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婷婷
(新疆财经大学 新疆乌鲁木齐 8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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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企业专利质押融资现状研究
——以新疆为案例
丁婷婷
(新疆财经大学 新疆乌鲁木齐 830012)
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核心区,具有广泛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发展潜力。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创新的驱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一种新兴的创新型融资模式,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融资便利。新疆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人文环境,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活动面临更多现实挑战。为了弥补新疆企业专利质押融资缺口,本文运用比较分析法、文献研究法、经验总结法等研究方法,分析新疆相关企业专利申请受理现状,结合国内专利质押融资现状,突出新疆企业专利质押融资现状;利用电话调查、文献研究等分析了新疆专利质押融资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针对新疆专利质押融资现状及问题,借鉴国内典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提出了完善对策。
一带一路;企业专利;质押融资;问题;对策
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为了将专利转化、应用,将专利质押给贷款机构,从而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一般需要第三方评估、担保以保证债权的实现。根据对新疆知识产权局(IPO)调查结果表明,截止到 2016 年 12 月底,新疆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无成功案例。企业融资渠道不畅,影响专利转化应用,进一步影响经济的创新发展。新疆经营状况良好的大中型企业一般可以内部解决专利转化应用资金问题,但中小微企业却因资金问题使得专利转化被迫扼杀在市场经济的摇篮里。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小微企业在市场中的活跃程度,不仅反映着该地区的经济活力,也标志着该地区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新疆地处西域边疆,维稳是关键,但经济仍是重点。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新疆企业专利质押融资工作面临更多新的机遇与考验。
对新疆企业专利质押融资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理论基础,丰富并规范企业专利质押融资领域的机制,打破现状以弥补新疆专利质押融资缺口,为新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提供具体指导,以便满足广大创新型企业极为迫切的融资需求,从而推动新疆企业的技术创新及创新推动新疆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强化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地位。
图1 专利密集型企业历年专利申请趋势
(一)新疆相关企业专利概况
从新疆知识产权局对新疆 13家专利密集型企业2000 年以来的专利申请变化显示,在 2000-2008 年之间企业没有或者几乎没有专利申请,从而表明,在企业专利相关方面,新疆起步较晚;2008 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了“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新疆在相关激励性政策的引导下,企业专利保护意识、创新意识、专利申请的热情得到有效调动,大多企业在2008 年以后呈现增长态势。但受相关政策与自身产业影响下,2000 年以来部分企业专利申请呈现较大波动。总体上来看,专利密集型企业的知识产权申请中,授权比例较高,但专利维持应用状况有待改进。
(二)新疆企业专利质押融资工作概况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首次提出了“依法可转让的专利权可以质押”。随着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和政策的逐渐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08 年底到 2010 年中旬,先后分三批进行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试点工作。其他许多城市或地区也随着政策的支持和地方需求,积极参与到探索知识产权融资实践中。
虽然国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活动在多数城市和地区逐渐由实践走向成熟,但截止到 2016 年 12月底,新疆企业专利质押融资仍无成功案例。值得一提的是,新疆政府部门在 2014 年制定了《2014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初步形成了相关工作体系,在未来几年,新疆企业专利质押融资工作有望进入不断深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一)业务流程复杂,门槛高且融资成本高
从国内的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案例来看,企业提出融资申请,到银行放款,全程审查十分严格,尤其是对专利价值的评估,整个流程走下来往往要超过2个月的时间,由于新疆专利质押融资领域不健全,继而业务流程便更复杂;现在的银行贷款客户主要集中于有一定规模和还款能力的大中型企业,中小微创企业基本因为贷款门槛高而被拒之门外,知识产权因其高风险的特点,银行放贷要求更高;企业专利质押的贷款成本不仅有银行贷款利息费用,还有担保费、评估费等等,即使某些地区政府采取一些财政支持政策,如对企业贷款的贴息政策,但实际成本依然较高,所以即使新疆很多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也因质押融资业务流程复杂,宁愿选择公司内部解决专利转化应用的资金问题,或是选择民间融资。
