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职业院校的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及实施

2017-06-09 17:16田国
职业·中旬 2017年5期
关键词:双元制

田国

摘 要:2016年6月下旬,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局属技工院校20名骨干教师前往德国法兰克福和柏林两座城市,开展了为期21天的“技工教育创新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师资研修班”学习活动。此次研修班,学员们走访了当地职业学校、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知名企业、应用技术大学、州教育主管部门等机构。通过与学校教师、校长,行业协会负责人,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专家进行深入的探讨,力求从一个立体的角度全方位地对德国职业教育体系进行深入的考察、学习。与此同时,学员有幸走入汽车维修、电工、木工、餐厅服务、美容美发、焊接等特色鲜明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课堂,实地体验了原汁原味的德国职业教育,触动很大。而本文通过对德国职业教育体系中的技能人才培养制度进行梳理和总结,力求在实施层面能对解决我国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带来一些启示。

关键词:德国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制度 双元制

一、多种职业教育形式并存,给学生多个职业生涯选择的机会,目标更明确

德国的职业教育存在着多种形式,有行业协会主办的针对职业教育的培训学校(类似国内多种形式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有政府公办的职业学校、有数量庞大的应用技术大学、有特色鲜明的企业培训部门、还有分布广泛的社会培训机构。这些机构在纵向上为德国的学生提供了多次职业方向选择机会,在中学阶段允许学生选择文理中学或是职业学校,在高等教育阶段允许学生选择综合大学或是应用技术大学。在横向上,在上述几种受教育形式中,学生可以通过一定阶段的继续学习,进行相互转换,灵活地选择自身职业发展的方向。而这些教育形式,在州一级层面,有着详细的制度、标准和保障措施,既准入有门槛、实施有标准、输出有统一、严格的考核,这些,为德国职业教育的良性运作提供了很好的保障。

二、分工明确的教育、教学过程,保证人才培养的实施专注、有效

德国的职业学校内部、外部分工明确,在外部,教育主管部门与各行业协会联合进行对应工种的职业标准的制定,在人才培养目标、标准、考核层面做出了统一的规定;学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只负责全力实施。此过程中,教师会根据上述标准,结合学校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标准的具体实施内容,但考核交由行业协会负责,而教学之外的事统统有相应部门负责或外包(例如班主任工作由家长和教堂“负责”、住宿和安保由外包公司负责、顶岗实习监管由行会和监管部门负责、实训场地规划建设由学校提出需求,政府相关部门对口承接等)。教师本身不会参与过多教学活动以外的工作,德国职业学校的教师,周课时为18~26节,周日礼拜,周一至周六选择一天休息,工作五天,与国内大多数的教师教学工作量无异。但国内教师须同时承担班主任、校企合作、招生就业、课题、职称评审、团学……很多工作,这样一比较,中国的职业学校教师实在太累,无法像德国职业学校教师那样保持一贯的对教学工作的专注。正是由于这些不同,德国职业学校才能保证100人的师资队伍只需3名行政人员就能运转顺畅(校长+校长秘书+清洁工),教师准点下班,而教学秩序井然。

三、一脉相承的包豪斯式的教学模式,保证了一体化教学的有效实施

德国的职业教育,无论是专门的职业学校还是行会主办的培训机构,教学的场景统一都是基于包豪斯(Bauhaus)式的工作室的形式。在工作室内,基于培养目标和具体的课程要求,学生以5~12人(人数来源于实地调研结果)的规模进入对应工作室,教师通常为1人,在工作室内,重点突出了以下两个特点(包豪斯的教育特点)。

一是强调集体工作方式。

二是强调标准,用以打破漫不经心的自由化和非标准化。

工作室面积不大,设备通常也不会设置多台,教师的教学活动相对自由,由于学生人数不多,监管相对到位,教学能够顾及到每一个人。同时,强调动手,而不是一味地强调设施的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学生动手的环节很多,基本上是任务驱动。而课堂的主导权由教师掌控,相应的制度完全保证了课堂的神圣。在一次校长接待的调研活动中,学员提出走进课堂参观、听课,校长马上面露苦色,说要征求任课教师的同意,这对培训班的学员触动很大。

