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宝斌,杜平
(1.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吉林长春 130012;2.上海大学社会学院,上海 200444)
·政治文明研究
中国民众对就业政策公平感受的影响因素分析
麻宝斌1,杜平2
(1.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吉林长春 130012;2.上海大学社会学院,上海 200444)
了解民众对就业政策的公平感受对于就业政策的设计和调整具有重要意义,而对公平感受的考察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展开。基于一项全国问卷调查数据,对当前中国民众就业政策公平感及影响因素的研究发现,民众的宏观就业政策公平感受较低,但是微观就业政策公平感受较高;虽然性别、年龄等人口学变量和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等社会结构变量都能对民众的就业政策公平感产生影响,但是不同层次和内容的就业政策公平感的具体影响因素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相应地,进一步优化就业的宏观政策环境就成为就业政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就业政策;公平感受;影响因素
就业是民生之本,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现代社会,促进充分就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能,因此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出台了相关政策。公平①有研究将正义(justice)作为与公平(fairness)和公正(impartiality)相同的概念使用。我们认为这些概念是有区别的,正义的内容最广,公平和公正只是正义的一个子集。其中,公平是人们在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关系是否符合某种实质性的标准或原则;公正则是指应当用何种程序来决定资源分配的方式和原则,它总是与人们如何贯彻、实行既定原则相关,其作用在于摒弃身份、特权等先赋性因素的影响,保证社会成员能够有参与财富等社会资源分配的平等机会,得到同样的对待。已有正义感受的相关研究大多是采用了“公平感受”的表述方式,而且也没有对公平与公正进行区分。考虑到学术界约定俗成的惯例,在研究过程中我们沿袭了“公平感”的用法,实际上本文取公平感的广义理解,包括了公平和公正两个部分。是公共政策的核心价值之一,反映在就业领域就是要保障每个社会成员的就业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近年来,中国政府实施的积极就业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45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8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041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00万人”。[1]从政策过程的视角来看,政策绩效评估是评价公共政策公平性的重要措施,而公共政策公平状况的测评需要关注客观和主观两个层面。[2](p5-10)进一步来看,民众公平感的研究还需要区分宏观和微观层次。[3]在就业的过程中,人们之所以“看重就业是因为它能够提供收入和福利,同时,就业有助于增强自尊和幸福感”。[4](p25)从收入上看,随着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增长,社会总体的收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从宏观层面上来看,当前区域、城乡以及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和发展机会等方面依然存在较大差距,那么,民众对这些问题的公平感受如何呢?同时,为了获得较好的就业机会,人们往往会选择对自己的人力资本进行投资,那么从微观层面上来看,民众是否认为自己的受教育水平与社会地位相符?又是否认为自己的付出带来了相应的社会认可?民众的相关感受又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我们之前进行的一项有关民众就业政策公平感受状况的描述性研究发现,民众的宏观就业政策公平感受较低,也就是对于区域和行业等差距问题感到不合理,但是微观就业政策的公平感受较高,大多数民众认为自己的社会地位与受教育程度是相符的,也认为自己的努力能够带来相应的社会认可。那么,什么因素在影响着人们的就业政策公平感?接下来,我们将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尝试回答民众就业政策公平感受的影响因素等问题。
