了个别霸权国家,几乎所有民族国家都只能是区域性国家,面临作为区域性国家的国家治理问题。于是,民族国家以加入区域联盟、开展区域合作为主题的区域治理是迎接全球化挑战的主要策略。我们看到,如下因素对现代民族国家具有重大影响。
(一)全球化
全球化主要指经济、贸易和金融全球化,以及通过人财物自由流动而形成的市场全球化。其中,经济全球化居于核心位置。全球化对民族国家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哈贝马斯表示:“过去,民族国家的领土界限和社会界限是来不得半点马虎的。今天,这种界限不断受到跨越国界的全球化过程的冲击。”[2]140西方学者就全球化对民族国家的影响至少提出了三种主张:“第一种与‘民族国家及其是否即将消亡还是会长期存在有关,第二种聚焦于‘民族认同的转化和可能产生的碎片化,而第三种则集中于‘民族主义意识形态是否会衰弱和被取代的可能。”[4]围绕第一种主张的争论最为激烈。全球化不仅影响世界经济,而且影响世界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民族国家仍然是处理国际和国内事务的主要实体,但全球化对现有民族国家体系产生了多重影响。
首先,全球化削弱民族国家的国家治理能力。经济全球化形成了面向全球客户的世界性市场,导致一些國家放弃了许多传统权力。随着国家边境日益开放,由于求学、工作、投资、旅行或移居,国与国之间的居民流动性大大增强。缺乏民族国家认同意识的世界性公民队伍不断扩大,国民对国家的忠诚程度、对国家义务的承担程度大幅下降。许多民族国家在全球化浪潮冲击下越来越无力维持、控制和处理国内事务。受西方鼓吹的民主和人权思想的影响,一些民族国家尝试摆脱专制制度,却陷入持续不断的党派纷争和国内局势动荡之中。在外部国际势力介入、影响或干预之下,一些民族国家陷入持续内战。很多民族国家正面临治理能力危机,产生了一些社会环境恶化、政治局势极不稳定的“失败的国家”。它们“是中央政府处于实质崩溃状态的国家,或是在某些名为独立国家的某些区域内部,其武装冲突宛如痼疾般无法根绝”[5]。由于国运衰退、民生凋零,它们往往成为贫困、艾滋病、毒品、恐怖主义等世界难题的温床。治理这些难题,超出正处于危难之中的有关民族国家自身的能力。由此形成的恶性循环,不仅影响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而且影响国际局势。结果,局部民族国家的治理能力灾难蔓延为国际问题。“这个世界似乎越来越需要以超国家的解决方案来解决超国家或跨民族的难题。”[5]40
其次,全球化挑战民族国家的主权权威。国家政治发达与国家合法性不是一回事。国家可以在合法性之外进行统治并获得国家特征。但是,国家的主权权威及其合法性既要获得国际社会的承认,也要获得国内公民的认同。全球化对国家主权权威构成挑战,尤其对国家经济独立主权构成挑战。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说:“今天,在‘全球化这一引人注目的标题下的发展潮流,正在改变一种国家、社会和经济在同一民族的边界内在一定程度上齐步成长的历史格局。原先的那种由国家确定对内经济和对外贸易间的界限的国与国间的经济秩序,在市场的全球化的过程中,正在演变为一种跨国的经济。世界范围的资本流动的加速,通过全球关联的金融市场对民族的定位的强制性评估,在此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这些事实说明,为什么国家的驱动因素不再构成交换关系的全球网络中的要点,从而这种网络不再被赋予国与国间的关系的结构。今天与其说国民经济被安排在国家的边界内,毋宁说国家被安排在‘跨国的市场中。”[6]国家主权权威深受自身治理能力和发展能力的影响。“在主权国家原则中被普遍化了的国家的独立性,从一开始就与国际化的经济体系处于紧张状态。”[7]经济全球化导致一些国家的经济状况越来越依赖于國际市场的需求水平和国际资源的供求状况。一些国家的经济增长长期停滞甚至出现滑坡,公民因此质疑国家的治理能力和发展能力。
再次,全球化带来大众消费的国际市场,人们消费的产品、消费行为、生活观念等都在稀释民族情感和民族文化。在互联网的带动之下,全球同步的大众消费市场日益形成。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和不同国家的消费者面对的是相同的消费品,别无选择,导致了相同的消费行为和消费观念。消费者背后的民族性及其文化特性被完全忽视掉了。