工作室制的教学方式在国内部分职业学校在慢慢推行,它强调的是教学的场地面积、设施台套数、学习形式不必按照标准的与所需工位数一一对应的关系进行设置和实施,而是完全按照职业能力培养的模块进行设置,每个工作室大约15个工位数,多个工作室联动运作,避免了由于单个班级人数过多,工作室实际工位数、设备台套数设置难度大的问题。既同一个班的学生可以在不同工作室上课,不同班级的学生也可以在同一个工作室学习,唯一的标准是,他们在同一个工作室内的学习活动是相同的。国内的职业学校在实训室建设方面应摒弃一室一班一人一位的设置惯性思路,通过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将“职业能力模块化培养”引入到教学过程中,否则,实训场地的设置将是一个“无底洞”,只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四、德国双元制,我国“厂办校”“校办厂”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特色体现

德國双元制一直为人津津乐道,它是职业学校与企业培训机构根据学生在基础技能学习和职业能力过程中的一种“各司其职”的特色表现,双元制是德国职业教育最为务实的体现。双元制实施过程中,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已由行业协会规范下来,学校和企业只是在执行层面进行协作。学校负责对应工种理论和基础技能的教学,而企业负责综合职业技能的传授;学校为基础教学,企业为实践提升,学生毕业时获得职业准入证书(类似国内的上岗准入证书,不同于国内的技能水平评价职业资格证书,它具有行业准入的强制性,德国政府公布的国家承认的共371个职业,每个职业都有相应的证书,每个职业准入标准统一)。企业的培训有一整套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会联合制定的标准,包含对应职业的培训条例,教育内容、时间安排、考核办法与标准等。各企业培训部门根据上述标准结合企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并实施。德国双元制实施过程中,学生学制一般为3年,学校和企业的教学活动交替进行(类似部分国内院校开展的“工学交替”活动)。此过程的考核、成绩记录及证书颁发由各行业协会负责。学生须应对中期考试和结业考试两次大考。两次考试都是由国家工商业行会(IHK)负责,全国统考。两次考试都包括理论和实操部分,侧重点和内容有所不同。理论和实操均达标者方能毕业并获得国家工商业行会颁发的技能证书。此过程中,学校和企业分别负责对应模块的教学实施和质量控制,最终的考核由国家工商业行会统一负责,这种教考分离的人才评价办法和与之配套的考核标准、考核制度,使德国职业教育保证了“宽进严出”的状态,体现了一种高标准。

德国双元制有着德国特有的时代成因和鲜明的“德意志特色”,可以学,但不能盲从,与之配套的职业教育法条和相对固定的运作机制才是真正的重点。我国职业教育在没有相对应的制度体系形成之前,盲目的参照实施,只会造成“齐抓共管,结果统统不管”的状态。我国在历史的一段时期曾出现过大量的“厂办校”“校办厂”。在这一时期,职业学校学生的学习能最大限度地与实际生产相结合,体现了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的高度“一体化”,人才培养的质量与口碑不输德国,虽然企业或学校承担了过多的社会职责,但单从教育的角度来看则不失为一种最好的解决办法。而现在普遍存在的校企合作的制度和实施难题,在那个阶段是不存在的。所以,在制度健全的前提下借鉴实施德国双元制是可行的。在制度不健全,标准无法统一的时候,在职业学校内部实施“校办厂”是否更加合理,这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思考。当然,这也必须要有与之配套的一整套监管和激励机制。

此行的研修班,学员有机会从制度和实施的层面对德国职业教育有了一个全方位的认识,这有助于教学骨干进一步转变思想、更新教育理念,在教学实施过程中找准方向。同时,对职业教育发展有一个更明确的正确认识。综合起来,在职业教育制度和实施方面,有几点思考,希望对我国职业教育现状的改变能有所借鉴。

1.社会、企业、政府能否更多地介入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本身面对的是一个职业人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综合培养的系统工程,不能单单依靠学校一个环节,社会、企业、政府能否更多地介入进来,将西方国家由教堂、行会、政府承担的工作同样承担起来,这样才更符合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要求,毕竟,中国教师承担的社会责任太多。

2.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办事

职业教育的流程能否相对固定化?改革是历史的必然,但是否以稳中求变的方式进行教育改革更符合教育规律。教育是慢工出细活的事业,急于求成是否揠苗助长。

3.探索适合中国职业教育的模式

几十年来,教育乃至社会发展的很多方面,“我们自己坚持的都做好了,学习来的,由于各种原因都多多少少走了样”。这不能不给我们警示,在职业教育领域,对自身的模式和制度有一些堅守,同时能对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模式进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处理,是否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

以上为此次德国之行对于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及实施方面的思考,希望能对职业教育的良性发展带来一定的启发。

参考文献:

[1]夏成满.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制度及其启示[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

[2]魏晓锋,张敏珠,顾月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特点及启示[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10(1).

(作者单位: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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