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理也生动,议论亦形象

2017-06-27 12:06钱晓国
中学语文(学生版) 2017年6期
关键词:执法者交管部门人情

钱晓国

【作文题目】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2017年3月23日,杭州萧山发生一起父亲醉驾带发烧40度孩子上医院,被交警当场查获的事件。这位父亲做酒精检测时导致酒精测试棒“爆表”,血液中酒精含量超出醉驾标准两倍有余。交管部门该如何处理,在社交媒体引发争议。人性与法律,人情与规章的对撞往往会让人陷入两难。有人认为,这位父亲事出有因,情有可原,通融一下;还有人认为,不管孩子烧得多严重,醉驾都不容姑息,因为这会对别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对此,你怎么看?请结合材料内容及含义,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材料分析】

题目给出的是热点新闻型的背景材料。一般而言,新闻型材料或是体现社会正能量,或是反映引发社会争议的焦点事件。本题所给出的材料就属第二类,醉驾本身就是一个敏感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而醉驾送高烧孩子就医,就让事件本身罩上了一层“不得已而为之”的人情色彩,这就让事态变得复杂,以至引发社会争议。事件主体,一是醉驾父亲,二是以交警为代表的交管部门。从社会角色来讲,前者是孩子的父亲,代表着亲情;后者是警察,代表法律的权威。表面上看,这个事件是醉驾违法和严格执法之间的矛盾,实质上看则是情与法的冲突。其实,该事件还包含着内部的矛盾:一方面,孩子高烧父亲送医,这是父爱的体现,但醉酒驾车的巨大危险却可能葬送父亲、孩子以及他人的性命,那就是铸成大错;另一方面,交警严格执法,守住了法律的威严,但很难顾及人情,而顾及人情却又损法律的公平和神圣,在执法的松与严之间产生了内在冲突。概言之,该新闻事件作为热点争议性的事件,很难有一个统一的看法,往往见仁见智,这就为考生审题立意留下很大的伸缩空间。

【思路点拨】

这是一个带有较强思辨性的任务驱动型作文题。读懂材料是前提,紧抓任务是关键。读懂材料,也就要理清事件的因果逻辑,进而把握对立冲突的本质。父亲因担心孩子的安危,故铤而走险;交警因职责所系,故执法必严。矛盾冲突的本质是情与理,人性与法律的对立。所以,考生作文时,不宜进行简单化的是非对错的判断。真正的理性判断,是有一定范畴限定的。

紧抓任务不放松,这是写作任务驱动型作文要牢记的一条基本原则。如果没有抓住任务,或者是偏离了任务,这样的作文完全属于天马行空的无意义的表达。拿这道作文题来说,材料中已说明“交管部门该如何处理,在社交媒体引发争议”,随之提供了两派对立性的观点供写作者参考,最后要求写作者谈谈自己的看法。这些文字中已经包含了一个明确的任务:你认为交管部门该如何处理这位醉驾送高烧孩子就医的父亲。说理议论的核心应该是“如何处理”,而非大谈特谈“父爱多么伟大”或者是单一地论述“法律的重要性”。

那么如何立意呢?角度有三:①人情固然重要,但法律更为崇高。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准绳,只有法治才会保障民众的根本利益,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法律一旦确立,全社会的民众都必须无条件的遵守。②法律不应该是冰冷的,应该具有人性。人情虽然不能大过法律,但法律不应该拒人情于千里之外。国家在构建法治社会的同时,不也在大力提倡构建人性、温暖的和谐社会吗?法治与人治可以做到并行不悖。③健全的法律机制应该兼具法律的威严和人性的温暖。在法律确立之初,法律制定者应多方探索,深入考虑人性的因素,使执法者在执法时有一个相对弹性的伸缩空间。这样的法律才不是“冷冰冰”的法律,而具有了人性的温暖。法律与人情也寻到了一种平衡。

【佳作展示1】

执法要有人性的温度

高红

人之所以为人,乃是因为人有人性。醉驾父亲铤而走险,带高烧40度的孩子上医院,虽然有违法律,却符合正常的人性。一位具有正常人性的父亲,在孩子性命攸关的情况下,想到的只会是如何以最快的速度将孩子送往医院,而不会面面俱到的权衡各方面的利害得失,以致贻误孩子的治疗时机。

所以,这位父亲的行为虽然违反了法律,但是无悖于人性和亲情。执法者如果仅仅将问题集中于父亲醉驾的行为,而不充分考虑事情的前因后果,坚持秉公执法,无异于冰冷的执法机器。执法者也是人,也会为人父为人母,若是设身处地地站在这位醉驾父亲的立场上看问题,我想他们在执法时也许会感同身受,对这位父亲抱以深切的同情。

