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决策 严格监管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2017-07-05 12:52许昌市城乡规划局
中州建设 2017年3期
关键词:许昌市规划局委会

许昌市城乡规划局

科学决策 严格监管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许昌市城乡规划局

许昌东湖公园

近年来,在省住建厅的关怀指导下,许昌市城乡规划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围绕规划科学决策和监管两大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和有解思维,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

站位全局,搞好顶层设计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为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充分发挥引领、调控和约束作用,历届许昌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规划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纳入全市最高决策层面,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和主管城建副市长任副主任的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委会),成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等39人组成;组建了由全国规划、建筑、旅游、交通、绿化、市政等领域100余名高水平专家组成的规划评审专家库,完善了市技术会、规委会“两级”审定制度和规委会会前会商制度,整体上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评审、政府决策“三位一体”审批机制。在全省率先实施规划决策票决制,技术会和规委会上所有委员通过电子投票系统逐项目无记名投票,即时公布投票结果,单一方案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多方案获得二分之一以上赞同票方能通过。自实施以来,技术会票决通过率86%,会前汇报会通过率90%,规委会票决通过率95%,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满意率97%。通俗地讲,许昌的规划项目通过不通过,不是规划局长说了算,也不是书记市长说了算,而是社会各界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达成共识的结果。

把好关口,确保科学精准

所有规划项目,从上报到审批一般经过4道程序,各有侧重:第一是内审会初审,由规划局内部对项目相关手续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总规强制性内容和控规硬性指标等进行初审。第二是技术会评审,邀请规划评审专家库5—6名对口专家,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技术可行性进行审核票决。第三是会前汇报会,由市长主持,重点对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战略性把关。重大项目由市委书记亲自把关。第四是规委会决策,由市委书记或市长主持,与会委员对规划项目共同审议票决。对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公益项目,还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同时,所有经规委会审批的项目,都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为期一月的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引导公众广泛参与规划决策。比如许昌市科技馆规划方案,编制了三种不同风格的规划方案,利用规划展览馆、网站、报纸、论坛等多种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投票,将最终得票率作为规划决策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集中民智、凝聚民心、体现民意,确保规划决策承天接地,科学精准。

在全方位审核、确保质量的同时,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效率,确保项目规划高效推进。规划方案阶段,实行“一站式反馈”,对前期提出的意见建议,统一记录汇总,一次性告知,避免“挤牙膏”折腾反复。“一书两证”办理中,将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实际操作中秉承“案无积卷,事不过夜”原则,只要资料齐全,特别对重点项目,力争做到“当日申请,当日拿证”。

抓住关键,强化支撑保障

规划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抓住关键环节,强化要素保障。一是理顺体制。中心城区规划管理由市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审批,市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的规划审批,由五个规划分局分别对接,最终由市里统一决策。二是依靠科技。投入1000余万元,建成全省首个三维、动态、可视化城市规划辅助决策系统,实现了二维变三维、静态变动态、抽象变形象的转变,让规划成果自己能“站”、规划方案现场能“换”、高度色彩随意能“变”、技术指标自动能“算”、地下管网透明能“看”,规划是否科学,效果是否美观、与周边是否协调,一目了然,极大地提高了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在去年10月份国家科技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联合组织的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奖评选中,该系统荣获银奖。三是引进人才。面向全国公选规划专业的博士生和硕士生,目前市规划部门注册城市规划师数量在全省位居前列;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年与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广州科城规划院等高校联合举办1—2期城市规划培训班,组织市规划、住建、城管、土地、交通等部门和县(市、区)、重点镇负责同志参加,培育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城乡规划干部队伍。

多措并举,严格执法监管

规划的生命在于实施,执法监管是规划落实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此,许昌市城乡规划局牢树“规划即法,执法如山”理念,健全制度、强化监管、依法惩处。在制度上,严格落实政府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的规定,修改城市总规必须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控规的编制、实施以及对违规建设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查处工作制度》《行政处罚案件集体研判工作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等,从制度上防止随意修改规划现象,确保运行有序、适用有章、裁量有度、处罚有据。在监管上,成立规划监察支队和5个直属规划分局,全部配备移动监察手机终端,对在建项目即时定位、即时查询、即时取证,实行不间断、流动式、全方位规划监管。市级层面成立市制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主管城建的副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整合中心城区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以及规划、国土、住建、城管等多支执法队伍,依托数字化城管、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全面及时发现城市规划区内私搭乱建行为,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在惩处上,对违规建设行为敢于“亮剑”,实行“以拆为主、辅以重罚”方式,不仅要按规划整改到位,视违规情节有的还要依法进行“工程整体造价”处罚。比如一个住宅开发项目,其中某栋楼阳台加宽,共计违规110余平方米,在处理过程中,依法以建筑单体总造价为基数进行处罚,罚款53万元,大幅增加违规成本,极大地震慑了违规建设行为。近年来,许昌市规划项目违规率逐年下降,由2011年最高13%逐年降至2016年2%,居全省前列,严重实体违规行为基本杜绝,正在由不敢违规向不愿违规转变。

总之,通过坚持不懈抓规划引领,抓规划落实,许昌城市建设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称号。

工作中,许昌市城乡规划局深切感到,提升城市规划水平,必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才能排除干扰、整体联动,确保规划一盘棋,上下一条线;必须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不折腾、不反复、不变调,才能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必须坚持“富规划”理念,在规划上舍得投入,聘请高水平专家团队,才能提高规划的品质和档次,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开门规划,充分倾听民声、集中民智,才能保证规划承天接地、切实可行,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省厅的期望相比,在城市规划管理上还有不小差距。下一步,许昌市城乡规划局将深入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地市的好经验、好做法,拉高标杆、持续奋进,不断提升规划管理水平,努力把许昌打造成宜居宜业、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为全面决胜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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