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蕊蕊 李倩 黄胜
摘 要 近些年,关于法治意识理论研究的学者越来越多,对我国的法制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促进作用。法制的建设并不等于法治的进步,目前我国的法制与法治化不同步。探究其原因,法的最终实施离不开人这一主体的影响,而青少年这一群体作为法治意识推动的主力军,将直接影响依法治国这一进程的建设。因此,文章在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并结合其他学者的观点对西藏大学大学生法治意识的调查问卷进行分析以及根据现状提出建议来加以阐述。
关键词 西藏 青少年 法治意识
基金项目:西藏大学研究生高水平人才培养项目,项目编号:2015-GSP-059。
作者简介:吉蕊蕊、李倩、黄胜,西藏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法学。
中图分类号:G5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5.395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这不仅仅是口号,更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付诸于实践是根本,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培养不容忽视。青少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因此学校的法治教育任务任重而道远,青少年在学校学习到的知识是深刻的,远比在社会上的法治宣传有效果。在高校进行调查问卷调查,并进行分析,是了解高校学生法治意识状况的有效途径,而且可以提出针对性的措施。
笔者结合西藏大学的现实情况,对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 。本次问卷遵循严格的层次性和随机性,针对不同的学科、专业、性别的学生,总共发放问卷200份,收回199份,其中2份问卷无效,针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并对这些问卷进行简单系统的分析。
一、西藏大学大学生法治意识的问卷分析以及现状
(一)大学生法治意识的现状
1.大学生对法治教育的态度
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在内心去接受法律,外在表现为对法律的态度,在问卷调查中有57.4%的学生认为对法治教育的态度是很重要,有39.1%的学生认为重要,还有3.6%的学生认为与自己没多大关系。从总体上来讲,大学生对法治教育的加强持肯定的态度。
2.大学生对常用法律的了解程度
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作为国家公民,我们需要对一些基本部门法进行了解。法律无处不在,“没有法律即没有自由”,在进行一些社交活动的过程中离不开法律,随着法律的普及,公民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自身的基本权利需要维护。这些都离不开对我国基本法律的了解。在此次的调查问卷中,有23.4%的学生对我国常用的法律了解,有69%的学生对我国常用的法律不太清楚,还有15%的学生对常用的基本法律不了解。
3.大学生对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的态度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对于初学法律的人是最基础的一门课程,在调查问卷中显示有50.8%的学生喜欢这门课程,有20.3%的学生不喜欢这门课程,还有28.9%的学生对这门课程的态度是说不清楚。
4.大学生对解决纠纷途径的选择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在本次调查问卷中有60.4%的学生在发生纠纷后选择自主协商,有22.8%的学生在纠纷发生后选择诉讼仲裁,16.8%的学生选择其他方式解决。
5.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程度
有53.3%的学生认为自己对法律知识很需要,有39.1%的学生认为自己对法律的需求仅限于与自己专业和将来发展方向有关的,还有7.6%的学生认为自己基本不需要法律知识。
6.大学生在个人利益、亲情和法律面前的态度
在本次調查中有11.7%的学生在三者面前会选择以个人利益为重,35.5的学生会选择以亲情为重,有52.8%的学生选择以法律为重。
(二)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的分析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在总体上大学生对我国的法律持肯定的态度,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在对待法律的态度上绝大部分的学生是积极的,关注我国的法治状况建设,对加强法治教育认为很有必要。
从调查问卷的结果来看,他们愿意在杂志报纸、广播、网络、学校的教学等媒体上认识和学习法律,来增长自己的法律知识。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对法律有自身的判断和认识,对培养法治意识、加强法治教育在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的作用有正确的认识和判断;他们在内心也确信法治国家的建设离不开每个个体的努力。
在法的遵守方面,表现出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在发生纠纷运用法律方面,大部分学生有自己的价值判断,会在自己理性分析的基础上采取行动。大学生大都对法治意识有自身的认识,他们在内心对法律有自我评价,在平时的生活中选择理性和法治观念占主导地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另一方面来讲,大学生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现代社会学习法律知识的媒体多种多样,但是对法律都只是表面上了解,这对大学生来讲是远远不够的;虽然我国法治在不断进步,他们也对其有信心,但是对目前的法治状况还是有不满意的地方。在生活中,他们有较强的法治观念,但是在实践上却又相反,有时候感性认识超过理性选择,这也是他们需要从思想上改变的地方。在实际的生活中有些大学生的法治观念与行为表现的不相符,在面对纠纷时采取消极的方式解决,而不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这种现象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一方面反映出大学生法治意识的薄弱,另一方面反映出对法律的不信任。
