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0021)
郭炳虹 崔树峰 孟海英
2008-2015年北京市朝阳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调查与分析
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0021)
郭炳虹 崔树峰 孟海英
自2004年1月1日始,全国建立了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是我国基本的传染病报告系统,成为反映地区传染病疫情的重要依据,及时、准确、完整地将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是开展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2]。传染病报告工作对于准确掌握疫情动态、研判其流行规律并有效制订防治措施具有重要意义,而传染病漏报调查是对常规疫情报告数字的重要补充和修正。为了解和掌握北京市朝阳区传染病报告现状,推算比较接近实际的发病水平,提高和规范传染病报告质量,朝阳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了传染病报告漏报调查。本文对2008-2015年区内医院传染病的漏报情况进行了分析,结果如下。
1.调查方法
2008、2010-2012年采用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分层抽样的方法对各级医疗机构做抽样调查,2009年未做调查,2013-2015年采取普查的方法对所有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共调查369家次医疗机构。
2.调查对象
根据卫生部《全国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抽取各医疗机构本年度门诊、住院部和检验科10~40 例首诊登记的传染病病例信息,之后与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中的报告卡片进行核对,凡网络直报系统中无该病例的报告卡片者视为漏报。调查病种为《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类传染病的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和北京市重点监测管理的非法定传染病,如:水痘、HIV、结核性胸膜炎、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3.资料分析方法
数据采用excel 软件录入,采用率对样本特征及调查指标进行描述,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α=0.05 为检验水准。采用SPSS 13.0对数据进行统计。
1.总漏报率及各年度漏报情况
2008-2015年共抽查法定与非法定传染病31种共7248例,其中报告6968例,漏报280例,总漏报率为3.86%,见表1。远低于郭青等[3]报道的2008 年全国传染病漏报率调查结果 12.67%。
表1 2008-2015年北京市朝阳区传染病漏报调查概况
传染病漏报率呈下降趋势,漏报率以2008年最高,为5.12%,2009年未做漏报调查,之后自2010年始逐年下降,以2015年最低,为1.29%。各年度传染病漏报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1.321,P< 0.05)。具体情况见表1。
2.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情况
传染病漏报率以社会医疗机构民营医院最高,为9.46%,二级医院次之,为4.08%,其次为三级医院,为3.60%,再次为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低,漏报率为2.76%,比较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漏报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1.634,P< 0.05)。提示传染病漏报情况最严重的主要在民营医疗机构,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漏报率最低。具体见表2。
表2 2008-2015年北京市朝阳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情况
三级和一级医院比较,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χ2=2.423,P=0.132);三级与二级医院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χ2=0.688,P=0.423);二级与一级医院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χ2=4.090,P=0.047)。
3.不同种类及类别传染病漏报情况
目前,国家法定报告的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9种。另有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类,有水痘、HIV、结核性胸膜炎、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生殖器疱疹等。甲乙类共调查3822例,漏报率3.89%;丙类共调查2465例,漏报率3.45%;非法定类共调查961例,漏报率4.79%。比较不同类别之间的漏报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3.362,P=0.186),即甲乙类、丙类与非法定类的漏报率无统计学差异。具体见表3。
表3 2008-2015年北京市朝阳区不同种类传染病漏报情况
法定传染病总共调查6287例,漏报234例,漏报率3.72%;非法定传染病调查961例,漏报46例,漏报率4.79%,比较二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2.544,P=0.126)。
4.不同科室传染病漏报情况
医疗机构内不同科室传染病漏报率分别为门诊3.47%、病房3.50%、化验室8.39%,不同科室漏报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4.291,P< 0.05)。具体见表4。
表4 2008-2015年北京市朝阳区不同科室传染病漏报情况
