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兆祥 王树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100029)
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协调发展研究
邱兆祥 王树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100029)
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密切,实体经济是金融存在的基础,金融是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现阶段我国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失调,主要表现为“资金空转”现象突出,虚拟经济挤占资本,资金在实体部门使用效率不足。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源,一是实体经济“空心化”趋势明显,使得金融资本对其兴趣锐减,二是金融系统自身发展失衡,使其对实体经济的有效供给不足。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要着力推动实体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其对金融资本的吸引力,同时,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金融,实体经济,“资金空转”,实体经济“空心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抓好实体经济。2013年7月在武汉考察时,他指出:“国家强大要靠实体经济,不能泡沫化。”2017年4月,在广西南宁考察时,他又对企业职工说:“中国是个大国,必须要做强实体经济,不能‘脱实向虚’。”实体经济是真正创造财富的经济形态,是强国之本,富民之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开篇就曾指出,使用价值是构成社会财富的主要内容。抓好实体经济,不仅能为满足人民大众日益增长的需要提供物质基础,更关乎着增强综合国力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金融作为经济运行的核心和社会资源配置的枢纽,在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因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其发展的根基是实体经济,服务实体经济是对金融的本质要求。然而,近年来在我国却出现了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不协调的问题,致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不高,并影响到金融自身的稳定和实体经济的发展,进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拟以马克思的货币金融理论为指导,尝试通过对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分析,研究我国现阶段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失调的表现及原因,着力探讨促进我国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协调发展的路径选择。
马克思货币金融理论的基本原理指出,实体经济是金融存在的基础,对金融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金融则是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对实体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反作用。金融与实体经济是相互依存、互促共生的关系。
(一)实体经济是金融存在的基础
实体经济在金融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催生了金融并促使金融不断发展。按照马克思货币金融理论,金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当社会出现分工,劳动产品出现剩余,为克服商品二因素内在矛盾以及便利商品交换的需要,因而产生了货币和信用,形成了最早期的金融形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生产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促使金融不断完善和提升。从最基础的货币支付功能到最核心的资源配置功能,再到衍生出经济调控、风险规避、财富分配等一系列功能;从早期简单的信用中介,扩展到现在集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为一体的完整体系;从单一的国内市场延伸到国际市场,金融不断完善和提升的演进过程,就是其不断“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过程。
其次,实体经济能为金融提供利润来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对正确理解金融利润的来源提供了理论铺垫。马克思认为,由于类似银行汇票、股票、债券等金融资本没有凝聚人类劳动,因而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虽然金融资本可以通过循环运动产生利润,但其利润仍然来源于实体资本创造的剩余价值。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论述的“地租、利息和产业利润不过是商品的剩余价值或商品中所包含无偿劳动各个部分的不同名称罢了,他们都是同样从这个源泉并且只是从这一个源泉中产生的〔1〕187”。
最后,实体经济能为金融发展提供物质基础。没有实体经济的资本积累,金融便失去了可以配置的资金来源,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终难以发展壮大。
(二)金融是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
实体经济是金融存在和发展的根基,而金融又对实体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金融能通过发挥自身的功能而成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驱动引擎”。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论述,货币资本是实体企业的“第一和持续推动力”,决定着企业的启动及持续运转。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5月在主持政治局第40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他的讲话言简意赅,精辟地阐明了金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金融在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金融能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金融最核心的功能是资源配置功能,即通过融通社会资金,为实体经济在不同经济主体、不同地区和不同时期之间配置资源〔2〕。金融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一方面体现在金融能够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将其高效转化为扩大生产的再投资,解决实体经济大额、长期资金需求,使资金的利用率大大提高;另一方面体现在金融市场具有价值发现的功能,能够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导资金资源流向边际增加值高、发展潜力大的产业和部门,使资金的使用效率大大提高。
