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少博,田明华,于豪谅,胡明形,王春波,刘祎
(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
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发展现状与特点分析
张少博,田明华,于豪谅,胡明形,王春波,刘祎
(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
基于国家林业局发布的《2016中国林业发展报告》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发布的《林产品年鉴2014》的数据资料,分析了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发展现状与特点。结果表明: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增长速度快、贸易顺差大、贸易规模大、占世界比重高,是木质林产品贸易世界第一大国,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明显呈现进口原材料、出口制成品的加工贸易特征,产品进口结构和出口结构均高度集中,产品进口市场结构和出口市场结构也比较集中,进口贸易产品价格上升,出口贸易产品附加值低,贸易条件趋于恶化。为此,中国应适度控制木质林产品贸易增长速度和贸易规模,打破“大进大出,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模式,着力提高国内木材资源供给能力,分散进口木材供应渠道,以质量竞争、品牌竞争取代数量竞争、价格竞争,优化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产品结构、市场结构,走效益为先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木质林产品;国际贸易;加工贸易;产品结构;市场结构
经过几十年发展,随着中国成为世界木质林产品贸易大国,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得到越来越多研究者的关注。仅以2016年为例,陈绍志[1]、申兵[2]、罗新杰[3]、曹月明等[4]、王玮[5]、李卉[6]等,从现状、问题、对策、国际竞争力、环境成本等方面对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进行了研究。由于研究者的数据资料、研究角度、研究方法、认识归纳各有不同,所以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发展研究是一件常做常新的工作。2016年国家林业局发布的《2016中国林业发展报告》提供了截止2015年的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数据,2016年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FAO)发布的《林产品年鉴2014》提供了截止2014年的世界各国木质林产品贸易数据。这为全面分析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发展现状,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其特点提供了最新的数据条件。掌握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发展现状与特点,有利于制订相关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引导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健康发展。
1.1 研究对象
《中国林业发展报告》和《林产品年鉴》对木质林产品的界定并不完全相同。
根据《中国林业发展报告》,林产品分为木质林产品和非木质林产品,木质林产品划分为8类:原木,锯材(包括锯材和特形材),人造板及单板(包括单板、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和强化木),木制品,纸类(包括木浆、纸及纸板、纸或纸板制品、废纸及废纸浆、印刷品等),木家具,木片,其他(薪材、木炭等)[7]。竹、藤、软木类(含竹藤家具)属于非木质林产品。
根据FAO1982年发布的《林产品的分类和定义》,木质林产品共分6类:原木[木质燃料(包括木炭材)、工业用原木],木炭、木片、碎料和剩余物,锯材,人造板(包括单板、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木浆和回收纸,纸和纸板[8]。对于木制品、木家具,FAO不做统计,其他木质林产品的统计口径与《中国林业发展报告》基本类似。
分析主要是基于国家林业局发布的《2016中国林业发展报告》的数据,并以FAO发布的《林产品年鉴2014》的数据作为补充,因此木质林产品的范畴与《中国林业发展报告》相同。
1.2 数据来源
中国各类木质林产品进出口的贸易额和贸易量,2015年的数据来源于国家林业局发布的《2016中国林业发展报告》,其他年份的数据来源于国家林业局历年发布的《中国林业发展报告》。
世界各国木质林产品贸易额,2014年的数据来源于FAO发布的《林产品年鉴2014》,其他年份的数据来源于FAO历年发布的《林产品年鉴》。
1.3 分析方法
主要是采用历史比较法和横向比较法。在讨论中国木质林产品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时采用集中度(Concentration Ratio)分析方法,在分析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条件时采用价格贸易条件指数(TNet Barter Terms of Trade,NBT)方法。贸易条件(Terms of Trade)是用来衡量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出口相对于进口的盈利能力和贸易利益的指标,反映该国的对外贸易状况,一般以价格贸易条件指数表示,即NBTT=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100%。
