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伟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角的盈余管理研究
李正伟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可以节省公司的交易成本,实现降低整体成本费用的目的,但上市公司可能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来调节利润和纳税,损害了中小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本文究选取A股市场2011年至2015年期间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建立非操纵性应计利润的估算模型,以及用于检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盈余管理程度的回归分析模型。结果显示,净利润率、外资持股比例、资产负债率、是否发生连续亏损对上市公司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影响较大,但上市年限对上市公司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盈余管理的影响较小。
非货币性资产 盈余管理 上市公司 操纵性应计利润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为管理层操纵盈余管理提供了可能性,通过交换专利和股权等非货币资产,公司可以最小化纳税、虚增利润或隐藏利润,以达到粉饰业绩报表、获得更多融资、管理者获得超额报酬等目的。虽然2006年的新会计准则中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明确了交易非货币资产的损益确认方式,但交换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的差值还是为管理层提供了盈余操纵空间,仍有上市公司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虚增或隐秘收益。因此,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的交易数据和财务数据作为原始数据,分析上市公司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操纵盈余管理的幅度,为甄别盈余管理行为提供参考数据,也丰富了盈余管理研究的视角。
(一)虚增利润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过程中可以虚增上市公司的账面利润,比较常见的是利用多方股权投资腾挪资本,还可以通过调整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虚增收入或调减成本,以便粉饰账面利润。腾挪资本虚增利润的方式较为隐蔽,特别是复杂的多方股权投资交易很难审核。比如,2012年*ST国创(现用名“*ST新亿”)隐瞒一次委托收购交易费用和两次融资费用,虚增账面利润高达119万元。*ST国创先是在全资收购江苏帝普的过程中,隐藏了两公司早前合作拟收购美国纳西煤矿资产的初始费用,又隐藏了因收购而与贵州阳洋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洋矿业”)和上海优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优道”)进行的两次融资的费用。前后三次交易涉及到*ST国创、阳洋矿业、上海优道、纳西煤矿等多方,涉及资金往来超过千万,但在*ST国创收购江苏帝普后,将三次交易的资金往来和成本费用计入江苏帝普的法人独资的上海分公司,而在2012年度合并报表时却故意隐藏此部分资金账目和成本费用,虚增资产97万元、减少负债23万元,相当于虚增账面利润119万元,占到当期净利润的72%。虽然*ST国创通过多次股权投资交换虚增利润高达七成,但是由于关联交易较为复杂,涉及国内外多家公司,因此识别难度较高。
除了利用多方股权投资腾挪资本,通过调高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调低非货币资产的购入成本,比如调高存货或专利的公允价值、调低生产设备的成本等,然后通过关联交易确认收入或成本,公司的账面利润就可以增加。比如,曾经被视为“老牌绩优股”的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田股份”),在1998年至2000年的三个会计年度里,通过不合规的固定资产交易会计处理手法虚增收入、削减成本,实现利润大幅虚增。蓝田股份先是通过关联交易调高固定资产价格以便虚增收入,同时,三年内累计虚增经营性现金收入高达177734万,为了平衡报表,又将虚增的现金收入以投资名义虚拟消化掉,三年内累计虚增投资支出高达187981万元。通过“调节固定资产交易—虚增名义投资”来虚增利润,不仅使公司总规模快速扩大,而且账面上现金流充裕、资产收益率提升,诱导了大部分中小投资者。类似的还有皖江物流公司调节存货价值、减少计提坏账准备超过亿元,使账面利润虚增,已被证监会于2015年下令专项整改。
虽然上市公司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虚增账面利润的行为会被审查和处理,但是更多的非上市公司在股权交易时粉饰账面利润的行为却较难以识别,对我国非公开股权交易的长远发展非常不利。
(二)隐藏收益
与虚增账面利润相对应的,部分拟上市公司通过推迟确认收入、提前确认费用等方式调整三年年报,以期通过上市审核。比如,公元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元股份)通过调整存货跌价准备金,将2008年的营业利润降低到-922.35万元,虽然公元股份2008年的营业收入高达4.49亿元,但是通过调整存货价值,营业利润被调整到亏损。隐藏的收益被调整到2009年度,使得公元股份2009年和2010年的营业利润分别虚增到2513.76万元和6296.95万元,使公元股份满足了“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的创业板上市硬性指标要求。虽然公元股份上市计划失败,但是类似的案例十分常见,在证监会加大审核力度的背景下仍有部分公司乐此不疲地调整非货币资产满足上市申请条件。
再者,部分被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隐藏上一个会计年度的收益,然后腾挪到下一个会计年度,以便实现转亏为盈,既可以避免连续三年连续亏损而被退市的危机,也可以摆脱被特别处理的困境。比如已经于2012年退市的江苏炎黄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黄在线”)推迟确认2009年的固定资产卖出交易,隐藏了80余万的固定资产交换收益。需要注意的是,市场和管理层对上市公司调整利润表规避退市的行为较为宽容,间接降低了上市公司操纵盈余的成本。
此外,通过混淆经常性损益与非经常性损益,也可以改变利润表。比如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森生物”)在2007年将经常性损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使其200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53.71万元,而其实际净利润却为742.46万元。通过虚增营业利润同时虚减非营业利润,将利润结构调整而净利润不变,这样既不会造成资产负债表失真,又可以将公司资产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法转移,减少股东收益。再如日海通讯在收购安徽国维和建通测绘时,都采取了复杂的关联交易调整收益,获得了超过两千万元的商誉资产,粉饰资产负债表。