其次,金融可以分担实体经济运行风险,降低风险爆发对经济体的冲击。其一,金融在为实体企业融通资金的同时,也以投资风险的形式将企业经营风险分散由众多的投资者或股东来共同承担,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自担风险。其二,金融的价值发现功能,在引导价值运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同时,也将风险配置到有承担意愿且承担能力更强的产业和部门,实现了风险的合理转移。其三,各类金融工具、金融契约以及配套的金融机构等金融要素可以协助实体经济有效管理风险。例如,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金融工具可以规避交易对手之间的信用风险,保险作为一种保障机制也已成为实体经济主动管理风险、规避风险的基本手段。
再次,金融能为实体经济结构调整提供有效的手段。鉴于金融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通过金融手段对经济进行调节往往直接并且有效。具体说来,政府可以通过金融手段将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经济政策等传导给实体经济,实现调节经济结构的目的。另外,政府也可以通过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定向引导,实现特定的调控目标〔3〕。
最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金融自身的深化发展,金融对于实体经济的作用不断拓展和衍生,如信用体系建设、信息传递、财富再分配、公司治理等活动都是在金融的辅助下完成的,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已延伸至实体经济的各个领域。
近年来,我国金融发展出现了偏离服务实体经济轨道的现象,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趋于失调和分离。尽管我国社会融资规模连年持续快速增长,2005-2015年间年均增长率为19.9%,至2015年末增至138.14万亿元,已逾我国当年GDP的两倍,但实体企业融资不畅、银企关系紧张却是普遍现象,金融资本“脱实向虚”问题突出。
(一)“资金空转”现象突出
出于博取高额收益、规避监管约束等目的,近年来商业银行大量信贷资金在实体经济之外“空转”,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形式〔4〕:一种是资金交易始终在金融体系内部循环,通过杠杆投资和期限错配套取利差,但资金最终并没有进入实体经济,如2013 年6月同业拆借市场的“钱荒”事件;另一种是货币资本虽然最终进入了实体经济,但被人为拉长了融资链条,通过银银、银保、银证等跨机构合作,层层“收费”,推高了融资成本,积累了风险隐患,如票据空转。作为商业银行的惯例要求,实体企业在商业银行开立承兑汇票后,需将票据贴现,然后以贴现资金作为保证金再次开立承兑汇票,以此循环往复,最终商业银行从实体企业赚取了大量中间业务收入,同时派生了大量存款。
(二)虚拟经济挤占资本
一方面,在实体经济盈利空间被挤压及虚拟经济高回报的双重影响下,近年来实体企业将经营资本投资到主营业务之外的虚拟市场“赚快钱”的现象屡见不鲜,使得大量资金流入房地产、金融、股票等市场。据同花顺统计,自2016年初至10月中旬,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资金2481亿元人民币。这其中仅9-10月份,沪深两市已有167家上市公司利用超募或再融资的方式,“圈钱”400亿元人民币购买了344项各类信托及理财产品。另一方面,虚拟经济的过度繁荣也挤占了实体经济的信贷资金供应。以房地产行业为例,随着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持续繁荣,房地产行业贷款增速及占比明显上升。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自2009年以来,人民币房地产贷款占全部各项人民币贷款的比例逐年上升,2016年达到25%。另外,自2013年以来,人民币房地产贷款增速也均大于各项人民币贷款的平均增速,且差距逐年拉大(见图1)。
(三)资金在实体部门使用效率不足
即便投入到实体部门的资金,也存在因需求和供给不匹配而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不足的问题。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大量低成本资金流入到具有相对良好信用或政府背景的少数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在一些地方政府支持下,部分资金甚至流入到必须依靠不断融资来维持生存的“僵尸企业”。这些企业获得大量信贷资源,却无助于实体经济增长。流入这些企业的资金甚至被转道投入到委托贷款、民间借贷等虚拟市场,成为套利工具。即使是流入到中小企业的资金,也经常是以银行的短期贷款产品为主;相对于稳定的长期资金和权益性资金来说,短期资金对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成长的支撑作用明显较弱。
从我国实体经济和金融的发展现状来看,笔者认为当前二者关系失调的问题根源,既在于实体经济经营效率低下,对资本吸引力不足,还在于金融体系发展与实体经济需求脱节,金融有效供给不足。
(一)实体经济“空心化”趋势明显,使得金融资本对其兴趣锐减
当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经济进入转型期,在资产泡沫快速膨胀和经济不断滞胀的双重作用下,我国实体经济出现了发展要素流失,行业利润失衡,发展动力不足等萎缩现象,一定程度上形成产业“空心化”格局〔5〕。
第一,发展要素流失,盈利能力走弱。受资源瓶颈约束和资产泡沫影响,原材料、能源和人工成本持续上升,实体经济发展所需的资源、劳动力等要素不断流失,利润空间受到持续挤压。加之,受外需不振、内需疲软以及汇率等政策影响,我国实体经济盈利能力日趋衰弱。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自2010年以来,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增速持续下降,2014年、2015年甚至连续两年负增长(见图2)。
第二,产业大而不强,结构不尽合理。我国实体经济总体上大而不强,与国际领先企业相比,大多数实体企业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研发投入少,创新能力弱,雷同化、模仿化现象严重,工业生产总值的增长过度依赖投资而不是产品的高附加值及技术创新〔6〕。
图1 2009-2016年房地产行业人民币贷款增长情况(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图2 2008-2015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及同比增速情况(数据来源:2016年统计年鉴)