根据《2016中国林业发展报告》,2015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的贸易额和贸易量如表1所示。2015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为979.60亿美元,其中出口562.98亿美元,进口416.62亿美元,贸易顺差为146.36亿美元[7]。
表 1 2015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的贸易额和贸易量
2.1 进出口贸易增长速度快,高于世界木质林产品贸易增长速度
根据《中国林业发展报告》,1993~2015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口额和出口额年均增速分别为12.52%和18.45%(1993~2014年年均增速分别为13.62%和19.22%)[7,9]。根据FAO历年发布的《林产品年鉴》,1993~2014年世界木质林产品进口额和出口额年均增速分别为4.44%和4.54%[8,10]。可见,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世界木质林产品增长速度。
根据《林产品年鉴2014》,在2014年木质林产品进口额最大的前十个国家中,1993~2014年间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口额增速11.31%,仅次于印度15.83%,而其他8个国家(全部都是发达国家)的增速(德国3.87%、韩国3.09%、意大利2.87%、法国2.84%、荷兰2.42%、美国1.98%、英国1.79%、日本-1.40%)全都低于世界平均增速;在2014年木质林产品出口额最大的前十个国家中,1993~2014年间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额增速13.56%,排名世界第一,是第二、三、四(巴西6.62%、德国6.59%、俄罗斯6.15%)的两倍多,而其他5国的增速(法国3.57%、瑞典3.48%、美国3.37%、芬兰2.97%、印度尼西亚2.28%、加拿大1.13%)全都低于世界平均增速;在2014年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最大的前十个国家中,1993~2014年间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速11.80%,高居第一位,远远高于世界平均增速(4.49%),是第二位(德国5.08%)的两倍多,而其他8个国家(全部都是发达国家)的增速(瑞典3.76%、意大利3.40%、芬兰3.16%、法国3.15%、美国2.65%、英国1.99%、加拿大1.54%、日本-0.80%)全都低于世界平均增速[8]。
根据《中国林业发展报告》,1993~2015年间,中国原木、锯材、单板、木浆、废纸、木片、木炭、刨花板、木制品和家具进口量年均增速分别为12.32%、14.27%、4.88%、18.51%、14.76%(2000~2015年间)、52.34%、29.53%、9.57%、29.20%(2002~2015年年间)和14.57%[7,9],均超过这些产品的世界平均进口量增长速度;中国特形材、单板、胶合板、纤维板、纸和纸制品、木炭、木制品和家具出口量年均增速分别为12.68%、13.52%、24.06%、23.78%、23.72%、10.66%、4.38%(2002~2015年年间)和13.26%[7,9],均超过这些产品的世界平均出口量增长速度。
2.2 进出口贸易规模大,占世界比例高,是木质林产品贸易世界第一大国
表 2 2014年世界木质林产品贸易额前十国占比
Table 2 Proportion of ten leading countries of wooden forest products importing and exporting value in 2014
国家进口额占比/%国家出口额占比/%国家进出口额占比/%中国 17.49美国 10.65中国 12.06美国 9.20加拿大 9.54美国 9.91德国 7.72德国 8.67德国 8.18日本 4.66中国 6.36加拿大5.62英国 4.41瑞典 6.06瑞典 3.47意大利3.83芬兰 5.49法国 3.17法国 3.45俄罗斯 4.08芬兰 2.97印度 2.39印度尼西亚3.25日本 2.93荷兰 2.36巴西 3.24意大利2.92韩国 2.28法国 2.88英国 2.79
根据《林产品年鉴2014》,2014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口额467.86亿美元,排名世界第一位;出口额162.14亿美元,排名世界第四位;进出口贸易总额627.00亿美元,排名世界第一位(表2)[8]。《林产品年鉴2014》与《2015中国林业发展报告》进出口额数据差异主要是由于FAO数据中不包括木家具和木制品,而中国是世界第四大建筑用木制品出口国,占世界的7%以上;中国是世界第一大家具出口国,占世界的31%以上[11]。根据位于意大利的家具行业研究协会(CSIL)的统计数据,2014年全球家具贸易总额约为1360亿美元[12]。据此,中国名副其实是木质林产品贸易世界第一大国。
分产品来看,根据《林产品年鉴2014》木质林产品的贸易量,中国是世界第一大原木进口国(占比38.24%)、锯材进口国(占比21.13%)、木浆进口国(占比32.30%)、废纸进口国(占比50.66%)、单板进口国(占比28.06%)、木炭进口国(占比10.39%),第二大木片进口国(占比27.15%),第六大纸和纸制品进口国(占比4.17%),第七大胶合板进口国(占比4.32%),第八大刨花板进口国(占比2.85%);中国是世界第一大胶合板出口国(占比39.57%)、纤维板出口国(占比14.85%),第四大单板出口国(占比7.81%),第六大纸和纸制品出口国(占比6.56%)[8]。中国已被公认是世界第一大家具出口国,尽管缺乏足够的国际的数据资料,估计中国至少是世界第三大木制品出口国。
