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我们的话题将从周梅森那部曾经产生巨大反响的长篇小说《人民的名义》(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7年1月版)说起。江苏作家周梅森,早年既创作过以长篇小说《黑坟》为代表的煤矿系列,也创作过包括中篇小说《军歌》在内的国军抗战系列。大约从20世纪末,周梅森即开始酝酿一个堪称重大的小说创作转型,不仅开始变身为一个以当下中国政坛或者说官场为主要书写对象的政治小说写作者,而且还曾因为这方面创作实绩的突出而被称为“中国政治小说第一人”。一提及“政治小说”,有些人可能就会流露出不屑的眼光。这里的一个严重误解恐怕就是,由于存在着“十七年”与“文革”文学反面教材的缘故,在这些人看来,只有那些远离社会政治所谓“去政治化”的文学写作,方才真正称得上是“纯文学”写作。因此,要想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包括周梅森在内的一批作家的政治小说写作,首先就必须为“政治小说”正名。早在2010年,借助于巴尔加斯·略萨获得当年度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笔者曾经专门撰文重新检讨文学与政治之间的关系问题。我认为:“对于我们的作家而言,恐怕更多地还是应该在政治社会性题材的意义上来理解看待文学与政治之间的关系。这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把政治看作是社会上客观存在着的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产生着重要影响的一种社会事物。在某种意义上,既然说我们既可以有表现乡村生活的乡村题材小说,也可以有透视市民生活的城市题材小说,还可以有审视战争生活的战争题材小说,那么,为什么就不能存在一种专门以社会政治现象为主要表现对象的政治小说呢?我想,在有了略萨等一大批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政治介入性很强的文学创作强有力的示范作用之下,这样的问题,其实已经不成其为问题了。”①从这样一个高度来要求,那我们的问题恐怕就是,那些所谓官场小说究竟有几部真正称得上是优秀“政治小说”的问题。依我愚见,当下时代一众以官场为主要表現对象的作家当中,以实实在在的创作实绩而可被目为“政治小说”家者,大约也不过周梅森、张平、王跃文等不多的几位。
这一次,在沉寂数年之后,“政治小说”高手周梅森以一部长篇小说《人民的名义》直击纷纭复杂的中国社会政治现实。明眼人一眼即知,这里所谓的社会政治现实,就是指晚近一个时期以来以中共为主导的规模巨大的反腐倡廉风暴。首先,无论如何我们都必须充分认识到周梅森这次小说创作的书写难度。难就难在书写对象时间距离的过于迫近。一般来说,书写对象与创作主体的书写时间应该拉开必要的距离,以为创作主体留下足够充分的消化、咀嚼与沉潜思考的时间。显然,周梅森的书写就是一次对于当下中国社会政治现实的短兵相接。这考验的就是作家的机智与敏感,是作家一种迅捷的艺术反应能力,是作家是否能够在可谓瞬息万变的现实中窥见永恒人性奥秘的艺术直觉。所幸的是,面对如此一种严格的考验,周梅森交出的还算是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作品具体描写展示的,是发生在H省的一次可谓是把上至北京高层下至普通官员全都席卷在内的反腐倡廉风暴。新任省委书记沙瑞金刚刚走马上任,就面临着麾下两大政治派系之间简直就是你死我活的政治博弈。“政法系”由时任省委副书记兼省政法委书记的高育良“领军”;“秘书帮”由时任省委常委兼京州市委书记的李达康为首,曾经担任过前任省委书记、现已成为副国级领导人赵立春的秘书。由于北京一位处级贪腐者赵德汉的举报,京州市副市长丁义珍应声落马,然而,等到最高检反腐总局侦查处长侯亮平风尘仆仆赶到京州的时候,丁义珍却已经越境出逃了。那么,究竟是谁走漏了风声?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沿着这条重要的线索,作品开始了对于一场既盘根错节却又空前激烈的政坛博弈的精彩描写。其中,既有“九·一六”大火牵引出的下岗工人生存这样重大的社会问题,更有各级官员的纷纷中枪落马。从副国级领导人赵立春,到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高育良、省公安厅厅长祁同伟、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的夫人欧阳菁,一直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清泉、原大风厂董事长蔡成功等,真正称得上是从“老虎”到“苍蝇”的窝案式腐败。
对于这场政坛博弈的激烈程度,我们完全可从侯亮平无端被诬陷这一情节的合理设定而“窥一斑知全豹”。无论是从故事情节的设定,抑或还是就艺术结构的整体布局来说,侯亮平都是《人民的名义》中的重要人物。身为高育良的高足,在同学陈海遭袭身负重伤人事不省的紧急关头,主动请缨,空降到H省,接替了陈海所担任的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展开了一场以他为主导的侦查反腐战。其间,有两个最能凸显其超乎寻常反腐能力的细节不容忽视。其一,是他自己身遭貌似“证据确凿”的贪腐证据的陷害,被迫停职检查的时候,侯亮平不仅没有丝毫的气馁,而是千方百计想方设法以自证清白。幸运的是,他比祁同伟他们稍早一步找到了关键的两位证人,这才得以彻底清白。其二,尽管早就有强烈预感,但侯亮平却还是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相信,心目中一向形象高大的老师高育良以及情同手足的同学祁同伟居然都给腐败掉了。一方面感到万分痛心,另一方面却又不徇私情地和高育良、祁同伟进行毫不妥协的坚决斗争,在这种内心激烈冲突的过程中,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但却又特别坚持原则的检察官形象,自然也就生动丰满地跃然纸上了。
“人物形象的塑造完全可以被看作是作家总体创造能力综合体现的一种结果。一个人物形象的成功塑造,既深刻地映现着一个作家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与把握能力,也有力地表现着一个作家对于深邃人性世界的体验与勘探能力,同时更考验着一个作家是否具有足够的可以把自己对于世界的认识与对于人性的把捉凝聚体现到某一人物形象身上的艺术构型能力。一句话,人物形象的成功塑造与否,乃是衡量某一作家尤其是长篇小说作家总体艺术创造能力的最合适的艺术试金石之一。”②提及人物形象的刻画塑造,我们便不得不承认,尽管作家在正面人物比如侯亮平、沙瑞金等身上使用了不小的力量,但相比较而言,读后能够给读者留下更深刻印象者,恐怕还是那些形形色色的贪腐者形象。
比如,小说开始不久就已经出场的那位更多可被理解为小说引子的赵德汉。赵德汉的官并不大,只是一个部委的项目处处长,但他贪污受贿的金额却委实惊人,竟然多达上亿元。首先是赵德汉的外表形象:“贪官一脸憨厚相,乍看上去,不太像机关干部,倒像个刚下田回家的老农民。可这位农民沉着冷静,心理素质好,处变不惊。侯亮平一眼看透——这是长期以来大权在握造就的强势状态。”不仅形象憨厚,而且住房简陋,更何况,被抓捕时赵德汉正捧着大海碗吃炸酱面。说实话,任谁都很难把这个老农民与贪污受贿上亿元的贪官联系在一起。更关键的问题是,赵德汉贪了这么多钱,竟然一分都舍不得花。他只是把它重重叠叠非常整齐地码放在帝京苑的豪宅里。这是怎样的一朵奇葩啊,用叙述者不由自主的感叹来说,就是他“竟然能把贪婪升华为田园诗意”。在这里,周梅森实际上敏感地发现并写出了赵德汉的某种精神分裂性。一方面,他的确是农民,不仅有着农民的朴实,而且长期保持着农民的生活习惯。另一方面,他也的确是一位贪官,有着农民式的贪婪。所谓农民式的贪婪,就是指他在贪得无厌欲壑难填的同时,却又一分钱都不舍得花。一个人,竟然会被金钱扭曲异化到如此一种难以想象的地步。