(二)专利相关行业较单一,专利数量较少
1.专利相关行业较单一
根据“新疆知识产权局”统计信息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新疆的专利申请主要发生在工矿企业。从下表可知,自 2010 年以来,工矿企业专利申请件数逐年增加并基本维持在 45% 以上的水平。据其他不完全统计,新疆的专利申请还集中在农林牧相关行业,这与新疆特殊的自然环境紧密相关。而其他行业的专利申请少之又少。
表1 1985-2016 年新疆专利申请状况表 / 件
2.专利数量较少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2015 专利统计年报》表明:第一,虽然新疆专利总累计申请量处于西北五省的中等水平,但每年的专利申请量几乎都低于西北五省当年的平均数量;“新疆专利占比”基本维持在0.30% ~ 0.50% 这一区间范围,并且显著低于西北五省的“平均专利占比”。第二,就 2015 年而言,全国总计专利申请 2639446 件,新疆专利申请 12250件,“新疆专利占比”仅为 0.46%,同为西北五省中的甘肃 约 为 2.84%。[16]不 考 虑 中西部 省 份,仅 在 西北五省中新疆专利申请量仍然较少。第三,新疆的专利申请“总累计”在全国 34个省级行政单位中第27位,在西北五省中也属中等水平,所以相比较专利申请状况而言,新疆更缺乏的是将专利进行转化、应用的能力。
表2 国内专利受理年度状况表 / 件
(三)对专利质押融资领域投入不足
首先,缺少专利质押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不利于发挥政府的引导、服务功能。通过查阅新疆现有的政策文件并进行电话采访确认,新疆至今没有明确的专利质押融资地区性政策文件。只有与专利质押融资相关的文件。其次,缺乏持续的企业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此现状抑制了新疆专利质押融资业务的普遍化和常态化;再次,新疆地区熟悉知识产权并精通质押融资领域的专业人才比较匮乏,新疆各大高校现有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不利于培养熟悉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人才;最后,专利质押领域中介服务机构的能力有限,由于新疆专利质押业务处于初级阶段,很多中介机构并没有对专利质押领域自成体系并达到专业化的程度,更没有与出质企业和银行间形成风险分担、协同推进的机制。
(四)运行机制不健全下的各种风险问题
法律风险,由于权利人的权属与权益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新疆专利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尚不健全,从而可能导致权属争议,法律风险使产权归属缺乏相应的保障;估值风险,主要是指价值评估的不确定性风险,主要由于专利本身存在很强的时效性和复杂性,加上新疆评估机构专业能力的限制,增强了估值的风险性;经营风险,新疆地处中国的西北部,经济整体欠发达,相应的经营管理与资源配置也较落后,相关专利较难创造应有的市场价值,有些创新型企业因经营问题倒闭或破产,如新疆康润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融资 500 万投资于技术创新研发,仅半年时间发明专利申报了6项,其中转化了4项,但却因经营问题被迫挂牌公开转让;处置风险,是指出质企业因某些原因无法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于是便被迫对质押的专利进行处置,但由于变现过程异常复杂加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不易被快速有效地化解,严重时会致使贷款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恶化,虽然新疆至今没有专利质押融资成功的案例,但却不能不考虑处置风险,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如果发展顺利,未来几年很可能成为下一个世界性金融中心,因此新疆企业专利质押融资业务势在必行;政府行为风险,新疆因至今没有专利质押融资相关的政策文件和成功的质押融资实践,后续实施起来存在潜在的政府行为风险,主要是指行政职权的滥用、行政决策缺乏合法的程序、行政监督机制的不完善等。
(五)新疆整体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由于新疆企业专利质押融资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加上专利质押融资相关主体的业务能力有限,这就使得企业专利质押融资领域的发展与实际的工作要求还存很大的差距;新疆当地银行认为企业专利质押贷款风险过大,难以操控,不愿意尝试,而其他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一般也不愿意铤而走险;新疆经济发展水平有限,企业整体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只有部分企业将专利申请保护起来并被迫自发融资转化应用,因此很难支撑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规模化发展。
有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质押模式
质押模式实质上是一种无抵押、无担保的“关系型贷款”,该模式基于企业信用,可以直接将专利质押给银行。如江苏模式,先由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所带头推荐有专利质押融资需求的企业,评估机构对企业的专利进行评估后,银行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办理相关贷款业务。此模式中,企业不需要担保机构担保便直接将知识产权质押给银行,银行基于企业信用直接给企业办理贷款业务。
(二)担保模式
担保模式一般需要反担保,所以需要担保公司的参与。国内主要有上海浦东模式、北京模式、武汉模式。
1.上海浦东模式
上海浦东模式是以政府政策性主导的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模式,该模式没有引入专业的中介机构,而是企业把专利反担保给生产力促进中心,并由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担保,然后金融机构提供贷款。除此之外,此模式还有其他两种途径:一是政府率先认可企业专利价值,建立相关的“风险准备金”拨入合作银行专户;二是政府主导,企业辅以信用,金融机构直接给予贷款。该模式比较适合专利质押融资的初期阶段,由于是政府的政策主导,简化了贷款流程,从而提高了专利质押融资效率。
2.北京模式
