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农民增收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17-07-05 19:35杜珉
当代农村财经 2017年4期
关键词:农民增收创新思路建议

杜珉

摘要: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区农民增收工作实现了稳中求进。但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受到较大冲击,增收的难度不断加大,迫切需要创新思路、创新手段,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关键词:农民增收;创新思路;建议

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重要出发点。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区农民增收工作实现了稳中求进。2016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731元,同比增长8.9%。

一、赣榆区农民增收的基本情况

(一)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依然是当前农村居民增收的主要因素。近年来,赣榆区着力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就业人数和劳动报酬实现双增长。2016年,全区本地非农从业人员比例为36.0%,比上年增长9.2%,月均工资增长5.2%;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7096元,工资性收入增长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3.6%,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到48.2%。

(二)经营性收入。2016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984元,同比增长8.4%。其中,第一产业经營净收入为3684元,同比增长7.9%。增收主要得益于以下因素:一是设施高效蔬菜效益较好。蔬菜是赣榆区主要设施农业项目之一,设施蔬菜播种面积10余万亩,产量50余万吨,去年蔬菜价格处于高位,菜农收益大幅增加。二是养殖业收入大幅提升。生猪价格持续飙升,年底生猪收购价达到每公斤20元以上,相比前年同期增长近七成,收益大幅度提高。

(三)财产性收入。赣榆区积极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农村土地流转速度不断加快,农村居民转让土地经营权租金收入大幅增长。2016年,赣榆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74元,同比增长12.4%,增幅位居四大类收入之首,成为当前农村居民增收的亮点。

(四)转移性收入。随着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各项惠农补贴标准的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和新农保养老金标准逐年提高。2016年,赣榆区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达到2477元,同比增长9.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9个百分点。

二、赣榆区农民增收的主要做法

(一)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夯实增收基础。全区应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424个行政村,已启动413个,启动率97%;已完成入户调查的村399个,完成率94%;已完成测量绘图的村386个,完成率91%;完成公示审核的村380个,公示率90%;已完成数据录入村360个,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村360个,已颁发新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村360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后,进一步搞活了农民土地经营权,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

(二)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扩展增收渠道。2016年以来,赣榆区委农工办拿出专项经费15万元,为全区15个镇配备农村产权交易专用电脑、打印机、高拍仪等办公设备,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所全面开展工作,累计完成交易项目1076个,交易金额1.86亿元,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方式,实现农民及村集体增收631.64万元。

(三)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创新增收路径。以优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出发点,把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作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村班子稳定、集体净资产体量较大、经营性收入较高的标准,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的有效实现形式和收益分配方式,促进了农村资产保值增值,促使农民财产性收入较快增长。

(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强增收载体。一是积极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促增收。引导种养大户、经济能人、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村干部等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社。2016年,新增农民合作社106家,合作社总数达到了1336家,其中184家进入2016年农民合作社名录。二是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促增收。按照“六有”标准对家庭农场进行规范管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15年省级家庭农场项目进行验收,结合项目验收对重点农场进行重点规范。2016年,全区新发展家庭农场50家,总数达到184家。

三、赣榆区农民增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办证的难度加大。一是基层领导干部重视程度不够。特别是主要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致使一些村级干部存在工作中配合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二是土地承包中存在的问题亟待整改。各镇在确权登记工作中,基本上是按照土地承包现状进行确权,土地承包中存在的问题未进行处理,给下一步确权发证的合法性带来很大隐患。三是测量技术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一些测绘公司在人员配备上存在业务不熟练及临时短期聘用人员现象,个别地方还存在频繁更换测绘人员情况,致使一些业务衔接不上,影响了整体推进速度。

(二)新型经营主体机制有待完善。目前,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处于发展初期,存在着财务核算不规范、民主议事程序不完善等问题。

(三)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存在模糊意识。对试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改革不过是走过场搞形式,搞与不搞一个样;认为改革是给基层找麻烦、添乱、夺村干部权,对改革试点存在抵触情况。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难,工资性收入增长受阻。赣榆是劳务输出大区,目前受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影响较大,务工形势不容乐观。区外吸纳农民工就业的主力行业,如建筑业、制造业等企业经营低迷,工地开工不足,部分企业效益下滑,纷纷降薪、裁员,“活难找”问题突出。

(五)农业发展的基础还不稳固,提质增效的后劲不足。由于农产品是季节性产品,生产周期比较长,不同时间价格起伏很大,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农村居民很难作出准确预期,“追涨”成为大多数人的目标和经营规则,农村居民增产不增收现象时有发生,“菜贱伤农”。

四、进一步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建议

(一)释放农村改革红利,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要以确权赋能为核心,大力推进以承包土地为重点的农村各类产权确权,向农村耕地、宅基地和建设用地这“三块地”要改革红利。重点落实村级土地确权、留用地政策,完善农业生产性附属用地政策,创新承包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确权登记颁证后,应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多途径增加农民财产收入。

(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高增效,实现村富带动民富。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分明、充满活力、管理规范的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机制,努力提高农民来自集体资产的增值收益。

(三)创新完善农民增收政策制度,开辟农民增收新途径。要规范农村产权交易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对镇级产权交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探索建立顺畅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制,激发农村要素资源,挖掘农村资产增收潜力,拓宽农民财产增收渠道。

(四)抓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按照“做优、做强、做大、做精”的总体思路,切实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市提出的“六有”标准进行规范,通过典型带动全区家庭农场规范发展。

(五)加快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要针对镇村特色,挖掘农耕文化、民风民俗等优势,加快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业等产业,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引导更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参与电子商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六)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增加值。找准优势产业,坚持生态化发展方向,提高产品规格质量,提升核心竞争力,开拓中高端销售市场,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确保农业增值。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加快农业结构调整进程。继续抓好大樱桃、蓝莓和草莓等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建成集生态有机、观光旅游和文化开发于一体的农业精品基地。

(七)鼓励农村居民自主创业,提高农业经营抗风险能力。继续细化和落实各项针对小微企业的優惠政策,减轻企业税负,鼓励居民自主创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对增收的带动作用。同时,完善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信息对农户生产经营的引导作用,最大限度降低农户生产经营风险。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委农工办)

责任编辑: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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