赵德汉只是作为故事引子的跑龙套式的过场人物,相对来说,周梅森还是把更多的笔墨集中到了以高育良为代表的一众腐败官员身上,其中,尤以高育良、祁同伟这两个贪腐者给读者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难忘。当年,为了从身为吕州市委书记的高育良手中拿到水上美食城的项目,拉高育良下水,赵立春的公子赵瑞龙他们真正可谓绞尽脑汁,煞费苦心,眼看着各种行贿方式均无法打动这位满腹经纶的前大学教授,赵瑞龙他们只好打出了美色这一张牌。没想到,高育良最终却未能战胜美色的诱惑。一位漂亮的女服务员,竟然可以和自己一起讨论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高育良在倍感惊讶的同时,实际上也就深陷于美色的陷阱中而不可自拔了。相比较而言,更令人震惊的,是祁同伟的人性堕落。祁同伟一生中有两个情结无法超越。一个是他充满着苦难记忆的青少年生活,再一个就是后来为改变自身命运而苦苦追求梁璐过程中曾经饱受的人格屈辱。细读文本,就不难发现,祁同伟之所以从当年的缉毒英雄而彻底堕落,从根本上说也正是以上两种因素充分发生作用的缘故。在一部以短兵相接方式直击当下中国社会政治现实的长篇小说中,能够令人信服地刻画塑造出如同高育良和祁同伟这样的贪腐者形象来,正是作品最终得以获致思想艺术成功的一个主要原因所在。
倘若说《人民的名义》主要着眼于现实政治批判,那么,鲁敏的长篇小说《奔月》(载《作家》2017年第4期)则很显然转向了人类主体内在精神世界的省思。说实在话,因为不仅特别熟悉鲁敏的小说创作历程,而且也还曾经给《六人晚餐》做过长篇批评文章的缘故,所以,面对着具有极大阅读挑战性的《奔月》,我甚至于一时间心神恍惚,难道这部具有颠覆性美学与艺术特质的长篇小说,果真出自那位曾经写出过《六人晚餐》的作家之手吗?然而,如果联系同样具有突出实验探索性质的《荷尔蒙夜谈》,那么,《奔月》的出现,其实也并不意外。围绕《奔月》,在与我往返的微信中,鲁敏曾经特别强调:“传统主题可能容易进入,但我不甘心那样写。因此做出一个现代命题的尝试:对自我存在可能性的反复假设逼问,以及这种假设和追问的无解之果。”放眼当下时代的中國文坛,困扰很多作家的一个问题,恐怕就是如何才能够有效地克服一种不自觉状态下的自我复制的问题。尽管很多作家都已经明确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且也竭尽全力地试图有所努力,但严格说来却是收效甚微。那样一种原创性严重匮乏的“千部(篇)一面”的状况,依然是一种无法否认的普遍事实。在这种情况下,鲁敏不仅自觉追求小说创作上的自我突破,而且这种追求也还取得了无法被忽略的丰厚创作实绩,就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奔月》艺术形式上最大的一个特色,就是对于假定性叙事形式的巧妙设定与使用。小说的核心事件,就是女主人公小六一次意外车祸后的悄然失踪。小六失踪之后,故事就沿着两条逻辑结构线索渐次向前推进了。一条线索,自然是小六意外失踪后,她的丈夫、母亲,乃至于情人这边究竟会做何反应。另一条线索,则是“主动”失踪后的小六依照“猪头”的无意暗示,漂移落脚到一个名叫乌鹊的地方之后,在那里生根立足的故事。所谓“猪头”的暗示,其实是小六她们少年时经常玩的一个游戏。具体来说,除了带有楔子或者序幕意味的开头一段预叙性文字之外,整个小说文本共由十五章内容构成。除最后的第十五章为两条结构线索的合流叙述之外,其他的十四章,可以说是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单数章主要叙述小六的丈夫贺西南、母亲以及情人张灯在小六失踪后的各种表现,双数章则主要叙述展示误打误撞来到乌鹊之后小六的生存境遇。依照一般的生活逻辑,既然在意外车祸中大难不死地得以幸存,第一时间的本能反应,肯定是想方设法回到亲人身边,让自己遭到严重惊吓的心灵得到充分的抚慰。然而,小六实际的选择却是反其道而行之的自我“失踪”。
这一核心情节的设定,让我们联想到现代主义巨匠卡夫卡的那个影响极大的短篇小说《变形记》:长期辛苦工作的推销员格里高尔在某一天早上醒来时,突然发现自己不见了。找来找去,最后才发现原来自己早已在睡梦中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卡夫卡通篇描写叙述的,就是格里高尔变成大甲虫之后惨遭家人厌恶、唾弃的不幸遭遇。格里高尔变身为大甲虫,毫无疑问属于一种小说创作上的假定性叙事。通过这样一种核心情节设定,卡夫卡所欲实现的,其实是关于个性自我失落的执著追问与思考。细察文本,我们即不难发现,变形发生之前,推销员格里高尔在家庭生活与工作中的所作所为,全部都不是从一个拥有独立意志的个体人格出发,而是以供养家人、还清债务为根本目的。正因为如此,那位忙碌于生活与工作中的格里高尔,作为其存在本质的“个体的我”始终处在某种被遮蔽的状态之中。格里高尔事实上只是“公共的我”的一位不自觉饰演者,他身上人的个体性一直处在被社会性不断地侵蚀、压抑的过程中。长此以往的一种结果,自然就是不再能够明确意识到自我的存在。但更具悲剧意味的一点是,即使在自己已经被压抑变形成为大甲虫之后,心理早已被严重扭曲的格里高尔,却依然牵挂着自己的工作和家人,依然随同着家人对自己的冷漠不满而日益加重着对自己的冷漠不满。最后,自我厌弃的格里高尔就无论如何都不能不彻底异化为“非人”的大甲虫了。但千万请注意,同为假定性叙事,鲁敏的《奔月》,却又与卡夫卡的《变形记》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具体来说,这差异主要体现在假定性手段的选择上。卡夫卡的假定性叙事,是严重缺乏生活事实支持的荒诞不经的人变身为大甲虫,而鲁敏的假定性叙事,则是能够获得现实生活案例支持的自我悄然失踪。一句话,能够在切合日常生活肌理的前提下,将假定性叙事相当成熟地运用在自己的小说文本中,正是鲁敏与卡夫卡根本的一种差别。
卡夫卡是最具代表性的现代主义作家之一,鲁敏在《奔月》中那样一种如同《变形记》一样对于假定性叙事形式的熟练操作运用,充分说明作家对于西方现代主义其实有着极好的领悟与心得。除了与卡夫卡的《变形记》相比较之外,促使我们认定鲁敏在《奔月》中采用了假定性叙事手段的另一个方面的原因,就是作家叙事过程中关于蝼蚁超市的命名问题。意外地漂泊落脚到乌鹊这个地方之后,小六先是做过一阵卡通人偶的工作,此后不久,在林子自告奋勇的热情帮助下,她很快被介绍到一家超市去做保洁工作:“超市有个端庄的大名儿,国瑞。蝼蚁是小六私底下替它取的别称。”那么,小六为什么要给自己所临时寄身的这家超市命名为“蝼蚁超市”呢?叙述者在后来的叙述中揭开了谜底:“小六心绪繁乱地追随着钱助理的空中愿景,突然想起她最初听说蝼蚁国的那个出处。当时是附庸风雅跟着闺蜜去省昆,看过半本《南柯梦》。男主人公淳于棼发现槐树小穴里头竟有一整个国度,大为惊奇……她心里一动,对眼下的情境,像有点含糊的敬畏与体恤之情了。”事实上,只要对中国古典文学略有所知的朋友,就不仅都会知道“南柯一梦”这个成语,而且也都会知道汤显祖所谓“临川四梦”中的《南柯记》一剧。小六看过的半本《南柯梦》,当脱胎自《南柯记》。作品主要描写淳于棼酒醉后梦入槐安国(即蝼蚁国)被招为驸马,后任南柯太守,政绩卓著。