最后,全球化导致地缘政治和国家关系的变化,一些国家被边缘化。21世纪是不确定的世纪。国家主权权威受到地缘政治的影响。一方面,随着全球化的推进,民族国家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一些民族国家在国际政治和经济舞台上的作用无足轻重,其地位被跨国组织或全球组织所取代。另一方面,全球化与传统地缘政治相并存,中国、印度等亚洲新兴国家崛起,美国和欧盟的国际影响力有所削弱。美国霸主地位受到挑战,现有国际政治秩序与平衡受到影响。“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使西方面临双重挑战:试图影响未来的世界,但缺乏持续掌控全球的能力;同时又要学习和其他国家分享全球的权力。”[8]
(二)跨国联盟
像欧盟这样超越民族国家的政治共同体的形成,直接导致民族国家重要性的降低。民族国家在全球时代遭受挑战。民族国家未来走向问题引起西方学者的广泛争论。在他们中间,有的主张民族国家消亡论或终结论;有的认为民族国家将在全球时代持续存在;有的认为无法对全球时代民族国家的未来作简单预测。
根据哈贝马斯的见解,随着欧盟这样的跨国联盟的建立,国家主权已经明显式微,民族国家已经名存实亡。跨国联盟扮演着原来由民族国家扮演的角色。民族国家丧失了其核心属性——主权。它们在全球资本或境外资本压迫下被迫放弃主权。虽然它们残留一定势力,阻碍国际新秩序的建立,但这只是黎明前的黑暗。“全球化帝国的建立是大势所趋。”[9]“民族国家已经失去了作为全球经济有价值参与单位的角色地位”,“成为管理经济事务的过渡性组织……随着民族国家管理经济事务的组织权力的发展,它将成为无法逃避的恶性循环的牺牲品”[10],在全球经济中变成微不足道的参与者。全球资本市场的运作削弱了民族国家控制汇率或保护货币的能力。世界范围的商品、服务和供应商很难准确与某个国家联系起来。“许多国家的政府领导都经常重申‘捍卫主权;然而,主权已经不再在其本来的意义上得到捍卫。”[10]165虽然跨国联盟实现不了对民族国家利益的全面保护,但是具体民族国家的国民利益更容易受到国外力量的冲击。
(三)民族分离主义
与全球化和跨国联盟相向而行的一股势力是民族分离主义。“全球时代是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共同体的新的艰难的时代。民族分化意味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付出更多,意味着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也制造着问题。”[11]民族统一与民族分离是全球化的一体两面。民族国家持续存在,但是其重要性将有所下降。
民族分离主义所采取的手段日益极端、暴力化,出现和恐怖主义、极端宗教主义相结合的趋势。民族分离主义势力在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中都不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在和恐怖主义、极端宗教主义合流之后更是如此。在经济和民主政治相对发达的国家,多民族间历史上不存在深刻的民族仇恨,生活中没有民族压迫或受到不合理的民族政策对待,民族问题本身并不复杂。结合其发达的民主政治,这些国家通过赋予民族地区高度自治权力、设立单独地方议会等权力下放措施提高非主体民族的凝聚力,其民族分离主义往往会采取公投等和平形式。民族分离主义势力由于互联网技术而迅速壮大。高科技的发展尤其是社交媒体和通信工具的革新,使得政治动员、咨询交流等可以迅速开展。这对分离主义的思想传播和实际运作提供了便利。只要有网络存在,政府就很难打击甚至控制分离主义思想的蔓延。在全球化背景下,这种传播也起到了“示范作用”:原本没有分离想法的民族也萌生分离念头。“一个集团的觉醒不仅唤醒了另一个集团,也为它的民族主义和暴力提供了语言上和策略上的框架结构。”
(四)地方主义运动
全球化还伴随民族自决等地方主义运动。民族自决是联合国宪章和众多国际协定的原则。国际争端乃至危机的协调都强调这一原则。每个民族国家对民族成员资格有不同构想。出于民族认同感,一些社会成员期望自己所属的民族能够获得民族自决权,甚至成为独立民族国家,在联合国中得到承认。
