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志愿活动促进学生发展路径探究

2017-06-22 20:19张爱秀张可佳
北京教育·高教版 2017年4期
关键词:学生发展法学高校

张爱秀+张可佳

摘 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作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高校法学院有义务肩负起服务社会的职责,为普法工作贡献力量。基于社会对普法志愿活动的需求,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从社会、学校和学生等多个方面探索多条路径,齐抓共管、齐头并进,在促进国家普法事业向前发展的同时,有效促进高校法学专业人才成长,促使学生在普法服务的过程中全面成长。

关键词:高校;法学;普法志愿活动;学生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普法事业的稳步推进,社会大众对普法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而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有普法队伍的支持。目前,社会上的普法服务以普法志愿活动为主,除了政府部门和法律行业,大多数普法服务群體是高校的在校学生。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作为人才培养主阵地、社会思潮聚集地的高校有义务承担起普法服务工作,在服务社会的工作中促进人才的全面成长。

普法志愿活动有利于促进学生成才成长

1.参与普法服务有助于学生专业功底的夯实

有学者曾经将普法教育的推广形式总结为六个字:“编”(编印法制宣传教育资料)、“讲”(法制讲座)、“摆”(摆摊搞法律咨询)、“演”(法制文艺演出)、“考”(法律知识考试)、“评”(优秀或先进评比)。这些也是高校学生对内、对外普法宣传的常见形式,不论哪种形式,参与其中的学生都要发挥“法律输出者”的功能。因此,学生们在准备普法材料的过程中需要仔细研究第一课堂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并将其重新整合,尤其是在法律咨询服务过程中,学生们需要查阅大量的法条、案例和资料,并最终将自己的理解清晰地解答给咨询者,这个过程使得志愿者熟记了重点法条、了解了以往的热点案例、探索了该领域未来的发展趋势等,有效实现了专业学习与志愿服务的融合。

2.参与普法服务有助于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提高

提供普法服务的过程也是接触社会广泛实践的过程。在校内,普法活动主要为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品、开展普法讲座、举办普法晚会、播放法制电影等;在校外,普法队伍主要以社区和中小学为阵地,深入基层,在社区为当地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讲解法律知识。学生志愿者以“小老师”的身份进入中小学普法,在讲解法律知识的同时体验了法学教师这一职业。学生志愿者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时候会面对面接待真正的咨询者,能够以一名“准律师”的身份为当事人直接答疑解惑,使得志愿者可以充分地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3.参与普法服务有助于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

在普法服务中,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及专业认同感和工作能力都会同步增强。有68.8%的学生认为参加普法志愿服务使得他们对社会作出了贡献。在职业认同感的调查中,参与专业普法服务的学生中76%的学生选择了“充满希望,跃跃欲试”。随着新媒体平台的推广,很多组织也积极发布热门的法律知识,将热点、重点内容第一时间推送给相关读者,以此扩大普法服务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学生们高涨的热情成为他们各项能力得以提升的动力,他们在普法服务的过程中从组织管理到内容设定,从日常的法律咨询到定期的信息推送,每一项内容都使学生从中得到了锻炼。

普法志愿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缺乏有效载体

调查结果显示:不同院校专业化志愿服务的开展数量不同,从5次~24次不等,高校差异很大,其原因在于高校大学生志愿服务主要以学生社团活动为载体。调研显示:北京大学以专业化社团为依托,由法律援助协会/法律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组织开展活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实行团委统筹协调,各社团分工合作的方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将专业化志愿服务纳入实践教学中,由专门教师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成立北理工法律援助中心,以学生社团的形式开展工作。目前,对于学生参与普法志愿服务都未纳入课外学分,都缺乏有效载体加以规范。

2.缺乏培养机制

调查显示:当前高校法学院学生普法志愿活动面临着大学生积极性不足、持续性不长、专业培训不充分的问题。目前,高校法学院系对普法工作的管理大多归入学生事务的管理中,将普法志愿团队作为一个学生组织,由学院辅导员担任指导教师。受于专业限制,他们不能针对普法本身提供指导,学生志愿者缺乏成体系、全方位的专业指导,专业培训的缺失无形中限制了普法志愿活动的开展。此外,普法服务的激励考核制度、风险防范制度和高校普法社团的定期交流、信息共享等机制也尚需建立和完善。

3.缺乏稳定队伍

目前,各高校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将普法活动志愿者作为学院学生会的一个团队,或者由学院某一个学生组织承担普法宣传任务,这样的做法并不利于普法团队的发展。一般来说,低年级学生在刚刚入学时对学生组织和学生活动的积极性较高,而且他们的课业负担较小,参与学生工作的时间较为充裕,但也会出现普法志愿者队伍专业素质不够、普法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另外,受到学生组织换届影响,学生干部和干事在升入高年级后由于面临升学、就业等问题,流动性较大,使得普法队伍不稳定,而这也限制了普法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综上可知,在普法志愿活动密集开展的同时,一些不足之处也十分明显,究其原因,一是普法志愿活动暂未被作为一项独立的工作开展,常常淹没在高校法学专业的日常活动中;二是普法志愿活动未与教学工作相结合,在没有像学分这样的“硬规则”的限制下,难以得到师生的认可和支持;三是普法志愿活动没有设置“抓人眼球”的奖项,学生在缺乏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的情况下,无法第一时间全身心地投入普法服务工作。如果可以解决这些问题,普法志愿活动能够成为法学人才培养的路径之一。

