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传承历史文化 留住浓浓乡愁
——信阳市积极做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阳市新县西河村
信阳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历经商周、春秋战国以来悠久的历史沉淀,细腻浪漫的楚文化与绵密柔美的中原文化在此交融、发展,形成了特色鲜明的豫楚交融的地域文化,留传下来许多独具特色的传统村落。近年来,经过细致挖掘,精心保护,一批传统村落焕发光彩,纷纷呈现在世人面前。目前,全市共调查登记传统村落123个,其中22个入选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占全省的18%,84个入选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占全省的14%。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一)成立机构,落实责任。信阳市成立了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财政局,具体负责和指导全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全市建立了部门指导协调、县(区)为责任主体的分工体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文化、文物、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担负牵头部门责任,规划部门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评审指导工作,文化部门做好传统村落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工作,文物部门做好传统村落中文物认定和保护工作,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做好所需经费保障工作。
(二)周密调查,立档建库。2012年以来,根据住建部等四部委(局)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工作要求,信阳市积极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和推荐申报工作,成立了传统村落联合调查领导小组,制定了《信阳市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全市第三次文物普查、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历史文化名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的申报等活动,采取入村入户等形式深入搞好调查登记工作,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取得了准确、详实的传统村落调查数据,为申报中国和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奠定了坚实基础。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在调查和申报工作上做到“应查尽查、应报尽报、应保尽保”,最大限度地争取将传统村落录入国家、省、市县三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同时将传统村落各类文化遗产的数量、分布、现状等情况,以及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村内基础设施整治等项目的实施情况录入传统村落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档案和保护发展项目库,为传统村落保护项目选择、组织实施、考核验收和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三)编制方案,加强保护。为加大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市住建局联合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印发了《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整体实施方案》,建立传统村落保护管理机制,增强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各级各部门和社会的共同努力,逐步使信阳市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和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具备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基本的防灾安全保障。指导县区编制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积极申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补助资金。目前,已累计有19个中国传统村落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每村获补助资金300万元;有9个村庄列入省级财政支持范围,每村获补助资金200万元,数量居全省第一。新县有7个村庄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3个村庄列入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该县坚持统筹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成功打造了西河、丁李湾、毛铺等在全省乃至全国极具影响的村落,成功探索出一条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新路子。
(四)出台条例,依法保护。市住建局抓住信阳市获得地方立法权的有力机遇,及时向市人大提出立法保护传统村落的建议,被市人大常委会纳入2016年年度立法计划安排。经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借鉴经验,起草了《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初稿。2016年9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了《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信阳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从职责划定、规划、建设、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要遵守的规定。从此,信阳市对传统村落保护走上了有法可依、依法保护的轨道。
(五)创新制度,加强管理。加强科学管理,分级保护,把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实行动态保护。建立了“政府为主、企业为辅、社会参与”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新机制。严格执行保护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制度,并实行旅游开发项目公示、听证制度。建立定期专家检查、通报制度和公众舆论监督机制,发动全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管理,确保保护规划依法实施。对不同价值的传统村落、乡土建筑制订详细的保护档案,及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重点抢救发掘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发掘、研究、展示、传承、利用,建立保护数据库,利用微机建档,方便查询。
(六)多元投资,破除瓶颈。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资金不足一直是一个难以突破的瓶颈,信阳市积极探索,走出了一条多元化投资的新路子。新县除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的补助资金外,积极申报河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成功争取省财政奖补资金4700余万元。整合81个涉农项目资金,集中用于农村水、电、路、林、房等基础设施配套。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成功争取6家企业,投资8000万元,发展古色乡村旅游产业。依托文化改革试验区1000万元配套资金,建成投融资平台。协调县担保公司为10家企业提供贷款4000万元,支持企业参与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同时,大力引导民间资本投入传统村落保护开发,西河村成功人士出资680万元,筹建西河农耕园种养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西河传统村落保护开发;丁李湾成功人士出资200万元,率先实施古民居修复,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以合作社为平台,鼓励群众将闲置的耕地和山场折资入股,形成利益共同体,极大地调动群众参与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的积极性。
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是一份历史责任,也是一项新的课题,需要更加重视,采取措施,下大力气加以保护。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下一步我市将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落实市、县(区)、乡(镇)、村各级责任。建立完善工作相关制度,市传统村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编制本地区传统村落保护整体实施方案,制定支持措施,建立健全项目库;县传统村落保护领导小组对本地区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负主要责任,负责传统村落保护项目的具体实施;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做好监督管理;村集体根据保护发展规划,将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发挥村民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主体作用,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承担村落保护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采取继续积极申报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研究制定出台市县资金配套和补助政策、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引入社会资金等措施,全方位加大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资金投入。
三是建立传统村落文化数据库。为更好地保护传统村落文化,准确掌握其地域分布、数量和将来可恢复的基础数据,拟将加快组织建立“传统村落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采取田野调查、民间数据收集与专业测绘相结合的原则,对传统村落历史沿革、发展轨迹、建筑风貌、细部特征、风俗习惯、人口规模、物质与非物质文化以及村民生计、自然与生态资源等进行专业的数据记录和建档管理。
四是加强保护利用。防止旅游模式下对传统村落的过度开发。目前,不少传统村落因过度开发而失去“传统村落文化”的原本内涵,甚至变成“流行文化”的大卖场。我市将建立权威的传统村落管理体制,依据完善的保护规划,在保护培育的前提下,对现存传统村落及其文化资源进行有限、有效的开发利用。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与研究尚处于初始阶段,探索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支持传统村落文化保护研究,积极培养引进保护、研究类专门人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标语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信阳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人们对传统村落保护意识,增强对传统村落保护的自觉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