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普通农户之间资源流动关系分析*
——以湖北省宜昌为例

2017-07-07 15:07林秀云祁春节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2017年4期
关键词:小农经济宜昌市农场

林秀云,祁春节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湖北武汉 430070)

·问题研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普通农户之间资源流动关系分析*
——以湖北省宜昌为例

林秀云,祁春节※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湖北武汉 430070)

[目的]通过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普通农户之间资源流动的关系,为发挥新主体的规模优势、提高普通农户的生产效率提供依据。[方法]以湖北省宜昌市农业生产过程为研究对象,参照普罗塔和贝雷斯福德构建的多元关系网络,立足于生产关系角度,建构两主体之间土地、劳动力等重要生产、生活资源的流动关系。[结果](1)宜昌市随着从事家庭经营的人数的缓慢下降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呈现下降趋势,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得到了较大发展,部分地区的特色农业得到了发展; (2)宜昌市流转土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比例为5%~15%,平均比例为8%左右,涉及土地流转的农户数约占总农户数的26%。[结论]新主体兴起之下普通农户的相对地位下降,生产积极性不足,面临着高交易成本、高市场风险和低生产效率的困境; 逐年增加的抛荒土地减少了实际土地耕种面积,在土地流转的推动下土地资源更多地流向了新主体,普通农户的土地细碎化更严重; 农村劳动力资源在城镇化的发展之下快速流进城市,普通农户逐渐成为土地资源的提供者。

资源流动 土地流转 小农经济 相对地位 适度规模

0 引言

小农经济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基本生产结构,也是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1]。1978年以家庭承包联产责任制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极大地激发了普通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并迅速改善了改革开放初期较低的生产力水平。粮食总产量从1978年的3.05亿t增加到1998年的5.1亿t,增幅达66%。在三次土地改革之后,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现代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创造了条件[2]; 但在这些过程中,为鼓励经营的农户,将农民分散、土地分割,形成了数量庞大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而这种相对狭小、分工简单的生产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农村建设。

首先从整个农业发展的历程来看,我国农业本身在这个过程中似乎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大规模的小农经济一直存在: 9亿农民和2亿普通农户中的绝大多数人还将在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以“半工半耕”的家庭再生产模式依托于农业和农村,导致生产力水平逐渐下降,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3]。其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在现代化农业的要求下普通农户的生产方式矛盾日益显露,将面临着高交易成本和高市场风险。最后,在规模经营的推动之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兴起。一方面,新主体的存在实现了现代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提高了整个农业生产经营对土地的投资量和生产效率,为我国传统农业经营方式的普通农户带来了机遇; 但另一方面,基于我国普通农户的数量之众、土地严重细碎化、资源的流失和替代等现实困境,也对我国普通农户的生产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具体来看,随着土地流转成为常态,规模经营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导地位愈发突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规模存在使得普通农户的相对地位下降。同时,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化的快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导致农村劳动力流失,土地荒废; 由于土地的细碎化和可耕种面积的减少,土地所承载的农民人口压力越来越大,土地的生产资料功能不断退化,人地矛盾突出,资源更加紧张。基于以上现状,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式需要平衡两主体对资源的合理利用,从而发挥新主体的规模优势,也能提高普通农户的生产效率,实现我国农业的现代化发展。

1 宜昌市农村经济发展现状

宜昌市位于湖北省西南部,是鄂西山区向江汉平原的过渡地,作为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富饶的资源和优越的地理环境为其农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自然条件。近年来,宜昌市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目标,着力加强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引导和扶持,现代农业呈现出“六化”的发展态势。2014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132.2亿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600亿元; 其中粮食总产高达172万t,已实现“十一连增”; 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方向,迅速崛起的六大特色农业产业已经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引擎[4]。

图1 2005~2014年宜昌农村经济按行业划分收入

总的来说, 21世纪经济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农业发展,国家对于三农政策的扶持使得农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宜昌市农村经济总收入持续增加, 2014年达到1339亿元,平均增长率为12%。从具体行业划分来看,农业收入和工业收入占据了总收入的60%左右,农业收入成为仅次于工业收入的第二大收入来源,但其增长平缓,总体数值远远低于工业收入; 随着2010年之后金融危机的逐步化解,导致工业带来的高收入不断吸引农村劳动力向工业的大转移,人力资源从农村流向到城市,使得农村的生产效率大大落后于工业化脚步。从经营形式了解,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是其主要经济收入,说明农村经济的发展依靠于以家庭为单位的普通农户,但小农的客观存在与实际的矛盾造成了普通农户的困境,这也是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图2 2005~2014年宜昌农村经济按经营形式划分收入

