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姆鲁勒·盖斯名句的“甜蜜”研究

2017-07-05 08:17刘志强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17年6期
关键词:丝绸之路

刘志强

內容摘要:贾希利叶时期阿拉伯文学的重要表现形式非诗歌莫属,而诗歌又以《悬诗》为典范,《悬诗》作者中更是以乌姆鲁勒·盖斯为翘首,他的悬诗开场“停下吧,朋友,让我们哭泣”在当今阿拉伯社会几乎如中国的三字经开篇“人之初,性本善”那样脱口而出,其诗作也成了评价阿拉伯诗歌水平的一个艺术标尺。但是由于物理史料的缺乏,关于诗作真伪至今莫衷一是,而对于盖斯作品的解读也是样态各异,笔者通过对其千古名句 “al yawm khamron w ghadan amaro”一段大胆的解释力图论证在当时历史背景条件下产生该解释的可能性和作出“甜蜜”解读的合理性。

关键词:乌姆鲁勒·盖斯 悬诗 丝绸之路

一、作品翻译存疑及大胆解读。

(一)、乌姆鲁勒·盖斯的名句“al yawm khamron w ghadan amaro”出处

乌姆鲁勒·盖斯的父亲被人杀害后,他闻讯长吟了一整句话,《阿拉伯文学选集》里的阿拉伯语原文(音)如下:

“Dayaany saghiran, whamalny damoho kabiran,wla sahw al yawm wla sokr ghadan,

Al yawm khamron w ghadan amaro.”

作为该选集的编写者薛庆国教授在其另一著作《阿拉伯文化大观园》中对这一段的译文是:“‘父王从小把我抛弃,却要我长大后为他报仇!并发出了流传千古的誓言:‘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醒来干正事!”在陈丹青笔录木心讲述的《文学回忆录》中是:“后来父亲被杀,他得知消息后,叫道:‘你毁了我的青春,又把复仇重任压在我身。今天喝酒,明天办事!”二本著作中没有提到原文的第二句(即“wla sahw al yawm wla sokr ghadan”)。

在仲跻昆教授的《阿拉伯文学通史》里关于这一段的译文直接明了:“小时候他让我浪游,长大了却让我复仇。今日不醒,明日不醉。今日且饮酒,明日壮志酬!”黎巴嫩汉纳·法胡里著郅溥浩译的《阿拉伯文学史》中为:“于是他叹道:‘父王从小把我抛弃,却要我长大为他复仇,今日虽然痛饮,明天却醉不成,莫如金朝有酒金朝醉,明日好去干正事!”而王复、陆孝修编译的《悬诗》中则为:“他伤心地说:‘我年幼的时候,父亲听任我日益消瘦,如今我已长大成人,他却对我十分关心。他耸耸肩又说:‘今日不戒酒,明日还痛饮: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动手干大业。”三部著作对于第二句的翻译“今日不醉,明日不醒”、“今日虽然痛饮,明天却醉不成”和“今日不戒酒,明日还痛饮”出现了明显的意思上的差别:仲跻昆教授对原作的解读表达了某种“一不做二不休”的决绝意志,强调不管是今日还是明日都要喝;郅溥浩译著则给人一种不情愿的被迫放弃饮酒的感觉;最后王复陆孝修编译的《悬诗》著作则是明确表达不放弃饮酒。

(二)、对第二句“wla sahw al yawm wla sokr ghadan”的大胆解读

《阿拉伯文化大观园》和《文学回忆录》里不知道是何原因没有提及第二句,后三本著作中几位前辈大家在翻译第二句时又各具特色甚至意思大相径庭,笔者斗胆猜想也许前二位作者对第二句意思存有疑问所以不提,而后三位则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各自解读。出于好学之心和“越是外行,勇气越大”的鲁莽之气,笔者大胆对第二句给出一种富有想象力的翻译:“如果今朝还酩酊大醉,明日定会是‘无药可救”。这里笔者把sokr译成名词“糖”(sokr作为外来词在现代阿拉伯语里就是糖的意思)而不是“饮”这个动词,而且把“糖”引申为一种“解酒药”。这一启发来自于季羡林教授《文化交流的必然性和复杂性》这篇报告中谈及其对“糖”历史的一段精彩论述。季羡林教授认为“糖”的背后有一部文化交流的历史,他从语言起源的角度论证“糖”(这里主要指经过人工炼制的白糖)是从印度传出去的,中国的米字旁的“糖”字,到六朝(即历史上南北朝时期公元420-589年)才出现,进而说到至唐贞观年间我国已经能够制糖,但是水平不高,要派人去印度学习。后来我国制出来的糖,颜色、味道都超过了印度。《新唐书》说“色味逾西域远甚”。同时季羡林教授还谈到中古时期白糖很贵,当药来用,非皇家贵族、大商人是吃不起的。这里笔者大胆提出这样的假设:在乌姆鲁勒·盖斯年代的历史背景下是否有糖传人了阿拉伯半岛的可能性,以他的家庭背景是否可以品尝到当药来用的糖?如果存在这样的可能性,那么诗人所言道的sokr解读成“糖”一词似乎就有了一些依据。