综合来看,已有相关研究主要是围绕民众的就业满意度及影响因素、对就业歧视相关问题的看法等几个方面来进行的。例如,有研究对近几年来中国38个主要城市民众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满意度问题进行了调查。②此外,“中国民生指数”课题组2013年的调查结果发现,当前城乡居民的总体就业状况是满意的,但不同群体的就业满意度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就业满意度不高的原因主要有收入待遇低、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等,而且不同户籍、文化程度以及职业群体的就业不满意的原因存在一定程度的区别。[5]2014年中国民生调查的结果显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就业满意度都比2013年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非正规就业的比例较大,整体的就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具体来看,城镇地区受教育程度较低群体的就业压力较大。从区域上来看,东部和中部地区就业状况较好,东北等少数地区的失业率较高。从户籍类型上看,本市(县)农业户口的失业率较高,而省内市外的转移劳动力和跨省转移劳动力的失业率相对较低,本地转移劳动力的失业率较高的原因是受教育程度较低。[6]就业歧视也是就业公平领域的研究问题之一,在理论上看,法规或私人雇佣中的歧视行为主要有三种:通过文字等形式明确表达的歧视;虽然表面上平等,但隐含着歧视目的或者效果;法规或政策在实施和适用过程中出现的歧视现象。[7]沿着这种思路,也有研究对当前就业过程中的差别待遇、就业领域中的其他差别待遇、社会和政治生活领域中的差别待遇、人们对就业歧视的主观感觉与评价、人们对歧视的认同与态度等问题进行了调查。[8]综合以上对于相关研究成果的介绍,不难看出,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对民众就业政策公平感问题的研究都还存在一定不足。
基于这种认识,我们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分析民众的就业政策公平感及影响因素等问题。为此,我们首先提出基本的研究假设——假设1:民众对宏观就业政策和微观就业政策的公平感是不同的。其中,民众对宏观层面收入差距等问题的公平感要低一些,相对而言,对一些微观层面的公平感则要更高一些。
其次,从影响因素上看,已有研究表明,无论是性别、年龄等人口学变量,还是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工作单位性质等社会结构变量等都会对民众就业政策公平感的相关问题产生明显的影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不同受教育程度和工作职业等群体之间在收入水平、发展机会、社会保障和职业声望上也的确存在一定程度的区别。也就是说,不同社会群体的就业政策公平感是存在明显差异的,基于这种分析,论文提出如下民众就业政策公平感影响因素的研究假设——假设2:民众宏观就业政策和微观就业政策公平感的影响因素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
(一)数据来源。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2014年6月-8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现状测评与改善对策研究”课题组通过问卷调查方法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当代中国社会公平感状况调查”。此次调查的抽样是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结果,采用分层分阶段法实施的。首先将全国分为直辖市、东部、中部和西部四个地区;其次,以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为初级抽样单位(不包括新疆、西藏、青海);以区(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地级市所辖区)、县(包括县级市)为二级抽样单位;以街道、乡镇为三级抽样单位;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为四级抽样单位;在居委会或村委会中抽取家庭户,并通过生日法在抽取的家庭住户中选择一个生日(公历)与7月20日(公历)最接近的18周岁以上成年常住人口为最终抽样单位。最后一共抽取北京、上海、山东、广东、河南、湖南、内蒙古、陕西等8个省级单位,19个区县级单位,32个街道或乡镇级单位,96个居委会或村级单位。调查共发放问卷2600分,回收有效问卷2425份,回收率为93.3%。
(二)研究设计。
1.因变量。
民众就业政策公平感受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因此,与之相关的因变量也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在本文中,民众就业政策宏观层面公平感受的因变量包括民众对当前收入差距的总体公平感受、对就业机会的总体公平感受、对地区之间发展差距的公平感受、对不同行业之间待遇差距的公平感受、对城乡居民之间权利和待遇差距的公平感受、对不同行业之间发展机会差别的公平感受。民众就业政策微观层面公平感受方面的因变量包括对自身教育水平与社会地位是否符合问题的公平感受、对自身的付出与获得的社会认可是否符合的公平感受。
其中,民众就业政策宏观层面公平感受变量是通过“收入差距问题公平感受”、“就业机会的公平感受”、“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行业之间待遇差距”、“城乡居民之间权利、待遇差距”、“不同行业间发展机会差别大是不公平的”这六个问题进行测量的,在调查过程中,前五个问题由受访对象根据自身的实际感受由低到高从1分-10分进行评价,如果对相关问题不了解就选择不清楚。在具体分析的过程中,本文将其作为二分变量进行处理,其中,将1分-5分和不清楚选项编码为0,表示调查对象对就业政策公平感受程度较低,认为当前的就业政策是相对不公平的;将6分-10分选项编码为1,表示调查对象对就业政策公平感受程度较高,认为当前的就业政策是相对公平的。第六个问题由受访对象根据自身实际从非常不同意、不同意、说不清楚、同意、非常同意等五个选项中进行选择。在具体分析的过程中,本文同样将其作为二分变量进行了处理,将非常同意、同意和说不清楚的选择编码为0,表示调查对象对就业政策公平感受程度较低,认为当前的就业政策是相对不公平的;将非常不同意、不同意的选择编码为1,表示调查对象对就业政策公平感受程度较高,认为当前的就业政策是相对公平的。