第三,产能过剩现象突出。产能过剩现象在我国实体经济所涉及的行业和领域中普遍存在。据《中国产业经济2015年度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我国约1/3的行业、地区存在着严重过剩产能现象。部分产能过剩企业长年亏损,资不抵债,靠政府补贴或者银行融资艰难维持生计,沦为“僵尸企业”。产能过剩不但无效占用大量社会资源,造成生产要素配置扭曲,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而且会因其偿债能力不足,造成银行不良贷款快速增加,甚至可能引致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四,经营环境恶化。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实体经济还承受着繁重的税费、社会盛行的投机情绪、日益衰退的企业家精神等不利因素,发展环境不容乐观。这种情况会最终影响社会发展实业的热情,阻碍实体经济发展。
(二)金融系统自身发展失衡,使其对实体经济的有效供给不足
第一,资金融通过度依赖银行,融资结构与产业结构失衡。现阶段我国还处于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银行机构总资产占金融市场总资产的八成以上。资金融通过度依赖银行是造成融资结构与产业结构失衡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在客户选择上,银行机构偏爱对公企业,尤其偏爱国有企业,这就导致资本主要流向相对缺乏活力的国有企业,而效率较高的民营企业特别是量大面广的民营中小企业获得融资可能性较低且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在融资形式上,银行的主导地位决定了我国实体经济的融资结构过度依赖银行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相比,因利益分配、风险分担机制的不同,间接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服务双创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能力要明显弱化。据统计,截至2012年末,直接融资在我国融资结构中占比仅为42.3%,为G20国家中最低〔7〕,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不相匹配。除此之外,因区位优势、政策效应等原因,我国银行机构和信贷资源的区域分布失衡问题严重(见图3、图4),高度集中的信贷资源与分散的实体企业结构不相适应,极易导致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过度分离”和“抑制分离”〔8〕。
图3 2015年末各地区银行本外币各项贷款分布情况
图4 2015年末各地区银行网店分布情况(数据来源:2015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
第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相对滞后于实体经济发展。一是业务发展水平总体较低。截至2015年末,我国证券、保险、期货、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仅占银行机构总资产的约1/5,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直接融资难以满足实体企业庞大需求,导致实体经济过度依赖银行间接融资,推高了社会融资成本。二是国内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不强。虽然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为主体架构的四级资本市场,但现阶段资本市场体量及市场结构与我国实体企业构成的不匹配阻碍了其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一方面,相对于庞大的国民生产总值而言,我国资本市场的体量仍然较小。截至2015年末,我国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仅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3.3%。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中主板市场规模偏大且上市企业多为国有企业改制的股份制企业、创业板上市企业数量有限、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起步较晚,“倒金字塔型”的结构特点与我国为数众多的中小微企业迫切从资本市场获得直接融资的需求不相适应。三是经营灵活的专业性、区域性小型金融机构发展不足,尤其是专门致力于服务小微企业、双创企业、农户等社会弱势群体的金融机构发展不足,无法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四是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门槛偏高,民营金融机构发展缓慢,无法充分激发庞大民间资本的活力。
第三,金融创新异化,风险集聚。近年来,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化进程不断深入,金融脱媒、利率市场化不断提速,以利差为主要利润来源的银行传统信贷业务面临一系列挑战。在此背景下,银行机构部分业务创新异化,偏离了服务实体经济的初衷,以规避监管、追求高收益为目的来“创新”产品和业务模式,加之其他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多方参与,层层衍生,市场规模急剧扩大,最终形成了业务模式多样、交易结构设计复杂、期限错配严重、风险高度集中的混乱局面。仅以我国八家全国性股份制上市银行为例,截至2016年第一季度末,八家银行“类信贷”资产规模高达19.1万亿元,占其资产总额的比例达55.07%,已超过传统信贷业务规模。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业务以“创新”为幌子,“脱实向虚”,在实体经济之外“空转”,不但集聚了金融风险,还通过层层加码抬高了社会整体杠杆率,加剧了实体经济波动。
第四,金融行政干预和管制的效果越来越弱,进一步弱化了市场对金融资本的配置效率。过去很长一段时期,我国政府对金融的行政干预和管制卓有成效,对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自由化发展的不断深化,金融体系混业经营日趋突出,分业监管模式以及利率、汇率管制等政府行政干预的效果逐步弱化,甚至于颇受质疑。一是分业监管体制与金融机构混业经营趋势的不协调导致监管效力下降。当前我国“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体制将金融市场机械分割,缺乏协调,加之监管标准不一,难以适应金融机构跨行业、跨领域、跨市场、跨业态的混业经营态势,极易出现监管空白地带,导致监管套利现象频发,隐性风险在金融系统内逐渐集聚。二是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首先,我国金融监管的法律多以纲目式的主体法律为主,缺少与金融实际业务相匹配的完整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其次,法律条文修订不及时,多项规定已不能有效的适应当前金融市场的实际需求。最后,法律执行不到位,违法处罚力度不足,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导致对金融投资者权益保护不足。三是对利率、外汇的管制阻碍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对利率的管制抑制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动力,转而投向风险更低、有政府隐性担保的大型企业、国有企业,或转而借道影子银行提高利率后流入实体经济。对外汇的管制,一方面使得我国金融体系不能借助外部竞争机制来实现自我完善与发展,另一方面也阻碍了实体经济自主使用国外低成本的金融资源。
