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育新
摘 要:本文对多种唐代歌舞大曲的音乐文化遗存进行细致梳理,通过其外在形式到内在观念的分析,揭示出虽然唐代歌舞大曲的音乐本体随时间的流逝而渐渐退出历史舞台,其内在文化基因形成了一股稳定而巨大的影响力,成为影响中国乃至东北亚音乐发展的深层次因素。
关键词:唐大曲 音乐文化遗存 文化基因
目前学术界有一种“边缘储存论”,是说文化中心区的核心文化会随着时代变迁、朝代更迭而渐渐消失,而在此文化中心区边缘的地方却可以将这种文化较好的保留下来。笔者认为,一种文化现象如若能在以后的时期得到再现和延续,它必定顺应了文化的发展规律,才能获得历史的选择。
一、西安鼓乐
西安鼓乐,也称“西安古乐”流传于今陕西终南山以北、渭水以南、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盆地一带,带有大量“唐大曲”遗韵。西安鼓乐是吹奏乐与锣鼓乐有机结合的大型合奏乐,西安鼓乐分为僧、道、俗三个流派,应该是受到了唐朝儒、释、道三种思想并行发展的影响。各派鼓乐演奏形式均分为行乐与坐乐,这种演奏方式可以追溯到唐朝所设的立部伎与坐部伎,除此之外鼓乐演奏形式还有散曲、歌章、佛曲、道曲。
我们知道,唐大曲的曲体结构大致可分为“散序”、“中序”、“破”三大部分,是一种歌、舞、乐三位一体的大型歌舞形式。而西安鼓乐中的坐乐形式,前后分为两大部分,表演形式也只有器乐演奏而无歌舞。“但在其前后两大部分中,都包含着与大曲相同的三个部分。即坐乐的前部,与大曲的第一部分‘散序基本相似;后部与大曲的第二部分‘中序、第三部分‘破基本相似。”{1}西安鼓乐对唐大曲的音乐传统保存较为完好,我们通过这一现象能够印证这样一个历史史实:唐代的艺术逐渐由贵族阶级转向平民阶级。原因有二:其一,即使在唐朝宫廷中被广泛使用的大曲音乐歌词,大多是表现普通人日常生活之情感的,而不再像以往朝代宫廷文学艺术多以歌颂统治者功德为主;其二,唐大曲作为宫廷燕乐,并不像雅乐那样呆板僵化,不但吸收了大量异域和各少数民族音乐的新鲜元素,更揉入了民间音乐的精华,使宫廷乐舞充满民间的世俗温情。这样的艺术形式被宫廷艺人带至民间后不会被人们束之高阁,而会非常平易自然地融入人们日常审美活动之中,使得唐大曲虽然在宫廷之中逐渐失去舞台,但在民间仍可以生生不息而流传千年。
我国的音乐学术界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曾掀起了一股西安鼓乐研究热潮,对西安鼓乐的结构、演奏形式、风格、体裁以及传播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考证与研究,不仅有横向的研究,更有其纵向的探寻,探寻了唐大曲与西安鼓乐的渊源与传承。通過这些研究成果,我们可以说西安鼓乐在某种程度上是唐大曲流传至今的“活化石”,无论是其演奏形式、曲体结构还是记谱法都是与唐大曲一脉相承的,尤其是西安鼓乐所用的曲谱依然沿用古老的工尺谱系列的半字谱,且全是手抄传本。杨荫浏先生在翻译宋代姜夔乐谱时曾碰到疑难符号,在学习了西安鼓乐后,终于破解了那些曾困扰他多时的符号。可以说,在没有现代技术的音响设备的古代,音乐能够流传下来的唯一载体就是乐谱,然而对古代乐谱的破译又成为我们再现音乐的一大障碍。西安鼓乐不仅整体继承了古代音乐的传统,而且如今依然流传下来了大量能够被老艺人们读懂的手抄半字谱,这为我们研究唐大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二、福建南音