图3 2005~2014年宜昌经营收益情况 注: 2005~2008年部分数据缺失。资料来源: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2010~2014年)

据统计,宜昌市基层农村乡镇共有98个,约1400个村庄。目前宜昌市总人口273.62万人,其中农户数却占了32.6%,且呈现增加的趋势,是一个典型的小城区、大农业的格局; 具体从农户人口分布来看,由于农村结构调整、农业资源转移等原因,真正从事农业的纯农户数总体上在不断减少,进而向其他兼业户主类型转移。从村庄的经营收益情况的了解,随着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大力推进,农村经济得到了发展, 50万收益以上的高收益村镇逐年增加; 但每年无收益的村庄仍然占了27%左右,当年收益10万以下村镇(包括无收益的村镇)占了70%以上, 5万元收入以下(包括没有收益的村镇)的低收入农村也并没有减少很多,高收益村镇主要是从中等收入的村镇转移发展而来。这也可见,农村发展虽然提高了一部分村镇的富裕程度,却没有改善最底层农村的发展情况。在对村镇观察中发现,这些相对落后的村镇中普通农户数量居多,且农业发展相对封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人口普遍老龄化,缺乏劳动力,严重的土地细碎话,农业生产力不足。

2 宜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分析

随着土地流转成为常态,规模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导地位愈发突显,这一主体主要是由资金充足、规模流转土地的专业大户、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组成。截止2014年,宜昌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达到1995户,其中90%以上都是专业大户,尽管目前人数不多,但这个群体规模经营的土地已有1.26万hm2,带动农民就业3万余人,为农民收入增收9198.26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之所以按照农户经营耕地的面积来划分,主要是为了展现宜昌市土地规模经营的静态图景。该文根据对宜昌市的调查情况,介绍两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及种粮大户。

2.1 农民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互助性经济组织,作为现代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之一,合作社的发展恰逢其时,与我国农业市场化进程相适应。2006年10月31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各地积极响应,合作社如雨后春笋崛地而起。截止2014年,宜昌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了4831家,成员人数达27.81万人,带动非成员农户数30余万人; 其中已在工商部门登记的3000多家, 427家被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示范社。从各行业的分布上来看,种植业位居首位,其次是畜牧业和林业。

图4 201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行业分布(单位:家) 图5 201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内容(单位:家)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合作社发展的多样化,以及大部分规模经营主体对购买耕田和收割的农机服务的需求,为农机服务市场的兴起提供了契机。如今以服务业为主的合作社已有183家,作为一种农业生产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农机服务户和农资服务户。前者是拥有大型农机(大型拖拉机和收割机)的农户; 后者是提供种子、农药、肥料的农资店。

另一方面,不管是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构成来看,还是牵头人身份情况分析,普通农户都是其主导者,占总构成的90%以上,其中有一部分是村组干部。具体来说,成员构成中诸如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成员人数仅3%; 由企业和基层农技服务组织负责牵头的合作社仅占8%。在合作社的统一管理之下,普通农户在生产和销售方面能够节约成本,降低市场风险,这也使得更多的普通农户转向了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2014年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66.47亿元,主要经营服务内容集中在产销一体化的服务、生产服务,统一销售农产品达80%以上的合作社有2744,占了56.8%; 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和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也日益增加。

2.2 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源于欧美的农场经营形式,在中国,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第一次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之一提出。随后,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到家庭农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从而使得家庭农场在各地兴起。

图6 2014年家庭农场行业分布情况(单位:家)