北京模式是一种主动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该模式以政府部门的引导、服务为基础,金融机构主动配合开展贷款业务,中介服务机构也通过参与提供专业服务,一定程度上削弱各方主体的风险。
3.武汉模式
武汉模式属于混合模式,引入专业的担保机构是该模式的创新亮点。如武汉科技担保公司应武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与支持,以无形资产和专利权、应收帐款、股权等等作为反担保,对专利质押融资业务进行了尝试性实践,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债权人的风险。
除此以外,还有内江模式、湘潭模式、成都模式、天津模式等。新疆地区可以结合本地企业专利质押融资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借鉴国内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运作模式,在“一带一路”新的考验下,取其精华,去其槽粕,探索出适应新疆发展状况的创新模式。
针对企业专利质押融资的难点,尤其针对以新疆为代表的西部地区,有必要运用科学的研究、分析方法,完善新疆企业专利质押融资缺口,逐渐使其普遍化、常态化、规模化发展。
(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强化政府引导作用
政府相关部门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中主要抓战略、抓政策、抓服务,发挥着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相关的支持、服务政策是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业务活动的依据和保障,具体包括:制定出适应新疆本土发展状况的专利质押融资规章制度;规范并简化质押融资业务流程,以便减少质押融资过程中的风险问题;针对迥异的专利质押融资业务,确立不同的的程序和备案办法;根据企业正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状况,规范专利质押贷款额度;针对银行贷款的高门槛与业务流程太过复杂,可以鼓励并授权一些经营状况较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到企业专利质押融资工作中;引导和带头推荐部分资信状况较好的企业试点专利质押贷款业务(此处可以适当借鉴上海浦东模式);健全信息流转机制等等。
对于政府财政方面的支持政策,可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并将此财政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具体从直接资助和间接资助两方面入手。直接资助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适时调整:一是对企业的融资成本进行补贴,具体包括对企业银行贷款利息的补贴和其他融资费用的补贴,还涉及到贴息率、贴息最高限额、贴息期限等;二是对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相关主体贷款风险的担保补贴补偿,比如评估费补贴政策、担保费补贴政策和其他费用补贴政策(登记费用、保险费、律师费用等);三是对质押融资各相关主体的业务积极性进行奖励的政策。间接资助主要从税收,如企业所得税入手,针对企业相关专利的技术升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可以采取适当的减税政策。政府的税务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的税务负担,从某种角度也对企业的创新升级起到了激励作用。
以上政府的财政支持比较适用于新疆企业专利质押融资业务初级阶段,随着新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领域的逐渐成熟,政府可适当缩减财政资助,转向主要发挥宏观调控功能。
(二)健全质押融资交易机制,提升质押融资效率
企业专利质押融资不能仅靠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最终还需要发挥市场机制对于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而相关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又有赖于规范的知识产权登记机制、完善的专利价值评估体系、专业精良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以及健全的市场交易平台。具体措施如下 :
1.规范知识产权登记机制
规范适用新疆的知识产权登记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登记流程与知识产权登记管理体系,避免因企业专利自身存在的权属问题带来法律风险。
2.完善企业专利价值评估体系
结合新疆的实际情况,并可以借鉴《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 ( 试行 ) 》,制定并完善了对新疆的管理规范和评估制度,探索创新型的企业专利价值评估的科学方法;为了推进新疆金融行业尤其是企业专利质押融资领域的发展,新疆最好能培育并成立具有权威性的资产评估机构,以便更加高效地参与到本地的质押业务中,提高新疆地区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水平和能力,间接推动新疆企业专利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专利本身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问题,银行可以通过引入一些其他评估机构,使评估机构之间形成良性竞争。
3.建设专业人才队伍
新疆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活动应该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过程中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建设,所有除了引进国内外认可度较高的专业评估和中介服务机构,更应该加强对自治区内知识产权专业评估人员和中介服务人员的培养和重视,具体可以建立研修班或在大、专院校中培养一批熟悉知识产权业务流程、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的专业人才,例如可以借鉴内地一些高校不仅开设相关课程,而且有针对性地设立知识产权相关研究方向。还可以在专利质押融资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家数据库”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动态数据管理库”,为企业进行专利质押融资活动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以上可以为新疆企业专利质押融资业务市场提供系统的人才支撑和专业的服务保障。