威严的法律法规虽然神圣不可侵犯,但法律条文并不是僵死的,法律制定者在制定之初,事先已为法律的阐释留下了一个相对自由的空间;再加上法律条文作为文字的表述,语言表达本身就在解读上具有适度伸缩的可能性。执法者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办事,有可能恰恰将好事办成“坏事”,把那一点“自由的空间”和“伸缩的可能性”完全挤压殆尽。类似于这位父亲情非得已而不得不醉驾带孩子就医的事件,并不在少数。例如每年高考几乎都会有的出租车司机连闯七八个红灯取准考证身份证,虽然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但为考生赢得了宝贵的考试时间,这样的“义举”一时传为“美谈”;而交管部门并没有死板地不知变通地执法,往往对这样的司机“网开一面”。在美国等西方高度发达的法治国家,紧急情况“执法从宽”的情况也是不胜枚举。

其实,执法时适度的人性化,不仅无损法律的威严公正,而且并不违背“执法必严”的神圣原则,反倒符合法律的人性化尺度。

当然,这个人性化的尺度不太容易把握,一旦把握失控,逾越了那个“度”,就会导致人情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情况,就会亵渎法律的神圣,有违社会的公平正义原则,影响社会的和谐。这就要求法律制定者多向考虑、多方探索,在制定法律时,要明确法律预留的那个“尺度”,并为执法者执法制定精细化的标准和措施,使其“有法可依”,不致于造成“情大于法”或是“执法无情”的局面。

总之,法律不是僵死的,执法要有人性的温度。

[点〓评]这篇作文堪称任务驱动型作文的范例。亮点有二:①标题鲜明。“执法要有人性的温度”,旗帜鲜明地亮出了作者的观点态度,而且也对题目给出的任务“你认为交管部门该如何处理”作了简洁的交代,执法要显示执法者的人性——法律不是僵死的,執法也不是死板的;②说理生动。这也是此文最大的亮点,作者没有大量堆砌事例论据,议论分析体现了批判的意识和严密的逻辑。首段分析醉驾父亲迫不得已的无奈,接着从人性角度予以同情理解,进而以法律制定和执法的“弹性空间”,以及“每年高考都有司机闯红灯取准考证”的例子论证适度的“人性执法”存在的合理性,继而强调人性执法的“尺度”问题。最后,水到渠成地归纳出全文的中心论点,也照应了作文标题。议论生动,说理进退有节,语言表达鲜活而有力度。

【佳作展示2】

法不容情

叶梦琪

说一千道一万,也不能掩盖醉驾父亲严重违反交通法规这一事实。不管孩子烧得有多么严重,退一步讲,即使醉驾者对自己和孩子的性命不以为意,醉驾这一事实上的行为,也已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危及他人的生命。如果因为事出紧急、情有可原,执法者便对这位父亲“手下留情”,那么置法律于何处?置公共安全于何处?法律是神圣的,法不容情!

什么是法律?法律是全社会共同制定出来的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共同严格遵守的规章条令,具有强制性。它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转。当人类社会尚未形成之时,只有残酷的“丛林法则”,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在这里,自然法则就是最高的原则,彼此生杀予夺,茹毛饮血,全是顺从动物的本性。这样的世界是野蛮的世界,正是因為没有法律的保障。

之后,人类的祖先从大树上跳下,来到平原,努力直起腰杆,抬起前肢,在劳动中创造,在创造中进步,一步步向文明的曙光迈进。从简单的约定,到法律的建立,文明的社会才开始屹立于这片苍莽的华夏大地。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从封建社会再到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不断发展,文明不断进步,直到今天,我们生活在幸福的社会主义大家庭,沐浴着公平正义的神圣之光,享有作为一个现代社会公民应有的尊严和权利。这些,都是因为有了法律的保障。

孩子高烧40度,固然值得同情,但不能作为顶风犯法和逃避惩罚的借口。法律的神圣要求执法者严格遵守法律的要求,执法必严。须知,执法者在执法时已经不是普通的社会成员,而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的公平正义。若是徇人情而枉法律,从小处讲,执法者是知法犯法;从大处讲,是亵渎法律,践踏社会公义。诚然,执法者也是人,也有人性,但执法者在人情与法律的天平上,天然地要站在法律一边,人情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让法律的归法律,让人情的归人情。在法律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政府和社会更应该努力设置完善的紧急救援机制,以便应对众多当事人“非如此不可”的窘境。比如说这位醉驾父亲,如果社会救援机制完善快捷,他就没必要铤而走险;铤而走险被交警查获,救援人员同时也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接力送孩子去医院。

如此,严格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而紧急救援又显示了人性的温暖。何乐而不为?

[点评]此文在立论上与前篇呈对峙之势,中心观点很明确,在第一段段尾提炼得出:“法律是神圣的,法不容情!”随后,具体展开论证。“让法律的归法律,让人情的归人情”,作者把“法律”与“人情”严格区分开来,既论证了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和执法者执法必严,也特别分析得出“体现人情”的解决措施,即由政府和社会设置紧急救援机制。全文没有大发空论,有理有据,而且显示出作者难得的人类学知识和社会学知识,比如人类社会演化的历程以及“紧急救援机制”,这样的说理也比事例论证强有力得多。语言表达,也很是简练有力,自然老到。

[作者通联:湖北安陆市第二高级中学语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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