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茂
摘 要:本文从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全面建立文物档案、落实《文物保护法》、培训文物管理人员等四个方面运用典型事例,全面阐释了周至县文物保护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周至县 文物保护 有效策略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他并提出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文物保护工作的16字方针。我们周至县文物管理所组织全员认真学习了习总书记讲话精神,面对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旅游开发等诸多纷繁的矛盾中,我们在文物保护的具体工作中能够全面贯彻落实16字方针,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工作。
一、加大文物保护宣传,树立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文物是全社会共同的财富。周至县是文物大县,文物数量巨大,紧紧依靠文物管理部门远远不够,必须树立全民文物保护意识,让全社会共同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树立科学理念。2014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考察工作中强调,“让文物说话、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激发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只有通过宣传,才能让全县人民了解文物重要的历史价值和重要地位。因此我们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利用 “世界文化遗产日”、“5.18 国际文博日”、 文化“三下乡”等活动,采取散发宣传单、 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图片展览、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以营造声势,大张旗鼓地宣传《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利用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宣传报道周至县丰富的历史文物资源和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推动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别是今年,周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和周至县公安局利用5.18博物馆之际,组织基层文物管理所,结合打击文物犯罪“天鹰”行动,在周至县城人群繁华地带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文物保护宣传和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标语横幅13条,向城区过往群众散发宣传单万余份。可见只有让沉寂的文物在百姓生活中“活”起来,是文物利用的创新探索,让群众认识到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形成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新格局,就能让宝贵文物遗产世代传承、焕发新的光彩。
二、全面建立文物档案,使文物管理工作目标明确
习近平到陕西省西安市调研时就曾指出,一个博物院就是一所大学校。周至县是个古老的县邑,历史上为古长安京畿之地。周至文化文物资源丰富,据西安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显示,目前周至县范围内共有文物点409 处,其中古遗址161 处,古墓葬78 处,古建筑120 处,石窟寺及石刻12 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1 其它7处。周至县现有文管所6 个,负责保护全县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 76 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 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8 处。为了更好地保护老县城原生态风貌,让文物安全展示,目前周至老县城正在申报遗址博物馆。“这是最大的保护和利用,遗址不能重建,在原址上展示。”佛坪厅旧城文管所所长田清梅告诉记者,2002年,老县城就有了文物保护规划,之后每一步都是根据规划进行。2004年老县城终于建了文物库房300余平方米,并征集回散落遗址角落和群众家中的石刻入库保管。一旦遗址博物馆建成,兼得保护与展示的功能。老县城入库的珍贵石刻和碑石,就能安全展示在世人面前。
只有全面建立文物档案,特别是将田野文物更要将文物登记造册,甚至绘制《周至县文物分布图》,让群众明细全县文物分布情况,在网上公布,既能使周至文物得以宣传,又使文物管理工作人员目标明确,有的放矢,才能把凝结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同时加强研究和利用,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在传承祖先的成就和光荣、增强民族自尊和自信的同时,谨记历史的挫折和教训,以少走弯路、更好前进。
三、落实《文物保护法》,依法打击文物犯罪行为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更是国家的巨大财富,文物犯罪则不可避免。要打击犯罪,遏制犯罪。首先文物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是文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县多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法、懂法、守法,处理好文物保护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依法保护我县文物资源的安全。其次建立打击文物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文物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遏制和打击文物犯罪的有效手段。 周至县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办公室自2011年3月份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文物、公安部门的共同协作下,成功破获盗挖贩卖文物违法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通过日常工作和加強文物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及执法队员的现场讲解,逐渐增强了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让人民群众了解到: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再次保护文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打击文物犯罪是当前新形势下文物保护中一项艰巨而任重的工作。为此,我们与市文物局稽查队等单位建立了打击文物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良性的合作机制。我们坚持主动打击、主动治理、主动防控,时刻保持对打击文物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在发现文物安全事件的时候几个部门能够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进一步促进了我县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打击盗掘、走私、贩卖和破坏文物的典型案例,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培训文物管理人员,提高文物管理水平
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他指出,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同时,我们每年都要对周至县现有6 个文管所的工作人员和三十多名群众文保员进行集中培训,铭记总书记对广大文物工作者也提出殷切期望:“各级文物部门要不辱使命,守土尽责,提高素质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更要对注重宣传保护文物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予以表彰奖励,激发他们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总之,文物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件大事。尽管周至县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我国是世界文物大国,又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文物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我们文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要沉下身子,加强学习,努力探索周至县文物管理、保护、利用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新的历史时期,让周至县文物保护工作奇葩绽放,好戏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