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书法的情感

2017-07-12 13:58吴佳宸李思航河北美术学院书法学院050700
大众文艺 2017年3期
关键词:神采傅山书法作品

吴佳宸 李思航 (河北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050700)

论书法的情感

吴佳宸 李思航 (河北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050700)

书法不仅是艺术,更是文化,更是情感的依托。一件书法作品只有融入了情感才能称得上是经典。字中之天是傅山提出的,准确的说出了书法的情感追求。傅山的《哭子诗》是书法作品体现情感因素的一个典型例子。而欣赏者在研究一幅书法作品时,最应注重的不是其外在,而是其所体现的善和美,是其情感的流露,这种情感的流露可以说是书法艺术透过线条要表达的理念和实质。

书法;情感;字中之天;傅山

一、字中之天的说法

字中之天是傅山提出的,傅山是明清交替时期的思想家、书法家,被认为是明末清初保持民族气节的典范人物。在傅山的论书诗文中多次提到天,并且流露出对这种境界的向往和追求。对于天的理解傅山有可能只限于古朴,或童趣,但是《庄子》里曰:“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雲。”鲲是否知道自己是最大的我们不得而知,但后世的人认定其是最大的,这就好比傅山提出的天,他是否知道天范围的大小我们不得而知,但傅山提出的天的范围在时间的沉淀中已经在不同的时代有了不同的解释。同时也演变成为书法审美时的一种趋向。

字中之天涵义众多,书法之美只是其一,书法的美并不仅限于光滑的线条,规整的字形。真正具有神采的书法,是沧桑的,有故事的,有感情的,真实存在的。法国著名雕塑家奥古斯特·罗丹说过,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研究书法的重中之重,并非是怎么写字,而是为什么要这样写。创作者需要具有一双能发现美的眼睛,才可以透彻的理解书法的情感。

二、以傅山的《哭子诗》为例看书法作品中的情感

论及书法的情感,可以用傅山的《哭子诗》作为例子。明崇祯十七年冬季的一个夜里,傅山的儿子傅眉,面色土灰,生命已在旦夕,傅山无法相救,悲痛不已。天亮后傅眉并没有醒来,傅山突然走向书案,拿起那支曾经无数次挥毫泼墨的笔,颤抖着,却飞快的写下这篇《哭子诗》。这件作品在形式上变化不一,或楷、或行、或草,用笔狂放洒脱,几乎不能控制,其中常有大段的涂改和墨污,有的地方甚至整行整段地被作者涂黑,可见傅山当时的心境悲痛至极,近乎癫狂,丧子的剧痛让他不能自制,情绪在笔端喷薄、爆发开来,作品中有的涨墨或水渍处,甚至让人们感到,那就是傅山滴下的泪水。这其实是傅山将丧子之痛融入到了他精湛的书法作品之中。

从一种视角看,傅山的《哭子诗》根本不美,字或大或小,有许多的涂涂抹抹,还有的字写偏了,实在是不够工整,这怎能称得上是一幅好的作品。而从另一种视角看,傅山的《哭子诗》之所以优秀就在于其字或大或小,有许多的涂涂抹抹,还有的字写偏了,这样自然。但是,自然的字没拿过毛笔的人也能写出来,而这些决不能成为经典。自然书写只是书法审美的一部分,在欣赏书法作品时更应该关注书法以外的东西,因为书法不仅是艺术,更是文化,更是情感的依托。一件书法作品只有融入了情感才能称得上是经典。例如王羲之的《兰亭序》、颜真卿的《祭侄稿》、苏轼的《黄州寒食帖》。这些经典的书法作品无不用情至深。

三、书法的情感

在书法经典理论《笔意赞》中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书法中的神采是指点画线条及其结构组合中透出的精神、格调、气质、情趣和意味的统称。“神采为上,形质次之”说明神采高于形质。但形质是神采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可以这样认为,书法艺术神采的实质是点画线条及其空间组合的总体协调。追求神采,抒写性灵始终是书法家追求的最高境界。由此可以看出书法之美在于神采,而神采就来自作者书写时的情感。

因为对美的追求行为不同,方法不同,所以结果不同。造成了我们对美的感觉也不同。书法和绘画、雕塑不一样,书法在艺术里更具有抽象的、哲学的意味。雕塑有实物作为载体,想表达的东西可看见可触碰。绘画以图像作为载体,想表达的虽不能触碰但也能直接感知,可是书法,是以线条为载体,具有很强的抽象性,如果将自己的感情再融入到精湛的笔法之中,更是不容易体会。

从不同角度看一件书法作品带来的感受是不一样的,没有绝对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但加入了情感的书法作品是有灵魂的。有感情也不一定就漂亮,美跟漂亮是有区别的。不能分清美和漂亮的区别,就会对一些书法作品存在着偏见和不认可。一件书法作品有可能很漂亮,但漂亮只是表面现象,是一种视觉上的享受,并非内在。有一类书法作品可能其用笔很单纯,线条也不是很漂亮,但其的确很美。美是不能等同于漂亮的,其更多的是内在。而内在是什么呢,是创作者的人生阅历,学识修养,审美追求,是内化在作品形式因素之下的艺术的内核,而这种内核的主体理念就是善。朱光潜在《谈美》中讲到:“使用的态度以善为最高目的,在使用态度中,我们的注意力偏在事物对于人的利害,心理活动偏重意志”。而美其实是善的一面,书法是艺术更是一种工具,更是作者离不开的一种工具,在创作中体现的作者的态度,就是善。当作者将自然流露的感情释放之时,美和善就喷薄而出了。作为一名欣赏者,更多的不是欣赏一幅书法作品的外在,而是其所体现的善和美,是书法的情感。只有将善和美结合起来的那种情感的流露,才是最应该体会的书法艺术的实质。

吴佳宸,男,汉族,1996年10月生,河北唐山籍,河北美术学院书法学院2015级本科生。

李思航,男,汉族,1987年8月生,北京籍,艺术学硕士。河北美术学院书法学院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书法史、艺术传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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