民众就业政策微观层面的公平感受变量是通过“我目前的社会地位与我的受教育水平基本符合”和“我在工作中的付出和努力能给我带来相应的认可和尊重”这两个问题进行测量的,在调查的过程中,由受访对象根据自身实际从非常不同意、不同意、说不清楚、同意、非常同意等五个选项进行选择。在具体分析的过程中,本文将其作为二分变量,将非常同意、同意的选择编码为1,表示调查对象对就业政策的公平感受程度较高,认为当前的就业政策是相对公平的。将非常不同意、不同意和说不清楚的选择编码为0,表示调查对象对就业政策的公平感受程度较低,认为当前的就业政策是相对不公平的。
2.自变量。
论文的自变量主要有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职业、户籍类型、居住地区、所在区域、性别(男、女)、政治面貌(是否中共党员)、年龄(1949年之前出生、20世纪50年代出生、60年代出生、70年代出生、80年代出生、90年代出生)、宗教信仰(是否信仰宗教)。按照个人年收入差别,将全部样本分为低收入者、中低收入者、中等收入者、中高收入者、高收入者,分别编码为1、2、3、4、5,数字越大表示收入水平越高。按照受教育程度不同,将全部样本分为初中及以下、高中(含中专和技校)、大学、研究生,分别编码为1、2、3、4,数字越大表示受教育程度越高。按照工作部门性质差异,将全部样本分为国有部门、民营部门和农民,分别编码为1、2、3。按照户籍不同,将全部样本分为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分别编码为1、0。按照现居住地不同,将全部样本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编码为1、0。按照所在区域的不同,将全部样本分为东部地区(北京、上海、广东、山东)、中部地区(湖南、河南)、西部地区(陕西、内蒙古),分别编码为1、2、3。年龄变量作为定序变量,将1949年之前出生编码为1,20世纪50年代出生编码为2,20世纪60年代出生编码为3,20世纪70年代出生编码为4,20世纪80年代出生编码为5,20世纪90年代出生编码为6,数字越大表示调查对象的年龄越小。在性别变量中,男性编码为1,女性编码为0。在政治面貌中,中共党员编码为1,不是中共党员的编码为0。在宗教信仰变量中,信仰宗教的编码为1,不信仰宗教的编码为0。其中,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年龄等是定序变量,其余变量都是分类变量。
按照上述设计,我们对相关变量的具体构成情况进行了统计(见表1)。
表1 相关变量的统计性描述(N=2425)
(一)民众就业政策宏观公平感受的影响因素。从宏观层面看,目前不同行业之间、区域之间存在着较为明显的收入差距。我们此前的一项描述性研究也发现,民众对收入差距等宏观层面上的相关问题的公平感受是较低的,那么,这些宏观层面的公平感受主要受哪些因素的影响?为了系统回答这些问题,本文从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等多个方面对相关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见表2)。
在表2中,模型一是针对民众对社会收入差距的总体公平感受影响因素问题进行的分析,结果表明,个人年收入变量与因变量之间是显著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如果个人年收入水平越高,人们对收入差距的总体公平感受程度就越高,越认为当前的收入差距水平是合理的,这一发现也验证了已有公平感的相关研究的结论,即人们的公平感是基于“自利”的逻辑产生的,在这个意义上看,收入水平高的群体自然会认为当期的收入差距是公平的。[9](p155-183)[10](p85-110)此外,从居住地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上来看,相比于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对收入差距的总体公平感受程度更低一些,但是城镇户籍人口的不公平感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城市内部的收入差距要比农村内部更大一些,因而城镇居民的公平感要低,其中的原因可能是从农村走向城市的流动人口的公平感会显著降低。[11]与西部地区居民相比,中部地区民众对收入差距的总体公平感受程度更低,其中的原因还有待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分析和探讨。除此之外,其余的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
模型二是针对民众就业机会的总体公平感受的影响因素问题进行的分析,结果表明,所在区域变量对因变量有明显的影响,与西部地区居民相比,东部地区民众对就业机会的总体公平感受程度更高,虽然中部地区民众的
感受在统计意义上不显著,但两者之间是正相关的关系,这可能是由于中部和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比较发达,从而可以向社会提供的就业机会更多一些。与本文的研究结论类似的是,2014年“中国民生调查”的结果显示,相比较而言,东部地区的就业形势较好。[6]此外,相对于女性群体,男性群体对
就业机会的总体公平感受程度更高一些,这揭示出,当前就业市场上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性别歧视等问题,因而男性会比女性更加认为就业机会总体上来看是公平的。与本文的研究类似的是,对城市性别失业率问题的相关研究发现,与男性相比,女性在就业过程中会受到明显的歧视,面临更高的失业风险。[12](p89-109)除此之外,其余的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
表2 民众就业政策宏观公平感受的影响因素
表3 民众就业政策宏观层面公平感受的影响因素分析