公主死后,召还宫中,又被加封为左相。他权倾一时,淫乱无度,终于被逐。没想到,醒来后却发现自己只是做了一个梦,最后被契玄禅师超度出家。此剧借梦境折射现实生活,不无尖锐犀利地揭露批判了朝廷的骄奢淫逸以及文人的奉承献媚。整部《南柯记》通过梦幻书写人生,是一部典型不过的讽世剧作。这里之所以特别提及汤显祖的《南柯记》,根本的落脚点乃在于其中那个子虚乌有的槐安国或者说蝼蚁国。淳于棼的人生表面上看似飞黄腾达,未料想到头来却是虚幻的美梦一场。倘若从哲学的层面上说,汤显祖或许正是要借此而传达一种类似于《红楼梦》那样一种“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到头来却是“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的人生真谛妙悟。但在鲁敏这里,之所以借用蝼蚁国这一典故,意图显然就是暗示广大读者,不仅仅是蝼蚁超市这样一个小六的工作场所,即使是小六最终漂泊至乌鹊的个体自我失踪事件本身,也都其实是一种纯粹子虚乌有的虚幻、虚无的所在。既然作为小说核心事件的小六的自我失踪,具有突出的虚幻或虚构性质,那整部《奔月》的假定性叙事性质,自然也就是一种文本事实了。
与此相关的另外一个问题,自然就是鲁敏为何要把这部具有突出实验探索性质的长篇小说命名为“奔月”?车祸发生的时间是大白天,与所谓的“奔月”,很显然了无干系。月亮在小说中的第一次出现,是在第二章的第二节末尾处,等到小六再一次注意到清冷月亮的存在,已经是第四章第五节的结尾处了。这个时候的小六,已经在自我探寻的路途上不仅倍觉疲惫,而且更是陷入到某种无解的思索追问之中。等到小六第三次注意到月亮存在的时候,已经是第八章第四节的接近结尾处了:“她往四周看看,都是路,半生不熟。也有人影,近了又远。唯一的旧相识还是只有天上那轮月亮,全世界共有的,又独属于她一个人的月亮,白泠泠地发着寒气,像面巨大的镜子,均匀地照着几百年前,也照到几百年后,照到北京南京,照到乌水鹊山。它能听到小六的细嗓门吗?爱,肉身,孤独,宿命,亲人,生活,伴侣,这忧郁而渺茫的追寻,是否能有一个确切的托付与解答?”至于小六最后一次注意到月亮存在的时候,却已经是整部小说文本的结尾处了:“……你好啊。小六向这位老朋友默默问候。”由上我们即不难作出两种判断。其一,鲁敏笔端这轮清冷、孤独、细瘦,一直散发着白泠泠寒气的月亮,作为一种象征意味特别明显的意象,正可以被看作孤零零一人自我放逐于异乡的女主人公小六的真实写照。其二,鲁敏的相关描写,更能够让我们不由自主地联想到“嫦娥奔月”这个古老的神话传说。相对于人类所寄身的地球来说,月亮无疑是“他者”,是迥然相异于地球的别一个世界。嫦娥一旦义无反顾地奔向月亮,就再也无法重新返回到熟悉的地球故乡。同样的道理,《奔月》中,尽管小六经过了一番周折后最终还是选择了从乌鹊返回南京,但正所谓“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等到她终于回到南京之后,她曾经的日常生活却早已经物是人非,发生了料想不到的颠覆性变化。小六,实际上再也无法返回到她曾经的生活位置上去了。也因此,虽然我们并不清楚鲁敏将小说命名为“奔月”的初衷所在,但却更愿意从这样两个角度去理解小说标题。
称得上与鲁敏《奔月》异曲同工的,是石一枫的长篇小说《心灵外史》(载《收获》2017年第3期)。“既问苍生”,固然是《心灵外史》非常重要的一个价值层面,但“也问鬼神”,对国人精神信仰层面上心灵深渊的存在做真切的深层透视,却更可以被视为石一枫小说创作的一种新开拓。这一点,集中通过大姨妈这一被刻画得神灵活现的女性形象而凸显出来。具体来说,在这部虽然篇幅相对短小但叙事时间跨度却长达半个多世纪的长篇小说中,大姨妈精神信仰方面的疾患,乃集中通过四个关键性的时间节点而体现出来。首当其冲就是“文革”期间本来情同手足的大姨妈对于母亲的告密出卖。这个故事,一直到了小说的后半段,才由与“我”感情关系素来紧张的母亲转述给“我”。但在展开分析这个问题之前,需要加以澄清的,却是母亲与大姨妈之间并无血缘纽结的真实关系。大姨妈是厨娘的女儿,打小就和“我”母亲结下了很深的情谊。由于双方母亲先后离世的缘故,她们两位只能无可奈何地相依为命。但就是这样两位被迫如同涸辙之鱼一般相依为命的女孩子之间的亲密情感关系,居然也因为大姨妈的告密行为而受到了严峻的考验。问题的关键,出在一些被刻意埋藏的字儿纸上:“家里的细软字画早已荡然无存,而母亲之所以藏下几叠字儿纸,无非是要‘留个念想。”但即使是如此私密的一件事情,到最后竟然也被组织给知道了。亏得有大姨妈气喘吁吁地从她所工作的饭馆赶回来,主动替母亲承担了埋藏字儿纸的罪责,否则,母亲就将面临更严厉的惩处。即使如此,“随之降临在母亲头上的就是内部批评、公开批评、大过处分、留校察看……”在那个非正常的政治高压时代,已然有罪名在身的母亲,为了寻条活路,只好被发配到三线去接受思想改造。只有到了火车站送别的时候,大姨妈方才充满悔意地承认:“母亲私藏手稿的事情,是從她那儿传出去的,并且不是无意泄露,是主动检举。”
那么,为什么要以告密的方式出卖情同手足的母亲呢?到后来,大姨妈方才坦承,自己的动机不过是出于对革命的相信。就这样,“大姨妈史无前例地出卖了母亲,却又一如既往地豁出命来保护了母亲。”从人性的角度,母亲理解大姨妈的告密行为,但从个人关系的角度,一直到很多年之后,母亲都不肯相信大姨妈的揭发动机乃是因为她相信革命。而“我”却坚决认定大姨妈的相信是真诚的,之所以坚信原因主要建立在对她的深入了解上。然而,一个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的问题是,要知道,作为一个没有接受过多少教育的普通女性,大姨妈根本就不可能真正地理解革命为何物。从这个角度来看,大姨妈的相信革命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被时代思潮裹挟而去的一种结果。一个人对一个自己根本就不理解的事物的确信,说到底,只能被看作是一种盲信,一种无知的信。
唯其因为只是一种盲信,才会呈现出“一种相信”很快就会被“另一种相信”取代的多变特征。这就要说到第二个时间节点,亦即20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大姨妈对于气功的相信了。这个时候,也正是“我”因为家庭变故的原因,对于大姨妈的最早结识。由于父母聚集南京闹离婚的缘故,年幼的“我”只好被母亲委托给了并无血缘关系的大姨妈来照顾。幼年时的“我”身体特别虚弱,一方面因为身体虚弱,另一方面也因为反应慢,“我”曾经被同学们称为“傻球”。为了早日彻底改变“我”发育、成长不良的状况,心急如焚的大姨妈真正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地采取了各种手段。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手段,就是借助于气功大师的超能量。
具体来说,这一个时间节点的相关描写中,有以下三点不容忽视。其一,包括很多高级领导干部在内的社会公众已经全部陷入迷狂状态中的真切场景描写: “你又能想象上千个灵魂集体性地、以高度一致的频率共振,是怎样一个场面吗?整个儿礼堂仿佛被一团能量所充斥,它不是虚无缥缈的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百转千回滋滋冒烟儿地往人们肉里钻着。”非常明显,最后那一句“百转千回滋滋冒烟儿地往人们肉里钻着”是典型不过的石一枫式话语。除此以外,无知懵懂的“我”,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气功大师鼻子肉瘤上的一撮毛给揪了下来,如此一种具有突出反讽意味的故事情节设定,也散发着明显不过的石一枫气息。
