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监督对廉政建设的意义

2017-08-02 15:17金云
速读·中旬 2017年7期
关键词:重要廉政建设

金云

摘 要:社会监督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必须要重视起来的。因此,社会监督的构成要素、社会监督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增强社会监督效能的主要措施变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社会监督;廉政建设;重要

一、社会监督的构成要素

1.社会监督的主体有哪些。在不同的时期,由于主要社会的矛盾不同,也决定着监督主体不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社会监督的主体是没有参加中国共产党、中国共青团,也没有担任领导职务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具体来说,有人民代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等,又有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群众组织,还有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个体工商业者和其他爱国者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

2.社会监督的对象。是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具体的说它包括以下两种人员:其一,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其二,是政府中的非党员领导干部及其公职人员。

3.社会监督的内容。社会监督的内容十分广泛,从大的方面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点:其一,是对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实施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其二,是对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予以工作监督。其三,是对执政党的党风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作风予以行为监督。其四,是对涉及本组织、本社团成员或普通公民个人切身利益的具体政策、法令、制度和办法执行情况进行品质监督。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

4.社会监督的方式。从宪法与法律的有关规定,群众监督的方式基本可以分为两类:其一,是直接监督所采用的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申诉罢免、民主评议和协商对话;其二,是间接监督所采取的聽取工作报告、视察、质询和调查等形式。

二、社会监督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1.实行社会监督其实也是实行群众监督,是党的群众路线和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首先,党的群众路线,就是我们党与人民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因此,实行群众监督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进而巩固党的领导,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其次,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它体现的是党和政府保障人民群众的国家主人地位,保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在实际生活中得到实现。由此可见,党的群众路线和社会主义民主共存于我国,二者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关系,它们共同的目的都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在新时期,党面临着如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全球化等诸多方面的挑战。党只有依靠人民群众,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才能抵挡住各方面的挑战,化挑战为机遇。群众监督,实质就是人民群众对党的一种支持,它是党执政的强大后盾。不要群众监督,其实就是脱离群众,就是削弱群众基础。

3.实行社会监督,是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人民公仆职责的必然要求。过去,我们对领导干部主要实行的是任命制,非公推民选走上领导岗位的领导者,群众观点淡薄而缺少对群众的敬畏之心。因此,应当把掌握领导干部命运的权力更多地交给群众,实行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对不按照人民群众的意志行使权力的领导干部坚决依照民意和民主程序及时清除,是确保领导干部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履行人民公仆职责的需要。

4.实行社会监督,是遏止腐败行为和揭露腐败分子的有效办法。随着我党反腐败斗争力度的逐年加大,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的活动也变得越来越隐蔽。只要有制度的保证,有法律的支持;只要他们的监督行为不受打击报复,人民群众是会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的。

三、增强社会监督效能的主要措施

1.大力增强社会大众的监督参与意识。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理应对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现在许多群众的监督意识比较淡薄,有些群众认为,监督上边的事,普通群众管不了;有些群众存在畏难情绪,怕得罪人,不想监督;有些群众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因此,必须对群众加强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尽快地提高人民群众对权力运作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着力拓宽疏通社会大众的监督渠道。一是通过制定一部切实可行的监督法以法规形式明确群众履行监督的权力、义务和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反映问题的民主权利切实受到法律保障,确保人民群众民主权利不受侵犯。二是完善、疏通社会群众的信访渠道。主要是改进信访部门的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保证广大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能畅通无阻地得到反映。三是通过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来实施群众监督。四是通过政务公开来实施群众监督。知情是实施监督的必要前提。因而党和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一切活动,除法律规定应该保守秘密的以外,均应向人民群众公开。以公开办事原则、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充分利用社会舆论的作用来实施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实质也是群众监督,因为经过大众传媒对权力行使者的一些行为进行曝光,必然会引导公众的注意和反向。

3.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社会监督要取得实效,必须要有制度作保证。目前主要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选拔任用党政干部要实行民主推荐制度。在选拔任用党政干部前,必须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任职人选的基本情况及具体拟任职务要进行公示。拟任人选要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民意测验,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同时要专门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人会议进行民主协商,认真听取意见,然后进行党委全委会投票。二是建立人民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制度。广大群众选举出人民代表后,往往再也没有联系,不了解自己选出的代表的工作情况。因此,人民代表应定期以会议形式,与尽可能多的选民接触,人民代表必须把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反映到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三是建立和健全社会监督的反馈制度。具名举报的,主管部门应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者本人,匿名举报的,要通过大众传媒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四是建立和健全群众监督的激励和保障制度。对于那些勇于监督,并作出较大贡献的人予以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奖励,对那些依法行使监督权的群众,其工作、生命财产安全和家庭生活依法受到特殊保护。如果因为行使监督权而蒙受不法侵害,国家酌情予以补偿。对那些打击报复群众揭发其腐败的人,则应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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