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是共存共荣、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二者之间任何形式的分离和对立都会阻碍彼此的正常发展。要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存在的金融与实体经济失调的难题,关键在于金融要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笔者认为,应通过推动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的双向改革、双元驱动,化解金融与实体经济的结构性矛盾,以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首先,应着力抓好经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则应紧紧围绕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这个重心而不断向纵深推进。这是因为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基础,金融改革不能脱离实体经济;只有在实体经济改革和自我完善的基础上,金融改革才能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这个重心,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当然,实体经济和金融改革中各环节应是协同的、融合的,而非分离的、对立的。
(一)着力推动实体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其对金融资本的吸引力
当前实体经济由于存在发展要素流失、产业“空心化”、产能过剩突出、缺乏创新等问题而表现为效率不足和收益率低下,这是其与金融产生分离的主要原因之一。实体经济只有不断改革发展,才能派生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吸引多样化金融服务,才能提高自身投资回报率,吸引金融资本延伸至实体经济各个领域。现阶段推动经济改革发展应从供给侧全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9〕,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化解过剩产能,节约资源要素以投入到优势产业,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改善供给质量,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三是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增长的多元支撑。
(二)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金融体制改革要始终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紧紧围绕供给侧改革这条主线,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提高有效金融供给,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这既是实体经济发展对金融业的必然要求,也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第一,深化银行体系改革,提升对实体经济转型的推动力。要全面深化银行体系改革,进一步盘活银行业在助推我国经济转型中的活力,须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大力发展中小银行,构建差异化、层次化的银行机构体系,形成大中小银行的梯队结构,提高信贷服务的灵活性和便利性,主动提高服务不同群体、层次、产业、区域客户的能力。二是优化信贷资金投向,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要按照有保有压、有扶有控的差异化信贷政策,盘活投资于低效领域的资金,以促进实体经济化解过剩产能;要加大对重点经济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主动对接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规划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积极服务国家战略;要强化薄弱领域金融服务,尤其要强化小微、三农、双创企业和个人消费等薄弱领域金融服务,通过创新支持政策、创新增信手段、创新扶贫金融产品、创新贷款额度及期限等手段,提高金融服务覆盖度、可获得性和满意度。三是完善金融供给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去杠杆、降成本。探索实施服务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贷联动机制,实现对科技创新企业资本性资金的早期介入,增加有效资金供给;探索不良资产证券化和市场化债转股,在提升不良贷款资金周转速度的同时,降低企业杠杆;通过业务流程和管理机制的优化,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杜绝各类“夹层”“通道”融资方式和搭桥融资业务,杜绝“雁过拔毛”式的层层加价,以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第二,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构建功能完善、协调互保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是拓宽实体经济直接融资渠道和民间投资渠道,优化实体经济融资结构的关键举措。当前应着重从以下三方面入手:一是扩大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市场规模。要进一步扩大中小板市场规模,吸收更多主业突出、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的中小企业在中小板上市;全力推进创业板市场发展,为更多具有创新、创业特质的新兴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提供有效的融资渠道和发展平台。二是从场外市场入手,夯实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金字塔“塔基”,让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效匹配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加快完善新三板市场,健全做市商、新三板融资等制度安排;大力支持并规范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充分发挥其小微企业综合性融资服务平台的作用;稳步开展股权众筹、天使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风险投资基金(VC)等融资业务,完善我国的股权投资市场的链条。三是深化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合理有序地推进核准制股票发行制度向注册制的转变,在准入上加快市场化进程;完善资本市场退市制度,真正实现优胜劣汰,保证资产市场良性竞争;建立资本市场的转板机制,提高市场流动性和运行效率〔10〕。