其二,是大姨妈的事后反省。此处,石一枫巧妙穿插使用了信件叙事的方式。“我信师父是不是信错了?”一位思想能力匮乏的普通女性,竟然对自己曾经的精神信仰做出如此一种富有深度的强烈怀疑,究其根本原因,端在于对于“我”发自内心深处的关切。正因为严重牵连到了“我”的生命安危,所以大姨妈在经过一番痛苦的思索过程之后,方才能够明确意识到那位气功大师言语的自我矛盾之处。自我矛盾一旦形成,对气功热以及大姨妈精神信仰本身的一种突出解构作用,自然也就无可置疑了。
其三,无论如何不应忽略的一点,是这一部分关于那位拦车告状老太太的描写。石一枫尽管只是顺带一笔,但设身处地想一想,这么大年纪的老太太,之所以会执意不管不顾地拦车告状,肯定有着天大的冤屈。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那些领导干部们宁可拿出大把时间去捧一位气功大师的招摇撞骗,却根本无视民间疾苦的存在。也因此,虽然只是作家的顺带一笔,但却强烈地呼应了石一枫“既问苍生”的深刻思想题旨。
第三个时间节点,就已经是进入21世纪之后传销团伙的相关描写了。值得注意处,是大姨妈面对专门前来搭救自己的“我”时那样一种无以自控的矛盾心理。一方面,她真诚地相信传销是一种很好的致富手段,但另一方面大姨妈根本没想到,“我”为了搭救她差一点就丢掉了自己的性命。不难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不管是怎样的一种精神信仰,一旦与事实上被大姨妈视为心头肉的“我”发生冲突,那大姨妈就会不问青红皂白地本能地站在“我”这一边。
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革命”,到八九十年代的气功热,再到新世纪以来的传销活动,大姨妈的所谓精神信仰不断地发生着迁移。由此自然生出的问题就是,她为什么要如此不断地盲信呢?对于这一点,大姨妈自己曾经对“我”做出过诚恳的自我剖析与自我反省:“每当听到那种特别有劲儿的话,尤其当他们说是为了我好,为了我身边的人好,为了所有人好,我就特别激动。我觉得只要信了他们,就能摆脱世上的一切苦……我的脑子是满的,但心是空的,我必须得相信什么东西才能把心填满。”这些话语,都已经经过了叙述者的加工与修饰,大姨妈语言表达无论如何都不会这样条理这样流利。但无法否定的一点却是,这些话语的含义的确是大姨妈意志的真实表达。关键处显然在于,身为普通民众的大姨妈,为什么总会感觉到自己内心世界的空,为什么总是希望能够有某种外物成为自己的精神依托。要想回答这个问题,恐怕就必须联系中国人一种普遍的文化心理结构了。一方面,与世界上其他别的许多民族相比较,一贯崇尚实用心理的中国人,本来就缺少严格意义上的宗教信仰,或者干脆说也就是精神信仰。另一方面,伴随着现代革命所造成的强烈社会震荡,原来具有代宗教或者代精神信仰意义的所谓儒道释也都渐次退出了历史舞台。这样一来,对于如同大姨妈这样的普通民众来说,其内心世界长期以来实际上一直无所依凭。也因此,面对着诸如“革命”、气功热、传销之类具有极大蛊惑性的事物的时候,他们才会以飞蛾扑火的架势不管不顾地直扑上去。
也正是面对着大姨妈这样一种盲信状态,身为知识分子的“我”不由自主陷入到了关于国人精神信仰问题的沉思之中:“政府不是在建国初期就基本扫除了文盲,并卓有成效地改造了广大人民的世界观吗?出于各方面的需要,国家还批量制造了我父母那种‘有思想有文化的新人。西方历经几百年才走出了黑暗的中世纪,而这个过程在我们这儿只用短短几十年就完成了,这不管怎么说都是伟大的成就。但与此同时,我们却目睹着身边的人们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莫名其妙的荒唐玩意儿所蒙蔽……古往今来的怪力乱神在这片土地上大开宴席,每个敢于信口开河的江湖术士都能分一杯羹。哪怕是在中关村和学院路这些‘高素质人士聚集地区,有关部门也不得不四处张贴‘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宣传标语……不免让人怀疑,难道‘不问鬼神问苍生只是一小撮儿中国人一意孤行的高蹈信念,我们民族骨子里却是‘不问苍生问鬼神的吗?或者说,假如启蒙精神是一束光芒的话,那么其形态大致类似于孤零零的探照灯,仅仅扫过之处被照亮了一瞬间,而茫茫旷野之上却是万古如长夜的混沌与寂灭?”请原谅我把这段议论性的叙事话语抄录下来,因为这严重地牵涉到了事关国人精神信仰缺失或者说总是处于一种盲信状态的根本问题。在这里,借助于叙述者“我”的口吻,石一枫实际上尖锐揭示出了国人精神世界存在着的两大根本缺陷。其一,固然是精神信仰的严重缺失。唯其因为缺失精神信仰,所以也才会出现无数如同大姨妈这样精神信仰处于不断迁移状态的盲信者。其二,精神信仰的缺失,从表面上看,似乎與所谓的启蒙理性无涉,但认真地想一想,就可以发现,在很多时候,牢固坚定的精神信仰,实际上往往都是建立在强大的启蒙理性基础之上的。你很难想象,一个缺失了启蒙理性精神烛照的民族,能够确立某种牢固而坚定的精神信仰。
这就不能不说到《心灵外史》最后的一个时间节点,也即大姨妈最后信教的相关描写了。大姨妈接受完了警方的再教育和重新登记,然而等到“我”兴冲冲从北京赶到河南某县接她时,大姨妈却意外消失了。大姨妈其实是跟着传教的刘有光上了其实已经差不多人迹罕至了的矿山。按照警察的说法,刘有光曾经因为传教而被判处劳教。刘有光本来只是一位普通农民,在采石场干活儿眼睛被炸瞎,最终一个人落得孤苦伶仃,就义无反顾地信了主。因为与政府对抗执意要在矿区传教的缘故,刘有光最终被关进了劳改农场。实际上,大姨妈自己的信主过程,也如同刘有光一样带有非常明显的中国特色。“刘有光不一样,他也不讲什么道理,光背经,一背,那些似懂非懂的话就钻到我的脑子里去了……我懵了,觉得我不是我了,直想哭直想笑。我觉得自己的面前展开了一条金光大道,只要走上去,那么犯过的罪都能抹掉,吃过的苦都会消失。我还觉得以前信别的东西都信错了,走了那么多的弯路,就是为了绕到这条大道上来。有一个声音又在我耳朵边上响起来,它说,信了吧,信了吧,信了就一切都会好了……”
其实,在最后这次到底应不应该信主的问题上,大姨妈内心世界里一直进行着激烈的自我斗争。一方面,她清楚知道“我”正在赶来接她的路上,但在另一方面,冥冥中一直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拖拽着她朝着“信主”的方向走去。说实在话,当我读到走投无路的大姨妈最后信主的这部分描写时,内心里竟然一下子溢出了满满的感动。设身处地地想一想,除了跟随刘有光信主以获得内心世界的安宁之外,这个时候的大姨妈事实上的确已经无路可走。我甚至设想,西方的基督教所谓的上帝,或者耶稣,在当初最早传教的时候,很可能就是石一枫小说里所描写的刘有光这副模样。人都说,真正的宗教诞生于苦难,吾于今信焉。说到底,正因为人世间存在着非人力所能彻底克服的苦难,所以才会有宗教信仰或者说精神信仰的生成,也才会有刘有光。“上帝说有了光,于是就有了光”,有了刘有光,也才会有大姨妈对他的坚定追随。假如说石一枫的《心灵外史》真实再现了女主人公大姨妈一生不无曲折的精神信仰史,那么,此前的全部信仰其实都属于盲信,而只有最后一次她的信主,她对于上帝的皈依,方才称得上是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精神信仰。然而,从作家石一枫的角度来说,大姨妈最后到底信了什么或者干脆就不再信什么,实际上也都是不重要的。真正重要的事情,在于石一枫《心灵外史》的写作本身,在于作家以如此一部具有心灵冲击力的优秀长篇小说关注、思考并表现了国人的精神信仰问题。