4.健全知识产权市场交易平台体系
首先规划设计好线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交易市场,探索建立新疆知识产权市场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所;针对线上(在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交易市场,新疆相关政府部门可以参考由北京大学博士后杨延超创办的“中国知识产权交易网”和广州的“全国首家互联网交易平台”,进一步发展成为与全国其他产权交易联网,真正实现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市场化和统一化。
(三)建立分担机制,完善风险防范
为了有效保障质押融资活动正常、安全开展,企业专利质押融资各相关主体要针对不同属性的企业专利进行识别、度量、分析评价,以便及时有效地进行防范和控制,降低各相关利益主体的风险。
1.构建适合新疆融资过程中各主体之间的风险分担、协同推进机制
首先建立信息平台和预警系统,强化信息公开制度,而要更好地化解新疆地区企业专利质押的金融风险,可以考虑在银行、政府、商业保险之间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如借鉴“武汉模式”,将专业的担保机构引入到新疆企业专利质押融资业务中,一定程度上分担、分解了风险的程度。
2.适度降低新疆金融机构创新型中小企业贷款门槛
银行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的专利属性和各企业自身的实际经营状况,着重加强风险的调查和评估,灵活运用专利质押与实物抵押组合的形式,差别化设置科学的质押率等等,以便加强对专利质押融资业务风险的管控。
3.政府部门带头建立专利质押风险基金
政府部门带头建立专利质押风险基金,以便可以引导并支持银行、担保、信托等相关各方主体的广泛参与,促进新疆专利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
4.建立多元化的风险分担机制
首先,可以开展同业担保、供应链担保等分担机制;其次,结合不同专利属性,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专利相关的保险产品,以便创新专利质押融资领域的内容并分担相关专利风险,完善企业专利质押融资的市场机制。
5.降低出质期间风险
金融机构放贷时,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协议的方式说明可以对贷款企业的经营状况尤指质押的知识产权的转化应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实地了解。如美国商业银行为了应对贷款企业出质期间的经营风险,出台了对出质企业的专利转化应用状况进行跟踪管理的金融体系,该体系可以对出质企业的生产运营状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跟踪观察,对贷款者的信用变动进行实时监控。如果发现出质的专利价值大幅度降低的状况,应当立即要求贷款者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等。
(四)强化专利保护意识,鼓励企业间交流合作
新疆专利质押融资领域的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受法律保护的企业专利,这就要求企业不仅要勇于创新,更要加强专利的保护意识。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各企业更要加强交流、合作,协同推进新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体:
1.广泛宣扬创新精神,提高知识产权认识
政府部门和创新型企业、个人,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和社交资源,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展示、推广等活动,广泛宣扬创新精神,提高全民创新素养及知识产权意识。创新是发展第一动力,面对世界科技前沿,面对新疆各企业的融资需要,积极倡导自主创新,对国内外已通过专利质押融资获得较大发展的企业案例,进行挖掘、分析、总结,以便从中积累经验,方便以后类似业务的开展。
2.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强专利保护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种规范性文件,让新疆各企业单位,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单位有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面对专利质押融资业务活动,有法可循、有法可依,加强专利保护,重点打击侵权和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3.鼓励企业间交流合作
顺应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特殊地理优势,各企业间更应该加强交流、合作,掌握发展自主权,集中力量办大事,共同致力于构建“专利池”,协同推动新疆企业的快速发展。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以科技创新带动全面创新,是夯实新疆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专利作为科技创新的产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一种新兴的创新型融资模式,有助于改善新疆企业的融资现状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有助于开创新疆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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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2.4
:Adoi:10.3969/j.issn.1673-0968.2017.06.005
丁婷婷(1990-),女,新疆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管理 —— 财务管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