第三,优化金融市场结构,促进金融供给多样化。一是优化业态结构,在保持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业态为金融主力的基础上,顺应信息科技的发展趋势,因势利导,积极规范并发展P2P网贷、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等普惠金融业态。二是优化资本结构,在完善监管体制的前提下鼓励民间资本依法平等地进入我国资本市场,疏通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发挥民间资本积极作用,打破当前国有资本垄断的现状,促进适度竞争,提高效率。三是优化产品结构,加大有效的金融创新,丰富有效的金融产品供给,着力改善当前金融产品单一化、同质化的现状,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多样性需求。四是优化金融市场区域结构,加快对落后地区、农村地区的金融市场改革,在引导国有及大型金融机构加大资源倾斜的同时,加速区域性、专业性金融机构尤其是普惠金融机构建设,多管齐下,拓宽扶贫开发融资渠道。
第四,构建双向开放型金融体制,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在健全审慎管理机制、保障国家金融安全的前提下,推动金融体系的双向开放是顺应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国内国际两种资源的有效流动、深度融合。一是有序地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推进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完善资本跨境流动管理方式,在有效吸引境外低成本长期资金的同时,也有效推动我国企业走出去利用外部巨大需求潜力来化解国内过剩产能。二是提升股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通过发行股票类、债券类产品在境内外市场募集资金,更好地支持实体企业产能输出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三是持续深化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完善人民币全球清算服务体系〔11〕,便利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合作和投资,降低汇率风险。
第五,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对金融监管供给侧改革提出的总体要求,改革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审慎管理、统一协调的金融监管框架,合理界定“一行三会”等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和职责,充分利用金融监管协调部级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监管资源、杜绝监管空白,着力解决监管主体混乱、权责不明等问题,提升监管协调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金融监管的法制化建设,构建一整套结构严密、层次分明、内在协调、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体系,改变当前金融立法滞后且适度性、协调性差的现状;持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减少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构建诚信经营环境,保护投资者权益。三是以资本约束为核心,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完善逆周期资本、附加资本要求以及引入国际先进的流动性和杆杆率监管指标,提高金融机构稳健运行标准。四是根据当前国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强化混业经营综合监管,实现跨行业、跨领域、跨市场、跨业态交叉性金融工具监管全覆盖,弥补监管空白;同时,要细化对不同金融机构的分类监管标准,提高对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各金融行业的监管质量,减少监管套利。五是打造统一、共享的金融信息整合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科学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及防范机制,依靠信息科技力量有效提升监管能力。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2〕张晓朴,朱太辉.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反思〔J〕.国际金融研究,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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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黄聪英.论实体经济〔D〕.湖南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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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辜胜阻,庄芹芹,曹誉波.构建服务实体经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路径选择〔J〕.管理世界,2016(4).
〔11〕李克强总理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http://www.gssafety.gov.cn/articleview-8808-1.html.
责任编辑 于晓媛
F830
A
1004-4175(2017)04-0028-07
2017-04-13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课题“供给侧改革下商业银行的职责与经营转型之路”(17HX054),负责人邱兆祥。
邱兆祥(1941-),男,湖北利川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
津贴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宏观金融理论。
王树云(1981-),男,山东泰安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