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书成,林慧琦,郑逸芳
( 福建农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州 350002)
农户参与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筹资意愿研究
——以福建省南平地区为例
周书成,林慧琦,郑逸芳
( 福建农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州 350002)
运用福建省南平市16个乡镇的37个村174位农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农户参与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筹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表明:公共休闲产品资金使用透明程度、参与农村公共休闲产品供给决策意愿、家庭收入水平、政府支持程度这4个因素对于农户参与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的筹资意愿具有显著影响。结果提出,为完善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的建设,政府在为农村谋发展的同时还应增加工作透明度,让农户了解政府对农村发展所提供包括资金、政策等在内的各项支持政策;村集体应充分利用一事一议等制度给予农户参与公共休闲产品建设的相关决策权,同时做好财务公开工作。
农户;参与;公共休闲产品;筹资
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村生活质量的改善,农户需求层次由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转向了更高层次的需求,其中对于休闲生活的需求愈来愈凸显。与此同时,由于人口密度下降、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各类休闲娱乐活动场所及设施建设落后,农户的休闲生活显得相当匮乏,以前所有的吹拉弹唱、露天电影、戏剧表演等活动现在一般只在逢年过节时出现,甚至都消失了。除了看电视和唠家常,棋牌与麻将越来越成为农户的主要休闲形式,并且越来越多的地区以这种形式为主的赌博现象盛行,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中国梦的实现。所以休闲设施对于改善农村地区生活风尚和农户精神面貌具有重要意义。为什么需要农户参与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的筹资呢?首先,政府供给公共休闲设施的资源总体是有限的,而相对于农村公共休闲设施的供给,政府对于城市公共休闲设施的供给所能取得的效用较大,这样很可能造成对农村公共休闲产品供给的不足。第二,农村税费改革削弱了村集体的经济功能,虽然在部分地区有些村经济发展的较好,但是对于大多数农村地区基本没有公共资金来源或者来源不多,导致公共支出捉襟见肘。第三,同一村域内,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的需求主体和受益对象均为本村农户,相对于整个村来说其外部性较小,所以农户也应该是供给主体。因此,研究农户参与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的筹资意愿,对提高我国农村公共休闲设施的筹资、建设以及解决由于公共休闲产品不足所带来一系列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
目前,对公共休闲产品供给,已有不同学者进行了探讨。范钰娟从涉及休闲服务的政府部门、相关事业的支出发展、供给方式和目的等方面概括了我国政府休闲服务供给的状况,并提出了相应对策。[1]伍先福从国际经验借鉴的视角探讨了我国政府在休闲供给中的角色定位。[2]彭露露、程遂营以河南开封为例实证研究,对我国公共休闲供给研究在政策法规、机构设置、供给状况、非营利组织等几方面虽有进展,但稍显不足[3]同时彭露露论述了开封市公共休闲服务供给的现状并提出建议。[4]高小华对合肥市城市休闲供给说明了在供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5]上述对于公共休闲产品的供给进行的研究均是从政府供给角度出发,研究区域主要的是以城市为主,但是也有诸多学者对农户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意愿进行了研究。张林秀指出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农村公共投资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在工商业较发达的村公共投资活动也相对较多。对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由于本地公共投资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等作用较小,因此这部分村民不愿意对村里进行公共投资。[6]张素罗和张义珍等人也认为农民的文化教育程度对农户的公共品供给意愿确实存在影响关系,而收入水平的提高增加农户的参与意愿。[7]胥爱贵,韩卫兵发现公平公正的筹资制度对农户参与公共品供给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村级财务的公开能够提高农户参与的供给意愿。[8]冉璐指出政府通过资金制度的支持能够实现对农户投入意愿的激励。[9]
通过梳理相关已有文献可知,目前国内有关休闲产品供给的研究已有一些,有关参与供给、筹资意愿的研究硕果颇丰,但仍存在着一些研究空白。一是缺少对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的研究。国内有关公共休闲产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我国城市公共休闲产品的研究,包括对城市公共休闲产品供给的对策以及服务体系的构建。其侧重点是城市,忽略了农村。二是对公共休闲产品的研究视角较为单一。国内对休闲产品供给的研究一般是以公共部门为基础,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公共部门应该如何供给或者构建相应的服务体系。而从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的需求主题出发来研究公共休闲产品的供给及其治理的研究非常少。故本研究基于农户的个体特征以及其所处的筹资环境,研究农户参与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的筹资意愿,以期提高农户对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筹资意愿以加强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的供给。