地方主义运动是全球化的结果。全球经济发展、大众消费、文化传播等削弱了国家权力。全球化唤醒地方意识,促进地方主义兴起。“全球化为地方自治和新型地方主义创造了需求,地方身份认同开始变得备受关注,并赋予大城市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在全球化时代,许多影响进入到国家层面之下,要么对地方发生直接的影响,要么对本土或者城市发生直接的影响。”[11]9一些有着分离倾向的民族均关注地方利益,不希望被现有民族国家的利益分配方式所牵制,希望通过民族自治或民族独立来谋求自身民族利益的最大化。
(五)跨国企业
“在全球领域里,全球的、民族的、地区的、地方的以及个人的要素错综复杂地相互渗透。”[12]跨国企业与全球化并存,共同对民族国家产生多重影响。一些学者提出民族国家转型理论,分析全球时代民族国家的性质与角色,认为民族国家将持续存在,但其角色、功能等受全球化影响而发生改变。在全球化的影响下,跨国企业的壮大严重限制政府对国内经济的控制能力,军事武力也不再完全垄断在国家及其代理人手中,公民对国家的正当性产生怀疑。这些变化使全球时代的民族国家与过去的民族国家不可同日而语。
经济全球化导致国家与市场的关系发生变化。国家“不太具有民族主义情绪,允许乃至鼓励多种认同的衍生……私人组织在治理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而且政府职能越来越倾向于围绕促进个人发展和消费而展开……欧盟就是后现代国家的雏形”[13]。不过,国家在构建新的安全秩序、推动现代化过程中仍然发挥重要作用。全球市场经济需要稳定的国内和国际环境。只有国家能保障法治与秩序。
跨国企业的发展导致一些民族国家的国家能力发生变化,国际权力格局也随之发生变化。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国家能力明显提升,有的国家的国家能力逐渐衰弱。但是,国家不是全球化的牺牲品,而是其“助推器”[10]112。跨國企业和全球化催生了一些强国,也导致了一些弱国。“国家建构的艺术将成为国家力量的关键要素,其重要程度不逊于动用传统的军事力量来维护世界秩序的能力。”[14]福山重视国家能力建构,认为当代国际政治的第一要务是,改善弱国治理能力,促进弱国民主合法化,强化弱国自我维持制度的能力。
此外,国际恐怖主义、地区文明传统的差异和冲突,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势力的存在,等等,都对现代民族国家体系产生着不可忽视的破坏性影响,有的甚至直接导致了个别民族国家的分裂或瓦解。
综上所述,当今世界仍不太平,局部战争时有发生,某些区域的跨国或国内族际冲突、宗教教派冲突连绵不绝。“基地”“塔利班”“伊斯兰国”等国际恐怖组织的恐怖活动严重威胁人类文明与安全。像欧盟这样跨越民族国家边界的超国共同体已经产生,且有渐成潮流之势。全球化、跨国联盟、民族分离主义、地方主义运动、跨国企业等对现代民族国家体系构成多重挑战。现代民族国家在主权权威、完整和统一等方面遭遇危机。
四、中国对全球化的可能回应
对于全球化,有不同的声音。中国是全球化的积极推动者,并且正在利用自身的影响力积极维护世界和平和发展,促成“超国共同体”的建立。“超国共同体”是中国回应全球化的可能选项。
针对纷乱复杂和瞬息万变的局势,我们既要回顾现代民族国家的历史,又要直面现代民族国家正在遭遇的困难,更要评估现代民族国家可能没落的趋势。从前面讨论可知,国家主权和民族国家一样,是近代产物。随着近代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国际社会对国家边界的重视,国家主权概念诞生了。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签订,现代民族国家体系初具规模,拥有主权的民族国家成为国际关系的主体。“国家主权意味着对领土和人民的完全控制;主权必须是绝对的,所有人民必须屈从于国家权威。”[15]民族国家及其主权在国际社会中占据着不可撼动的主导地位。随着全球时代的到来,绝对的国家主权观念受到挑战。国家角色和功能发生了变化,国家主权的性质也发生了改变。“超国共同体”将有可能取代民族国家,成为国际关系的主体。
首先,旧国家主权观念受到质疑,新国家主权观念渐成气候。一般认为,主权是神圣的、不可让渡的,干预别国主权必定引发国际社会争议甚至受到谴责。由于民族国家在全球化趋势中改变了自身形式,原来的主权概念变得越来越有争议。全球时代的主权观念与18世纪以来的传统主权观念有明显区别。前者认为,主权是最高的、绝对的、不可让渡的,是排除任何干预的绝对权力。这种观念不足以解释当前复杂的国际关系格局。