宜昌作为农业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 2014年家庭农场数量已有1518个,并且全部家庭农场已在工商部门注册,其中805个注册为个体工商户, 818个家庭农场的发展已经得到农业部门的认定。目前家庭农场劳动力数量7604个,家庭成员劳动力和常年雇佣劳动力各占一半,尽管劳动力较少,但经营的土地面积高达1.16万hm2,其中耕地占据69%。从家庭农场的行业分布情况,依然以种植业为首,经营土地面积13.3hm2以下的农场667家,但规模达到66.7hm2的家庭农场仅5家。经营收入上来分析, 50万元以下的农场占78%,高收入农场(100万元以上)仅占9%。不难看出,经营土地的规模化能够增加效益,但是规模过大也会导致管理成本增加反而收益下降,可见土地适度规模化发展才能充分利用资源和提高效益,对比数据分析,可见3.3~13.3hm2效益最好。

从家庭农场投入和经营情况分析, 2014年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2.52亿元,年销售农产品总值74.66亿元,其中50万以下产值的家庭农场占78.7%,而100万元以上的仅有132家。拥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数54家。随着政府对家庭农场这种新规模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增大,每年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家庭农场数不断增加,各级财政扶持资金总额318.47万元,其中主要来自于县级及以下的政府组织,同时获得贷款支持的家庭农场数也增至71家,获得贷款资金总额1921万元,其中主要是获得20万元以下贷款。

3 资源流动关系

在现代化农业的推进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兴起。一方面,新主体的存在实现了现代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了整个农业生产经营上对土地的投资量和生产效率; 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小农经济由来已久,土地碎化的现象十分严重,使得农业是分散经营的,农业产量很低,增长缓慢。这种超小规模的土地经营模式不利于引进资金、推广技术和实行机械化,导致生产力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农业市场要求,资源利用不充分甚至流失,整体不利于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发展。

图7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普通农户间资源流动关系

在宜昌市,随着生产、生活资料商品化程度以及农业生产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普通农户依靠土地的收入已经无法完成家庭的再生产。同时,随着生产资料成本提高,农民可获得的利润减少,通过规模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发展脚步也越来越迅速,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数量与日俱增,但新主体的兴起对众多普通农户的经营和改善有限,基于资源的日益短缺,新主体的兴起也对普通农户带来了一定的冲击,虽然新主体的发展解决了一部分问题,但其本质上还是与“分田单干”小农经济一样的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随着土地和劳动力质量的下降,各种农业生产要素也发生了流失和替代,资源的流动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参照普罗塔和贝雷斯福德构建的多元关系网络,从土地关系、劳动关系出发来考察当前宜昌市农业生产中各种力量之间的资源流动关系。结合上述农业主体,两层资源流动关系可以用下图展现出来。

宜昌市普通农户包括了大部分农户家庭,他们是现今农业生产经营中,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的主要提供者。根据提供的不同农业资源,可以将这一主体分为两类:第一,提供土地资源的农户。这类农户家庭的主要劳动力进城务工,留下次要劳动力务农和照看家里。第二,提供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的农户。这类农户主要是在家务农,他们因为年龄等原因没有外出务工,主要在家务农和打散工。

3.1 劳动力关系

根据2010~2014年农户经营耕地的规模变化情况来看,宜昌市也是以小农经济为主导的农业生产方式。经营耕地0.67hm2以下的普通农户占90%以上; 随着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的颁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得到了大的发展,部分地区的特色农业得到了发展,经营耕地3.33hm2以上的农户逐渐增加,如柑橘,茶叶等。但普遍来说,小农经济仍然继续存在于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随着新型经营主体的兴起对小农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城镇化的发展带动劳动力等资源的转移使得小农经济的生产效率低下,并影响整个农业的生产投入效益。

在调查中发现,在很多地区,由于微薄的农业收入已经无法支撑起一个家庭的再生产,家庭主要劳动力纷纷外出打工或经商, 2005年以来,劳动力人数基本保持在170万人左右,其中从事家庭经营的约有100万人,占总劳动人数59.4%,具体来看,随着从事家庭经营的人数的缓慢下降,第一产业的劳动力也呈现下降趋势; 而外出务工劳动力则明显逐年上升,已超过40%,且主要为长期外出务工。总体来看,农民的质量在下降,随着农民外出务工带来的收益明显增加,10年时间收入从11万增至83万,相比农业收益的不确定性和低效率,外出务工吸引了更多的劳动力转移。但这部分转移的劳动力主要是20~45岁的人员,负担一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收入,同时,将家中的土地流转出去得到一部分收入。而剩下60岁及以上高龄化的农民,虽然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种植技术娴熟,但是由于劳动力能力不足,基本退休在家,不再进行劳务耕作,这也导致了很多良田由于长期无人经营而抛荒。剩下45~60岁的还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民则流转至各大经营主体,成为次要劳动力。