(三)调整纳税
近年来,我国对部分行业和外资公司给予了纳税优惠政策,客观上形成了税率洼地,导致部分企业为了获得纳税方面的优惠最大化,尽量延迟确认收入或递延确认收入。比如某大型电子设备代加工制造商将总公司设在营商环境较好的深圳,而将加工工厂设在税收优惠政策力度较大的郑州市郊。该公司利用关联关系将税率高地区的设备提前折旧,然后出售给其持股或实际控制的低税率地区的子公司,或者通过专利交易或股权交换将成本费用腾挪到高税率地区。通过关联关系和集团化运作将高税率区域的利润压低、费用成本提高,利用国内外和我国地区间的税收洼地,使集团总体税负大幅降低,以便达到企业集团整体税负最小化的目的。
再如国内大型汽车配件生产企业Z公司,是某日本大型集团下属汽车制造子公司的全资控股公司之一,关联企业包括上海的S公司和青岛的D公司等。Z公司成立的前三年销售收入分别为2.9亿元、4亿元、6.6亿元,累计达到13.5亿元,但是三年的毛利率均为负。在固定资产折旧处理过程中,Z公司将生产设备、质检设备的折旧提高,并且计提了较高的量产设备固定投资,导致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严重不匹配。除此之外,Z公司还虚增销售成本计入管理费用,进一步拉大了销售成本和销售收入的倒置,拉低了营业利润。Z公司的销售收入逐年递增、亏损却逐年严重,但与其存在关联交易的S公司和D公司的税率却低于Z公司,巨大的纳税差额引起了税务机关的注意,最终通过核查关联方固定资产投资和专利交易等,核实了Z公司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手段调整纳税、经第三方向境外转移利润的事实。
从现实的税收征管实践经验看,跨国公司或国内大型企业集团的关联交易趋势日趋明显,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达到避税的会计处理手段也愈加复杂隐蔽,也由此出现了企业税收贡献度和资源占用比例严重失调、子公司发展规划和利润占比不匹配、企业社会贡献度和投资回报严重不匹配等问题。
(一)研究假设
利润率直接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不仅是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很多上市公司管理层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若管理层预期分红或存在超额报酬,就极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优势提前确认股权投资收益、强化资产等手段虚增利润,最大程度地提高管理层的报酬。此外,多数非专业的中小投资者可以从净利润率分析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上市公司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调节利润、粉饰财务报表。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H1:净利润率越低的公司会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正向盈余管理。
当前境外资本已经深入参与到我国资本市场的运作中,刘少波和叶德珠(2015)在外资持股和技术创新的相关性研究中提到外资已经持股我国七成的上市公司,此项统计结果为手工识别和收集,将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包含外资背景的企业列为外资持股样本,如果外资间接投资路径较为复杂或持股比例较低,则很难追溯到上市公司最终持股方的来源国。跨国公司极可能利用复杂的关联交易腾挪费用以便追求整体税负最小化,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H2:外资持股比例高的公司会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负向盈余管理。
资产负债率越高的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越低,是债权人衡量资金安全性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债权人通常希望债务方的负债率越低越好,就会在契约中加入限制条款以保证债务方能够如期兑付。但对于股东而言,当资本报酬大于资金成本时,提高资产负债率可以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就有可能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虚增利润、调高资产价格,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H3:资产负债率高的公司会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盈余管理。
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水平与其成立背景和上市年限存在直接的关系。通常而言,近年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更为合理,而早期上市的公司由于监管不严和操作不规范,整改难度大、治理结构可能存在问题,越有可能存在操纵盈余管理的行为,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H4:上市时间长短会影响公司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盈余管理的积极性。
按照最新的沪深两市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如果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就会被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上市公司利用隐蔽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就可以实现非货币资产的体外循环而无需发生商业实质交易,在亏损的第二年调整前后两个会计年度的收益,最终实现摘星或避免被强制退市。随着监管力度增大,上市公司更可能利用隐蔽的多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H5:连续亏损的公司会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盈余管理。
(二)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为了降低样本所处资本市场的差异性,本次研究选取了A股市场上2011年至2015年期间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剔除了以下样本:(1)跨会计年度完成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样本;(2)一个会计年度内原始数据无法收集完整的样本;(3)由于上市公司自身特征无法寻找到配对样本的。按照以上原则收集到92个样本。为了控制行业特征、公司资产规模等因素对实证结果的影响,按照以下原则选取了配对样本:(1)配对样本在研究样本当期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配对样本的资产规模与研究样本相近;(3)配对样本的主营业务与研究样本处于同一行业;(4)财务报表附注中“非经常性损益”未出现重大变化;(5)未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6)缺乏盈余管理动机的上市公司,即净资产收益率处于[2%,6%)的上市公司。
