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国
即墨市龙泉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
摘要:重大理论和政策创新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坚持的发展策略,文章针对新阶段的“三农”问题,从制度改革、理论创新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对其创新途径和方法进行了详细分析,为以后相关政策和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建议。
关键词:“三农” 理论 政策 创新
自从进入到新阶段发展环境,我国“三农”工作取得了非常伟大的成就,不仅在粮食生产方面发生了转变,农民的经济水平和收入也实现了快速的增长,使农村正在向着的不断改革的方向持续发展。取得这些成就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党以及相关部门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从理论和政策方面实现了创新,为“三农”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文章针对新阶段“三农”工作理论和政策的创新进行了深入分析,对“三农”工作的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三农”问题概述
所谓“三农”问题,主要包括农村、农民以及农业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世界各地都是非常突出的问题,但是,针对不同国家的不同时期,所表现出来的矛盾也是不同的。对于我国的“三农”问题而言,其成因具有一定的始源,以往的历史条件是我国成为农业大国的根本保障,在世界上的各个国家中,中国农民的人口数是最多的,导致存在着经济基础薄弱、人地关系紧张以及经济战略错综复杂等方面的问题,也是“三农”问题最根本的原因。自从改革开放政策实施至今,我国经济取得了非常大的发展成效,不管是经济实力、国际地位还是综合国力,都有了明显的提升,农村和农业经济也获得了可持续发展,农村人民彻底改变了以往温饱不足的现状,走上了全面小康的道路。直到2012年,我国生产总值高达51.4万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占据了11.7万亿元。据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已经达到了80.2%,农村贫困人口也从2.5亿缩减到了2000万人左右。在新阶段的发展环境下,我国“三农”问题逐渐突出,重点表现在城乡发展不协调,尤其是对于第二、三产业和城市、市民而言,农村发展较为落后,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不能对农民的权益进行保障。一方面,对中国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导致缺少一定的购买能力,另一方面,农村贫困人员无法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从而引发社会矛盾。因此,要想构建全面小康社会,一定要对农村发展引起重视,提高农民的合法權益,有效解决“三农”问题。
二、“三农”工作理论的创新
(一)重新定位“三农”工作
要想实现“三农”理论的创新,一定要将其存在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并对其进行重新定位,这样不仅利于农村小康社会的建设,还对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三农”问题的解决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针对我国未来的发展方向,如果想要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一定要对农村的发展引起重视,并重点解决农业、农村以及农民问题;其次,“三农”问题的解决是确保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根本要求。农业是我国一大重要产业,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虽然农业的比重有所下降,但是并没有影响到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农业发展对人们生活和产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够为人们提供生存的原料,还能为工业以及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原料,所以说,一旦农业发展有违社会的需求,就会对农村发展、农民富强以及国民经济造成严重的影响,甚至还会出现更严重的问题。
(二)实行城乡统筹发展
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任务,城乡统筹发展在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方面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并实现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过程中,统筹发展是其关键所在,改革开放前后存在着很大差别,逐渐由二元经济转变成为了先进的发展机制,并促进了城乡之间的联系,大力促进了城乡的统筹发展。但是,其二元结构并没有发生本质上的转变,城乡之间仍然存在差距。在现阶段的发展过程中,如果不注重城乡经济的统筹发展、不从根本上转变二元结构体制,这样不仅会限制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还会对市场繁荣、扩大内需等行为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说,不能只从农业、农村等方面入手解决“三农”问题,还应该实施城乡分治的各种制度,起到城市带动农村的作用,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农村以及农民的全面发展。
三、“三农”工作政策的创新
(一)建立健全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是确保生计的根本保障,也是生存发展的重要资料,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关键。但是,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农民土地权被侵犯的现象屡屡出现,发生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土地管理制度的缺失。另外,我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忽视,征地范围过大、农民补偿政策缺失、宅基地相关法规不完善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残缺不全等都是导致农民权益受损的重要原因,并致使出现了土地权利二元格局,使农民很难获得长久的土地增值效益。
通过分析相关的理论和各国的发展现状,要想对农民的土地权益进行维护,一定要使农民掌握比较完整、全面的土地财产权,并处理好农民和国家之间的关系。首先,应该认清现实、注重历史、直视未来,通过对相关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约束进行分析,明确产权的分割情况,还应该赋予农民更多关于土地的权利,如排他使用权、自由转让权以及独享收益权等,全面落实农民当家做主、成为土地主人的制度;其次,加强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其一可以全面实施土地权登记制度。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要明确农民的合法权益,还要将具有法律效益的土地经营证书以及使用证书授予农民,构建全国统一、具有权威性的土地权利登记体系。其二加快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并在管理法中加入党中央会议提出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条文。其三促进征地制度的有效改革。加强对农民土地产权的补偿,引导政府利用提高补偿标准的方式,为农民争取最大程度的补偿份额,从而实现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
(二)建立健全的城乡经济一体化机制endprint
1、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平等化
自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公共服务一直受二元体制的影响,导致在发展的过程中以二元公共服务体制为主,使城乡公共服务中所包含的体制也不尽相同,而且受到的服务也存在很大的区别。要想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的水平,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加强:第一,确保城乡义务教育的平衡发展,争取实现县域以内的学校的办学条件平等化,切实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效率,另外,还可以将高中阶段的教育归纳在义务教育的范畴内,实行免费农村教育制度,完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第二,促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不断提升当地政府、农民的筹资标准,将农村合作医疗的根本作用发挥出来,创建一个相对完善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站,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民带来便捷、安全的医疗服务,尤其是农村妇幼保健,一定要提高其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第三,优化农民生活保障制度,当地政府应该对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等引起重视,不断提升扶持标准,在广泛的范围内实施农村人口的扶贫政策;第四,统筹城乡基础设施的建设。针对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一定要加大支持力度,并实行电网改造制度,尤其要加强公路、网络、水利以及能源等基础设施的有效建设,最大程度改变农民的生活环境以及农村的面貌。
2、实现农民工市民化
积极转移农村人口到城镇中落户,并实现根本上的转移,这在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具有非常中的意义。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的同时,实行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是农村改革的主要趋势,一定要改革城市关于拒绝农民工进程的制度,的实现农民工市民化,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加强:第一,总量稳定减少。尽量将符合落户在城镇标准的农村人口引入到城镇中,使其變成当地居民,并实行城镇外出务工人员就近转移的政策,在平稳的环境下实现人口的稳定流动;第二,流向井然有序。最好将农民工引入到符合开发条件的城镇地区,尤其是经济条件比较好、环境承载力强的地区,更需要引进大量的农民工;第三,服务平等化。城镇中的公共服务要实现平等化,公平对待农民工和市民,加强城乡公共服务制度之间的互相连接,使农民工变成城镇中的常住人口,与市民享有共同的服务待遇,从而实现农村城镇化的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对“三农”政策和理论的创新工作格外重视,尤其是对于制度和发展战略方面,重点突出了“三农”工作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提高了对农村、农业和农民的支持力度,使“三农”工作逐渐由农村向城市发展,促进了“三农”工作的深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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