另一部与精神世界透视紧密相关的长篇小说,是严歌苓的《芳华》(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年4月版)。尽管说故事的时间跨度很长,从“文革”后期的1970年代中后期,一直写到了当下的所谓市场经济时代,写到了主人公刘峰因病不幸弃世的2015年。但严格说来,最能凸显《芳华》主题内涵的主要时代背景,其实被严歌苓设定在了“文革”结束前后,一直到自卫反击战发生的1970年代末期。从人性的角度来考量,这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正是人性从被禁锢压抑状态向初步觉醒状态转移的一个关键时期。以这一特定历史时期为主要关注对象,事实上为严歌苓对人物精神分析学深度挖掘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
出生于普通平民家庭,有着苦难童年,格外心灵手巧的刘峰,接受“文革”时期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在部队文工团,一贯地学雷锋做好事,最后终于成为了一位学雷锋标兵,照片竟然出人意料地登上了《解放军报》。刘峰的悲剧质点在于,身为享受了各种荣誉的学雷锋标兵,不仅暗中偷偷地爱上了文工团的大美女林丁丁,而且还在不经意间上演了一场负面影响极大的“触摸”事件。按照叙述者“我”也即同为文工团员的萧穗子的理解,“触摸”事件得以最终酿成的一个前提,是林丁丁 “卫生带”的意外脱落。只要联系那个时代,我们就可以明白,导致刘峰自我压制的根本原因,很显然源于那个“禁欲”时代政治意识形态的制约与影响。“触摸”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已经是1976年的夏天,时代的“禁欲”空气已经不再是铁板一块,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松动,就连手抄本《少女的心》也已经在部队里秘密流传了。具体来说,刘峰对林丁丁情不自禁的“触摸”,发生在林丁丁随同他去舞美和道具库房参观刘峰一手打制的一对沙发的时候。一方面,由于遇上了合适的环境与氛围,另一方面,更主要地还是由于情动于中的刘峰内心里对林丁丁早已恋慕良久,刘峰情不自禁地出手拥抱并触摸了林丁丁。未曾料到的是,对于刘峰的主动示爱,林丁丁的反应特别激烈,她不仅破口大喊着“救命啊”逃离了现场,而且还把事件大肆张扬出去,最终致使刘峰由此而受到了严重的处分。
针对小说中“触摸”这一核心事件,叙述者萧穗子作出了可谓是多角度的全面思考与解读。从林丁丁的角度来说,首先是某种理念的坍塌与崩溃,林丁丁无法接受的,乃是与刘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模范标兵这个概念。另外,借助于弗洛伊德的理论,叙述者萧穗子也从刘峰的角度对“触摸”事件进行了深入的解读。然而,无论如何都不容忽视的一点是,在“触摸”事件发生之后,除了当事人林丁丁之外,“我”以及郝淑雯她们这一众文工团员,近乎一致地对刘峰表示出同仇敌忾式的仇恨。事实上,也只有在时过境迁很多年之后,坐在郝淑雯家客厅里的叙述者萧穗子,方才真正搞明白当年她们这些人究竟为什么要同仇敌忾地对待刘峰:文工团里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暗暗地等着学雷锋标兵刘峰露出人性的马脚。“触摸”事件的发生,终于满足了人们隐隐然的某种邪恶期待心理。作品能够通过刘峰的“触摸”事件而最终深刻挖掘出包括叙述者萧穗子在内的我们整个民族某种集体无意识来,正可以被看作是严歌苓《芳华》最突出的思想艺术成就之一。自己达不到某种高度,然后便大家合起伙来使绊子,想方设法把已经身在高处的同胞拉下来,以达到自己心态的某种满足,如此一種阴暗的集体无意识,无论在既往历史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中,实际上都并不少见。此种集体无意识的存在,明显妨碍着我们的民族文化心理向更文明的高度提升发展。
在那个乍暖还寒的时代,即使是身为学雷锋标兵的刘峰,也在劫难逃了。因为内心里萌发出的真正爱情,其人生轨迹便彻底被改变。正是因为被下放到了连队,所以,等到自卫反击战1979年打响的时候,刘峰自然也就上了前线。虽然刘峰因为负伤之后仍然坚持以“误导”的方式把一辆运送给养弹药的车辆指挥到前线阵地而再一次成为英雄,但经历过“触摸”事件的刘峰,根本就不可能再把英雄之类的事情当回事了。再度成为英模的刘峰付出了丢掉一只手的惨重代价,从此他那只手变成了触感非常糟糕直令人噩梦连连的橡胶假手。但真正的问题还并不在于一只手的丢失,而在于刘峰的精神生命实际上彻底被定格在了“触摸”事件发生的那个特定时刻。“触摸”事件发生之后,刘峰实际上就已经处于典型不过的身心分裂状态。那个只是触摸了一下的林丁丁,从此彻底占据了刘峰的全部精神世界,一直到他生命的终结时刻。我们所强调的精神分析学深度,也正突出地表现在这一点上。但问题在于,“触摸”事件之所以会酿成为一个事件,很大程度上与1970年代后期那个乍暖还寒的时代存在着紧密关联,刘峰对于林丁丁根本就无法解脱的彻骨迷恋,或许也可以被理解为那个特定时代给予刘峰的某种精神“馈赠”。然而,同样不应回避的一个问题是,难道说林丁丁此人真的就值得刘峰为此迷恋终身么?答案恐怕只能是否定的。唯其如此,叙述者萧穗子方才不无残忍地写到:“可也许所有让刘峰死爱的,都是假象的林丁丁。”就此而言,无论如何都走不出“触摸”事件的刘峰,当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悲剧性人物。
2017年上半年,王安忆陆续推出《红豆生南国》《向西,向西,向南》以及《乡关处处》(载《长江文艺》2017年第5期)三部中篇小说。上一期“文情关注”中,我在专门讨论《向西,向西,向南》的同时,还就王安忆的小说创作谈到:“倘若沿袭文坛流行的代际概念,不管从哪一种角度说,最能代表中国当代小说创作最高成就的,当是包括王安忆在内的‘50后一代作家。这一代作家的小说创作,大多起步于‘文革后期,亦即1970年代前期,迄今已有超过四十年的写作历史。或许与他们的多年历练紧密相关,这一代作家的小说创作,差不多已经到了一种神定气闲或者随心所欲的自由境界,仿佛怎么写来都可以成就一篇优秀的小说作品。这么说,倒也不是在说他们不尊重小说创作规律,而是说他们对于小说创作规律的理解与把握,差不多已经达到了胸有成竹或者游刃有余的地步。唯其已经对小说创作规律有着了然于胸的把握,所以他们在小说创作上才能够抵达某种自由的境界。但无论取得了怎样骄人的成绩,也无论怎样地了然于胸与随心所欲,这一代作家对于小说的敬畏之心却从未发生过变化。对于小说这一神圣的世俗化文体,他们从来也不曾像更年轻的作家那样生出过亵玩之意。唯其一贯地兢兢业业,脚踏实地,所以,尽管已经取得了足够大的成就,但他们却依然能够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再有进境。”③大约也正因此,对于“50后”这一代作家的小说创作,只要有可能,我便会投以关注的目光。即以王安忆近期的这三部中篇小说来说,《红豆生南国》写一个香港男人的庸常人生,《向西,向西,向南》写中产阶层的精神隐痛,《乡关处处》写乡下保姆在上海的打工生活,其取材领域跨度之大,非常明显。但无论是何种题材,王安忆写来都毫不费力,信手拈来,的确已经在小说技艺上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尤其是这一篇《乡关处处》,因为取材于保姆上海打工生活的缘故,只要稍不留神,就极有可能会落入所谓“底层叙事”的思想艺术窠臼之中。简言之,王安忆的高明之处在于,竟然把已经差不多写到俗烂程度的一种题材,翻出了新意。在一片平淡无奇的日常生活中,寻觅出了艺术的诗意。
