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进
【摘要】网络泄密事件之所以频繁发生,一是西方文化中的极端自由主义和对政府的反感造就了一批“黑客罗宾汉”;二是西方一些国家在网络自由方面的虚伪表现在网络世界中遭遇反弹;三是法律没有处理好言论自由与国家安全之间的关系;四是网络技术的某些特性刺激了网络泄密事件的不断发生。
【关键词】网络自由 言论自由 泄密事件 【中图分类号】D55 【文献标识码】A
“网络空间”被认为是继陆、海、空、天之后人类发现的第五“公域”。当这片公域为人类敞开大门的时候,不少人便惊异于它的开放性,人们不需要办理任何出入境手续,只要随着鼠标的点动,就可以游走于世界。网络空间给人的印象是独立于世界上任何国家管制的领域。早在1996年,美国著名黑客约翰·佩里·巴洛(John Perry Barlow)就发表了《网络空间独立宣言》,认为网络空间没有主权,不需要政府的管理,呼吁政府离开网络,表达了网络自由的极端主义思想。另一方面,在西方的政治理念中,政府是恶的象征,以政府为代表的公权力需要受到监督和制约。对网络自由的极端追求和对政府的反感造就了一批“黑客罗宾汉”。
从当前出现的网络泄密形式来看,这些泄密事件要么是企图通过泄密监督权威,防止权威的扩张;要么是揭露政府在网络空间滥用权力的行为。“维基解密”网站号称有三大宗旨:信息自由、揭开事实真相,创造并维护真正的历史。维基解密的创办人阿桑奇被人们称为“黑客罗宾汉”,他认为,当前政府的运作方式剥夺了公民对很多公共问题的知情权,维基解密要做的工作就是要公开公共权力的信息,使公共权力的行为过程能够公开透明。维基解密并不是监督某一个政府,而是准备揭露全球范围内的各国政府、公司以及非政府组织的行为。斯诺登曝光了美国政府通过“棱镜项目”对本国及世界其他国家的长期网络监控行为,他为其泄密行为辩解说,“我想激起一次全球性的辩论,探讨隐私、互联网自由和国家监控的危险性等问题”,他之所以要采取行动,是因为“我不想生活在没有隐私、没有自由、把互联网的独特价值都消灭掉的世界里”。①
网络空间的开放性造就了网络绝对自由的拥趸者。但网络空间是现实世界的反映,当网络自由的极端拥趸者发现网络空间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同后,就会对不同于自己想象的网络空间现实做出强烈反应,而网络泄密事件就是其中的突出现象。
事实上,世界不同国家对待网络空间的态度,很像历史上不同国家对待海洋的态度:海洋强国拥有世界一流的航海、探测和开发技术,更倾向于主张海洋自由;而海洋弱国则更希望自己临近的海洋归属自己的主权管辖之下,受到更多的主权保护。今天美国仍在世界各地有条不紊地实施着“自由航行计划”,挑战沿海国的海洋主权。同样,作为网络技术的发源地,美国是互联网技术最为发达的国家,因而也就成为“网络自由”的积极推动者。但是,在国际舞台上,“网络自由”却常常成为美国实现自己国家战略利益的工具。
美国政府一直在利用“网络自由”为美国的外交政策服务。例如,在2009年伊朗总统选举中,美国就利用互联网干涉大选。而为了不影响伊朗反对派组织反政府的活动,美国国务院甚至要求推特公司推迟系统升级,而推特公司也这样做了。当“维基解密”网站的泄密行为有可能危及美国的安全利益的时候,美国则施加压力,使为维基解密网站提供服务器、域名解析以及资金转账等方面支持的公司切断服务。这显然违背美国倡导的“网络自由”的价值理念。
而美国打着“网络自由”旗号监视全世界的行为也让很多人失望。斯诺登在参加了美国情报系统所进行的“棱镜计划”后,对该项目严重滥用权力对世界各国展开大规模网络监听感到震惊。他还对美国国家情报局总监克拉铂在2013年3月声称“美国没有蓄意搜集美国民众的数据”的撒谎行为感到愤怒。美国的监控行为,使斯诺登心中的自由、平等、民主等典型的美国价值观出现了幻灭。这是他放弃舒适的生活和待遇,走上泄密之路的重要因素。
言论自由作为基本人权,体现在重要的国际人权法律文件当中。但言论自由并非没有限度,就网络泄密事件而言,需要在言论自由与国家安全之间作出权衡。对言论自由的极端坚持,往往导致言论自由与国家安全的关系失衡,导致泄密事件的发生。
1791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宪法第一修正案,从宪法上确立了言论自由至高无上的地位。為避免违宪,美国政府避免直接干预新闻媒体的经营管理,政府不能禁止报纸发表消息,只有在确实证明媒体发表了泄密的消息且造成直接、即时且无可挽回的损害,才能在事后追诉媒体的违法。政府官员虽然可以依据美国宪法将某些事项设置为机密,但涉密事项一旦被媒体掌握,政府就很难阻止信息的传播了。而媒体为了吸引读者,又往往热衷揭秘。美国尽管在1917年就制定了《反间谍法》,将向外国政府“提供、发送、传递”情报行为列为犯罪,但并没有说明是否适用于新闻记者。由于新闻记者在美国被冠以“无冕之王”,几乎没有新闻记者因泄密而被追究。在“维基解密”事件发生之后,《纽约时报》对“维基解密”利用自愿者匿名上传机密文件的做法大为赞赏,曾考虑按照“维基解密”的方式开通一条“泄密者绿色通道”,专门让政府雇员能够匿名上传大量机密文件。美国宪法上的这种规定,导致泄密事件层出不穷。
由于互联网是向所有人开放的,一个人只要愿意,都可以成为信息的提供者。传统媒体的信息发布一般都采用实名制,网络时代的虚拟性则使匿名成为可能,这是对泄密的巨大保护和鼓励。从“维基解密”的工作形式来看,其材料主要来源于匿名用户上传的材料,网站负责对材料进行核实发布。“维基解密”发布的有关美国政府的很多机密材料,都是由美国政府或者军队的雇员匿名提供的。“维基解密”本身也很神秘,最为重要的特征是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也没有公布办公电话,并且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在提供大量文件给公众阅读的同时,还不会暴露自己,从而以安全可靠的形象免除了为网站提供机密信息的人员的后顾之忧。从运行机制上看,“维基解密”是由一些新闻记者、技术人员等志愿者组成的,员工之间互不见面,在线交流以加密方式进行,连真实姓名也不会透露。因此,“维基解密”网站背后支持者是一个数量庞大的匿名的团队。这种匿名性能够保障信息提供者的安全。美国驻伊拉克士兵布拉德利·曼宁利用自己负责情报分析工作之便,非法下载25万份美国政府的机密资料,转交给“维基解密”,他仅仅因为炫耀而暴露自己。而曼宁只是众多为维基解密传送机密的人物之一。
网络信息传播的特点,对泄密者构成某种激励。网络传播具有即时性和世界性,信息一旦发布,往往立刻就可以传遍全世界。网络的即时性,也使网络中心的即时管理成为不可能,而网络管理上的困难使网络传播形成了去中心化和去权威化的特点。网络泄密的信息通过网络的传播能够瞬间影响世界各国,尤其是在传播者精准地选择传播时间的情况下,往往能够对情势产生重要影响,这种效果往往为泄密者所追求。
(作者为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教授)
【注释】
①[美]格伦·格林沃尔德著,米拉、王勇译:《无处可藏》,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年,第43页。
责编/周素丽 美编/李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