全球时代是网络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也是组织形式、权力形式多元的时代。民族国家越来越受到联合国、WTO等国际组织或跨国组织的影响。一些重要的国际组织超越国家主权而活跃于世界舞台。许多问题成为全球问题。解决全球问题超出单一国家能力,需要国际合作。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环境问题、生态问题、能源问题、饥饿和贫困问题、打击国际恐怖主义问题等是典型。“民族国家越来越成为世界多层治理系统的一部分,民族国家不再有清晰的地理划分和主权划分。”[11]15传统主权观念将被多元、多层的新主权观念取代。
按照全球时代的国家主权观念,主权可以交易,也可以让渡。“主权可以让渡,国家将权力交由超国机构行使,但权力并不是定量的。主权可以分割和让渡,但是正当国家割让权力时,它们也获得了新角色。”[10]219当代国际关系实践显示,绝对主权概念和绝对领土主权原则已经受到明显质疑、侵蚀和修正。全球时代,民族国家需要有新的宪法和原则框架,以满足绝对国家主权同其他绝对国家主权联合、国家与其他国际组织联合、国家统一与分离的要求。罗伯茨认为,若要有效解决主权难题,对领土状况和国家主权的理解就要有更多弹性。“一些地区和民族需要非完全主权的特殊地位,今天仍然有用,并将继续适用于整个21世纪。”[15]132诸如地区自治、国际管理、联合主权、国家之内的联邦和邦联,由不同实体组成的联邦等,都是有助于实现非完全主权的可能形式。因此,主权观念迫切需要修正。“修正后的主权概念将为领土和非领土共同体安排不同的国际地位,将会引发关于争议地区的实际领土安排的新想法以及有关边界、民族国家、国籍和联合形式的一系列新概念。而且,它有助于在国家和人民中形成新形式的联盟。”[15]149
其次,“民族国家”正在成为一个过时的概念,全球化正在造就“后民族国家”(post-nation state)时代。所谓“后民族国家”,表示既有的民族属性、民族特殊性、民族文化传统等在政治、法律、经济等制度设计和安排中没有得到特别关照或考虑的国家,实际上就是去掉特殊民族属性或“国族”的国家。在“后民族国家”里,任何一个公民的民族属性都只具有生物学意义,而不具有特别的政治含义甚至文化含义。作为群体或族群的“民族性”及其文化传统也不再具有普遍价值。用罗蒂的话说:“我们应该停止使用‘种族(race)和‘种姓等级(caste)之类的概念,停止根据遗传血统来划分人类共同体……假如完全根据其行为,而不是部分参照其祖先,来判断作为伴侣、雇员或官员的人们的适应性,这将是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16]这将是一个由“后民族国家”的“超国共同体”组成的世界。在那样的世界里,“民族国家”的“民族”或“民族性”将不再是我们讨论的核心政治话题。如此新世界构想,不仅会改变人们对民族国家过去的理解,而且将影响人们对民族国家未来的判断。
现代民族国家形成的重要标志是,族际人民的政治地位在国家宪法或法律体系中得到明确规定,并体现在具体政治和法律实践中。凡是存在民族不平等或民族压迫的国家,都是平等的政治法律制度没有充分建立和全面实施的国家,是国民基本权利和利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的国家。在这样的国家里,就像君主对子民进行等级划分一样,国家主权者对民族进行等级划分。至于把国外居民作为一等公民对待,在制度上或政策上贬低本国居民的政治法律地位,这不仅是崇洋媚外的表现,而且是丧失国家主权的明证,应当予以痛斥。
自从现代民族国家体系建立以来。民族国家一直处于演进之中。由于全球化的推进与影响,一些民族国家,无论在国内各民族关系中,还是在国际关系中,都面临需要协调和调整的问题。比如,近年来,韩国、日本、菲律宾、美国等国家由于国内政府换届,造成国际关系必要调整,甚至影响到国内种族关系或民族关系的调整。但是,这些调整不足以改变这些国家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性质。随着“超国共同体”渐成趋势,在国际舞台上日益具有影响力,现代民族国家体系逐渐衰落,不结盟的封闭的民族国家已经不能适应全球时代的要求。