《乡关处处》小说标题的由来,显然来自于唐代诗人崔颢那“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的诗歌名句。之所以要化用这一诗句,乃因为小说主人公月娥远离故土,在遥远的上海这个现代化都市里做着辛辛苦苦的钟点工。月娥,不知作者怎么煞费苦心思索出了如此一个乡土标志特别明显,与大上海之间一看便有着遥远距离的人物名字。请注意,月娥本来可以有自己的姓,但王安忆却偏偏就是要去除她的姓。以我的私意揣测,作家之所以要采取如此特别的一种艺术处置方式,乃是为了达到某种抽象的意味,是为了尽可能扩大月娥形象的代表性与普遍性,意谓出现在作家笔下的月娥,绝非特别的个案,而只是无数在上海做保姆干钟点工的庞大人群中的一位。除了主人公命名上的某种特别考虑之外,《乡关处处》艺术结构的设定也颇具匠心。具体来说,这个中篇小说的叙事时间设定,应该是一年左右。小说开头,叙述春节过后,月娥们如何辞别故乡的亲人远赴大上海去做钟点工:“合闭中,有一张五叔的脸,罩着怨色:走,走,走,留我一个!正月开初,就是这一句话,越说越剧,十五过后,儿子媳妇一家三口离开,则又颓馁了,直至无声。本就是讷言的人,此时更沉闷,二人相对,她害怕又盼望动身启程,好在有年后的残局需要收拾,时间稍事热闹。”虽然只是很简洁的话语,但王安忆却既写出了丈夫五叔的满腹怨气,也写出了月娥出行前的矛盾心理。到小说结尾处,又一个春节即将来临,在上海打工一年的月娥们,又纷纷结伴踏上了归途。然而,只要细加体察,就可以发现,如此一种为时一年的叙事框架中,实际上也还潜藏着一种更大的最少长达八到十年的叙事时间框架。这一点,在小说开头处的一句叙事话语中,即有着明确的暗示:“她做的钟点工中,东家中有几户年头在八和十年之上,她也喜欢长做,彼此知道根底脾性,这新笋就是给他们的。”而且,在第二节,首先进入叙述者讲述视野的那个炒股运势一路向下的四十岁上下女人,也正是月娥来到上海打工后的第一个雇主。以上两点,再加上“她们已非当年,刚从乡下出来的新人,两手空空,攒下的每一分钱都捏得出油来”的叙述,我们即不难断定,在看似一年的叙事时间框架中,王安忆其实不动声色地将长达十年左右的打工时间框架嵌入了其中。能够“四两拨千斤”地做到这一点,称得上是一位结构布局的小说高手。人物命名与艺术结构之外,《乡关处处》另外一个令人叫绝处在于,作者从根本上摈弃了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话语,只是用公路的巨大变化就准确到位地写出了时代的变化。
事实上,倘若从故事情节曲折与否的角度来看,钟点工月娥们的故事很是有些乏善可陈。如此一种平淡无奇的日常生活情景,怎么才能够恰如其分地在小说作品中得到艺术表现,实际上有着极明显的艺术难度。这样的一类题材,换到一般作家笔下,恐怕很难找到落笔之处。但王安忆却不仅将月娥们平淡无奇的生活巧妙地铺展为一部中篇小说,而且还在充分凸显其艰难处境的同时,也格外令读者信服地写出了生活与人性中温情脉脉的恒常一面。一方面,月娥们的钟点工生活,的确不仅琐碎繁忙,而且也特别紧张,永远在奔波的途中。依照常理揣度,但有三分奈何,月娥肯定不会一个人屁颠颠地跑到大上海来受这个罪。用月娥自己的一种真切感受来说就是:“有些可怜在家的人,可是,谁来可怜自己呢?那么吃苦,一分一厘赚来……本以为苦到头了,儿子倒又要在上虞城里买商品房……”留在家里的丈夫可怜,想方设法讨生活的儿子媳妇可怜,做钟点工的自己也一样可怜。然而,可怜人却又何止是月娥她们这些乡下人呢?拓宽视野想一想,所谓乡下人或者上海人,也不过是一时一地的生活标签而已,正所谓,无情不孽,有生皆苦,在这个充满着各种苦难的现实世界里,又有谁能够做到不是可怜人呢?质言之,能够冷静地谛视这充斥着可怜人的人间,并把这个人间林林总总的存在形态以如此一种简直就是平静如水的方式呈现出来,某种意义上说,恐怕的确非王安忆所不能。
然而,不管再怎么艰难、凄苦与可怜,日常生活总还得延续下去。而且,更进一步说,如同月娥这样的钟点工们,之所以要年年月月地在大上海苦苦打拼,一方面,肯定是因为上海的打工生活质量要明显高于乡下,再一方面,恐怕也是更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在差不多已经形成为惯性了的钟点工生活中,她们其实能极真切地体味到生活与人性中温情脉脉的恒常一面。这一点,集中通过月娥与爷爷以及“爹一只娘一只”之间的关系表现出来。自然,他们之间的故事,实际上也构成了这部《乡关处处》中的主体故事。在大上海这样一个现代化大都市,一个孤苦伶仃的落寞老人,一个来自于乡下的女钟点工,再加上一只乖巧伶俐的“爹一只娘一只”,两个人一只猫,就这样相依为命着。毫无疑问,王安忆在这里所真切呈现着的,乃是一种生命的寂灭苦境,但其中却也的确隐隐约约地透露出某种人性的温馨。能够把生命苦境以如此一种淡然的方式举重若轻地表现出来,恐怕也非王安忆不能也。
无独有偶,王安忆《乡关处处》写到了爷爷,而张学东《父亲的婚事》(载《人民文学》2017年第5期),则写到了同为老年人的父亲。一方面,与中国政府曾经长期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紧密相关,国人的生育率呈持续下降的趋势,另一方面,由于日常生活水准以及科学、医疗条件等的普遍提升,国人的寿命普遍延长,老年人口比例不斷上升。按照联合国公布的基本标准,中国大约从21世纪始,就已经步入了老龄化社会。随之而来的,一方面,是日益紧迫的养老问题,另一方面,则是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尤其是婚姻生活问题。道理非常简单,老年夫妻中的一方一旦不幸辞世,那另一方的包括婚姻生活在内的日常生活起居,自然就会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张学东《父亲的婚事》的基本题旨,已在标题中有突出的体现。年事已高的父亲还要再一次结婚,如此一种性质的婚事,必然引起子女的高度关注。
母亲因罹患不治之症而不幸去世有年,虽然膝下有二子二女,但早已各自成家立业的子女们,却都忙于各自的生计,实际上根本就无暇顾及父亲一个人孤苦伶仃的晚年生活。这种情况下,居委会介绍的那位年龄不足四十岁的女人小苏也才“乘虚而入”。按照父亲的说法,小苏的男人出车祸没了,只留下她们孤儿寡母艰难度日。居委会介绍小苏来给父亲做家务钟点工,没想到两个人相处时间一长,竟然处出了某种难舍难分的感情。就这样,母亲去世几年后,父亲的生活里不仅出现了小苏,而且俩人还都执意要结婚。那么,面对如此出乎意料的情形,子女们究竟该怎么应对呢?
事实上,正如我们已经预料到的,父亲的婚事,可以说遭到了四位子女形式各异但实质一致的反对。具体来说,子女们反对的理由,第一,是怀疑小苏心术不正,贪图父亲的退休金与房子。第二,出于对母亲的殷切怀念,他们情感上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小苏的存在。从客观上说,四位子女都不仅有各自的工作要忙,而且也都有各自的家庭,他们根本就不可能有足够的时间来陪同照顾年迈孤单的父亲。但从情感上说,由于对母亲有着深厚亲情的缘故,他们却又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小苏轻易登堂入室,取代母亲的地位。对于子女的心态早已心知肚明的父亲,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搬出了自家的老妹子也即孩子们的老姑母前来助阵。颇有几分民间智慧的老姑母,要求四位子女都必须讲一段自己小时候与爹妈有关的故事。实际上,老姑母的用意非常明显,就是要唤醒他们对于父母养育之情的真切回忆,并最终达到劝说他们能够接受父亲再婚这一事实的目标。然而,还没有等到老姑母语重心长的说辞发生作用,父亲就已经来了个先斩后奏。大年初一上午,当子女们登门拜年的时候,父亲干脆就给了他们一个不辞而别的闭门羹。在专门留下的纸条上,父亲写道:“这两天我答应陪小苏出去转转,你们就好好过年吧,千万别惦记我们。”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在老姑母的劝说下反对姿态本来已经有所松动的四位子女,面对着父亲的金蝉脱壳之计那种无所适从的恼恨心理。