普法志愿活动促进学生发展的对策建议

1.明确角色定位分工,人才各尽其用

第一,“见习”志愿者—本科低年级学生。一般来说,本科低年级学生对法学专业的求知欲望相对强烈,对大学学生活动的热情也相对较高。在普法服务中应当充分利用低年级学生的特点,以“见习”志愿者的身份使其在普法活动中承担查阅资料、物资管理等基础性任务。同时,为了尽快促进低年级学生的成长成才,应当要求其参加相关培训,并利用课余时间观摩普法服务活动等。

第二,“主力”志愿者—本科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低年级学生。在经历了2年~4年的专业学习和实践锻炼后,本科高年级和研究生低年级学生具有较高的法学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作为“主力”志愿者,他们应当承担普法宣传、法律知识讲解、法律咨询等专业性任务。此外,志愿者还应作为普法“小导师”,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带领低年级学生了解、熟悉和掌握普法服务的工作流程和任务。

第三,“资深”志愿者—研究生高年级学生。对于普法服务来说,研究生高年级是让人“又爱又恨”的群体。“爱”在于其拥有很强的法学素养和综合能力,也具有深厚的普法功底,“恨”在于其面临就业压力,不适宜作为普法服务的主力。这种情况下,可以将其视为普法队伍“资深顾问”级别的志愿者,无法亲临现场开展普法活动的他们可以作为幕后英雄,制定普法活动大纲、对普法资料进行审核、传授普法服务工作经验等。

2.把握受众群体特点,优化服务形式

第一,面对面普法宣传—中小学生。对于中小学生来说,对其普法的意义在于使其形成良好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如互动游戏、动画影片和案例故事等。对于这类群体,志愿者在将悉心准备的普法资料发放给受众的同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普法主旨传递给他们,为他们今后阅读、理解普法材料提供了很好的指导,从而增强了普法服务的实效。

第二,点对点法律服务—社区居民。对于社区居民来说,他们更为关注自己和身边的案例,普法活动要根据这类人员的需求,提供点对点的法律咨询服务,用事实来诠释法律的内涵,并且引导其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时懂得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在这类普法服务的过程中,每一位前来咨询的人都是一个特别的案例,无论何种咨询问题,志愿者都需要完成从了解案情、查阅资料、整理归纳、给出解答到“案卷”留存的整个过程。对于师生来说,他们获得了“VIP”级别的法律咨询服务,点对点的法律服务让普法的效果进一步落实;对于志愿者来说,他们经历了法律实务的完整过程,在为他人答疑解惑的过程中提升了自己的专业能力。

第三,键对键信息交流—大学生。对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的大学生群体进行普法的时候,应当以思想引领和实用法律为主,志愿者要借助新媒体等方式,如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各种法律条文和各个案例分析进行信息推送。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志愿者对于社会热点问题的分析,对于当前受众关注的热点,都要有所思考,对问题有所把握和认识。另外,读者可以通过留言和转发等各种形式与学生志愿者进行信息交流和共享,这个过程不仅要求学生对于各类法律条文要烂熟于心,而且还要能够融会贯通,并且能够有对信息的甄别能力,對于受众的疑惑能够有针对性地加以解答。

3.多方联动合力保障,搭建发展阶梯

第一,建立高校普法团队保障激励机制。首先,从政府层面为普法服务队伍划拨专项经费。目前,高校专项针对普法服务队伍的经费支持相对较少。基于此,应当从政府的层面为普法服务队伍给予支持,为普法服务构建信息化平台、专业化指导和规范化体系,为高校普法志愿活动提供更多专项经费支持。其次,建立普法志愿者的服务认证体系。建议在《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中以学校为单位将普法志愿活动系统正式列入,在调动志愿者积极性的同时,保护志愿者自身的合理利益。最后,设立高校普法服务的荣誉奖项。建议对评选表彰和奖章授予制度做出规定,依据注册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业绩定期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授予志愿者荣誉称号和相应服务奖章。

第二,完善普法服务的培训体系。高校普法志愿活动是法学专业学生专业知识的“输出”过程,而完善的培训体系是完成这种输出的前提。建议高校法学院(系)为普法志愿者队伍配备专业指导教师,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学生志愿者为咨询人答疑解惑或是准备普法宣传材料;建议参考教学大纲制定培训目录,并按照目录定期组织系统的讲座培训。同时,组织学生志愿者对在普法服务中遇到的案例进行专题研讨,有针对性地解决志愿者的疑问。

第三,搭建高校普法队伍的交流平台。调查显示:开设法学院的高校基本上都建立了以法学专业学生为主力的普法团队,这个团队的组织管理基本上都在各自的学院或者是学校社团的层面。高校间针对此专题的同类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的机制尚未建立,今后如果能够尝试成立区级、市级乃至国家级的高校普法服务联合会,自上而下促进高校之间的交流合作,高校普法志愿活动将会步入更高的平台。在此类组织中,普法服务团队能够从中交流学习,开展专题研究,探讨普法服务的内容、方式和未来的发展,共享信息、互通有无。另外,不同高校对于普法事业的交流不仅能够促进此项工作,而且对于各个高校法学专业学生的成才成长,法学类人才的培养教育也将发挥巨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编著(2016版).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6.

[2]张昊骏.中国普法教育走向何处—“受众”视角下普法教育的内在路径[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27(2):70-71.

[3] 邢姝,包玲艳,游嘉慧,等.专业化志愿服务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实证分析—以法学专业为例[J].北京教育(高教),2015(4):62-64.

[4] 梅义征.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历史方位及推进方式研究[J].中国司法,2009(9):25-29.

(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责任编辑:翟 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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