模型三是针对民众对不同地区之间发展差距的公平感受影响因素问题进行的分析,结果表明,所在区域变量对因变量有明显影响,与西部地区民众相比,中部地区民众对地区之间发展差距的公平感受程度更低,虽然东部地区居民对地区发展差距的公平感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两者之间的关系也是负向的,这说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地区民众对当前地区发展差距的公平感是较低的,这可能是因为,虽然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较高,但是区域内部的发展差距要比西部地区大一些,因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民众认为目前的地区发展差距问题是不公平的。年龄变量与因变量之间是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年龄越小,那么人们对当前地区之间发展差距的公平感受程度就会越低,这可能是因为年轻人能够切实意识到当前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问题。此外,其余的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
接下来,我们对不同行业之间的待遇差别、城乡之间的待遇差别以及不同行业之间的发展机会差别等三个宏观层面公平感受的影响因素做了分析(见表3)。
在表3中,模型四是针对民众对不同行业之间待遇差距问题的公平感受影响因素进行的分析,结果表明,所在区域变量对因变量具有显著的影响,与西部地区居民相比,中部地区民众对行业之间待遇差距的不公平感受程度要更高一些,但是东部地区的不公平感受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这一点与民众对地区之间发展差距的公平感是一样的,它可能同样表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地区不同行业之间的待遇差距更大一些。受教育程度变量与因变量之间是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受教育程度越高,人们对行业之间待遇差距的公平感受程度就越低。其可能的解释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教育具有“启蒙”的作用,受教育程度越高就越有可能会意识到当前的行业差距较大问题;[13](p114-128)另一种是,受教育程度越高,自己实际获得的回报与期望收获之间的差距就有可能会越大,因而对不同行业之间的差距会认为是不公平的。[14](1363-156)具体是哪种解释更为合理还需要做后续研究。与农民相比,民营部门工作人员对行业之间待遇差距的公平感受程度更高,国有部门工作人员对不同行业之间待遇差距的公平感受虽然在统计意义上不显著,但两者之间是正相关的关系。这一结论反映出,国有部门工作人员、民营部门工作人员的收入待遇比农民要高一些,因而对行业之间待遇的公平感更高一些。从政治面貌的影响上来看,相比较而言,中共党员对不同行业之间待遇差距的公平感受程度更高。从宗教信仰上来看,信仰宗教的群体比不信仰宗教的群体对不同行业之间待遇差距问题的公平感受要低一些。此外,其余的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
模型五是针对民众对城乡居民之间权利和待遇差距的公平感受的影响因素进行的分析,结果表明,个人年收入变量与因变量之间是正相关关系,个人年收入水平越高,人们对城乡居民之间权利和待遇差距的公平感受程度就越高。与西部地区居民相比,东部地区、中部地区的民众对城乡居民之间权利和待遇差距的公平感受程度更低,这说明,宏观层面上较高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并没有带来民众公平感受的显著提高。与农民相比,国有部门工作人员对城乡居民之间权利和待遇差距的公平感受程度更高,这反映出,国有部门工作人员的权利和待遇要明显好于农民。年龄变量与因变量之间是负相关的关系,年龄越小,人们对城乡居民之间权利和待遇差距的公平感受程度越低,这可能是因为年轻一代更能切实感受到城乡之间的差距问题。此外,其余的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
模型六是针对不同行业之间发展机会差别的公平感受影响因素问题进行的分析,结果表明,年龄变量与因变量之间是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年龄越小,人们对行业之间发展机会差别的公平感受程度就越高。当我们把这一问题的结论与前面相关问题的分析结果进行比较时,一个比较有意思的问题就出现了,虽然年轻人对城乡的差距问题的公平感较低,但是其对不同行业之间就业发展机会差别的公平感反而更高,这可能是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年龄越小越可能有更多的就业选择机会,这是与其上一代人的最大不同之处。除此之外,其余的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
(二)民众就业政策微观层面公平感受的影响因素分析。
民众就业政策微观层面的公平感受主要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论文从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等方面对相关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见表4)。
在表4中,模型一是针对自身教育水平与社会地位问题的公平感受影响因素进行的分析,结果表明,年龄变量与因变量之间正相关,年龄越小,人们对自身教育水平与社会地位问题的公平感受程度越高。同时,与宏观层面就业公平感受的影响因素相比较,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虽然年轻人对一些宏观层面就业政策的公平感较低,但是他们对微观层面上的就业政策的公平感反而较高。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应当进一步优化目前我国就业的宏观政策环境。此外,其余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