二、培养大学生法治意识的途径
(一)培养大学生的权利意识
权利意识是人们内心对自身的权益进行保护的意识。权利与义务是分不开的,在多数情况下,人们的守法意识比较强烈,但是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也是法治意识提高的体现。权利意识无疑也是培养法治意识的一部分,权利意识在心理学中有三方面的含义:
首先,公民要懂得我国的基本法律。
其次,在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如何去维护权益,选择什么样的方法。
最后,懂得权利与义务的相对性,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让大学生懂得法律不仅仅只是简单的学习,还有作为国家主人翁的角色,有权利去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利。
准确来讲,权利意识是在懂法的基础上,再延伸出的更高层次的一种意识。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不仅仅是要学法,更重要的是要用法、守法,所以大学生的内心的权利意识的培养也是至关重要的。
(二)加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
大学生作为受过更高层次教育的群体对法治教育的接受更为容易,在学校期间,设置相关的法律课程很有必要。有学者提出应该教育法治化,“教育法治化是法治化在教育领域的具体化,是指一切教育活动的开展都应依据法律而进行,并体现法律的价值与精神。” 这样的一种观点,让静态的法律变成为动态的实施,更有利于大学生的法治教育。
(三)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权威意识
敬畏感不是公民对法律的内心胆怯,而是一种法律至上的心理状态。法律的颁布最终是让公民遵守,并对法律产生敬畏。法律必须有权威,它才能在公众的心目中占据一席之地,让公众从内心对其有所敬佩与信服。法律权威的社会作用体现在多个方面,其中一方面是法律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与服从,但是这种法律必须是良法,以此得到公民的支持与信仰,形成至高无上的权威。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无处不在体现法律的权威,这种权威的形成在于公民对法律内在精神的理解。法律权威作为法律意识培养的一部分是必不可少的。大学生作为一个社会群体,法律权威意识的培养同样是重要的。
三、笔者建议
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是一项漫长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以育人为中心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在培养大学生法治意识的过程中,注重对其基础法律教育的培养,通过对基础法律教育课程的培养,让学生了解我国法律的基本精神,树立法律权威;通过对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的认识,使得学生认识自己是国家的主人;针对不同的专业,开设的法治课堂也有所区别,让法治教育更贴近生活。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學校的法治教育教学环节是一个重要的渠道。在调查问卷中,有接近一半的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基础课程不喜欢或是不清楚,作为一名大学生,其获得法律的途径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其角色,所以,学校的法律教育课堂是传播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而且通过这一途径获取的法律知识对大学生的影响较深。国家教育部充分重视高校的法治教育,将基础法律的课程纳入教育的主渠道。在高校的法治教育课堂教育过程中提高课堂的效率,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单独学习法律知识,或是学习法条对学生来讲显得有些枯燥,在学习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学校可以不定时的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案件,这将是学生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的最快途径。
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让他们认识到法律的本质内涵,让权利意识占据主导地位,从而让他们对法律产生信任感;培养法律意识也可以让大学生从内心接受法律所传达的精神,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情感,使他们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信仰法律,让法律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准则。
注释:
李朝康.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研究——以云南民族大学为例.云南大学.2011.
刘凯.青少年法治意识之守法意识实证研究——以山东省某县为例.法制与社会.20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