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芳
2016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12月29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12月30日,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又联合印发了《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目前,我国民办高校发展已经进入了战略转型期。全国有民办高校734所,在校生610.9万;其中,民办本科院校141所,独立学院275所,民办高职院校318所。目前,全国已有5所优质有特色的民办高校拥有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他们属于在国家支持性教育政策下先行发展的民办高校。在141所民办本科高校中,已有4所高校建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所高校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此外,部分民办高校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其他国际资助项目总数在逐年上升,在国家级教學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也有所斩获。一些实力较强的民办高校在全国高校排名中位列500位上下,已居于全国本科高校的中等水平,其办学实力已经赶上或超过部分地方公办高校。尽管近年来民办高校获得了长足发展,然而在高水平建设过程中依然面临严峻的挑战:
第一,经费问题。高水平大学需要充足的经费作为保障。民办高校同样肩负着为社会输送人才的重任,政府财政有扶持民办高校的责任。很多地方已建立财政资助民办高校的制度和政策,但扶持力度非常有限。除陕西、上海、吉林等省和直辖市外,大多数地区民办高校很难享受政府财政经费支持。
第二,在校生结构问题。学费是民办高校最主要的经费来源,在校生结构与规模直接影响着高校的办学经费。大多数民办本科高校中高职学生还占有较大的比例。如果这种本专科招生计划和在校学生比例不加以改变,既影响本科层面的人才培养和资源利用,也影响了办学经费的筹集。
第三,项目申请难度高。民办高校发展历史短,社会认可程度较低,学术影响力不足。虽然已有30所民办高校申请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高水平项目,但与全国的立项总数相比,所占比重过低。这固然与民办高校科研实力积累尚需时日有关,但身份认可不高也是关键的制约因素。
因此,建议国家设立“高水平民办高校专项扶持项目”,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水平民办高校。
第一,细化分类指导。对5所具有硕士授予资格和若干基础条件好的民办高校实地调研走访,确定20所左右规模的“高水平民办高校扶持项目”,完善相应的管理扶持政策,加大中央与地方两级的财政扶持力度,加快质量、特色的发展速度,实现民办高校追赶超越。
第二,调整民办本科院校本专科招生计划。解决民办高校供给侧结构性矛盾,推动民办本科高校尽快停办高职教育,让民办高职院校有比较充足的生源市场。在不影响全国高校本科计划规模控制的前提下,政策性支持已具备高水平发展基础的民办高校,专项调整其本科计划,停办高职。让这些学校集中精力在本科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水平上下功夫,努力向高水平大学迈进。
第三,引导民办教育政策制定。 《民办教育促进法》即将颁布实施,为引导地方政府实施政策的制定,教育部要制定一系列适合民办高校的激励性、引领性政策,尤其在特色学科专业建设、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和基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方面,给予特别政策支持。让“高水平民办高校”坚定走非营利性办学道路,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水平民办高校。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西京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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