2.1 农村公共休闲设施概念界定
农村公共休闲设施是与农户各类休闲行为相适应的物质内容,是其物质基础,是农村生活环境的必要组成部分。本文所指农村公共休闲设施根据实际调查情况以功能分类作说明。第一是休憩类公共休闲设施。休憩类公共休闲设施最典型的便是座椅,包括村部或其他农户聚集中心供农户休息、闲聊的非办公用椅,绿化区内石制或木制座椅等等。第二是娱乐类公共休闲设施。棋牌室和以旋风轮、转体训练器等为代表的休闲体育健身设施,以上为娱乐类公共休闲设施主要形式。第三是景观类公共休闲设施。虽然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但是在大部分村庄或多或少均做有一些沿河、沿路的绿化设施带,有些经济较好的村庄还建设带有亭子、石桌椅等小型公园休憩设施。
2.2 理论基础
根据前文所述,现阶段农村公共休闲设施不足,需要农户参与筹资以解决,实际上是农户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治理的参与。参与治理是在社会不断变革中,人们对社会治理的思考所产生的结果。目前,参与治理问题是行政学上积极倡导的治理途径。[10]通过建立有关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共管理机制”经由多方参与来协同解决才能够维护基本社会秩序。[11]通过将农户参与筹资作为公共休闲设施供给治理的方式,在农户意愿的基础上进行筹资首先是符合民主规范;其次能够确保农户的公共休闲利益;再次能够保证公共休闲设施的供给顺利,以此解决公共休闲设施不足的问题。
3.1 数据来源说明
本文所采用的数据是2015年7月对福建省南平地区的农户进行调查所得。为确保该次调研的数据能够具有普遍性与广泛性,一共选取南平建瓯市、建阳市、邵武市三市的小桥镇、小松镇、莒口镇、麻沙镇、大竹镇等16个乡镇,深入其中后塘村、江坝村、中布村、上元村、大竹村等37个村中的174户农户家中,以调查员对农户一对一的逐题解说、询问并记录为调查形式进行调查。本次调查共使用180份问卷,收回180份问卷,回收率100%,其中有效问卷174份,有效率96.67%。
3.2 调查样本基本信息
本次调查样本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家庭常住人口和生活工作所在地。其中性别分为两组,包括男、女;年龄分为六组,包括小于等于30岁、31岁至40岁、41岁至50岁、51岁至60岁、61岁至70岁和大于等于71岁;文化程度分为五组,包括文盲(受教育年限为0)、小学(受教育年限为1~6年)、初中(受教育年限为7~9年)、高中(受教育年限为10~12年)、大专及以上(受教育年限超过12年);家庭常住人口分为六组,包括1~2人、3人、4人、5人、6人、大于等于7人;生活工作所在地分为两组,包括本地、外地。此外,根据调查统计出不同信息不同组别的数量与占比,如表1所示。
表1 样本数据的基本信息
3.3 研究简介
笔者通过logistics回归分析法进行筹资意愿的研究。首先笔者将所要研究的问题编制成问题表格通过调查人员走访入户以书面形式向农户提出问题以搜集资料,从而了解农户对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筹资现象或问题的看法和意见等。而后将通过入户调查收集所需数据,包括因变量为农户参与筹资的意愿,农户的基本信息以及其他一些将要设为自变量的指标所需的数据,建立logistics模型,进行回归分析。观察每一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程度的显著性,再进一步分析其中原因。
4.1 农户对公共休闲产品的需求意愿分析
为了解农户对村中公共休闲产品的需求意愿,问卷设置问题为“您是否觉得村里有必要拥有一些公共休闲产品?”,设置答案选项为“有必要、没有必要”。经数据统计发现,有142位受访农户认为村里有必要拥有公共休闲产品,占受访农户总数81.61%;有32位受访农户认为村里没有必要拥有公共休闲产品,占受访农户总数18.39%。显然,农户对于公共休闲产品的需求意愿较高。根据对农户的访谈结果发现,大部分农户已经意识到当前休闲生活的匮乏及其带来的一些甚至是众多的不良影响,其中包括酗酒、赌博等问题,有公共休闲产品能够进一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品质,所以本文认为公共休闲产品有存在的必要,其能够提升生活的幸福度。
4.2 农户参与公共休闲产品的筹资意愿分析
需求意愿与筹资意愿虽然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但并完全相同,所以为了了解农户对村中公共休闲产品的筹资意愿,问卷设置问题为“如果本村需要购买或修建休闲公共产品,您是否愿意出钱?”设置答案选项为“愿意、不愿意”。经数据统计发现,有123位受访农户愿意出钱,占70.69%;有51位被调查农户不愿意出钱,占29.31%。可见还有将近三成的农户不愿意进行公共产品的筹资,这说明要促进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的建设完善,仍需进一步提高农户的筹资意愿。因此有必要深入探析农户筹资意愿的影响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提高农户参与公共休闲产品的筹资的意愿。
5.1 模型的选择与变量赋值
将农户的筹资意愿的作为因变量是一个二分变量,不符合线性回归模型的线性、正态分布及方差相等要求。而二元Logistic回归则可以预测一个分类变量中每一分类缩发生的概率,而且被解释的变量是分类变量,解释变量可以是分类变量或区间变量,也可以是分类变量和区间变量的混合。在本文,被解释变量即农户筹资意愿是一个二项分类变量,解释变量有分类变量,也有区间变量。所以,决定使用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分析。筹资意愿作为被解释变量,将可能显著影响筹资意愿的因素,其中农户个性特征、筹资环境的因素作为解释变量。
在进行文献研究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本文归结出农户参与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筹资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及预期作用方向,如表5所示。
表2 模型中变量解释与说明
5.2 回归模型结果分析
