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继会 亢利平
摘要: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是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当前在多元主体职教集团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主体地位不清、运行机制不畅、利益关系不明、政策支持滞后等问题,其原因主要是体制机制、政策环境、激励措施等因素所致。职教集团多元主体机制构建应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创新集团办学体制,建立新型治理结构。
关键词:职教集团;多元主体机制;对策
中图分类号:G7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7)04-0032-02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有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行业企业社会资源、加快办学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途径。《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提出,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虽然近年来各地在构建职教集团多元主体机制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面对多元主体职教集团的建设新目标和新要求,分析当前职业教育集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探寻职教集团多元主体机制构建的路径和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职教集团多元主体机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在职教集团多元主体机制建设过程中,政府、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社会组织和学校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资源共享、责任共担、机制共建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还存在着制约发展的主要问题。一是主体地位不清,作用发挥不均衡。在职教集团建设过程中虽强调多元主体,实际上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没有得到相应的主体地位,也没有发挥主体作用。二是运行机制不畅,难以形成合力。虽然建立了董事会、章程等保证运行的机构和制度,但依然是教育部门和学校起主导作用,集团层面在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和办学措施上难有重大举措,内部机构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实习就业等方面欠缺具体行动。三是利益关系不明,缺乏长期合作动力。各个主体之间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同时受到各类客观条件的限制,难以形成趋于一致的动力机制。四是政策支持滞后,发展瓶颈难以突破。政策法规不够健全,有具体指导作用和可操作性的政策较少,在职教集团体制创新突破方面遇到难题较多。
二、多元主体机制构建的影响因素
(一)体制因素
由于多元主体职教集团要有政府、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社会组织和学校等多方共同建设,各方分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或不同的行业组织,具有多种体制并存的特点,这种不同所有制的多元主体在构建新的办学体制中既有办学的综合优势,又会受到原有体制的制约而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虽然在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中指出要鼓励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形式,但落到操作层面时却很难找到具体的政策依据。职教集团大多以自愿组合为原则,参与主体的法人独立,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改变原先的人事、经费供给渠道以及管理体制,依然“各自为政”。另外,不少职教集团的管理体制建设严重滞后,既未建立较为健全的组织体系,更缺乏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已成為制约集团化办学正常运行的关键。
(二)政策环境
政策环境的影响依然是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是在支撑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需要有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有具体的政策文件作为依据,才能把多元主体的理念落到实处;同时,各主体方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有相关的具体措施,对多元主体机制的构建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次是落实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政策,充分实现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功能所需要的自主决策权、自主执行权、自主监督权、自主管理权等。只有摆脱机制束缚,才能引导高职院校积极推动多元主体职教集团的发展。再次是社会环境带来的影响依然存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社会责任意识不够,集团内部企业履行责任主体意识不强;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不高,参与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的社会组织较少,构建多元主体机制的社会氛围没有形成。
(三)激励因素
从职教集团发展现状看,鼓励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的措施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外部激励,即政府给予的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和激励措施,是企业长期参与职教集团建设的基本保障;另一方面是内部激励,要建立维护各方利益的多元主体机制,就必须综合平衡参与各方的利益要求,使各个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处于均衡状态。企业在职教集团中的利益保障取决于能否找到与院校的利益共同点,集团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企业能否在这种新型的校企合作中有所作为。
三、职教集团多元主体机制构建的对策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一是明确政府特定主体责任。在当前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仍存在诸多体制性因素无法突破的情况下,政府角色就不仅是以多元主体中的一方发挥作用,而是履行更多的特定主体责任。既要引导职教集团发展的方向,又要协调各方集聚力量共谋发展;既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又要加大对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的投人。二是加快地方法规建设。以《职业教育法》为基本依据,各地方政府应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建设,建立多元主体职教集团发展的法制环境,特别要鼓励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行为。为提高行业企业参与职教集团办学的吸引力,政府应制定法律法规对集团办学进行规范,如减免税收等政策。三是加强政策导向作用。发挥政府在宏观政策制定、统筹规划布局和协调各方的作用,运用政策杠杆和市场机制,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参与集团建设,实现成员间的资源共享,为职教集团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二)创新集团办学体制
改变当前职教集团中教育部门和学校在集团中居于主导地位的现状,给予行业企业更多的话语权,使企业真正深度参与集团的建设。明确政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学校各自的主体地位,确定他们在集团内部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形成均衡的多元主体关系。适时引人市场机制,有条件的职教集团,应要求学校以股份制形式与行业企业进行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真正成为利益共同体。
(三)建立新型治理结构
一是构建相对稳定的管理模式,在现行体制下明晰集团内部资产所有权,将之与集团的经营权和管理权之间分离;也可以维持集团组织中各主体单位原有体制不变,通过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建立集团发展模式。二是建立科学的集团化办学组织架构,让董事会具有集团的经营管理权限,建立规范集团运行的监管机制,建立集团下的分级组织机构,科学衔接集团机构和集团内学校机构的职能。三是明确集团投入产出关系,兼顾各方主体利益。应确保各成员权责分明,措施保障有力,利益共享。多元主体之间首先因资源依赖而相互结盟形成彼此共存共荣的利益关系,又因不同主体之间利益的交换与共享,使彼此之间的关系不断深化,从而形成相对稳定的复杂交错的治理结构。
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深化的背景下,突破制约职教集团发展的瓶颈问题,建立职教集团多元主体机制,能够更多地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发展,能够吸引更好的企业资源投入到职业教育办学,从而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