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稀”语法化的探究,理清了“稀”字语法化的线索,试图结合语法机制和动因,从中揭示出“须”的词义发展和变迁的一些特点和规律。
关键词:稀 语法化 形容词 程度副词
一.引言
“稀”字最迟产生于西周时期,后使用频率逐渐提高,其性质、功能和意义也日趋明显。目前,对于“稀”字的研究还很少,且提及它的几乎都是从方言或是与他字组合成词语来进行探讨的,但并不是此字没有研究价值。本文将结合“稀”的语法化机制及动因来探究其词义来源和其义项之间关系,拟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从语法化的角度探讨“稀”的源词及由“形容词——程度副词”的演变过程。
二.“稀”的功能和意义
据前人的辞书和专著中所记,“稀”字的主要用法大致有以下几种:
1.形容词,共有四种用法,记为“稀1”。
(1)表示事物之间距离远或事物部分之间距离很大,意为疏、不密,记为“稀11”。
(2)表示事物出现的少,意为少、不多、难得,记为“稀12”。
(3)表示液体中含某种固体成分很少,意为薄、不浓、不稠,记为“稀13”。
(4)意为隐约、不清楚,记为“稀14”。
2.副词,表示程度深,意为很、甚、极,记为“稀2”。
从古至今,“稀”的词性主要为形容词、副词和名词,但名词用法在现代之后几乎不被使用,且与本文语法化无关,就不予以提及。而形容词发展出了很多意义,且意义之间有一定联系的,甚至有共同渊源。
三.“稀”的本义及引申义
1.“稀”的本义
“稀”的本义为“稀疏”。许慎的《说文解字》中即提到:“稀,疏也。从禾,希声。”徐锴:“穊既以禾为准,稀亦同也。”段玉裁注:“稀与穊为反对之词,所谓立苗欲疏也。”由此可见,“稀”最初是指庄稼稀疏,且从字形看即是禾苗稀疏。如:
(1)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归园田居六首》,陶渊明)
后徐灏《段注笺》提及:“稀之本义为稀疏,引申为凡稀疏至诚。”《广雅·释诂》中有:“稀,疏也。”《广韵·微韵》:“稀,稀疏。”颜师古注云:“阔,稀也。”这时候“稀”的“稀疏”义已不仅仅只是指庄稼禾苗了,已成为“稀11”。如:
(2)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短歌行》,曹操)
2.“稀”的引申义
“稀”的“稀疏”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发展出“少、不多”之意,即“稀12”。因为二者之间具有思维上的天然联系,稀疏之物往往是不多的,其前面成分一般都局限于人,或与人有关。如:
(1)夫物浮竞,知足者稀,故得此不休,復逐於彼(《庄子集释》第一卷下)
“稀12”义也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可以表示某种现象或者是感官感觉到少了。“稀”的“稀11”义和“稀12”义也可发展出“不稠、不浓”义,即“稀13”。联想可知,因为不浓、不稠往往都是使用在粥、汤、泥等可以成为流动性的事物,即是由于其中某样东西比较稀疏,比较少而成的,表示液体中含某种固体成分很少,“稀”一般用来形容汤、饭、泥等事物。如:
(2)火冷饧稀杏粥稠,青裙缟袂饷田头。(《次韵田国博部夫南京见寄》之二,苏轼)
稀”的“稀疏”义可发展为“隐约、不清楚”之意,即“稀14”。“稀疏”本就是表示事物之间距离远或事物部分之间距离很大,由此可引申出因为距离远、大,声音就听不太清楚,画面就看不太清楚,此义一般都是用在“声音和画面”的,这是可以自然联想出来的。不仅如此,它的句法位置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如:
(3)僧言古壁佛畫好,以火來照所見稀。(《全唐诗·山石》,韓愈)
四.“稀”由形容词语法化为程度副词的过程
西周以后,“稀”一直作为形容词来使用的,在句中做定语,所修饰的中心语为普通名词,基本是无生命的事物,到后来是有生命和无生命的兼具;之前是单用较多,后是与其他字结合使用较多;正因为使用频率的增多,也增加了其语法化的几率。张亚军指出:“程度副词的主要功能是对形容词及部分动词所具有的程度义特征进行定位。”①处于“稀+adj”结构中的“稀”与“adj”最初是相并列的形容词,但其如有超过常规量、达到某种较高状态的意味,“稀”所处的句法位置及其所有的语义基础则很容易让它语法化至程度副词,如:
(1)才开了门,只见一个稀醉的醉汉闯将进来。(《儒林外史》第十一回,吴敬梓)
在此句中,“稀”处于形容词“醉”之前,其本义及引申义都都颇为牵强,其所处的句法位置和其语义基础便使“稀”只能作程度副词解,意为“很、甚、极”,修饰“醉”,句意为:才开门,就看见一个很醉的人闯了进来。这些都是用在肯定句中的,诸如此类的用法还有很多,如:
(2)已预备下稀嫩的野鸡。(《红楼梦》第五十四回,曹雪芹)
(3)我这两双脚还是稀软稀软的立不起来。(《老残游记》第十八回,刘鹗)
随着“稀”作为程度副词的功能逐渐常用和完备,程度副词“稀”也可修饰否定式结构,如:
(4)稀不要紧的平常事,到了你们文墨人嘴里,一说就活眼,那么怪有听头儿。(《儿女英雄传》第三十二回,文康)
程度副词“稀”所组词的使用没有句式的限制,用在肯定句、疑问句、感叹句当中皆可,仍作程度副词,后接“少、脏、烂、诧、”等。如:
(5)那稀脏的,人家外国人的轮船肯装么?(《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三回,吴趼人)
(6)今日孙悟空不用争持,把这虎一棒打得稀烂,正是强中更有强中手!(《西游记》第十四回,吴承恩)
可见,“稀”语法化为程度副词至迟从元代开始的,而这一时期作为形容词的“稀”并没有消失, 仍延续其以往的用法。而作为程度副词的“稀”可以修饰形容词、否定式结构,并可用于肯定句、疑问句及感叹句中。程度副词用法的出现,使“稀”完成了在语法化历程中的降类,从主要词类形容词,降为副词。句法位置的改变是“稀”语法化的基础,语义联系是“稀”语法化的前提。另外,语言环境、认知方面的语义预设是句法范畴的因素和发展的动因。这几个方面相辅相成,推动着“稀” 由实向虚的方向发展变化。
五.结语
本文粗略分析了“稀”形容词——副词的语法化路径,探讨了“稀”的本义及引申义,以及发展到副词的时期及动因,列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进行举证。有关“稀”的研究还应该继续深入下去,其有被重视的价值。本文观点粗陋,望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胡壮麟.语法化研究的若干问题[J].现代外语,2003(1).
[2]刘坚,曹广顺,吴福祥.论诱发汉语词汇语法化的若干因素[J].中国语文,1995(3).
[3]吕叔湘.汉语语法问题分析[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4]武传涛.“希”“稀”相关的几组异形词[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01(1).
[5]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96.
注 释
①张亚军.副词与限定描状功能.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作者介绍:黄璐,温州大学人文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