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必旭
有位同事试用期满了,人事部递进表格来要我决定去留。
论他的表现,实在较距离理想甚远。交给他的工作,永远要我三催四请之后才勉强完成。每次交他的工作,必然是那句话:“找你不在,无法请示!于是工作一直搁着!”转嫁责任的道行岂止未臻化境,且漏洞百出。找不到上司就不做工作,那么演员找不到导演,是不是就不拍戏了?管理出纳的人不见了,哪怕寻到天脚底,我也能找他出来!
对不存任何指望的同事,我是完全没有脾气的。两次不满之后,我干脆把他份內的职责,快手快脚完成了算数。故此,试用期满后,也不必多费唇舌了。
结果呢,他一大清早跑进我办公室来解释,这阵子,他是如何如何地忙碌,家里头有很多事都一并发生了,不由得他不牵挂。
我听完了那一轮苦衷,还是决定跟他握别。不是原谅与否的问题,而是公司采取多劳多得制度,其他同事年底的花红,不能被分薄了。
目送他离开办公室时,我心怅然。谁不是天天挨得金睛火眼,才可以巩固自己的职位与收益呢?说句残忍一点的话,请那些每天仍有八小时或以上睡眠的人,别说自己太忙,以致于力有不逮。
当世界上有人可以废寝忘食地不断奋斗时,只证明力有不逮者,其罪在己,不论是体力或脑力输给人家,输了就是输了,并无借口可言。
当然,工作意志之外,年纪决定精力,就以我自己为例,今日不再是少年十五二十时,挨得实在很辛苦,得出来成绩或还差强我意。但是我没有借口,是真的老了一点之故。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