再次,“区域国家”“地区国家”“跨国联盟”和“超国共同体”等不仅作为新概念进入学术研究领域,而且作为新的政治实体进入现实世界。随着全球时代的到来,民族国家主权的重要性必定受到挑战。原来主要民族国家必须在民族、民族国家、跨国联盟、超国共同体等重要政治议题上寻求学理突破,形成多国或跨国合作模式;抛弃“民族国家”概念,在“区域国家”和“超国共同体”框架下有更多作为。
有学者认为,超国共同体具有五个结构性的明确特点:“第一,对其成员而言,它们表现了某种共同体的亲和力。第二,其成员是世界大同主义者,但往往是‘有基础的世界大同主义者。第三,超国共同体是具有流动和动态性质的想象的共同体。第四,它们展示了诸多内在于共同体的多样性。第五,超国共同体是受时间约束的、非本质的和非永久的集合体。”[17]笔者认为,在现代民族国家体系中,民族的重要性在下降,超民族的国民的重要性在提升。国民基本价值的建构或塑造,而不是民族特色价值的保留或发扬,将成为国民教育的核心内容。国家基本制度的建构和解释,应当撇开民族议题,不允许因为人与人之间的民族出身差异而人为造成国民之间的社会地位差异或政治不平等。反对民族问题国际化,除非发生内战,国际力量不得干预具体民族国家包括民族事务在内的内部事务;也反对激化族裔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不应当替因为历史原因而延续下来的或实际存在的种族隔阂或族群冲突提供法外支持。
“關于超民族主义(transnationalism)的争端反映了在全球化赞成者和反对者之间引起纷争的一般要旨。”[18]全球化没有给世界上所有民族国家带来平等的权利、机会和尊严。全球化有明确的国际标准,它是以西方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国际关系准则,如自由市场领域的WTO规则、政治和法律制度领域的民主规则和人权原则、文化领域的言论自由与开放原则等为标准的。不同国家进入现代民族国家体系的时间有先后,现代化发展水平有高低,现代文明程度有差异,总是会有一些民族国家处于被改造和被批评的行列。个别发达民族国家便把自己的价值、标准和发展模式强加于其他民族国家,并把它们标榜为普世价值,要求其他所有民族国家都按照它们的价值、标准和发展模式去完成现代化改造。这就是全球化背后存在的西方化趋势。全球化本来应当让世界显得更加丰富多彩,更加富有生机,更加充满多样性。但是,全球化过程中,不同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存在竞争和较量。这是我们在探讨全球化同现代民族国家体系的关系时必须考虑的一种情形。正如全球化不一定对人民的权利和利益起到促进作用一样,全球化不一定对民族平等起到促进作用。
发达民族国家往往代表先进的文明,但不一定代表先进的文化。“民族国家”是西方霸权强加于世界的一个政治概念。在现代民族国家体系中,一直存在着从强大到弱小的等级体系。所谓的世界秩序就是以西方列强为中心建立起来的。二战后的苏联和改革开放后的中国,试图打破这个世界秩序。现代民族国家体系必须得到突破,中国应当成为突破这个体系的决定性力量。超越民族国家的超国共同体正在形成,虽然像欧盟这样的跨国联盟正在面临困难,但是,超国共同体将成为突破民族国家局限性的最重要力量。中国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体现了对“民族国家”理论认识和自身国际关系观的积极调整。
再其次,“后主权”“后民族国家”或“超国共同体”时代有可能来临。“共同体是这样一些归属单位,其成员以为他们分享着审美、道德或认知的意义,由此获得某种人格认同感或团体认同感。”[18]6超民族国家和后民族国家的后果,一方面是原来民族国家中民族属性的特殊价值的降低,另一方面是原来民族国家中国家主权的至上价值的降低。民族国家持续存在并不代表着要死守僵化的国家主权观念。把主权视为最高的、绝对的、不可让渡的、排除和反对任何干预或干涉的独善其身的权力,这样一种传统的主权观念已然无法适应全球时代的复杂形势。“后主权”将是全球化发展的一个可能趋势。在“后主权”时代,国家主权将变得更加灵活、更加务实,主权将可以谈判、交易或让渡。随着民族国家加入或组成“超国共同体”,国家主权的至上性和完备性将大大下降。国家对居于其上的人财物的控制能力也将大大下降,居民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也将大大下降。国家强制力的降低,意味着人的自由的增强。这无疑是人类的重要进步,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就。在“后主权”“后民族国家”或“超国共同体”时代,我们将更接近马克思设想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社会。
