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祝福》写于1924年,反映了旧中国农村妇女的悲惨命运。封建礼教和宗法制度向来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绳索,而农村劳动妇女所受的压迫最深,痛苦最大。她们不仅没有地位,而且没有人身自由;如果是再嫁寡妇,就更是备受歧视,甚至连某些劳动和生活的权利也被剥夺了。
从宋代起,朱熹理学就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口号。夫权自然就是“天理”,而寡妇再嫁,就是以正常的“人欲”破坏了“天理”。封建礼教要求女孩子守节,“从一而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寡妇再嫁当然不可,就连未婚夫死了,也要为他守一辈子,更为残忍的是有的妇女还要为死去的丈夫甚至未婚夫自杀殉葬。
祥林嫂是一个三十七八岁的女人,于腊月二十四夜里或二十五日凌晨,就在鲁四老爷家里祝福的时刻离开了人世,她生命中的几次不幸都发生在春天:立春之日,丈夫死亡;孟春之日,被卖改嫁;暮春之日,痛失爱子;既春之日,沦为乞丐;迎春之日,一命归天。她真是一个没有春天的女人!是谁剥夺了她的春天呢?
首先是作为地主阶级,封建礼教的卫道士鲁四老爷对她的迫害。鲁四老爷是封建社会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封建礼教是他成为杀害祥林嫂的刽子手的深刻的阶级根源和思想根源。
这样的观念促使他在与祥林嫂初次见面就皱了皱眉,心理上就疙疙瘩瘩的。当祥林嫂的婆婆来他家找人时,根植于他思想深处的族权夫权思想使他觉得祥林嫂婆婆抢人是合情合理的。祥林嫂在他家做工丝毫不懈、食物不论、力气不惜,辛辛苦苦挣得的1750文工钱,他不折不扣地交给了祥林嫂的婆婆,祥林嫂没有享受到半文自己的劳动报酬,这就是冷酷残忍、不折不扣地维护封建族权夫权的鲁四老爷。祥林嫂被婆家抢走了,鲁四老爷毫不过问,只是到了正午,四婶肚子饿了,安排人分头寻找祥林嫂淘米时拿走的米和淘箩时,平时摆派头,端架子的鲁四老爷这时也“踱出门外”,“直到河边”,等看见“米和淘箩平平正正地放在岸上,旁边还有一株菜”时,这才放了心。在鲁四老爷的眼里,祥林嫂还不如一个淘箩,一篮米,一株菜,他的冷酷残忍令人发指!面对祥林嫂被抢,他吞吞吐吐、简单说了几个字“可恶!然而……”他说“可恶”是觉得卫婆子的举动给自己带来了麻烦,有损鲁家体面,他说“然而”是觉得祥林嫂出逃是为封建礼教所不容的,婆婆做主抢回理所当然,一个地地道道封建礼教卫道士的自私嘴脸跃然纸上。
当祥林嫂再次遭遇不幸,再度到他家做帮工时,他照例皱眉,并暗暗地告诫四婶,祭祀时不能让祥林嫂帮手,否则,会败坏风俗,不干不净,祖宗是不吃的。一个用封建礼教杀人的刽子手的丑恶面目昭然若显。
其次,是鲁四婶的迫害。鲁四婶表面上比鲁四爷多了一点儿温良,祥林嫂到她家时,她不管四叔的皱眉收留了祥林嫂;当得知祥林嫂被卖给贺老六时,她表现得很惊奇。这些表象让读者认为她有点善心,其实不然,她更自私,更冷漠,更阴毒。她说的“祥林嫂,你放着罢!我来摆。”“你放着罢,祥林嫂!”二句话,好似一把利剑直戳祥林嫂的内心深处。不准祥林嫂参加祭祀的禁令,彻底粉碎了祥林嫂生前免于耻辱,死后免于痛苦的希望,加速了她的死亡。鲁四婶的阴冷如六月恶寒,令人震惊。
祥林嫂的婆婆将她抢回去又卖给贺老六的行径,大伯在祥林嫂夫死子亡的时候,把祥林嫂赶出家门,多么残暴、自私!亲人的麻木、冷酷是杀人最狠的那一刀!
柳妈是做帮工的,也是受压迫的劳动妇女,但她受封建礼教和迷信思想毒害至深,虽然善意地把阴司故事讲给祥林嫂听,为其寻求赎罪的办法,想救其跳出苦海,但结果适得其反。文中仅仅这样一个同情祥林嫂的人,也同样将其推向深渊。
祥林嫂挣扎在一个吃人的社会中,是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夺走了她生命中的春天,她虽然进行了一次次挣扎,但最终还是葬送于比死亡更恐怖的毁滅中,她的悲剧是固定的,也是必然的。祥林嫂只是一个典型而已,在中国封建社会,悲惨的妇女比比皆是。老舍先生《柳家大院》中那个十七岁的童养媳,被小姑子二妞和公公老王以及丈夫小王欺凌的场景,令人惨不忍睹。1920年《新青年》杂志上《一个贞烈的女孩子》一文所写一个十四岁的望门寡,她的父亲为得到县太爷的叩拜大礼,赢得一块“贞烈可风”的牌匾,将她关在房内活活饿死,真是惨绝人寰!
举不胜举,窥一斑可知全豹,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封建思想吞噬了一个个鲜活的女孩子,尤其是农村妇女,用她们的生命铺就了一条长长的厚厚的悲惨之路!
黎洪国,甘肃民乐县职教中心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