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稷远
伴随着中国金融市场体系更加市场化的改革,银行传统盈利空间受挤压。对中小商业银行而言:一方面存贷利差空间在缩小,另一方面受科技电子化技术较弱、产品创新能力较差、业务准入范围的限制等因素,中间业务收入手段不多。同时各项业务准入审批权限下放,中小银行业务空间加大,但监管政策趋严;各类经营成本上升(包括但不限于资本成本、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合规成本、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新型金融服务模式与组织的不断涌现对传统业务领域提出新的挑战。具体如图1所示。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金融市场体系改革提出: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存款保险制度已于2015年1月份正式推出。
第一,利率市场化改革已基本完成。自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以来,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走过了20个年头。从改革思路上看,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遵循“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原则和步骤循序推进。具体如表1所示。
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将造成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成熟,利差短期收窄,长期将有所回升;银行间竞争加剧,信贷风险提升,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将加速;利率市场化将推动银行业务结构在资产端、负债端和服务层面进行调整;银行业竞争格局或将出现分化,部分具有差异化特点的银行将脱颖而出。
2015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同月,交通銀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获得通过,这宣告着银行在建立风险防火墙之后,获得券商牌照成为可能,银行将被允许进行对外股权投资和通过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手段参与二级市场操作。混业经营,对银行的资本运作能力、组织架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传统银行业的存贷业务外,实现混业之后,股权投资、券商及理财业务将是银行未来经营中最具有想象空间的业务;特别是股权投资,对中小银行而言可能是快速发展的新机会;未来针对银行混业经营的监管,将是监管部门的巨大挑战。2015年6月26日,银监会发布《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基本原则、准入条件、许可程序、监管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准入放开之后,民营银行,特别是带有互联网基因与产业基因的银行的成立,将彻底改变银行业现有同质化的竞争格局,在细分领域形成新的竞争格局。
第二,在监管政策方面,呈现宏观审慎化趋势。央行“引入MPA体系”,升级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自我约束和自律管理。宏观审慎评估体系是一套更为全面、更具针对性的金融稳定政策框架,反映了监管当局对于金融体系资产配置和风险管控的能动应对。相对于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而言,其核心举措有四个重大的变化:从狭义信贷管理到广义信贷管理。人民银行将此前狭义信贷的管理转为广义信贷的管理,将债券投资、股权及其他投资、买入返售、存放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款项等新型资产端组成部分悉数纳入到管理体系之中;强化资本充足率标准。宏观审慎评估体系一共7类指标,分别是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外债风险、信贷政策执行等;从时点管理到日常管理。人民银行不再设立信贷额度,根据需求进行调整,按照季度进行事后评估,但同时按月进行事中监测和引导;从存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到市场化利率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