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由河南省卢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秦某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一审作出判决,卢氏县人民法院以秦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事情说起来很简单,当地村民秦某发现其农田附近的山坡上长着类似兰草的“野草”,便在干完农活回家时顺手采了3株,被森林民警查获。无意间采挖3株“野草”就構成犯罪,这让秦某的思想受到了极大震动,也使周边的群众受到了深刻的法治教育。
原来,兰花又叫兰草,多生长在森林之中,成长环境挑剔,所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将包括蕙兰在内的所有兰科植物列入其中。在中国,蕙兰的保护级别参照国家二级珍稀保护植物。而秦某采的“野草”便是蕙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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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强法律意识。虽然看似只是几株野草,但蕙兰毕竟是一种濒危野生植物。秦某的做法,或许并不具有犯罪的主观意识,但法律是公民不能触碰的底线。公民如果法律意识淡薄,一不小心就可能构成犯罪。
2.重视宣传。大熊猫等珍稀动物,在经过长年累月的知识普及和严格保护之后,保护特征一望即知。但就野生植物的保护来说,普通人要跨过的专业门槛还是太高了。加强宣传,才能真正保护好自然。
运用方向
法律意识、保护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