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岑
央视曾播出一則公益广告短片:渐渐变老的母亲,等待逐渐长大的儿子回家。几组简单画面,阐释了《游子吟》中“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的为人父母心境。
这个广告触及到我们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让我们在被感动的同时,产生立刻回家的冲动。
有一种故事叫“等候”
2017年春节,一组3岁儿子在村口等30岁爸爸回家的组照火爆了网络,组照里的爷爷奶奶爸爸儿子的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一起说话、一起吃饭、一起劳动,所有的等待都那么值得。
对于外地工作的人来说,“回家看看”是一年才有一次的奢侈举动。
尤其是对于农民工来说,刚刚才过的春节是他们回家的唯一时机。
“我们没有假期,每天都要上班。如果有事要请假,全勤奖就没有了。”在广东韶关工作的蔡先生每年回家的时间只有春节时短短的7天,他的家乡在湖北枣阳,回一趟家往往是几天的奔波,假期少、路途远成为不能回家的阻碍。
家住九龙坡西彭的郭先生说,虽然父母就在农村,回家不过一个小时,但他还是不愿意回家。一想到回家,脑海中浮现的就是父母的抱怨。已经快到三十岁的他,最怕的就是回家面对亲人们,特别是一到过年,亲戚们都在问他什么时候结婚。
“我不想回家,因为一回家父母就逼婚,本来高高兴兴的,结果好心情全都没有了,还不如不回去呢。”他不想面对父母和亲戚的催促,所以就选择了逃避,不回家的时间已有两年。
可是,父母对我们无形的依赖和渴望我们回家的等待,已成为他们生活的常态。就算是唠叨,争吵也是他们对儿女爱的表达。
看着一桌桌色香味俱全的饭菜,一盘盘热气腾腾的饺子,那双翘首盼望的眼睛周围布满了皱纹,握着电话的那双皱巴巴的老手,岁月的磨砺都刻在上面。
你又有什么理由,不回家!
有一种保护对象叫“老人”
现在,“常回家看看”再不是一首歌曲,也不是公益广告里的声声呼唤,是法律在呼吁你“各位,有时间就常回家看看爸妈吧!”
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法律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应经常看望或问候;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人,禁止对老人实施家庭暴力。
今年2月6日,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发出关于征求《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意见的公告。
草案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由于子女不在身边,留守老人和空巢老人成为社会焦点。草案明确,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尊重老年人的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对委托他人照料或者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定期探望。老年人提出探望要求的,受委托的照料人或者养老机构应当协助联系赡养人。此次草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6日。
草案的这些规定告示我们,如果晚辈不“常回家看看”,平常不打电话嘘寒问暖,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还可能违法。
立法将子女“常回家看看”作为一个硬性规定列入法规,迫使儿女传承中华民族美德,用法律的手段来孝敬关爱老人。
有一种爱叫做“陪陪爸妈”
现在虽然“常回家看看”被列入法规,其实,对于在一起的父母子女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而不能常回家的一般都是常年在异地工作的群体,因此,法律还需要帮助这些群体解决实际问题。否则,就是口惠而实不至,不可行的“常回家看看”入法,容易变成一纸空文,影响法律的权威性。
现代社会提供了多种多样的沟通联系方式,为那些有家难回的人提供了沟通亲情的多样化选择。
除了电话,不少“90后”尝试教会父母微信、QQ等社交工具,与父母发语音、聊视频,一起分享生活中的趣事,也弥补了不能常回家看看的遗憾。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朱磊教授建议,子女还可以和父母一起“怀旧”,他表示:“父母也年轻过,他们也有年轻的回忆,而子女也会变成父母,也要建立自己的家庭,这就是一个共同点。父母要往后看,子女要往前看。”他认为以一种“回顾过去”的心态与父母分享过去的回忆,是和父母交流的一个很好的渠道。
“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初衷就在于保证子女们对父母的精神赡养,以缓解“老年人孤独症”的社会现状。专家建议,除了子女们单方面的努力,父母也需要为此做出改变,多关注社会热点话题,拉近与子女的心理距离,才能与子女们更好地相处。
如何解决“常回家看看”的难题?全社会的工作重心应该转向遏制那些有家不想回的现象和解决有家不能回的问题上,国家应该将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入法,以法律条文对企业和单位施以强制性的规定,把探亲休假规定为员工的一项永久性的福利,如果企业违规处以重罚,个人违规罪至开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同时要有第三方机构来加强监督,有关机构每年对此要进行相关的评选,对执行好的单位给以重奖,在贷款、融资、利税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全社会要鼓励那些在孝道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人和事,树立榜样,形成人人孝老、尊老的社会风气。
面对父母的渐渐老去我们不要忽略与漠视,就像小时候忙碌的父母疲惫之余永远带给我们那么多童年的美好和快乐!
别让父母在等待中老去……
短评
孝,乃我国传统美德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羊知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孝”,所以,孝自古即为理所当然。
近些年来,随着城市化的突飞猛进,很多青年人放弃了农村生活,背井离鄉来到陌生的大城市找一份能够糊口和养活家里的工作。乡下的孩子要读书、老人没有劳动能力,所有的开支只是靠打工的人每个月寄回去的钱来维持生计,甚至节假日打工赚的比平时更多。在现实面前,孝心更多是被埋藏在生活的艰辛之中。
据统计,在我国1.67亿的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独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妇无人照料,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无疑是给那些翘首企盼的留守老人带去了一份心灵的慰藉。然而,新法的出台只是为保障老年人的权利走出了第一步,如何保障新法的实施而不任其流于形式,才是下一步我们更该思考的问题。
要想真正解决问题,常回家看看必须“入心”,入政府领导之心,入企业领导之心,不断完善探亲假制度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