图8 2010~2014年农户经营耕地规模情况 图9 2005~2014年劳动力流动情况

3.2 土地关系

不言而喻,土地关系是最为重要的。如果没有土地关系,无论是普通农户还是规模经营主体就无法生产; 根据统计局的资料,我国耕地面积在1957年达到高峰,之后因农民建设占用、灾毁、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耕地质量等成果显示,由于使用农药化肥导致耕地质量退化,工业化发展带来的污染问题,使全国耕地平均质量总体偏低。这也导致了我国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农业现代化发展必须通过土地改革得到突破。从实践运作来看,农村土地流转,是催生现代农业的新举措。

土地流转是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自1998年土地二轮承包以来,宜昌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呈逐年递增之势,流转的土地面积不断扩大,所涉农户不断增多。至目前为止,流转的土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比例少则5%,多则15%以上,平均比例为8%左右,涉及土地流转的农户数约占总农户数的26%。

概括而言,促使农户流转土地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第一,无法向土地求生活。虽然农业政策逐年推广,但随着经济增长农资价格也在相应上涨,种田利润基本上维持在700~800元/hm2,即便一家农户拥有0.67hm2的土地,一年种田收入也就8000元。不足以维持一个家庭的日常生活,种田收益低的现状逼着农户流转土地,外出打工。这也是普通农户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的最为重要的原因。第二,老人农业难以为继。青年子女对农业认识误区和远离,使得现在依旧在种田的农户在不久之后也会主动将土地流转出去。目前,宜昌市现有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总面积139.18万hm2,其中72.3%为林业用地,耕地面积仅25.9万hm2,占总面积18.6%。

从调查农户情况来看,不管从一个家庭的劳动力流动方向来看,还是土地的占用趋势来看,虽然每年农作物的播种面积呈现上升趋势,但实际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却在不断减少。2013年耕地连续1年以上撂荒总面积达到251.27hm2, 2014年减少到222hm2,其中,季节性撂荒面积80.27hm2,但相比2013年,减少了66.5%。因劳动力不足、种植效益差和自然灾害而撂荒的面积都有减少,其中因为自然灾害造成种植面积减少的面积高达53.2%。近年来城镇化的发展,工业用地占用和房地产开发占用日益增多,这也导致了农民实际可耕种的土地减少,人地矛盾增加。

表1 2010~2014年集体所有的农用地使用情况 万hm

2

图10 耕地常年撂荒面积(连续1年以上)(单位:hm2)

图11 2010~2014年耕地承包情况 图12 2010~2014年家庭承包耕地流转去向

从图12可以了解宜昌市耕地流转的主要情况。从整体来看,在鼓励土地流转的大形势下,土地流转的总面积大幅度增加,从2010年1.73万hm2增加至5.51万hm2,主要流转形式还是通过转包给其他人。而逐年大幅度上升的另一种流转方式就是通过出租土地,其中也包括出租给本乡镇以外人口或单位,像村级流转服务组织这种更加细化的组织是其主要的流转服务组织, 2014年通过流转服务组织促成的流转面积达到了1.68万hm2。

图13 2010~2014年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情况

在实际的村镇调查中发现,家庭承包耕地的流转去向主要包括:流向农户,流向专业合作社,流转入企业和其他主体; 其中,土地的流转方向大多数是农户之间的流转,其次才是流转向专业合作社这种合作化的组织,用于股份合作中的土地一半以上都是入股合作社; 从图13的流转趋势来看,流入农户的总面积百分比减少,而流向合作社的总面积百分比在不断增加, 2014年已增加至22%,表明资源不断的由普通农户流向了新主体。尤其在2007年合作社法颁布之后,更多的土地通过流转成为了规模化土地生产,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生产率,但对于过于细碎的土地来说,土地的拥有者还是普通农户,种植方式还是精耕细作,只是转变了土地的用途,成为的市场化的产物。细小的土地不再通过低调率的自给自足方式,而是通过集体购买物资和集体销售产品,土地市场化发展。这其中,就提高了改善了土地的种植效率,从而提高土地利用率,也就增加了收入。