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规模大、占世界比例高,自然成为世界关注的重点,在有关木质林产品贸易尤其是进口贸易可能诱发非法采伐、对世界森林资源造成威胁的争论中,中国自然处于风口浪尖,备受国际社会指责。
2.3 由贸易逆差逐渐转变为贸易顺差,贸易顺差比较大,而且不断扩大
根据《中国林业发展报告》,1993~2005年间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呈现逆差状态,1993~2000年间中国木质林产品净进口额持续上升,2000年达到50.91亿美元,占进口额的52.82%;2001年开始缓慢下降,2005年大幅下降,2006年由贸易逆差转为贸易顺差(26.49亿美元),虽然2007年短暂转回贸易逆差(4.00亿美元),但从2008年开始一直保持贸易顺差并不断扩大,2014年达到88.83亿美元,2015年陡升至146.36亿美元,占出口额的26.00%[7,9,13]。根据《林产品年鉴2014》(不包括木家具和木制品),在世界木质林产品贸易逆差最大的前十个国家中,除中国外,排名第二的日本逆差95.92亿美元,排名第三的英国逆差90.27亿美元,排名第十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逆差16.46亿美元;在世界木质林产品贸易顺差最大的前十个国家中,排名第一的加拿大顺差192.57亿美元,排名第二的瑞典顺差127.47亿美元,排名第三的芬兰顺差124.42亿美元,排名第十的美国顺差25.42亿美元[8]。虽然统计口径不同,但简单相比之下,2015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顺差的绝对数量还是比较大的。
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保持较大的贸易顺差,反映了中国木质林产品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也是一个潜在危险。在激烈的木质林产品出口竞争中,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传统木质林产品出口大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诸如原木出口限制、提高原木和锯材出口关税、“两反一保”(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传统贸易保护措施,以及自动配额、政府釆购、劳动保障等新型贸易保护等措施,再加上抵制热带木材产品运动、打击非法木材生产与贸易、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进出口检验检疫等绿色壁垒层出不穷,木质林产品贸易摩擦有增无减[12],木质林产品贸易便利化、贸易自由化将受到严重威胁。
2.4 进口原材料、出口制成品,加工贸易特征明显
2015年,在净进口量和净进口额方向一致的产品中,净进口产品为:原木、锯材、刨花板、木片、木浆、废纸,除刨花板外,全部属于木质原材料类的初级产品;净出口产品为:特形材、纤维板、胶合板、木制品、家具、纸和纸制品,全部属于制成品类的深加工产品(表1)。当前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呈现进口原材料、出口制成品的特征。这反映了中国木材工业和造纸工业属于典型的加工贸易模式。
单板、木炭本身应属于木质原材料类的初级产品,表现在数量上是净进口产品,同样反映了进口原材料的特征,但在金额上是净出口产品,反映了中国出口的单板、木炭具有高附加值特征,属于产品类别内的深加工产品。这说明即使是产业内贸易,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也是具有进口原材料、出口制成品的加工贸易特征。
2.5 产品进口结构和出口结构均高度集中
根据《2016中国林业发展报告》,从贸易额来看,2015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口结构由高到低依次为木浆30.56%、原木19.39%、锯材18.06%、废纸12.71%、纸和纸制品9.74%、木片4.07%、家具2.13%、木制品1.84%、单板0.39%、刨花板0.34%、胶合板0.29%、纤维板0.26%、木炭0.12%、特形材0.10%(总额为表1所列产品的进口额合计)[7];2015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口以木浆、原木、锯材、废纸、纸和纸制品为主,5种产品所占份额达到90.46%。2015年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结构由高到低依次为家具42.05%、纸和纸制品31.46%、木制品11.88%、胶合板10.10%、纤维板2.62%、特形材0.54%、单板0.52%、锯材0.38%、刨花板0.21%、木炭0.20%、木浆0.03%、原木0.01%、废纸0.00%、木片0.00%(总额为表1所列产品的出口额合计)[7];2015年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以家具、纸和纸制品、木制品、胶合板为主,4种产品所占份额达到95.48%,如果加上纤维板,5种产品所占份额达到98.11%。可见,中国木质林产品产品进口结构和出口结构均高度集中,而出口结构比进口结构更加集中。
进口集中于木浆、原木、锯材等初级木材产品(3种产品合计68.01%),十分容易招致国际社会对中国大量进口木材会引发非法采伐和森林破坏的指责;出口集中于家具、纸和纸制品、木制品、胶合板(4种产品合计95.48%)。这说明中国在这几种产品上具有比较大的比较优势,但容易引起产业内企业间产品出口的过度竞争。
2.6 产品进口市场结构和出口市场结构均比较集中