福建南音也和西安鼓乐一样对唐大曲有着直接而近乎完整的继承,它流行于闽南晋江、龙溪和厦门市,在台湾、香港及南洋群岛(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华侨旅居地区也很盛行。福建南音的历史,由于鲜有史籍记载,所以尚无定论,有一种普遍的说法是:由于中国历史上北方人南迁,在南方地区进行生产、生活甚至时代繁衍,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将北方乐器带到南方,时常多个人一起演奏北方的乐曲以抒发思想之情。
为了使南迁汉人的后世不会随着岁月流逝而磨灭其宗祖意识,千年来那些被带到南方的北方乐器几乎没有什么改变,我们现在仍可以看到福建南音中横抱琵琶并用拨子弹奏的姿势和方法。除此之外,福建南音从以下几个方面显现其与唐大曲的继承关系:南音所使用的洞箫其竹共9节、长1尺8寸,与唐代的竹制管乐器“尺八”规格一致;南音中所用的“拍板”及其演奏方式也与敦煌壁画中的伎乐图一样;南音中还有一件主要乐器叫做“二弦”,与唐代传入的奚琴一致是二胡未演化之前的形制;演奏时的乐队形制与敦煌壁画所绘的宫廷歌舞音乐乐队形制几乎一致,主奏乐器与唐大曲一样都是以琵琶为主;福建南音的记谱方法是由唐代工尺谱与减字谱发展而来的宋代俗字谱;南音的曲牌名称有不少与唐代大曲、法曲的曲牌名称相同,如《摩诃兜勒》《子夜歌》、《清平乐》、《梁州曲》、《婆罗门》、《甘州曲》、《后庭花》、《阳关》、《汉宫秋》等;从乐曲形态和内容来看,南音所表现的故事多为唐朝之事,如“西厢记”、“郑元和”等。
三、十二木卡姆
木卡姆音乐,是生活在我国西域地区的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当中创造出来的宝贵精神财富。对于木卡姆音乐的起源,目前学术界众说纷纭。虽然说木卡姆是一种复杂的世界性的音乐现象,其分布包括了中亚、西亚、北非等广阔地域,但就我国新疆地区的木卡姆音乐而言,虽然在其演化过程中受到了波斯、阿拉伯地区文化的影响,但其中所蕴含的唐代中原音乐的影响成分却仍是那样鲜明。
对木卡姆一词的解释也是多种多样,但无论何种阐释中都含有“大曲”或者“套曲”的意思。我国新疆地区的木卡姆音乐有十二套,故称为“十二木卡姆”。据有关学者研究,十二木卡姆中的每一个木卡姆都是由三个部分组成,它们分别是“琼拉克曼”、“达斯坦”和“麦西热甫”。其中,“琼拉克曼,维吾尔语中为‘大曲之意,和唐宋时大曲中的第一部分‘散曲(歌乐合奏,且不舞)结构基本一致,由若干叙诵性的歌曲组成。达斯坦,波斯语意为‘述说之意,和唐宋时大曲的第二部分的‘排遍结构基本一致,有歌有舞……麦西热甫,和唐宋时大曲的第三部分“入破”结构基本一致,由数首舞蹈歌曲组成”。{2}我们通过专家学者的研究结果可以看到十二木卡姆与唐大曲的渊源关系。
今天的新疆木卡姆按地名分为“喀什木卡姆”、“伊犁木卡姆”、“多郎木卡姆”、“哈密木卡姆”。其中,喀什是古代的疏勒地区,又唐代十部伎中有疏勒一伎,并且十部伎中的“龟兹乐”、“高昌乐”都与新疆有关,是否可以说明木卡姆曾经在唐代宫廷中作为一个重要的部分一直存在并接受了中原大曲音乐的影响呢?唐大曲的结构是经过了汉代相和大曲、魏晋南北朝的清商大曲而后最终确立的,它的雏形早在几百年前的汉代就已形成。可以说,唐大曲的最终确立是经过了近千年的音乐发展才得以实现的,是一种稳定的、持续的演变,而不是外来文化进入后产生的“突变”。所以说,木卡姆不是影响唐大曲的决定因素,但它的影响也一定交织在整个唐大曲的演变过程之中;唐大曲对木卡姆的影响也一定在它的发展轨迹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四、日本、朝鲜音乐
日本与朝鲜的文化可以说是以中国文化为宗祖的,对于这一点我们从各种史料中都能看到。由于日朝两国的特殊地理位置,以及自古对强大中国及其博大文明的向往,频繁向中国派使臣学习中国文化,到了隋唐时期达到最盛。
