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
环保税将带来更美好的环境
高峰
“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两周年之际,一部被称为“绿色税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6年12月2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幕会上获表决通过。
在建设“美丽中国”道路上,这部定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税法有何意义?对企业生产和百姓生活影响几何?能否缓解环境污染之忧?
“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获表决通过的环保税法,开宗明义确立了“绿色税法”的定位。
环保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绿色税收”体系。
开征环境保护税,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的绿色发展理念,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环保税法的出台,进一步展示了我国注重环境保护的负责任大国形象。
在资源开采环节,以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增加资源环境使用成本;在生产环节,运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节能环保;在流通环节,完善“两高一资”产品进出口税收政策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在消费和财产保有环节,使用消费税、车船税合理引导消费需求。近年来,我国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绿色税收”体系正加快构建。
以税收手段治理环境,不能单靠一种税,而要建立综合的税收调节体系。环境保护税的出台,无疑是这一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值得关注的是,环保税法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
环保税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税收加快从行政手段向法制化转变,为下一步修订个税法、出台房地产税法、增值税法等树立范本。
作为完善“绿色税制”的重要一步,制定环保税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
我国自1979年确立排污费制度,2003年至2015年,全国累计征收排污费2115.99亿元,缴纳排污费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累计500多万户。其中,2015年征收额为173亿元。
以排污费倒逼企业加强环境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我国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实际执行中,存在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问题,影响了该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
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将发挥多重功效。税相较于费的影响不可同日而语,费改税后,有助于提高执行力度,提高透明度,减少征管腐败,降低征管成本,提高征收率。
此前草案审议过程中,部分不同意见聚焦在法律名称上,认为仅对排污行为征税,与“环境保护税”这一名称尚有距离。对此,有专家指出,使用环境保护税法的名称符合税制改革的方向,为未来扩大征税范围和整体税制改革留出空间。
从2018年开始,排污企业开始缴纳环境保护税。新税种对企业生产和百姓生活影响几何?是否会加重企业负担?
此次开征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和范围与现行排污费基本相同,明确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
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如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至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至11200元。
环境保护税法在现行排污收费标准规定的下限基础上,增设了上限,即不超过最低标准的十倍,既考虑了地方的需求,又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各省份可在上述幅度内选择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
谁污染,谁就要付钱来弥补社会的损失。征收环保税多排放必然多缴税。但目前因从排污费转型而来,税负平移不会增加企业负担。环保税不在最终消费环节征收,不会直接增加消费者负担。
值得关注的是,因为已征收车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为避免重复征税,环保税法明确对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还增加了对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税的政策。
此外,为防止排污企业认为交税后就可肆意排放,环保税法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外,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环境保护税法落地的最大挑战就是征管环节,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如何协作加强征管,关系到税法执行的效果。
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明确写入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确定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
在两部门协同合作的征管模式下,关键要明确各部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纳税人、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的各项权利、义务,以便出现纳税争议时有依据解决。
目前,我国对排污费明确专款专用,绝大部分给地方用于污染治理。未来环境保护税法如何更好发挥作用,也备受关注。
治理环境不能靠某一部法来解决,而要靠多法综合发力。实现绿色发展,需要综合运用环保法、环境保护税法、预算法等多部法律,从多方面引导全社会转变发展理念。
高峰,中国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秘书长,中国科学院教授,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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