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高质量创新型特色小镇

2017-06-19 17:07程宣梅
浙江经济 2017年3期
关键词:众创创新型小镇

□程宣梅

加快建设高质量创新型特色小镇

□程宣梅

高质量建设特色小镇,关键是坚持质量优先、创新驱动、人才为本,建设一批高质量创新型特色小镇,吸引创业人才、风险资本、产业技术集聚融合,使创新型“特色小镇”真正成为浙江经济的创新极

当前,浙江掀起了特色小镇建设热潮,梦想小镇、云栖小镇等一大批特色小镇蓬勃兴起,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但也有部分特色小镇建设质量不高,特别是创新元素不多、吸引人才不多、科技含量不高、发展质量不高。高质量建设特色小镇,关键是坚持质量优先、创新驱动、人才为本,建设一批高质量创新型特色小镇,吸引创业人才、风险资本、产业技术集聚融合,使创新型“特色小镇”真正成为浙江经济的创新极。

高质量创新型特色小镇的建设导向

高质量创新型特色小镇,是浙江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速全球创新资源配置、高端产业集聚、经济快速转型的重要载体。在未来3-5年内,在全省100个特色小镇中,遴选出20-30个特色小镇,建成高质量创新型特色小镇,成为引领全省特色小镇发展的标杆。高质量创新型特色小镇的目标是,建成具备全球创新资源配置能力的重要创新枢纽,使特色小镇以优良的自然生态环境、包容的创新文化氛围,动态集聚全世界最优秀的人才、最顶尖的智慧、最具创意的“点子”,不断提升创新集聚能力,并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及优势国际产业相联结,培育“顶级掠食者”创新型企业和一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隐形冠军”。

导向一:打造产业高地,每个小镇重点瞄准2-3个产业,实现全产业链融合和产业生态化。创新型特色小镇的主导产业要突出“特”“专”“高”,力求特色化、专业化、高端化。与传统的开发区、集聚区、工业区、旅游度假区等有所不同,小镇增长的能力取决于能否形成一种繁荣的主导产业,以及这一产业是否将会派生出的新的产业。创新型特色小镇要瞄准国际产业变革重点领域,紧扣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文化八大万亿级产业,找准、凸显、放大产业特色,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结构,科学设计产业特色和产业竞争力评价指标,加快建设集聚新产业、新业态的产业高地。

导向二:打造创新高地,每个小镇吸引1000家创新型企业,产生一批“顶级掠食者”创新企业和一批“行业隐形冠军”。创新型特色小镇应集聚国际、国内高端创新资源,构建有利于创新成果高效孵化的体制机制,依托虚实结合的众创孵化平台,鼓励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探索和应用,加快制造数字化、设备网络化、生产智能化发展,重点培养产生极具创新力和竞争力的行业龙头,孵化一批成长性高、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特别是每个特色小镇要坚持创新驱动,求专求精,错位发展,差异竞争,能够走在细分行业的尖端,在全国乃至全球细分领域竞争力超前。

导向三:打造人才高地,每个小镇吸引3000名高端创新人才,柔性引进全球创新人才。创新型特色小镇要建立市场化的引才机制、开展社会化的多元人才评价方式、强化市场为主导的人才激励机制、运用市场机制共建平台、优化便利化的人才管理服务,构建一批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载体,对应设定海外高层次人才、主导产业相关顶尖人才、高技能人才评价指标,将创新型特色小镇建设为高层次人才发展平台。

导向四:打造资本高地,每个小镇集聚100亿元创投资本,提供“保姆式+接力式”金融服务。依托特色小镇优良的生态环境和鲜明的产业特色,将其打造成为具有强大的资本吸纳能力、人才集聚能力、创新转化能力、服务辐射能力的股权投资、私募金融、科技金融集聚区,并通过构建车库咖啡、创新工场、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器、加速器,重点培育各类互联网金融、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数量化和程序化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促进特色小镇的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表1 创新型特色小镇建设评价指标

高质量创新型特色小镇建设的推进路径

(一)打造新兴产业高地的路径

聚特做强八大万亿级产业。一是打造“一镇一特”、全产业链集聚、全要素整合的产业高地。紧扣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文化产业等八大万亿级产业和茶叶、丝绸、黄酒、中药、木雕、根雕、石刻、文房、青瓷、宝剑等历史经典产业,每个创新型特色小镇找准、凸显、放大产业特色,建设以特色产业聚合的“众创工场”。二是打造产业引擎,产业链协同发展做强特色产业。鼓励领军企业和行业龙头在特色小镇发展服务化众创平台,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行业领军企业将内部资源平台化。建立基于产业链的协同发展计划,实现大中小微企业的共生发展。

构筑开放协作的产业生态。将产业融合、项目组合、资源整合作为特色小镇的重中之重,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集群培育和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高端制造”“旅游+生态经济”“文化+创新经济”等融合发展。一是构筑“开放、共享、协作”的产业生态系统,提供行业社交网络、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及产业链资源支持,形成自组织、自滋养、自成长、自壮大的产业生态圈。二是借鉴以色列以信息产业和能源产业为基础的融合性新产业的经验,催生一批“互联网+健康”“智能装备制造+外贸服务”“智能观光旅游”“产城融合的都市时尚”等融合性的新业态、新模式。