二、乌姆鲁勒·盖斯生活年代的历史背景和他所处的地理位置

(一)、乌姆鲁勒·盖斯生活的年代

关于乌姆鲁勒·盖斯的生卒年观点不一。蔡伟良教授著的《阿拉伯文学史》中认为他大约生于公元500年,死于530-540年间,仲跻昆教授的《阿拉伯文学通史》里直接给出500-540年,郅溥浩译著的黎巴嫩汉纳·法胡里著的《阿拉伯文学史》与仲跻昆教授给出的年份相同,王复、陆孝修编译的《悬诗》中则认为是约500-540年。从以上对乌姆鲁勒·盖斯生卒年介绍中我们可以圈定一个时间范围就是公元6世纪初到世纪中叶,这个时期的我国正处在南北朝时期,这个时期也是中国和西方通过“丝绸之路”开展贸易的时期。从汉张骞凿通西域后,通使西域骆驿不绝,《史记·大宛列传》记载“初置酒泉郡以通西北国,因益发使抵安息、奄蔡、黎轩、条支、身毒国”,《汉书·张骞传》有:"因益发使抵安息、奄蔡、犛轩、条支、身毒国。"“条支”就是指阿拉伯地区,“身毒国”即印度。由此可见从那时起我国已经与阿拉伯地区和印度半岛打通了道路。到了南北朝时期,虽然当时处于诸侯割据,南北方政权更迭的历史条件下,但是丝绸之路上的贸易往来和人文交流并未中断反而成为了此后阿巴斯王朝和唐王朝二大帝国之间丝路贸易进入繁荣时期的必要过渡阶段。《魏书·西域传》、《北史·列传第八十五·西域传》、《梁书》等史书对此时的中国与西方包括阿拉伯地区的各种贸易往来与人文交流都有详实的记载。根据季羡林教授对“糖”历史的研究,此时中国就出现了由印度东部传入我国的“糖”,既然“糖”可以从印度向东传入我国,那么不能排除向西传入阿拉伯地区的可能性,因为印度只是丝绸之路的一个中转站或节点。那么这个时期的 “糖”由印度向西又可以流通到哪里了?

(二)、乌姆鲁勒·盖斯所处的地理位置

郭应德教授在《阿拉伯史纲》中对此时期的丝绸之路描述为:“中国丝绸运到塞琉西亚和泰西封后,一部分经美索比达米亚北部至安条克……;一部分经帕尔米拉运到大马士革……”第一条可以视为“北路”,这里的塞琉西亚和泰西封后均在现巴格达东南32公里处,美索比达米亚就是指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两河流域,而安条克在现今的土耳其和叙利亚的边界地区,也就是从巴格达经两河流域北部到达沙姆地区北部;第二条路可以视为“南路”,帕尔米拉是叙利亚中部沙漠地区的一个绿洲古城,经此到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由此可见丝绸之路西端在这个时期主要活跃于两河流域的巴格达和以大马士革为中心的靠近地中海沿岸的沙姆地区。

当我们考察此时乌姆鲁勒·盖斯及其家族所处的地理位置时,必然要和他家族的历史渊源联系起来。关于乌姆鲁勒·盖斯的这段家族历史,蔡伟良教授的《阿拉伯文学史》和王复、陆孝修编译的《悬诗》介绍的都比较概括,而郅溥浩译著的黎巴嫩汉纳·法胡里著的《阿拉伯文学史》则介绍的比较详细,但由于人名地名繁多,理解起来颇费思量,笔者用通俗的语言简单介绍如下:

