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的国家外交纲领性政策,邓小平继承并发展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本文提出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最好方式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认为“搁置争议、先共同开发”的战略思想成为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最好途径,党际关系四项原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重要延伸。同时,“一国两制”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模式,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准则。
【关键词】 邓小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党际关系;新发展
进入20世纪80年代,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邓小平基于时代主题以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需要的科学分析,继承并发展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适用范围推广到国内外乃至全球问题的解决。极大地丰富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涵,为推进中国对外关系、发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出了重大贡献。邓小平依据世界的发展趋势,抓住有利时机,充分利用世界的两大主题,在运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处理对外关系的实践中积极探索其实现途径,赋予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新的价值,而且发展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的国家外交纲领性政策。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探讨邓小平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发展:
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最好方式
“处理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方式。”[1]邓小平强调在新时期中国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开展和平外交政策,“任何外国人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2]而冷战时期的产物,比如“势力范围”、“集团政治”等方式,只会给国际社会带来矛盾,因为这些产物在世界范围内,以社会制度的不同、意识形态的差别论亲疏,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相同的国家之间亲如手足,各自的行为也不需要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规范;相反,就只有斗争和对抗。历史告诉我们这两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只有超越社会制度、意识形态以及民族、宗教信仰之间的界限,广泛推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才能使世界范围内的所有国家都能平等相待,发展国际间的正常关系,增进国际合作,共同维护世界和平。
邓小平关于在新时期坚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论述,使我国的外交方针更具有时代特色。实践证明,中国现行的外交政策不仅使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增强了,而且加速了世界朝着多极化趋势的发展,对推动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战略思想
“世界上一系列争端都面临着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还是用非和平方式来解决的问题。总得找出个办法来,新问题就得用新办法来解决。香港问题的成功解决,这个事例可能为国际上许多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有益的线索。”[3]邓小平主张我们要尊重现实,一切从现实出发,创造性地提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新办法——“搁置争议,先共同开发”,这一办法成为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最好途径。中国同日本和菲律宾分别在钓鱼岛和南沙群岛主权问题上存在争议。关于钓鱼岛问题,邓小平在1978年指出:“尖阁列岛我们叫钓鱼岛,这个名字我们叫法不同,双方有着不同的看法,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时候,我们双方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这次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时候,双方也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我们认为两国政府把这个问题避开是比较明智的,这样的问题放一下不要紧,等十年也没关系。”[4]关于钓鱼岛问题的解决方案应该是邓小平“搁置争议、先共同开发”战略思想的萌芽。
方法总比问题多,不管是钓鱼岛问题还是南沙群岛问题,邓小平指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有两个办法,“一个办法是我们用武力统统把这些岛收回来;一个办法是把主权问题搁置起来,共同开发,这就可以消除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5]中华民族一直是爱好和平的民族,根据中国人民的意愿以及邓小平的重要指示,主张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毋庸置疑,解决领土争端第二种办法是我们的必选。“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战略思想是为维护地区和平促进经济发展,在主权属我的前提下,把争议搁置起来,互利合作、共同开发。这一方法不仅有利于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友好交流,共同发展经济,而且对世界的和平发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战略思想体现了邓小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思想,发展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体现了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原则要求。
三、建立和发展新型党际关系的“四项原则”
1980年5月,邓小平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基础上提出:“各国的事情,一定要尊重各国的党、各国的人民,由他们自己去寻找道路,去探索,去解决问题,不能由别的党充当老子党,去发号施令。我们反对人家对我们发号施令,我们也决不能对人家发号施令。这应该成为一条重要的原则。”[6]我们党以邓小平党际关系思想为指导,在十二大上提出了四項原则来处理党际关系。这是邓小平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是邓小平理论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邓小平的国际战略和外交思想,反映了在政党关系中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充分运用,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互相尊重是处理党际关系的基本要求,基本原则是互不干涉内部事务,互相尊重对方的选择,不做对别的党、国家不利的事情。
“我国党际关系四项原则的确立,是邓小平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又一创造性运用和发展,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重要延伸。”[7]通过党际关系的发展,增进了我们同不同类型国家间的交流,加速了我国与不同类型的政党建立交往合作关系,推动了国际关系的进一步发展。至20世纪90年代,中国共产党已同世界上一百四十多个国家的政党和组织建立了不同形式的联系。
四、“一国两制”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模式
由于多种原因,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还存在着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还没有完全实现祖国的统一。这本来是中国的内政问题,但因复杂的历史原因,演变成一种国际间纠葛的特殊情况。为和平解决历史的遗留问题,邓小平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提出用“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中国内政问题,这也为解决国家之间的争端找到了一条新的方法。
邓小平认为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最好方式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现在进一步考虑,和平共处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内部的某些问题,恐怕也是一个好办法。根据中国的实践,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解决中国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8]“一国两制”就是指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在台湾、香港、澳门设立特别行政区。除在外交、国防、宣战、媾和方面服从中央外,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生活方式等保持不变。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使台湾与香港、澳门有所不同。所以,“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不仅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功能得到最大实践,内容增添新的内涵,而且使“一国两制”这一方针在理论的发展上也具有承前启后的意义。
五、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准则
邓小平是一位有着远大的眼光和高明的见解的政治家,以自己独到的眼光和深刻的洞察力,在1988年提出建立起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受到世界上绝大数国家的广泛重视。1989年10月,他又提出:“应该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解决南北问题,还应该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使它同国际经济新秩序相适应。我特别推荐五十年代由我们亚洲人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今后国际政治新秩序的准则。”[9]就是说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国际社会必须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邓小平强调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必然要求我们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我们必须以此为准则来指导和处理国际关系,才能建立起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邓小平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创新和发展,是在国际国内社会进入新时期,对时代主题以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需要的科学分析之后,不仅在理论上发展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而且在实践上实现了这一原则的飞跃,实现政党外交,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这也说明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既要学习理论,还要学习和利用理论中处理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更要依据时代的发展变化,不断利用理论、创新理论,真正实现“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四个自信。
【参考文献】
[1][2][3][5][8][9]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96、3、59、87、96、328.
[4] 韓广富、胡永强.改革年代:邓小平的改革岁月[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4.222.
[6]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19.
[7] 陈和香.邓小平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J].上海党史与党建,2014(6)19.
【作者简介】
董文文(1992-)女,甘肃天水人,西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