使用Eviews进行数据测算,具体各因素的回归系数及显著性见表3。对筹资意愿具有在5%显著影响的变量有公共产品资金使用透明程度X7、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意愿X8;对筹资意愿具有10%显著影响的变量有家庭收入X3、政府对村的支持程度X9。
表3 方程中的变量
注:*、**表示统计检验分别达到10%、5%的显著水平。
家庭收入(X3)与农户参与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筹资意愿(Y)呈负相关性,即农户的家庭收入水平越高,农户筹资意愿越高。这里原因可能有三,第一是因为农户参与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的筹资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成本,这里的成本不仅包括农户因为筹资所付出的一定数额的资金,还包括如了解休闲设施建设相关情况的时间、精力等成本。有足够的收入才有可能并且愿意支付这样的成本。第二是因为农户参与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的筹资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里的风险包括休闲设施的是否能够顺利建设、实用效果、后期维护等等。有足够的收入才有可能并且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第三是只有在有了较为足够的收入的前提下,农户不用为了生计而忧愁、奔波,才有可能愿意进一步的提升自身的生活水平,才会更加注重娱乐休闲。所以,家庭收入较高的农户会更有筹资意愿。
公共产品资金使用透明程度(X7)与农户参与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筹资意愿(Y)呈负相关性,即农户所在村里的资金使用透明度越高,农户筹资意愿就越高。这很可能是因为,农户对于村里的公共休闲产品建设进行筹资,其筹集资金的支配权为筹资方所有,组织筹资方对于资金使用透明度越高,农户对于自己所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就越能够了解,就越能够放心的将资金委托给组织筹资方使用并尽可能地发挥到最大的效用。反之,如果农户所在村的资金使用透明度越低,那么就越有可能滋生贪污等腐败现象而导致资金不能尽其用,影响农户的筹资意愿。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参与意愿(X8)与农户参与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筹资意愿(Y)呈正相关性,即农户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意愿水平越高,则更愿意为公共休闲产品建设进行筹资。这里原因可能有二,第一是愿意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农户,对所在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更强,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程度更高,具有更强的主人翁意识,所以更愿意为村里的建设出一份力。第二是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和参与公共休闲产品筹资是相辅相成的,农户参与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或多或少都会从一定的角度出发进行建言献策,最终村里所斟酌出的方案也更能够被其接受,自然也就更愿意为此进行筹资。
政府对村支持程度(X9)与农户参与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筹资意愿(Y)呈负相关性,即政府对农户所在村的支持程度越高,农户筹资意愿就越高。这很可能是因为政府切实为农村办实事并公开透明,农户所在村在受到政府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改革、扶贫等等相关政策、措施的支持,农户切切实实感受到政府为其办实事、为发展出了大力,与此同时农户了解政府在促进广大的农村地区的发展、改善广大农户的生活水平上其资源具有有限性、范围具有局限性。公共休闲产品的建设对于农户的生活条件属于进一步的提升,短期内政府还无法充分的满足,需要农户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补充,所以,农户面对政府的支持也愿意增补所缺,为公共休闲产品进行筹资。
农户对于休闲生活的重要性已经具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对于公共休闲产品也具有较强的需求。笔者通过对农户关于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的需求与筹资意愿调查结果显示:有81.61%的农户对农村公共休闲产品存在需求,认为村里有必要拥有公共休闲产品,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愿意为农村公共休闲产品建设进行筹资的农户比例略低于存在需求的农户比例,为70.69%,虽然需求意愿与筹资意愿具有内在相关性,但是并不能等同。为尽快改善农户休闲生活,加强农村公共休闲产品建设,还需要农户参与其中,所以应对影响农户关于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筹资意愿的影响因素进一步研究。笔者通过分析发现:公共产品资金使用透明程度、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意愿、家庭收入水平、政府支持程度这4个因素对于农户参与农村公共休闲产品的筹资意愿具有显著影响。