然后,中国应当主动抛弃“现代民族国家体系”,延续曾经有过的“超国共同体”的辉煌历史,迎接全球化背景下的“超国共同体”时代。在历史上,中国不仅是早熟的民族国家,而且是早熟的“超国共同体”。这种“超国共同体”在先秦就已经存在,并反复出现于不同时期的中国历史上。作为早熟的民族国家,中国历史上的不同朝代经常以“超国共同体”形式存在,处理同周边地区、附属国的关系。由于在近代化和工业化过程中,以欧洲为中心的现代民族国家体系强行推向中国,迫使中国依照西方民族国家体系规则来重建自己的国家,完成从传统民族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型。本来,在如何构建、发展和维持“超国共同体”上,中国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有更多的历史经验。只是在西方民族国家话语体系主导之下,进入人们视野的中国历史著作中几乎找不到中国作为“超国共同体”的踪影。韩水法对此也鲜有提及。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随着现代民族国家体系行将过时,中国应当抛弃西方自从鸦片战争以来强加于自己的现代民族国家体系,重新回到历史上有过的“超国共同体”传统中,主动寻求同周边地区和国家建立“超国共同体”或“超国联盟”。
最后,从“超国共同体”到“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我们生活在全球时代,我们是全球时代的公民。全球化打破了旧世界,也正在重构新世界。“全球化促成的新的超民族联系进而导致了相互关系之性质、取向和特征的变化。”[18]6随着像欧盟这样的“超国共同体”或“超国联盟”渐成潮流,现代民族国家体系终将被抛弃。总体而言,民族国家将趋于衰落。所有民族国家只有融入更大的“超国共同体”之中,才能为自己创造更美好的将来。随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国际共享将成为处理人类重大事务的可行选择。哈贝马斯的如下见解是很有预见力的:“政治遭遇的不再是仅限于民族国家制度框架以内的社会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具有交叉性,它们成为跨国政府规制的对象。经过史无前例的有政治意图的全球化创造和破坏的二三十年之后,政治和社会的关系是有待讨论的。全球政治议程不再首先由国与国的冲突所主导,而由一个新主题所主导,即,引发国际冲突的潜力能否控制在这样的范围之内:全球有效的规范和程序,加上相当广泛的政治联合行动能力,能在主要大国之中发展出某种——至今尚不可能的——合作。”[19]他的见解也是一个警告。忽视或拒绝加入“超国共同体”的任何一个现代民族国家都将孤掌难鸣。就此而言,笔者感到的最大遗憾是,国内很多国际关系研究者还没有认真对待过中国作为“超国共同体”的历史,也没有认真研究过中国重新成为“超国共同体”成员的实际可能性。他们倾向认为,“超国共同体”是某些有着不良图谋的西方国家的国际关系战略,对中国有百害而无一利。
五、结 语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作为曾经的“超国共同体”,中国虽是有着丰富历史资源的创始者,但仍是缺乏现实战略意图、目标不明晰的成员。缺乏宏大且长远国际战略构想的“超国共同体”或“超民族国家”,将无法占据世界文明的高地。中华民族要想重新崛起,重新引领世界,就要重估作为“超国共同体”创始者的历史与价值,探索重新成为“超国共同体”核心成员的可能性。笔者看到的一种趋势是,人类将以更高形式返回到中华民族比较熟悉的、以“超国共同体”作为世界主要政治主体的发展轨道上来。中国将面临在日趋衰落的现代民族国家体系和即将开启新途的“超国共同体”体系之间做出抉择。中国应当重温“超国共同体”历史,重启“超国共同体”战略,为迎接“人类命运共同体”时代的到来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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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