家庭承包耕地流转形式主要包括转包、转让、互换、出租、股份合作和其他形式、其中以转包为主, 2012年后随着土地流转政策的展开,出租流转速度明显增加,已成为第二大土地流转形式。总的来看,每年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数也大幅度增加,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8%,但通过签订流转合同进行土地流转的统计数据并没有达到,这说明土地流转带来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对于土地权益的分配问题。2014年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情况分析来看,宜昌市受理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总量2388件,增长了32%,其中主要是土地承包纠纷,高达1551件,另一方面则是农户之间土地流转引起的纠纷占26.5%,与其他主体的纠纷较少,仅占2.7%。

表2 2010~2014年流转出承包耕地情况

年份 20102011201220132014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数(万户)6.15587.07228.254512.108614.0201签订耕地流转合同份数(万份)2.79673.56604.76109.304610.3240签订流转合同的耕地流转面积(万hm2)0.6527101.1954701.0162003.1790103.386690

4 研究结论

通过对湖北宜昌农村观察和农民的采访调查,反映出在新主体兴起之下普通农户的相对地位下降,生产积极性不足,面临着高交易成本、高市场风险和低生产效率的困境。从生产关系角度建构的资源流动关系可以看出:逐年增加的抛荒土地减少了实际土地耕种面积,在土地流转的推动下,土地资源更多的流向了新主体,普通农户的土地细碎化更严重; 同时,由于普通农户对农业的发展缺乏认识,农村劳动力资源在城镇化的发展之下快速流进城市,由于现代农民质量不断下降,普通农户逐渐成为了资源的提供者。最后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参考法国和意大利小农经济转型经验,做出如下总结。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兴起恰逢其时,实现了现代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发展,而普通农户为了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兴起下发展的规模经营模式,政府可以通过推动土地流转,进行适度的规模经营,吸收一部分小规模的普通农户。同时,通过不断完善新主体的经营制度,实现多样化的经营模式[6]。

(2)普通农户的劳动力生产方式落后,生产效率不足,严重影响着整个农业的经营水平。通过合理转移劳动力,减少人地矛盾,同时通过合作社的培训和管理培养种植技术娴熟的职业农民提高农民质量。

(3)由于细碎化的土地无法实现现代农业的机械化发展,可以对土地进行回收整改,提高土地质量。在通过招标等方式将土地流转,进行现代化农业规模经营。

(4)通过一系列惠小农政策提高普通农户的积极性,如成立农资店,农业机械等优惠使用政策,转变普通农户落后的经济思想,全面的实现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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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N THE RESOURCES FLOW RELATIONSHIP BETWEENTHE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MAIN BODYAND THE ORDINARY PEASANT HOUSEHOLD*——TAKING YICHANG HUBEI AS AN EXAMPLE

Lin Xiuyun,Qi Chunjie※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of 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0, China)

With thepromotion of Chinese agricultural scale economy and land circulation, new agricultural business entities were fast developed. The rise of the new main body has brought the opportunity for the ordinary peasant household,and has put forward the new request to our country common peasant household′s production way. This paper studied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ordinary farmers and new agricultural business entitiesinYichang city Hubei province, according to multi-relationsnetwork developed byProta and Beresfrod. The study found thatthe agricultural scale production becomedominant.The large new agricultural business entitiesdecreasedthe relative position of ordinary farmers, and theproduction enthusiasmof ordinary farmersincreased year by year; the abandoned land reduced actual land acreage and promoted land circulation.Because of thedecline of the agricultural labor quality, the ordinary farmerbecame a resource provider. Finally, some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 sujch as promoting land moderate scale operation, training the management of cooperatives farmers, changing the ordinary farmers backward production methods and ideas; constantly improving the new subject operating system, and optimizing th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resource flow; land transfer; small peasant economy; relative position; moderate scale

10.7621/cjarrp.1005-9121.20170412

2016-05-30

林秀云(1992—),女,湖北宜昌人,硕士。研究方向:农业经济。※通讯作者:祁春节(1965—),男,湖北黄冈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农产品流通与贸易、农业经济、园艺经济。Email:qichunjie@126.com

*资助项目:中国工程院2015年咨询项目“中国南方地区农业经营方式与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战略研究”(2015-XY-22)

F325

A

1005-9121[2017]040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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