模型二是针对自身的付出与获得认可问题的公平感受影响因素进行的分析,结果表明,个人年收入变量与因变量之间是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个人年收入水平越高,人们对自身的付出与获得社会认可问题的公平感受程度越高,这一结论同样验证了之前相关研究提出的公平感的“自利”逻辑。与此同时,受教育程度变量与因变量之间是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受教育程度越高,人们对自身的付出与获得社会认可问题的公平感受程度就越低,其中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教育的“启蒙”作用的影响,人们在对相关问题的公平状况进行评价时会从更大的范围内比较;也有可能是受教育程度越高,人们的期望就越高,当期望没有办法实现的时候,公平感自然就会降低。此外,其余的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
表4 民众就业政策宏观层面公平感受的影响因素分析
本文根据问卷调查数据,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对当前民众就业政策公平感受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得出了几点结论。第一,民众的微观就业政策公平感要明显强于宏观就业政策的公平感。第二,微观就业政策公平感受和宏观就业政策公平感受的影响因素是存在差异的。民众对收入差距的总体公平感受到收入水平的影响,个人年收入水平越高,人们对收入差距的总体公平感受程度就越高;相比于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对收入差距的总体公平感受程度更低一些;与西部地区居民相比,中部地区民众对收入差距的总体公平感受程度更低。所在区域变量对就业机会公平感有明显影响,与西部地区居民相比,东部地区民众对就业机会的总体公平感受程度更高;相对于女性群体,男性群体对就业机会的总体公平感受程度更高一些。所在区域变量对区域差距公平感有明显影响,与西部地区民众相比,中部地区民众对地区之间发展差距的公平感受程度更低;如果年龄越小,那么人们对当前地区之间发展差距的公平感受程度就会越低。所在区域变量对民众行业待遇差距公平感有显著影响,与西部地区居民相比,中部地区民众对行业之间待遇差距的不公平感受程度更高一些;受教育程度越高,人们对行业之间待遇差距的公平感受程度就越低;与农民相比,民营部门工作人员对行业之间待遇差距的公平感受程度更高;比较而言,中共党员对不同行业之间待遇差距的公平感受程度更高;信仰宗教的群体比不信仰宗教的群体对不同行业之间待遇差距问题的公平感受要低一些。对城乡居民之间权利和待遇差距的公平感受的影响因素进行的分析结果表明,个人年收入变量与因变量之间是正相关关系;与西部地区居民相比,东部地区、中部地区的民众对城乡居民之间权利和待遇差距的公平感受程度更低;与农民相比,国有部门工作人员对城乡居民之间权利和待遇差距的公平感受程度更高;年龄越小,人们对城乡居民之间权利和待遇差距的公平感受程度越低。针对不同行业之间发展机会差别的公平感受影响因素问题进行的分析结果表明,年龄变量与因变量之间是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年龄越小,人们对行业之间发展机会差别的公平感受程度就越高。此外,在民众就业政策微观公平感的影响因素上,自身教育水平与社会地位问题的公平感影响因素的分析结果表明,年龄越小,人们对自身教育水平与社会地位问题的公平感受程度越高。针对自身的付出与获得认可问题的公平感受影响因素的分析结果表明,个人年收入水平越高,人们对自身的付出与获得社会认可问题的公平感受程度越高;受教育程度变量与因变量之间是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受教育程度越高,人们对自身的付出与获得社会认可问题的公平感受程度就越低,
促进更公平的就业是我国就业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我们提出如下相关的建议。首先是需要进一步优化就业政策的宏观环境,也就是通过协调发展来有效缩小城乡、区域和部门之间在收入分配、工作环境、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其次是通过积极的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有效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较为明显的就业歧视问题。此外,还应当进一步规范社会的收入分配秩序,对一些不合理的收入进行有效的规制,从而使得人们的付出与社会地位和声望更加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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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申华
D63-31
A
1003-8477(2017)05-0029-08
麻宝斌(1973—),男,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杜平(1981—),男,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博士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现状测评与改善对策研究”(12&ZD060);吉林大学国家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