5世纪的时候,当时有二个强大的国家:一个是西面的拜占庭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一个是东面的萨珊波斯帝国,而在中间的阿拉伯人还未形成统一的帝国,部落间各自为政,战事不断。阿拉伯人一方面为了生存他们要讨好两个强大的国家,另一方面在内部为了权力相互厮杀又不断复仇,其中也有二个敌对的阿拉伯国家:东面沙姆地区的迦萨尼王国和西面伊拉克莱赫米人的希拉王国,前者倾向于拜占庭帝国,后者与萨珊帝国结好,并统治着阿拉伯半岛北面包括纳季德(即内志)的广大地区,而统治着阿拉伯半岛南部(今也门地区)的则是希姆叶尔国王。到5世纪中叶,在莱赫米人的希拉王国管辖的纳季德地区新起了一个小国,它的国王则是来自阿拉伯半岛南部希姆叶尔国王的肯达人,形成了一种“北地被南人治理”的局面。 乌姆鲁勒·盖斯的高祖希吉尔·本·阿莫尔·肯迪作为肯达人首领被南面的希姆叶尔国王任命为纳季德国王,那么北面希拉王国的莱赫米人当然不予承认,于是双反产生战事,莱赫米人战败,但是这个仇恨就此结下。到了乌姆鲁勒·盖斯的祖父哈里斯时期,肯达人的王国实力加强,领土也随之扩张。此时哈里斯趁东面的萨珊波斯帝国国王对宿敌莱赫米人不满之际,吞并了统治阿拉伯半岛北面的希拉王国,也就是肯达人统治起莱赫米人,由此他们之间的仇恨裂痕不断扩大。哈里斯任命乌姆鲁勒·盖斯的父亲希吉尔统治阿萨德人和埃脱方人的部落(纳季德西北靠近叙利亚地区)。后来萨珊波斯帝国新国王又转而支持莱赫米人恢复希拉王国的统治,乌姆鲁勒·盖斯的祖父哈里斯和父亲希吉尔先后被莱赫米人杀死,肯达王国也就此消亡。乌姆鲁勒·盖斯面对家破国亡的局面企图借东面拜占庭帝国之力向莱赫米人报仇、恢复失地重振王权,但最终壮志未酬英年惨死。

通过这段历史我们可以得知其家族统治的地区,正是郭应德教授所提到的丝绸之路至巴格达后贸易继续流通的“南路”沿线地区,即东起伊拉克西至叙利亚的汉志地区。因此不能排除“糖”流通到乌姆鲁勒·盖斯所处地理位置的可能性。

三、对乌姆鲁勒·盖斯名句作出“甜蜜”解读的合理性思考。

由上述乌姆鲁勒·盖斯家族历史我们还可以得知他是肯达人,他的家族是王室贵胄,他的身份是王子。所以在直观层面上,笔者首先有理由相信,如果在那个时期“糖”作为丝绸之路贩运商品的话,那么以乌姆鲁勒·盖斯的地位是可以优先品尝到的。

(一)、乌姆鲁勒·盖斯是哈达拉人还是贝都因人

在郅溥浩译著的黎巴嫩汉纳·法胡里著的《阿拉伯文学史》中从生活方式角度把阿拉伯人分为哈达拉人和贝都因人,并指出哈达拉人生活在阿拉伯半岛南部,以经商和农耕为主,过着文明的定居生活;而贝都因人则散居在阿拉伯半岛北部的沙漠地区,以放牧为生,居住在帐篷里,需要通过交换获得生活必需品。一旦迫切需要这些必需品,或为了复仇,他们就进行抢掠。由此可见作者暗示出散居阿拉伯半岛北部的贝都因人比较“野蛮”,和居住在阿拉伯半岛南部的哈达拉人形成鲜明对比。肯达人来自于阿拉伯半岛南部,诗人乌姆鲁勒·盖斯就是肯达人的后代,他就是哈达拉人而非贝都因人。王复、陆孝修编译的《悬诗》中认为乌姆鲁勒·盖斯是一个贝都因骑士,诗人一生大部分时间生活在沙漠大自然里,这样就出现了一对截然相反的观点。而仲跻昆教授的《阿拉伯文学通史》和蔡伟良教授的《阿拉伯文学史》均未定性乌姆鲁勒·盖斯是哈达拉人亦或是贝都因人。从盖斯肯达人家族历史中我们可以解读出他的祖先是来自阿拉伯半岛南部的哈达拉人,但是他却出生并成长在阿拉伯半岛北部内志地区的肯达王国,是否可以说他是个在贝都因人的生活环境中成长却遗传着哈达拉人特质的人,进而具备了二种人的性格特征?