从市场结构看,根据《2016中国林业发展报告》,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市场相对集中,且集中度有所提高[7]。按贸易额所占比例排序,2015年中国前5位进口贸易伙伴依次为美国17.05%、加拿大10.86%、俄罗斯9.71%、巴西6.38%、印度尼西亚6.15%,合计50.15%,比上年前5位进口贸易伙伴的总份额提高了2.33个百分点;前5位出口贸易伙伴依次为美国27.00%、日本6.32%、中国香港5.89%、英国5.23%、澳大利亚3.78%,合计48.22%,比上年前5位出口贸易伙伴的总份额提高了2.36个百分点[7]。
分产品来看,2015年中国主要进出口木质林产品前5位进口市场和出口市场的数据显示,中国主要进、出口木质林产品的进口市场结构和出口市场结构均更加集中,而且大多数木质林产品的集中度比上年有所提高(表3)。
表 3 2015年中国木质林产品主要进口市场和出口市场
较高的进口市场集中度会形成对某些出口国家的依赖,可能导致贸易条件恶化,尤其是对原木、锯材的高进口市场集中度,还会招致出口国以保护森林资源为由的出口限制,特别是阔叶原木、阔叶锯材很多是来自英国环境调查署(EIA)所谓非法采伐高风险国家,更容易招致引起这些国家非法采伐频发的指责;较高的出口市场集中度容易引起与进口国的贸易摩擦,容易遭遇各种非关税壁垒。两者均会存在较大的贸易风险,威胁中国林业产业安全。
2.7 贸易条件恶化,进口贸易产品价格上升,出口贸易产品附加值低
从贸易额来看,2015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口以木浆、原木、锯材、废纸、纸和纸制品为主,5种产品所占份额达到90.46%;出口以家具、纸和纸制品、木制品、胶合板、纤维板为主,5种产品所占份额达到98.11%[7]。由于中国木浆、原木、锯材、废纸出口量极少,用NBTT表现贸易条件并不合适,可以用前后期的价格变化来代替。中国家具、纸和纸制品、木制品、胶合板、纤维板进口量虽然远小于出口量,但也居世界前列,可以用NBTT表示贸易条件。
中国木浆、原木、锯材、废纸进口平均价格在1993~2015年期间尽管有些波动,但总体进口平均价格是在不断提高,尤其是原木进口平均价格增长较快[7,9,13],说明中国进口的主要木质林产品的贸易条件是恶化的(表4)。2015年这四类产品的进口额占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口额的80.72%[7]。
表 4 1993~2015年中国木浆、原木、锯材、废纸进口平均价格变化
Table 4 Average import price of China’s wood pulp,round wood,sawn wood,recovered paper from 1993 to 2015
产品木浆/美元·t-1原木/美元·m-3锯材/美元·m-3废纸/美元·t-11993 132.72108.32425.80/1995 142.64172.81821.32/2000 121.63271.75635.52149.972005 110.44250.55491.32144.232010 176.76261.82776.47219.812015 180.85282.23641.77180.41价格变化1.362.611.511.20
说明:价格变化为2015年与1993年的进口平均价格之比;废纸2000年前没有数据,价格变化为2015年与2000年的废纸进口平均价格之比。
2015年中国家具、胶合板、纤维板的贸易条件小于1,说明中国家具、胶合板、纤维板出口产品附加值低,尤其是中国胶合板、纤维板的贸易条件在1993~2015年间还在不断恶化(表5)。这3个产品占据了2015年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额的54.77%[7]。2015年中国纸和纸制品、木制品的贸易条件大于1,但中国纸和纸制品的贸易条件在1993~2015年间也处于恶化的态势,只有木制品的贸易条件大于1,虽然经历了一个贸易条件不断恶化的过程,但2011年开始进入贸易条件改善的通道。也就是说,产品附加值低的产品(家具、胶合板、纤维板)占到2015年中国木质林产品
表 5 1993~2015年中国家具、纸和纸制品、木制品、胶合板、纤维板贸易条件变化
Table 5 NBTT of China’s furniture,paper and paperboard,woodwork,plywood,fiberboard from 1993 to 2015
产品家具纸和纸制品木制品胶合板纤维板1993 0.221.96/1.051.321995 0.381.63/0.820.942000 0.491.871.450.631.042005 0.321.671.230.721.432010 0.611.120.790.831.392015 0.811.512.830.700.96条件变化3.660.771.950.670.73
说明:条件变化为2015年与1993年的NBTT之比;木制品2002年前没有数据,2000年一栏为2002年数据,条件变化为2015年与2002年的NBTT之比。
出口额的54.77%,贸易条件差或恶化的产品(家具、胶合板、纤维板、纸和纸制品)占到2015年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额的86.23%[7]。 因此,提高出口贸易产品附加值,努力改善中国木质林产品的贸易条件是今后中国林业产业的重要任务,否则将陷入有贸易规模却没有贸易利得的危险境地。
3.1 结论