催生精益服务的产业支撑。一是在特色小镇内部建立精益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并构造“互联网+服务资源平台”,逐步构建特色小镇与创业资金、工业设计、技术开发、供应链条等在内的创业资源对接平台。二是在特色小镇之间建立精益服务网络。支持“互联网+粘合点”为具有互联网基因的中小微企业提供MVP(最小化可行产品)测试、企业主要产品当月DAU(日活跃用户数量)等精益服务项目。三是为特色小镇向区域产业辐射提供精益服务,将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延伸到特色小镇,鼓励各类创业主体在技术市场“淘宝”。

(二)打造创新孵化高地的路径

培育“创新顶级掠食者”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隐形冠军”。一是不仅要培育出浙江生、浙江长的“参天大树”,更要能够吸引全球创新企业入驻特色小镇发展,要培育和催生更多阿里巴巴式的“创新顶级掠食者”企业。二是构建大中小企业之间分工协作关系,核心企业通过整合创新资源,建立利益分配链,实现与其他相关企业和机构在知识、信息、技术、渠道等方面上的共享和相互依存,带动中小微企业在系统中获得更好的生长空间和竞争优势。

打造虚实结合的众创孵化平台。一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建设虚拟众创空间,打破地理空间条件限制,促进众筹、众包等服务发展,提高人均创业产出效率。鼓励创客充分利用“云制造”吸取敏捷制造、网络化制造和服务化制造等先进制造模式的优势,快速对接创新链前端。二是借鉴美国“租金财务平衡式”孵化机制、以色列“管理公司参股式”孵化机制、法国为孵化项目配备顾问,针对创新创业团队在融资、辅导、宣传、技术等方面的迫切需求,引入专业团队建立“专业新型孵化器”。

构建众创成果高效孵化的机制。一是加快建设以“互联网+”、智能制造技术为引领的新型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研究院和等各类创新载体向创客开放共享的体制。二是借鉴美国“贝尔实验室”,建立“市场导向+创新支撑+成果转化”的公共实验室。借助“互联网+”和“政务服务网”将政府实验室研究成果与企业相联,以创业需求为导向推进研发。

(三)打造双创人才高地的路径

开通校院人才直通车。一是实施“百校百镇对接工程”。支持全省百余所高校对接百个特色小镇,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职创业,鼓励拥有知识产权的在编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进入特色小镇“在岗创业”。对于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产生收益的个人,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待其转让该股权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征。二是实施“百院百园对接工程”。每个创业学院对接一个以上创业园区。在特色小镇开辟“众创学园”,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创业学院设立“实践型”创业课程,支持大学生“带着学分创业”。

建立O2O众创人才库。一是建立众创人才的“引育留用”的线下汇合机制。实施“上天”和“入地”两类人才的建库招引工程,建立“国千式”产业领军人才和“工匠型”技能引领人才的“众创人才库”,建立高端人才研究机构和企业共享共聘机制,吸引“海归系”高层次人才创业;实施“国际创客培育和留用”计划,集聚重点行业发展、龙头企业急需、重大项目实施、关键技术转化、创新产品所需要的创业人才。二是构建跨空间的线上创客人才集聚的机制。借助互联网创客社区打造“众创客厅”,形成“全球创业者圈”的资源平台,吸引“新四军”和“三有三无”创客汇集特色小镇。

聚集阿里系浙商系创客。一是发挥阿里系、浙商系人才在产业集群内的创业衍生能力。在特色小镇为阿里系、浙商系企业高管、科技人员等提供资金、技术和平台,开展二次创业和内部创业,形成开放的产业生态圈。对自主创业的“创客”,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助和带动就业补助等扶持政策。二是借鉴日本中小企业诊断师制度经验,成立“中小微企业诊断师”队伍。组建一支创客顾问团、创业导师队伍,建立一批中小企业微创业创新辅导站,为特色小镇中的中小微企业进行诊断和辅导。

(四)打造风险资本集聚高地的路径

设立市场化的混合制产业引导基金。一是建立“公司+有限合伙”模式的混合型产业引导基金,建立“产业发展和投资引导母基金”,吸引“一带一路”海外资本和国内民间资本成立混合基金。通过负面清单管理、合伙协议约定、违约回购、第三方审计监管的方式,确保母子基金在设定轨道上运行。二是市场化运作产业基金,达到“以小博大”目标。坚持“一融合一对接”即技术与市场融合、创新与产业对接,通过融资担保、股权投资、委托贷款、跟进投资、投保贷一体化、助贷基金等市场化运作机制,孵化和加速重点产业发展。

打造“全程接力式”一揽子金融方案。一是推行“金融定制”。以互联网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助力种子期创客企业;开辟私募基金机构集聚区,通过小微券商、小微证券服务机构辐射初创期小微型企业;培育发展创业投资机构和大力吸引天使投资人,引导PE/VC、天使投资等各种资本投向成长期的创业企业。二是知本换资本,拓展“知识产权”融资等多种创新融资方式。以知识产权交易为核心形态,通过知识产权证券、知识产权信托和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等方式进行融资;开发科技保险、创新动产、创单等新型金融产品。

科学设计创新创业风险分担机制。一是建立完善政府投资基金、银行、保险、担保公司等多方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将创业企业纳入贷款风险补偿政策范围。二是鼓励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推行差别化信贷准入和风险控制制度。推行“首贷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创客企业库、天使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资金池。

本文为浙江省软科学研究项目(2016C25010、2016C35004)、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15JDJS02Z、15NDJC005Z)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浙江工业大学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协同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与企业国际化研究中心、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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