(二)、对“糖”的喜爱

我国学者对乌姆鲁勒·盖斯《悬诗》作品已有诸多分析评价,结合盖斯的生平,笔者认为乌姆鲁勒·盖斯身上所具有的特质和日本哲学大师和辻哲郎《风土》里描述的沙漠型人的普遍特征十分相符:对抗、服从和好人工之物。

对抗包括与自然的对抗和与他人的对抗。乌姆鲁勒·盖斯《悬诗》第三部分对黑夜、狼嚎的山谷、马匹与狩猎、闪电和山洪的描绘就展现了他们与自然界的对抗和斗争;而乌姆鲁勒·盖斯家族肯達王国的兴衰也揭示了部落与部落之间的生死对抗。对于服从的特征,则是共同生活在一个部落内为了对抗自然、对抗其他部落表现出来的“集体主义”精神,当乌姆鲁勒·盖斯得知父亲被杀国已不国时,便抛弃过往我行我素的“个人主义”而展现出部落族群利益第一、服从“集体主义”利益至上的精神。笔者这里重点想说明一下第三点好人工之物。在《风土》这本著作中,作者和辻哲郎为了论证这一点,描绘了如下的一短文字:

在黑暗的沙漠里,无边的大地黑洞洞地充满着死亡,当遥远的地平线上隐现出一两盏“灯火”,人们是该多么强烈地意识到人世间和生命的温暖呀!这种印象较之横渡大洋时看见地平线上岛屿的灯光更为深刻、感人。过去长途跋涉沙漠的人比如从犹太到赫利奥波利斯的漫长艰苦旅途中,在离目的地还剩一天的行程,从夜营之地可以望见远处地平线上那片灯火时,其喜悦心情只有沙漠型的人才能体会。这种属于人工的东西,仅是以此为由便能予以人们感动的话,那么,自然界所没有的、只有人工才能创造出来的东西在沙漠中当然是特别为人所好。

乌姆鲁勒·盖斯遗传着哈达拉人善于经商的基因,即使在阿拉伯半岛北部沙漠地区迁徙不定,逐水草而居的生活中以其王室贵胄的身份,对通过丝绸之路贩运而来的各种人工物品诸如丝绸、锦缎、瓷器、马鞍等(当然不能排除“糖”在贩运货物之中的可能)存在着极大的购买需求且享有着优先购买的资格。而此时或许只有像乌姆鲁勒·盖斯这样的王室贵胄才有财力购买得起刚刚传入、如药般珍贵的“糖”。当诗人酣畅淋漓地大醉之后,喝一些如同“解药”般的糖水以便尽早投入对抗自然对抗他人的活动中便是顺理成章之事。生活常识告诉我们,糖水确实有解酒醒脑的作用。这样一来,“糖”到乌姆鲁勒·盖斯那里,他便会对这个人工制造之物充满喜爱,那么在其诗作“wla sahw al yawm wla sokr ghadan”中表达sokr “糖”这样一个概念便存在一定的合理性。笔者通过对sokr大胆的“甜蜜”解读,仿佛能把整个句子做出这样的一番解读:“我小的时候不培养我,长大了却要我担负社稷苍生(好似你不犁地、不浇水、不除草却要我长出成熟硕美的果实,怎么肯能?),如果今朝还酩酊大醉,明日定会是‘无药可救,那就干脆今朝有酒今早醉,明日之事明日为。”

四、总结

乌姆鲁勒·盖斯及其同时代的阿拉伯人是丝绸之路一端贸易的“终端用户”,而且只有存在这种“终端用户”的不断需求和持续购买,丝绸之路上互联互通的贩运活动才能活跃起来、沿途交易才能频繁起来,从而把此后阿拉斯王朝和唐王朝的陆上丝绸之路贸易推向繁荣。这种在当时遵循着“经济规律”的运行模式为阿拉伯人建立统一的阿拉伯帝国和我国从南北朝分裂走向隋唐大统一取决定性作用的经济基础贡献了力量。本文对诗人一句名言的大胆解读,妄图通过现有资料证明糖这一商品在公元6世纪已然流通在丝绸之路上的这一可能性,实在是班门弄斧,底气不足。

参考文献:

[1]蔡伟良、周顺贤.《阿拉伯文学史》[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8.

[2]郭应德.《阿拉伯史纲》[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7.

[3](日)和辻哲郎著;陈力卫译.《风土》[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4]季羡林、张光璘编选.《东西文化议论集》[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7.

[5](黎)漢纳·法胡里著;郅溥浩译.《阿拉伯文学史》[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08.

[6]木心讲述;陈丹青笔录.《文学回忆录》[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7]齐明敏等编.《阿拉伯文学选集》[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4.

(作者单位:天津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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