利用国家林业局发布的《2016中国林业发展报告》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发布的《林产品年鉴2014》数据资料,对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发展进行分析的结果表明:1993~2015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额年均增速为12.52%和18.45%,远远超过世界木质林产品增长速度。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规模大,占世界比例高,是木质林产品贸易世界第一大国。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经历了一个从贸易逆差转变为贸易顺差的过程,贸易顺差不断扩大,与其他国家相比,2015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顺差的绝对数量是比较大的。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明显呈现进口原材料、出口制成品的加工贸易特征,产品进口结构和出口结构均高度集中,2015年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口以木浆、原木、锯材、废纸、纸和纸制品为主,5种产品所占份额达到90.46%。出口以家具、纸和纸制品、木制品、胶合板、纤维板为主,5种产品所占份额达到98.11%。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口市场结构和出口市场结构也比较集中,中国前5位进口贸易伙伴(美国、加拿大、俄罗斯、巴西、印度尼西亚)占进口总额的50.15%,前5位出口贸易伙伴(美国、日本、中国香港、英国、澳大利亚)占出口总额的48.22%。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口贸易产品价格上升,出口贸易产品附加值低,贸易条件趋于恶化。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迫切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3.2 建议
首先,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增长速度快、贸易规模大、占世界比例高,已经成为木质林产品贸易世界第一大国,这意味着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不能再走单纯依靠规模扩张的“外延式发展”道路,要走效益为先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应适度控制木质林产品贸易增长速度和贸易规模。
其次,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顺差比较大,长期过高的贸易顺差意味着中国木质林产品产业的增长过于依赖于外部需求,存在产业安全风险,关键是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和冲突,引发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应注意木质林产品贸易的贸易平衡,尤其要注意与主要出口市场国家的贸易平衡。否则,国外各种贸易保护措施可能导致巨大的损失。
第三,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明显呈现进口原材料、出口制成品的加工贸易特征,“大进大出,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模式,一方面使中国背负了引发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问题、破坏世界森林资源的指责,另一方面作为世界“加工厂”或者说“生产车间”,处于全球木质林产品产业链“微笑曲线”的低端,数量竞争、价格竞争不可避免,赚取的利润极其微薄,因此必须要打破“大进大出,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模式,调整目前的产业发展模式。
第四,虽然近些年来有所改善,但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产品进口结构和出口结构仍高度集中,产品进口市场结构和出口市场结构也很集中,这容易引起产业内企业间产品出口的过度竞争、贸易条件恶化、贸易摩擦增多、产业安全风险加大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中国应着力提高国内木材资源供给能力、分散进口木材供应渠道。面对出口贸易产品附加值低,贸易条件趋于恶化的现实,应重视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创建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的自有品牌,增加产品附加值和市场控制力,以质量竞争、品牌竞争取代数量竞争、价格竞争,中国木质林产品企业才能走出加工贸易的泥潭,所谓优化木质林产品出口产品结构、出口市场结构才能成为现实,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才能走向“内涵式发展”的健康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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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832/j.cnki.1005-9709.2017.03.012
2017-04-28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3YJA790106)、北京林业大学青年教师中长期项目(2015ZCQ-JG-02)
张少博(1992-),男,河北易县人,硕士生,从事国际贸易、国际商务方面的研究,(电话)18810976883,(E-mail)2431057421@qq.com。
田明华(1969-),男,山东桓台人,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从事林业经济、国际贸易、市场营销方面的研究,(电话)010-62337842,(E-mail)tmhbjfu@163.com。
F752.652.4
A
1005-9709(2017)03-006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