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委副书记王家锋将3万元保险补偿款送到洋北镇一个农户家中。据悉,这是该区率先推行“保险扶贫”发放的首笔保险补偿款。
“十年奔小康,住院一场全泡汤。”这些民间俚语是灾病与贫困相连的真实写照。当前,因学、因病、因残及突发性意外伤害等已成为致贫的主要原因。据统计,宿城区共有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8.2万人,因上述四类原因致贫的支出性低收入人口达3.93万人,约占贫困总人数的48%左右。
为解决因病、因灾返贫的问题,有效发挥扶贫资金的作用,宿城区去年上半年出台了《宿城区低收入家庭特别救助试行办法》,茌教育、医疗等方面制定了专项救助机制。为突出救助精准,该区率先在全市引进“保险扶贫”,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对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贫困人口进行专项救助,填补社会保障的短板。在此基础上,宿城区与中国人寿保险宿迁分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由区财政出资近百万元,为全区2.48万户低收入家庭购买了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解决低收入群众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返贫问题。
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约定,被保险人发生意外死亡的,每人赔偿3万元;发生意外残疾的,根据人身保險伤残评定标准的规定,按伤残等级给付伤残保险金,每人最高给付3万元;发生意外伤害的,根据意外伤害实际发生额赔付,每人最高赔付金额0.5万元;发生重大疾病的,投保人初次患有40种重大疾病之一的,给予每人一次性定额赔付1万元;发生房屋财产损害的,按实际损失程度赔付,每户不超过1万元。
今年起,宿城区将逐步规范“保险扶贫”的各项帮扶措施,进一步扩容提标扩面,充分挖掘更多社会资源参与扶贫。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委宣传部戚善成、闫宗宝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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