然而,与四位子女近乎一致的反对形成鲜明对照的,却是更下一代也即父亲的孙辈,反倒对父亲的婚事选择表现出了尽可能的理解与支持。这一点,集中表现在大妹程智的女儿娇娇与大哥程仁的儿子身上。面对着自己的母亲程智他们对姥爷的婚事所表现出的不理解与反对态度,娇娇到最后实在忍无可忍表明了自己的价值立场:“你们口口声声都在数落姥爷的不是,好像姥爷真的让每个人都蒙羞了似的,可我觉得你们更有问题,姥爷不辞而别,他偌大年纪,出一次远门多不容易,可你们有谁真正关心过他的健康和平安,你们在乎的只有自己的面子,你们太自私、太冷漠了!”“姥姥都走了那么久,姥爷也没有犯哪门子法,难道他再婚了,从此就不再是姥爷了?”无论如何,我们都得承认娇娇言辞的犀利有力。她的上述言辞,在某种程度上,的确一针见血地揭出了程仁他们兄弟姐妹四人“皮袍下面藏着的”简直就是难以见人的“小”。程智之所以会在一时情急的情况下,打了娇娇一个耳光,实际上也正是因为内心秘密被彻底戳穿的缘故。至于程仁的儿子,虽然没有如同娇娇那样讲出一番锐利的言辞,但过年没有回家的他,其实是以实际行动在支持爷爷的择偶再婚行为。论述至此,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显然就是,为什么多隔了一代的娇娇他们反而会对姥爷(或爷爷)的婚事表现出相对宽容与理解的姿态呢?细加捉摸,大约也莫外于如下两个原因。一个是他们所接受的人生理念较之于父辈更加文明与现代,再一个,则是因为他们与已经去世的姥姥之间的亲情,较之于父辈显然已经淡泊许多。
但张学东的小说却并未到此为止,就在读者以为作品会以父亲与小苏的领证结合为终结的时候,作家却又峰回路转地通过故事情节的突转而将批判的矛头反过来对准了兴冲冲准备与父亲结婚的小苏。具而言之,父亲与小苏反目为仇的事情,发生在父亲带小苏母子外出旅游途中。根据程仁儿子事后的追忆,爷爷与小苏反目为仇的主要原因,是他们各自消费理念的绝大不同。小苏不仅特别喜欢试衣服,而且她所看中的,往往是价钱多达数千元的昂贵名牌。而爷爷呢,却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小苏的大手大脚,他所看中的,往往是物美价廉的衣服。既然两人的消费理念存在如此之大的差异,那尖锐冲突的发生,也就根本不可能避免。这样一来,本来有可能走到一起的父亲与小苏,到最后也只能是无可奈何地分道扬镳各自东西了。然而,出人预料的一点是,或者正是为了印证小妹程信当初的预感不虚,与父亲分手后,这位小苏竟然两次打上门来闹事,终于露出了卑劣的一面。
至此,张学东这部《父亲的婚事》的思想内涵,可以说得到了相对完满的艺术呈现。说到底,我们所谓“老年关怀中的两难困境”者,其一,是指子女们近乎于本能的一种反对姿态,其二,则是指一不小心,就极有可能会遭遇如同小苏这样的敲诈勒索者。但在充分肯定这一作品深刻思想题旨的同时,我们却也不能不指出其中的一点不足来与作家进行商榷。那就是,小苏这一女性形象设定上的前后不统一问题。既然父亲已经与小苏相处了一年多,按道理说,无论如何都应该对小苏有八九不离十的深入了解。依照这种叙事逻辑,父亲早就应该对小苏性格中贪得无厌的一面有所了解,根本就不需要等到他们结伴外出旅游的时候。反过来说,既然他们已经都能够一起在春节时外出旅游了,那就不可能在旅途中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总之,尽管我非常明白作家的艺术设计既是为了凸显小苏这一女性形象的复杂性,也是为了展示现实社会阴暗一面的存在,但其中的自相矛盾性质,却还是不容忽略。
近期值得注意的一个短篇小说,是以《到黑夜我想你没办法》蜚声于小说界的山西作家曹乃谦的少作《第二者》(载《创作与评论》上半月刊2017年第9期)。我们注意到,在《第二者》文本末尾处,作家专门增加了一句说明性的话语:“此推理小说作者写于1984年,而在三年后的1987年,作者的处女作《佛的孤独》才问世。”由这一段交待性的话语可知,在发表已经相当成熟的成名作《到黑夜我想你没办法》之前,曹乃谦其实已经在小说写作的道路上摸索了很长一个时期。而这,也就意味着,曹乃谦的小说写作绝非轻而易举地一蹴而就。实际上,早在1987年,曹乃谦就已经发表了被他自己称之为处女作的小说《佛的孤独》。但其实,《佛的孤独》也并非是他最早的作品,因为按照他的坦白,在此之前的1984年,他就已经写过《第二者》这样一个篇幅大约一万字左右的短篇小说。谢天谢地,亏得曹乃谦是个有心人,竟然不仅有意无意地将《第二者》的手稿一直保存至今,而且也还有绝大的勇气交给《创作与评论》上半月刊发表。这样,我们方才有了一个可以一睹曹乃谦少作《第二者》面容的机会,并由此而可以对曹乃谦的少作做一番未必具有充分說服力的评头论足。
首先,从取材的角度来看,曹乃谦《第二者》的写作,其实是符合写作规律的。一般来说,一位写作者最初的写作,肯定难以脱开自己实际的工作领域或者说直接的生活经验。曹乃谦既然身为警察,那么,他最初的小说写作是与警察这一职业紧密相关的所谓“推理小说”,也就自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具体来说,小说所描写的,乃是阔海与楚狂这两位小学同学在一起侦破一桩蓄谋杀人案件的曲折经过。小说的视角性人物,毫无疑问是那位一门心思想成为公安作家的阔海。阔海在侦破一桩案件的同时,将其写成案例,鼓起巨大的勇气投稿给了警界著名刊物《警钟》。身为一名在第一线破案的警察,却朝思暮想地做着作家梦,这一细节,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故事发生的1980年代果然是公众对文学趋之若鹜的所谓“文学的黄金时代”。稿件投出去了,但阔海却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仅仅过了十多天他就得到了杂志社的回音。《警钟》杂志的主编大人、在社会上广有影响的推理小说家楚狂先生,竟然亲自给他写了一封客气而恭谨的回信,邀他前往家里一聚。设身处地想一想,对于一门心思想成为作家的阔海来说,这封出乎意料的回信,该在他内心世界激起多大的波澜。他对于这次见面的强烈期待,通过一再暗自诵读的“生不愿做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这句诗,就已经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达。
然而,只有在阔海一路风尘仆仆赶到省城,如约见到一直被神秘面纱遮蔽着的推理小说家楚狂的时候,他才突然搞清楚,这位大名鼎鼎的推理小说家,这位《警钟》杂志的大主编楚狂,竟然是自己的小学同学楚函。原来,这位楚函,不仅是阔海20年前的小学同学,而且两人还是最要好的朋友。那时候,阔海在同学中的绰号叫“鼻涕棒儿”,而楚函的小名则是“招人”。能够在时隔20年后一见面就把对方的小名与绰号称呼出来,可见俩人当年关系之密切。但一个有所质疑的问题,也正因此而来。这就是,自然阔海与楚狂的关系曾经如此密切,那按照一般常理,他们俩应该不会发展到多年不通音讯的地步。尽管我深知曹乃谦设定如此一种情节,既是为了凸显两位同学的友谊情深,更是为了充分表现楚狂那神机妙算般的料事如神,但与此同时,却也留下了这样一个并不起眼的小破绽。所谓楚狂“小时候他就聪颖机灵,但好捉弄人”,其实是为了凸显他的神通广大而做出的一种铺垫性描写。既然后来的楚狂竟然能够凭借一封来稿便推断出作者是自己的老同学,那么,少年时期的他又焉能不聪颖机灵呢?
