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仕铖?黄铨富
摘要:在新一轮的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特别是侦防部门的转隶对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影响深远。如何抓住这个发展契机,积极应对改革带来的新挑战,实现再定位、再出发,是摆在司法警察面前最迫切的任务。笔者将针对新形势下司法警察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谈谈检察院司法警察职能的转变和今后队伍建设的一下想法,盼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工作能够实现新突破、新发展。
关键词: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改革;职能;建设
一、新形势下司法警察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职能定位不清晰。
职能定位缺乏成熟的理论支撑。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属于人民检察院的序列。《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也规定各级检察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司法警察岗位,这些法律都明确规定了检察院司法警察的法律性质。虽然理论上原则性地规定司法警察应该根据法律、法规行使职权,但是却没有对其职权清晰的划分。同时侦防部门的转隶对司法警察职能调整影响巨大。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的到来,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的转隶,给司法警察部门的未来划起了问号。
(二)编队管理流于形式。
201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了《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到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别设立司法警察局,司法警察总队,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警察大队。依照规定要求必须配备8%-12%的法警,但是目前还有很多基层院的人员还得不到落实。有些基层检察院虽然配齐了人员,但是还未进行编队管理,有的虽进行编队管理但大部分法警分散于各个科室,编队管理流于形式,在编不在岗的问题普片存在。
(三)职业发展空间有限。
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队伍中有不少年轻干警,他们思想比较活跃,对自己今后的前途和理想十分重视。但是法警内部职级晋升机会较少,外部又缺乏与其他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交流转任的机制,导致司法警察职业发展空间十分有限,司法警察的职业归属感越来越低。
(四)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
一些地方的司法警察岗位成为未通过司法考试书记员的后备选择。从书记员中调入的司法警察很难保证其身体素质能达到人民警察录用的标准。再加上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多分散于各个科室,训练很难做到统一化、正规化、系统化。一些司法警察大队常年不训练,只是在上级检查、考核时才临时集中训练几天应付了事,队伍的体、技能水平普片不高。
二、新形势下司法警察职能的转变和今后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一些建议。
(一)法律上对司法警察的性质和职能进行确立引导。
新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必须从司法警察的性质出发,理清司法警察与其他检察人员的权责关系。围绕自身主责主业,突出重点,发挥司法警察的特有的武装性、强制性优势,尽快地明确司法警察的全新的职能定位和执行职务标准。在此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当前侦防部门即将转隶,但是公诉部门依然需要办案区进行讯问和询问,以一个二十万人口地区的基层检察院为例,公诉部门每年在办案区进行讯问和询问的次数多达300次。故针对公诉讯问和询问尽快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保障机制十分必要。随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的工作的不断推进,大量的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需要提起,由于公益诉讼在我国目前还属于新鲜事物,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情况还不是很了解,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当事人很容易出现误解事实、情绪激动、暴力抗法的情况,因此对检察官在行使公益诉讼权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尤为重要。
(二)严格司法警察队伍管理。
各级检察机关必须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司法警察警务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配齐人员,全面落实编队管理,完善司法警察科学化的队伍体系。针对一些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在编不在岗、检警不分的混乱情况,上级检察院法警部门要严格监督基层检察院编队管理的落实情况,发现未落实编队管理的基层检察院要出面进行协调。
(三)拓宽司法警察职业空间。
针对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中,一些地方的司法警察队伍中却产生了机构留不留,队伍散不散的疑问。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引导,消除疑问。做好政治思想工作,防止出现消极心理,防止队伍迷失方向。
同时建立司法警察遴选和转任机制,拓宽基层法警晋升空间,给基层法警打造更大的履职平台,给新入警的年轻人实现理想的希望。
(四)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综合素质。
笔者认为对于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在专任司法警察时,应当达到人民警察体能和体检标准,只有严格队伍的选录把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标准的人才吸收至司法警察队伍才能增强司法警察队伍的专业性和战斗力。在严格法警选录的同时法警自身还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业务学习。要切实把司法警察体、技能训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于经常使用的比如警棍、盾牌、手铐等警械具,全体司法警察都要熟练掌握使用方法。训练要注重實际,贴近实战,确保训练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1]《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关于建立健全检察人员职务序列指导意见》《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2]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警务部.探索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之路
作者简介:
陈仕铖(1987.11-)男,福建尤溪人,法学学士,法警,研究方向:刑法、刑事诉讼法。
黄铨富(1964.04-)男,福建沙县人,法警大队大队长,研究方向:刑法、刑事诉讼法。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