基于此,笔者认为要提高农户参与农村公共休闲产品建设筹资意愿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村集体要做好财务公开工作。很多地方因为村务不公开而导致农户参与筹资的意愿低。[7]可以通过3个方面做好财务公开工作,第一方面是统一公开时间、形式和程序。规定村务公开日,在公开日前夕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复核财务情况并确认签字再以公告等形式公开。第二方面是统一公开内容。设立村务公开栏,在公开栏的财务专栏中对财务收支进行公开,具体内容可以包括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干部报酬等在内实际情况。第三方面是统一建立反馈机制。农户有疑问在公开栏上提,干部在公开栏上作答复,村支两委必须及时在相应问题后做出解释或答复。筹资就是要将农户的资金统一使用,自然农户最关心的就是资金的去向、多少问题,这样公开既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又增强了干群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从而有效的提高农户的筹资意愿。第二,提高农户对公共休闲设施供给决策的参与水平。农村公共休闲设施的筹资目的在于建设农村公共休闲设施以满足农户的休闲生活需求。农户既是农村公共休闲设施的供给的重要主体,也是需求主体。建立相应的农户参与机制,首先让农户对设施类型、设施数量、设施建设场所等的需求能够得到充分的表达;其次让农户参与并融入到有关公共休闲设施建设的具体环节的讨论;并在农户充分认可的基础上做出有关公共休闲设施供给的决策。这样就增强了农户的归属感以及认同感,避免了农户对政府或村集体的不信任问题,从而提高了农户的筹资意愿。第三,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特别是基层政府要让农户充分了解政府为支持农村各方面发展所做的努力。首先,政府对农村公共休闲设施供给的支持,要在落实中注意对广大农户的有效传达,让农户能够了解政府为支持农村公共休闲设施的供给而进行的工作与进展,消除农户对政府不作为的误会。其次,在一定的配套资金投入,还需要建立包括建设效率、维护水平等相应的考评机制,并将相应的考评结果通过村务公告形式予以展现,形成既对村干部具有激励效果又有约束作用的长效机制。
[1] 范钰娟.休闲服务政府供给的对策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08.
[2] 伍先福.我国政府在休闲服务供给中的角色定位[J].经济地理,2013,33(6):98-102.
[3] 程遂营,彭璐璐. 公共休闲服务供给与制度设计——西方的经验与中国的现状[M]∥马慧娣,魏翔.中国休闲研究学术报告2013,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14:27.
[4] 彭璐璐.我国城市公共休闲服务供给研究[D].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14.
[5] 高小华.合肥城市休闲供给系统研究[J].中国商贸,2014,(28):159-160.
[6] 张林秀,罗仁福,刘承芳,等.中国农村社区公共物品投资的决定因素分析[J].经济研究, 2005(11): 76-86.
[7] 张素罗,张义珍,孙正.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意愿研究[J].农村经济,2008(4):56-58.
[8] 胥爱贵,韩卫兵.农村税费改革后实施村民一事一议的几点思考[J].现代经济探讨,2002(9):45-47.
[9] 冉璐.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农户投入行为与激励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3.
[10] 张康之.对“参与治理”理论的质疑[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1)83.
[11] 杨斌.“参与治理”理论在央地农民保护中的运用[J].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127-130.
[责任编辑:刘跃平]
A Case Study of Rural People’s Willingness to Participate in Public Leisure Products Financing
ZHOU Shu-cheng, LIN Hui-qi, ZHENG Yi-fang
(School of Public Management, Fujian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 Fuzhou 350002, China )
Based on the data of questionnaires for 174 rural people in 37 villages of Nanping, Fujian Province, this paper analyzes rural people’s willingness to participate in the rural public leisure products financing and its influencing factors. Research shows that such four factors as the transparency degree, decision-making intention, family income, and government support degree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ir willingness. The results suggest that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public leisure products, the government should also increase the work transparency in the rural development, let the rural people understand the government support on rural development including funds and policy; the village collective decision should make full use of its proposing system to give rural people decision-making right and at the same time, strengthen the financial disclosure.
rural people; participation; public leisure product; financing
2017-03-07
2017-03-20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治理问题研究”(2014A033)。
周书城(1992— ),男,福建三明人,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4 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
B244.7
A
2096-2371(2017)03-0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