实际上,以上所有这些,不过都是为小说核心事件进行的各种铺垫,《第二者》真正的核心事件是关于一桩后来被确定为故意杀人案件的侦破过程。如同曹乃谦在叙事过程中提及过的那位福尔摩斯身边总是少不了会有华生的存在一样,阔海在《第二者》中所扮演的,其实也是类似于华生这样的一个角色。他们两位集中讨论的核心事件,正是那桩多少带有一点离奇意味的故意杀人案件。案件中,青年女子杜莉英与同厂技术员高亮结婚已有四年时间。某日晚杜莉英与已经约好的同学郑敏一起去成人大专的自考辅导站复习功课。没想到,在郑敏陪同下零点多回到家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了丈夫高亮留下的遗书。遗书中,高亮告诉杜莉英,自己之所以会跳窗坠楼自尽,是因和自己的嫂子林玲发生了私情。林玲逼迫高亮答应和自己结婚,遭到拒绝后,林玲大喊大叫以称高亮要强奸自己相威胁,高亮一时无奈,打斗中失手将林玲掀到了窗外。眼睁睁地看着林玲坠楼身亡,高亮痛感伤心,遂决计以跳楼自杀的方式追随林玲而去。也正是在这封遗书中,高亮给杜莉英留下了颇为语重心长的嘱托:“在我和林玲携手走后,哥哥高光就是你唯一的亲人,我相信,哥虽然在省城工作,但他会尽力帮助你的。这时,我倒有一个想法,假如你和我哥能生活在一起,那,实在是太值得庆贺了。”“看在高家骨肉的分儿上,望上天给予这样一个美好的结局吧。”令人颇感诧异的是,等到高光从省城急返县城料理完丧事后,果然不顾世人非议,毅然决然地和曾经的弟媳妇杜莉英建立了一个新家庭。
接到报案之后,阔海马上偕同助手以及技术员赶赴案发现场勘查,最后基本认定高亮遗书中表述的情况符合事实真相。阔海之所以会不无感叹地强调“爱情啊爱情,有时它是使人互相恩爱的天使,有时又是使人互相残杀的怪物”,并且急不可待地将整个案情以及破案情况写成《自食其果》向《警钟》杂志投稿,根本原因正在于他相信已经真理在握地找到了案件真相。唯其如此,面对楚狂质疑的目光,阔海才会不无委屈地大声辩解。自然,也正如我们预料到的,阔海的所有推论,根本经不起优秀推理小说家楚狂的残酷验证。对于阔海颇为自得的《自食其果》,楚狂给出的评价是:“写案例的要求是事情真实、格调清新、文字准确、寓意深刻,最后一点是逻辑性要强。你的《自食其果》最大的优点是寓意较深。它告诫人们不能忽视对‘第二者的批评。这一点不仅深刻,而且还有新意。”但与此同时,缺点是“逻辑性较差,经不起推敲。这样,往往容易露出破绽”。对于楚狂明褒实贬的评价,自负的阔海自然不肯轻易接受,于是,两人便约定不仅由楚狂代写这一案件的结案报告,而且还约定一周之后的中午,再次在楚狂家见面。
然而,阔海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想象得到,等到他们两位老同学一周之后再次相见的时候,他得到的结果,竟然会是案情的一百八十度大翻转。由楚狂代为撰写的结案报告的标题,竟然会是《呈请逮捕杀人凶犯高光、杜莉英报告书》。对于这一结论,阔海马上提出了强有力的质疑:“你可别忘了,法医鉴定,林玲、高亮分别是11点和11点55分死亡的。而你所怀疑的人犯杜莉英晚上9点(笔误,似乎应该是8点)离开家一直到深夜12点才回去的,她绝对没有分身术既坐在辅导站学习又回家去杀人。而高光,在妻子林玲和弟弟高亮从楼上摔下致死的那个时间,他还在火车上。他们两人怎能成了杀人犯?这是搞案子,不是写推理小说。”面对着阔海咄咄逼人的追问,早已成竹在胸的楚狂的表现却依然是那么慢条斯理,尽显绅士风度。
理性而睿智的楚狂,不动声色地展示在老同学阔海面前的,是报告书中的“作案动机及过程”这一重要部分:
“杜莉英和高光在10个月前就已经有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但偷情不能满足他们与日俱增的欲望,于是便产生了杀死各自爱人的罪恶念头。经过长期的密谋策划,终于炮制出一个复杂而完整的阴险计划,并且在4月4日付诸最后的实施。
“那天吃晚饭,他们分头在各自的家里,将无臭麻醉药偷偷地放入爱人的碗里,使高亮和林玲分别处于不省人事的状态。当然,高亮的药量自然要大得多。
“随后,高光把妻子林玲的衣服脱光,将事先由杜莉英准备好的其夫高亮的精液抹在床单上和妻子林玲的大腿根部内侧,又把事先准备好的高亮的一只襪子塞在妻子嘴里,把皮鞋放置在床边,上衣放在椅子上。然后将昏迷不醒的妻子用拳头和手掌击打数处,又拖起她的左右手去推厨房的窗子,将她的指纹留在玻璃上。然后把她架搁在窗框上,上身在窗外,下身在屋内,而且外多内少。也就是说,重心在窗外。
“杜莉英呢?她把经过长时间仿效丈夫高亮的笔迹而拟写的‘遗书捺了些丈夫的指纹后,放在茶几上,尔后在专程赶来的高光的帮助下,也用事先设计好的方法把丈夫架在厨房窗框上,然后锁上门,高光去赶晚10点开往胡州的火车,杜莉英去找郑敏作她没有杀人时间的证明。
“因麻醉药经过一定的时间失去了作用,而略有苏醒稍微活动的林玲和高亮便分头按作案人设计的那样,在夜里11点和11点55分左右掉下楼而身亡。”
即使楚狂已经尽可能详细地还原出了案件的真相,但阔海内心中却依然有很多谜团尚待一一解开。这样,自然也就有了两位老同学围绕案情侦破过程所进行的后续对话。正是在这一对话过程中,楚狂一点点揭开了案情侦破过程中的若干关键性症结。首先,从一开始,楚狂就强烈感觉到这会是一桩谋杀案,其次,楚狂之所以会把怀疑的目光对准高光和杜莉英,乃是缘于《尼罗河上的惨案》中大侦探波洛的名言:“运用灰色的细胞,寻找在谋杀发生后得到最大好处的人。”正是高光和杜莉英从这一惨案中获得了最大的好处,是他们俩,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了林玲和高亮的坟墓之上。第三,對于楚狂来说,更重要的一点是,“我经过调查落实,婴儿的血型是AB型,死者高亮的血型是O型,而其妻杜莉英的血型是B型。O型和B型结合,不可能产生出AB型,所以婴儿不可能是杜莉英和高亮结合所生的孩子。而只有A型血的人与杜莉英结合,才能生出AB型血液的孩子。而高光的血型恰恰是A型。”至此,这一桩实际上蓄谋已久的奸情杀人案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但小说的故事情节却并未到此为止。在接下来的对话中,还有三个关键性问题需要渐次解决。其一,是楚狂如何能够推断出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对于这一点,楚狂给出的答案是:“我在图片上发现了一个重要疑点……尽管很不明显,但仍能看出,他们身上都有一条横贯小腹的痕迹,一条经过长时间被条状硬物重压后而形成的痕迹。”事实上,也正是以两位当事人身体上的硬物压痕为出发点,楚狂顺藤摸瓜地推断出两人死前都曾被长时间放置在窗户的横条框子上。其二,是关于楚狂的身份问题。从楚狂一再讲述案件侦破过程的若干细节中,身为警察的阔海非常敏感地发现了一个推理小说家与杂志主编究竟何以会拥有侦查权的问题。对此,楚狂给出了明确的回答:自己“原来就是现在仍是,是侦查员。编辑杂志是我的兼职工作。至于写推理小说,那仅是我的业余爱好。”其三,更重要的一个问题,是阔海与杜莉英之间的隐秘关系。对话过程中,就在阔海主动提及自己和一个女青年之间的故事但却尚未来得及展开的时候,楚狂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等他回来后,阔海方才知道,却原来,高光与杜莉英两位犯罪嫌疑人已经双双畏罪服毒自杀了。他们俩一自杀,留下的那个孩子,自然也就成了一个问题。就在楚狂指示下属可以把无辜的孩子送到民政机关收养的时候,阔海却出人预料地主动请求把这个孩子收留下来。至此,曹乃谦也就抖出了这个短篇小说的最后一个包袱,那就是,阔海其实一直都在暗恋着杀人犯杜莉英。正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任是哪一位读者,恐怕也难料想得到。至此处,这个故事情节颇有些峰回路转的短篇小说戛然而止,留下余音袅袅的阔大空间去供读者想象填充。在这里,曹乃谦其实非常明显地暗示读者,阔海之所以未能如同老同学楚狂一样及时敏感地发现照片中两位死者身上被硬物重压留下的痕迹,很大程度上恐怕与他内心深处对于杜莉英的一种暗恋紧密相关。唯其如此一种感情做祟的缘故,阔海的潜意识里才会千方百计地想要为杜莉英解脱。一旦这种想法占了上风,对于其他一些蛛丝马迹自然也就会视而不见。也因此,小说的最后一笔无论如何都是很重要的。正是借助于如此一种神来之笔,曹乃谦相当成功地写出了阔海这一人物形象的某种复杂性。
注释:
①迟梦筠、王春林《重建文学与政治的密切关系》,载《名作欣赏》2011年第1期。
②王春林《繁荣中的沉潜与拓展》,载《文艺争鸣》2006年第5期。
③王春林《战争反思与日常生活的苦难书写》,载《长城》2017年第3期。
责任编辑 李秀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