5.不同病种传染病漏报情况
共调查法定与非法定传染病31种,其中出现漏报的病种18种,其余13个病种无漏报,具体见表5。
调查结果显示,朝阳区传染病总漏报率为3.86%,漏报率呈逐年下降趋势。自全国开始实行网络直报以来,区内各级医院机构的网络报告系统按时上线,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比较规范,传染病漏报率整体较低。全区传染病报告机构对疫情报告工作相对重视,疫情管理工作成绩较为显著。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尤其是私立民营医院、科室中的检验科,由于部分临床医生对法定传染病报告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需报告的法定传染病病种、诊断、报告标准等不熟悉和院内报告机制不完善导致。
表5 2008-2015年北京市朝阳区不同病种传染病漏报情况
从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结果来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告质量最高,与杨小兵[4]、马智超[5]等人的报道结果类似,主要是由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于公立医疗机构,单位领导和业务人员比较重视报告管理,有熟悉业务且相对稳定的业务人员负责报告工作。社会民营医疗机构的漏报率最高,远高于其他医疗机构,主要是由于这类医院传染病管理人员变动频繁,一人身兼数职,工作制度难以落实。此类医疗机构可能更注重医院经济效益的增长,对以社会效益为主的疾病控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开展相关传染病知识的学习和提高工作质量。
本次调查中的二级、三级医院,都有较健全的疫情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但由于这类医院门诊量较大,每日医生和传染病防保人员工作负担较大,承载着全区大部分传染病的报告量,所以也出现了工作疏漏,但基本达到疫情管理的规范化运转。希望今后这类医院院领导给予重视,加强传染病报告工作人员的配置。
从不同病种漏报率来看,漏报率最高的为登革热,其次为百日咳,再次为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和疟疾。这些病种北京地区少见,部分临床医生疫情报告意识淡薄,提示今后对于非高发的传染病,不能忽视其报告工作。这种结果也可能是由于调查样本量较少所导致。本地区常见高发的传染病病种漏报率较高,如麻疹、风疹、肺结核、肝炎、猩红热、淋病、梅毒、流行性腮腺炎等。这与刘继艳等报道的各类传染病中,手足口病、菌痢、麻疹,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等常见传染病漏报率较高的调查结果相似[6]。深入分析其原因,常见高发的肠道传染病漏报率较高,如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细菌性痢疾。细菌性痢疾、其他感染性腹泻病主要是由于部分临床医生并未严格按照诊断标准,在对腹泻病人的诊断标准上把握不清而导致;手足口病的漏报也较高,是由于本病为儿童高发病,儿童医院传染病报卡量较大,医疗机构为减轻工作量导致。
从不同科室传染病漏报率来看,检验科的漏报率高于住院及门诊,住院部与门诊在漏报率统计学上无差异,住院部漏报率略高于门诊。三者均存在漏报现象。分析其原因,由于病房患者住院周期较长,有的医生误以为门诊医生已经报告所致。门诊部的漏报与门诊报告的病例数较多且就诊时间集中,临床医生忙于诊治病人,未能及时填写报告卡有关。同时,化验室的漏报现象较严重是由于门诊部与化验室缺乏有效沟通。
综上所述,北京市朝阳区自2004年启动以网络为基础的、实时传染病个案网络直报系统以来,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得到了极大改善,但医疗机构中传染病漏报、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规范现象仍存在。建议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把医院传染病报告纳入医院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建议各医疗机构把传染病报告工作作为临床医生年终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加强医务人员依法报告传染病意识和相关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传染病报告效率及质量,以更好地为卫生决策、卫生应急提供科学依据。
另外,戚晓鹏等[7]报道,在试点医院构建传染病和死亡病例卡片的自动抽取和通过接口上报,已显著改进了传染病报告质量。因此,今后探索和开展HIS与网络直报系统共用数据平台工作,对推动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李朝兰,张平,陈华锋,等.2004-2008 年高县乙类传染病疫情分析.预防医学情报杂志,2010,26(6):468-470.
[2]马麟,于颖洁,聂晓勇.山西省2007 年度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调查分析.中国临床与药物,2009,9(5):147.
[3]郭青,张春曦,姬一兵,等.中国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工作现状调查.疾病监测,2010,25(5):410-413.
[4]杨小兵,彭磊,刘军.湖北省宜昌市2006 年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现代预防医学, 2007,34 (23): 4560-4561.
[5]马智超, 黎建明, 詹志强, 等.宝安区2004~2005 年医疗单位法定传染病漏报评估.医学动物防制, 2008, 24 (3): 187-189.
[6]刘继艳,任玲君,王亚丽,等.2009年开封市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中国卫生统计,2011,28(4):462-463.
[7]戚晓鹏,王丽萍,郭岩,等.传染病和死亡网络直报系统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初探.疾病监测,2009,24(2):141-143.
(责任编辑:张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