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治平++++王东明
【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城镇化的速度不断加快,出现了大量失地老农,他们除了种地之外没有其他方式获得经济来源,加之年老体衰,他们的后续生活令人堪忧。因此,在当今时代下,加大对失地老农的扶持力度,保障失地老农生活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失地老农 城镇化 生活保障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城镇化是农村社会演进并通往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过程,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城镇化发展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农村城镇化,成为中国发展的有效载体。然而,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应重视和解决其实施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矛盾——失地老农生活保障问题。
城镇化进程中,为了更为有效地配置资源,统筹规划新型乡村的发展,农业用地转城市用地规模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失地”是城镇化和经济发展不可避免的结果。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根本保障,对于年轻且具有一技之长的农民而言,离开了土地他们依旧可以再就业以获得经济来源。然而,对于老龄农民,土地不仅是他们的人生寄托,更是他们获取经济来源的唯一途径。因此,必须基于目前失地老农生活现状,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综合性、有效性、根本性解决策略,以保证失地老农老有所养,老有所依,避免由失地老农生活保障问题所带来的一系列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
城镇化进程中,房屋拆迁,土地流转,失地老农搬迁至安置房小区,政府给予相应的补偿款。现以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某一安置小区为例,他们对目前生活状况比较满意,但未来生活堪忧。搬迁后,每人补助60平方米的安置房,加上十万元补偿款。他们在入住安置房之前需要自己用钱装修,在装修之后,安置费所剩无几。不仅如此,老农失去土地后,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各方面所需,全部需要购买。暂时的生活可以用余下的补偿款来维持,但在补偿款用完后就没有了经济来源。此外,这些老农在搬迁之前,可以经常去地里劳作,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价值,生活充实且精神上也具有成就感。但失去土地之后,他们日常生活却只限于小区这个有限的环境,时间一久,就會感到日常生活单一。加之没有条件可以通过劳动创造价值,从而在经济上和精神上都渐渐失去了依靠。
失地老农后续生活堪忧,是由很多原因所致。第一,失去原有生活来源。土地是老农生存的根本,城镇化后,失去了土地这一生产资料,老农就失去了原有的生活保障和精神寄托。第二,再就业困难。在非农业部门就业时,工人一般在50岁以上就会解聘。而对于失地老农,他们的年龄大都在60岁以上,文化程度低且无一技之长,非农再就业对于他们而言,机会基本为零。第三,补偿机制不完善。其中包括安置房和补偿款存在的问题。首先,安置小区未能在搬迁之前建设好,导致拆迁后失地老农不能顺利入住而流离失所。其次,城镇化后的补偿款基本是一次性发放,面对一大笔补偿款,很多老农们会马上为子女购车或者买房等,对于补偿款的运用不恰当,导致后续生活无法保障。第四,养老制度不健全。社会养老普遍化不高,加上家庭养老弱化,出现很多失地老农老无所依,老无所养。
一是建立安置房。失地老农在搬迁之后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住房问题,住房是人类生活的根本场所,确保在搬迁之后能顺利入住安置房,对失地老农来说尤为重要。目前,在很多区域拆迁过程中,安置小区却没有建设好,使得失地农民无家可回,只能临时租住房屋,租房不仅加重了农民的经济负担,而且在很多地区,房东不愿意把房子租给年龄大的老人,怕老人在租住的房子里出现意外。这样的情况深深地加重了失地农民的人力物力财力负担,尤其对于失地老农来说,更是给他们带来了身心伤害。因此,提前建设好安置小区并确保每一位失地老农能够顺利入住,显得尤为重要。
二是进行依法补偿,涉及拆迁房屋和征收土地的补偿,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标准进行补偿。
三是确保补偿款足额且及时发放,改善传统的一次性发放方式,采取定期发放。失地老农大多数年龄在五六十岁及以上,他们大都文化程度低,缺少理财方面的认识,如果补偿金一次性发放,对于他们很多人来说是一笔巨款,他们不知道怎样去合理分配利用,以至于会对后续生活带来很大影响。采取定期发放并引导使用,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府的压力,而且有效解决了失地老农不知如何合理使用补偿款的难题,并为失地老农后续生活提供了保障。
以社会养老为主。第一,养老保险制度是保障失地老农生活的必然选择。应鼓励并引导失地老农,提高他们的参保意识,做到使每个人都有保可依。同时,应提供养老保险补贴,养老保险补贴方式相对于直接的现金补贴对于失地老农来说更为有效,这种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失地老农的后续的基本生活需要,是一种长效机制。第二,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好失地老农看病难的问题。以政府为主导,创建失地农民医疗救助制度,包括合作医疗、医疗补助金、小区医疗所等,为失地老农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第三,建立失地老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真正解决失地老农生活困难状况,提高失地老农养老补贴,降低获取政府养老补贴的年龄条件限制。
以家庭养老为辅。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很多人改变了传统的大家庭居住方式,以小家为主生活,使得以往的家庭养老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弱化。
大多数失地老农虽然文化程度偏低,无其他的一技之长,但是有着丰富的农耕知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链条,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市场对于农业劳动者还会有需求,让失地老农可以重新回到土地进行简单的生产劳作。
创建多元化老年活动中心。失去土地的老农由于无土地劳作,加之年老,很多时候活动范围只能在自己生活的小区。因此,重视失地老农在生活中出现的精神需求,在社区内建立老年活动中心,是非常有必要的。例如,以小区为单位开设多样的老年班,组织失地老农将农耕知识与大家分享,最后整理成册保存;组织老农们学习音乐,丰富生活;给失地老农宣传一些健康知识以及一些急救常识等。多元化的老年活动中心可以为失地老农带来生活乐趣,实现幸福养老。
建立独居老农安全保障机制。搬迁之后,老农大都搬到了小区高楼里面。环境封闭,很多时候这些老农失去了日常的嘘寒问暖,加上他们有很多是独居老人,子女不在身边,日常起居仅靠他们自己,如果遇到什么突发情况,后果不堪设想。可见,建立独居老农安全保障机制尤为重要。应以小区为单位,建立看护所,定期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去独居老农家里探望,组织周围邻居负责看护等,从而保障独居老农人身安全。
在当前我国农村城镇化进程中,解决好失地老农这一弱势群体的养老保障问题,已迫在眉睫。因此,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应以人为本,重视失地老农的根本利益,加大保障力度,使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促使我国农村城镇化能够快速有序进行,并促进整个社会和谐发展。
(作者分别为陕西科技大学教授,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
【参考文献】
①谈甜:《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民养老问题》,《农业与技术》,2015年第3期。
责编/谭峰 美编/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