“据日本学者说,唐《燕乐》曲调,‘被传到日本去的,在百曲以上。”{3}据有关学者考证,唐代燕乐曲目流传到日本的多达百首以上,如《皇帝破阵乐》、《万岁乐》、《甘州乐》、《五常乐》、《轮台》、《青海波》、《秦王破阵乐》、《贺王恩》、《太平常》、《打毬乐》、《春莺啭》、《倾杯乐》、《越天乐》、《团乱旋》、《胡饮酒》、《剑器》等{4},所传乐曲中大部分是唐代流行的著名大曲。林谦三在《隋唐燕乐调研究》一书中统计,目前尚有《平调越天乐》、《大食调太平乐》、《秦王破阵乐》、《夜半乐》、《还城乐》、《兰陵王》等二十多首隋唐燕乐曲谱保留至今。此外,日本传统音乐大多为自由流动式的散板音乐,和中国音乐一样,“往往在比较单一性格的主题材料基础上,通过音调的细致变化,音色的微妙差异渐次伸展开来。这种追求和敬、清远、宁寂的审美趣味与儒家的礼乐思想和佛教的人生哲学有着密切的关系。”{5}日本音乐受中国音乐影响之深不仅表现在具体乐器、乐曲的传入,更有深层次的文化习惯与审美取向的熏染。
朝鲜半岛的三国时代先后形成了高句丽、百济、新罗三个国家,其中高句丽在最早与中国建立联系与交流。高麗音乐在我国隋唐时期影响很大,隋七部伎、九部伎、唐十部伎都设有高丽伎,并且是除中原以外唯一的东方音乐,其重要性可见一斑。朝鲜的许多乐器传入中国,我国中原地区的传统乐器与西域少数民族的乐器也大量传向朝鲜。唐代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开放、文明的时期,不仅大量吸收外来文化元素,同时也不吝向外输出我们的文化。唐大曲作为唐朝最高艺术形式的代表,也被带往朝鲜,据有关学者考证,朝鲜现在还有《春莺啭》之曲,只是如今已不复唐时样貌,但仍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唐大曲对当时周边国家音乐文化的影响之大。
结语
唐大曲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亡,现存的多种音乐形式都可视为唐大曲的延续,这种音乐的延续,更应看作是文化的传递。历史上没有一种文化现象是孤立静止的,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它可能会以不同的面貌出现,但其发展的主线却异常清晰。我们将古代文献资料、文物遗迹与当今音乐遗存相结合,避免了从文字到文字的历史研究老路,使那段沉睡千年的历史变得鲜活而富有生命力。
注释:
{1}《唐大曲与西安鼓乐的形式结构》,李石根,载于《音乐研究》1980年第三期。
{2}《维吾尔族古典音乐木卡姆流布综述》,玉苏甫江,《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3}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2月第一版,第226页。
{4}《日本的雅乐与隋唐燕乐》,郎樱,载于《文艺研究》1981年第一期。
{5}俞人豪、陈自明,《东方音乐文化》,人民音乐出版社,1995年第一版,11页。
参考文献:
[1]李吉提.中国音乐结构分析概论[M].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
[2]俞人豪,陈自明.东方音乐文化[M].人民音乐出版社,1995.
[3]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M].商务印书馆,1994.
[4]刘承华.中国音乐的人文阐释[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
作者单位:沈阳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