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苗苗
摘要 本文介绍了昌吉州农田残膜污染现状及特点,阐述了其治理现状,并提出了加快推进昌吉州农田残膜污染治理的发展建议,以期为昌吉州农田残膜的治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田残膜;现状;建议;新疆昌吉
中图分类号 X5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12-0188-01
昌吉州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部,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总面积73 139.95 km2。自20世纪80年代推广使用地膜以来,作物地膜覆盖栽培技术在促进自治州农业生产持续高产、稳产和提升经济效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地膜连年使用造成的“白色污染”却日趋严重。积极开展农田废旧地膜污染治理,探索农田残膜回收与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已刻不容缓。
1 昌吉州农田残膜污染现状及特点
1.1 污染现状
昌吉州铺膜面积由20世纪80年代后期全州不足666.67 hm2,扩大到90年代的6.67万hm2,2000年后基本保持在13.33万hm2以上。到2016年昌吉州各类农作物地膜覆盖面积达27.13万hm2,占总播面积的近52%,年地膜使用量达1.5万t,较2009年增长57%。根据农业部门统计,目前昌吉州平均地膜残留量达297 kg/hm2,其中玛纳斯县土壤残膜量平均达到457.2 kg/hm2,呼图壁县273 kg/hm2,昌吉市达255 kg/hm2,奇台县74.7 kg/hm2。地膜污染形势严峻,连续铺膜的地块残膜量逐年递增,如果不采取措施对残膜污染进行治理,将对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
1.2 污染特点
昌吉州残膜存量大部分地区土壤耕作层呈逐年递增态势,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栽种区域不同,残留量不同。昌吉州地膜残留量表现出“农区重于牧区,北部平原乡镇重于南部山区,西面县市高于东面县市”的特点。二是栽种作物不同,残留量不同。主栽铺膜作物棉花、玉米、加工番茄的耕地地膜残留量大,单作栽培时残膜量明显少于轮作栽培。三是覆膜年限不同,残留量不同。受残膜回收难度大的影响,一般来说铺膜年限越长,残留量越大。四是残膜在各耕作层均有分布。受农业机械化耕地应用逐年增加的影响,土壤耕地尺度深,地膜翻埋进深层土壤,导致残膜在各耕层均有分布。
2 昌吉州农田残膜污染治理现状
2.1 实施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以玛纳斯县、吉木萨尔县作为农田废旧残膜污染综合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依托国家专项资金自2012年起,连续4年分别在呼图壁县、昌吉市、阜康市和奇台县实施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回收地膜面积21.07万hm2,初步构建了地膜回收加工体系。
2.2 实施旱作农业地膜污染治理项目
2014年、2015年先后在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阜康市、奇台县安排旱作农业项目,项目区覆盖面积达11.68万hm2。推动高标准地膜的推广应用,积极探索昌吉州农田标准地膜(厚度0.01 mm以上)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的激励与监督管理机制,加快形成可在不同区域、不同作物上推广的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模式,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2.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31日审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将农田地膜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生产、销售和使用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确定了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企业的管理办法和回收加工技术标准等,制定了对从事废旧农田地膜回收加工利用企业的优惠政策和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标准地膜的惩罚办法等,为进一步防治农田废旧地膜污染提供了依据,为昌吉州管理好农田地膜工作提供了抓手。
2.4 大力推进降解地膜试验
2016年,昌吉州农业局在全州范围内推行PBS降解地膜试验试点工作,选择棉花、玉米、番茄3种作物,开展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面积242.67 hm2,研究和探索降解地膜的降解、保温、保墒、促进作物生长发育、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应用效果和降解地膜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农作产量的显著性,并将试验经验和成果作为推广应用的可靠依据。1年来,2项试验得到了广大用户的认可,为减少土壤白色污染、确保昌吉州农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 建议
3.1 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职责与分工
针对农田残膜对耕地质量、农牧业发展、农村环境造成日趋严重的危害,自治州州党委、人民政府专门安排部署,采取措施,加强整治,坚决遏制农田残膜污染加剧的势头。为做好残膜回收试点工作,给全疆及全州各县市带好头起好步、积累成功经验,成立了以州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环保、农业、财政、农机、质监、工商等部门为成员的自治州农村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农田残膜污染治理工作。项目县市和残膜污染较重的非项目县市均成立了残膜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明确了部门职责与分工[1-2]。
3.2 狠抓源头治理,切实加强监管力度
一是通过向地膜生产企业发布通告,严禁企业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1 mm的地膜。二是加大对地膜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流入市场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地膜,依法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建立高标准地膜使用、销售、回收利用和经营等信息数据库,增设“农用地膜综合治理专用地膜”专用标识、农用地膜综合治理销售专用收据,以便随时对地膜生产企业进行抽查。四是推广农膜连锁和集中配送模式、村委会或合作社集体购买整村推进模式,公开张贴农膜经营户质量安全承诺书,实行农膜购买须持“两证一收据”,即地膜合格证、专用地膜标识、购买专用收据[3]。
3.3 创新机制,不断完善“以旧换新”试点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和旱作农业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项目效益,建设“以旧换新”试点,不断完善运作机制,实行农户一手交旧膜、一手领新膜的补贴制度,以充分调动农民收膜、交膜积极性。采取灵活方式,在农民领取新膜时督促其缴纳相应旧膜,积极动员当地地膜回收企业参与“以旧换新”试点建设,引导企业参与兑换、回收等环节。
3.4 加强引导,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不断提升相关部门、企业和农民对农田废旧地膜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农民治理农田废旧地膜污染的主体意识,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和召开现场观摩会等形式,深入村组、田间地头進行教育、引导、鼓励群众积极投身到农用地膜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到项目宣传到位率100%、群众对废旧地膜回收知晓率达到100%,实现技术指导全覆盖,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农田残膜污染治理的积极性[4]。
3.5 双管齐下,加大对生物降解膜的试验推广
从源头上,继续推进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立足2016年昌吉州可降解地膜试验数据,扩大试验面积,增加试验作物种类,充分了解可降解地膜在昌吉州不同区域、不同作物、不同栽培模式中的表现,总结适宜昌吉州生产、生态环境条件下的使用技术和经验,从而加快可降解膜在昌吉州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步伐。
4 参考文献
[1] 李妍超,李海萍,王永显,等.青岛市农田土壤残膜污染现状及其治理对策[J].农业资源与环境学报,2017(3):226-233.
[2] 蔡付琳,骆国红,王春艳.昌吉市农田残膜污染现状及治理措施[J].农村科技,2016(8):77-78.
[3] 韩咏香,帕里旦,曾桂芳.博乐市农田残膜污染调查及综合治理措施[J].农村科技,2013(12):24-25.
[4] 胡自纲,龙新云,李爱明.乌鲁木齐县农田残膜污染现状及对策[J].新疆农业科技,2013(3):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