为了保证原始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本次研究原始数据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wind数据库、中国证监会网站、上市公司年度财报、中经网统计数据库等,外资持股比例等部分数据来自于人工识别和收集。
(三)研究模型建构
现有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中,普遍以应计利润作为盈余管理程度的衡量指标,但是单纯用应计利润替代容易夸大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导致实证结果失真,因此本文先估算非操纵性应计利润,再用总体应计利润减去非操纵性应计利润,进而得到该公司操纵性应计利润,以此衡量盈余管理程度。具体公式如下:
研究以修正的琼斯模型为基础,建立如下估计模型:
构建如下回归模型,用于检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盈余管理程度:
表1 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2 盈余管理质量量化模型回归系数
表3 回归分析实证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
首先对样本数据进行统计性分析,从表1的统计结果中可以看出,第一,研究样本的利润率均值明显低于配对样本,说明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上市公司净利润率偏低,盈利能力差,净利润率低的上市公司可能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盈余管理。第二,研究样本中外资持股比例达到7.98%,而配对样本中外资持股比例仅有1.33%,说明外资持股比例高的公司可能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避税处理。第三,研究样本的资产负债率为50.51%,配对样本为38.27%,说明存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偏高。第四,从上市年限方面看,实验研究样本均值大于配对样本,但差值并不大。第五,研究样本中有21家连续亏损的公司,配对样本中仅有1家连续亏损的公司,说明连续亏损的公司可能会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调节利润。
(二)盈余管理回归分析检验结果
盈余管理程度估计模型的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调整R2值为69.87%,说明该估计模型的拟合度高。模型中各个变量都在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说明模型可以较好地估算非操纵性应计利润额。
(三)回归分析结果
从表3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盈余管理程度回归结果中可以看出,模型的调整R2值为54.18%,说明模型拟合度较好,研究选择的自变量能够较好地解释因变量。是否发生连续亏损对上市公司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盈余管理的影响较大,净利润率、外资持股比例、资产负债率会产生影响,但影响力度不如连续亏损因素,而上市年限对上市公司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盈余管理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净利润率、外资持股比例、是否发生连续亏损、资产负债率均在5%的置信水平下显著,因此综合置信区间检验结果来看,净利润率、外资持股比例、资产负债率、是否发生连续亏损对上市公司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影响较大,验证了假设1、假设2、假设3和假设5。上市年限对上市公司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盈余管理的影响很小,否定了假设4。
本文选取了A股市场上2011年至2015年期间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同时选取了适当的匹配样本,基于修正的琼斯模型建立了非操纵性应计利润的估算模型,再用样本的总体应计利润减去样本的非操纵性应计利润的估算值,得到样本的操纵性应计利润,最后构建了用于检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盈余管理程度的回归分析模型。然后,在国泰安数据库、wind数据库、中国证监会网站、上市公司年度财报、中经网统计数据库等收集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并且人工识别和收集外资持股比例等部分数据。通过描述性分析和回归分析,得出了影响上市公司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因素。
根据实证研究结果,本文认为我国上市公司会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盈余管理,从会计操作实务方面看,是公允价值法和账面价值法混合使用的漏洞,特别是针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操作可以人为地高估或低估,这种操作空间为盈余管理提供了便利。其次,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盈余管理具有较为明显的特征,净利润低、资产负债率高的公司会利用隐蔽的关联方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调节利润、粉饰报表,管理层对于超额报酬、股东对于超额投资回报的追求是根本原因。再者,连续亏损的公司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最强。随着我国资本市场退市制度执行力度的加强,连续亏损公司进行盈余操纵的动机越强,而隐蔽的复杂的多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就成为新的盈余操纵手段。针对此类问题,我国不仅应当加强外部监管,还应当完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的管理细则和会计准则中的细节,包括量化“显著”和“重大”等描述概念等。此外,还应当优化管理层的薪酬契约,降低代理成本,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
基金:2015年主持苏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立项课题:高职院校“四方协同”模式下“内园外站”人才培养创新实践研究(编号:16000Z00);2016年主持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课题:提升高职院校众创空间竞争力的对策研究(编号:KY-ZS1603)
作者单位: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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