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丽静 王星星
政府补助能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吗?
谷丽静 王星星
本文以微观企业2007-2014年的面板数据为样本来探究政府补助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及其内部机理,并进一步考察该机理在不同的产权性质与市场化进程中的差异。研究发现:政府补助不仅给企业带来了直接的资源补充效应,而且能通过信息传递效应增加外部融资,从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政府补助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信息传递效应主要通过增加企业股权融资来实现,而对银行贷款无显著影响;进一步对企业分组分析发现,这两种效应只有在民营企业组和市场化程度较低组中显著,而在国企组中政府补助只发挥了资源补充效应,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组两种效应均不显著。
政府补助 技术创新 资源补充 信息传递
创新是一个国家竞争力的主要源泉,在当今世界性竞争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中国如何摆脱技术追赶和技术依赖,跨入世界科技领先行列,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关键。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迸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创新活力。但是由于创新活动具有非竞争性和部分排他性,技术创新的知识泄露抑或溢出作用可能导致私人回报率降低(Clarysse et al,2009),如果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运行,R&D活动难免会遇到投资不足和市场失灵的问题(Tassey,2004)。因此在不完备的市场环境下,政府不能只起一个“守夜人”的作用,为弥补市场缺陷,促进经济增长,需要在某些领域积极地干预经济,通过财政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手段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从而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政府补助作为国家参与和引导企业创新的重要手段,意味着得到补助的企业不仅可以有更多资金的投入,而且也可以从市场获取更多的创新资源。虽然这一政策被各级政府广泛使用,但其有效性的争论却从未间断(孟庆玺等,2016)。部分学者认为政府补助是一种有效的财政工具,能有效地弥补企业在技术研发活动中市场提供不足的问题,引导企业自有R&D资金投入的扩大,对企业技术创新具有激励效应,如唐清泉(2007)、安同良等(2009)、白俊红(2011)等。也有部分学者对政府补助的效果持否定态度,认为政府补助挤出了企业自身的研发投入,不利于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从而抑制企业自身的创新活动,如肖文等(2014)、余泳泽(2015)等。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各地区市场化发展程度不均衡,政府干预程度及财政激励政策的不同造成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地区性差异较大,并且基于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预算软约束及所有制歧视等问题导致不同产权性质企业的创新能力也不尽相同。市场化进程的差异和产权的异质性显著影响政府的资助决策,并对企业创新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如何正确、有效地处理政府补助与企业技术创新的关系,根据企业实际能力和需求合理安排政府补助,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是摆在我国创新发展道路上的重要难题,因此研究政府补助对微观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显得极为必要。
技术创新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生产条件、生产组织进行重新组合,以建立效能更好、效率更高的新生产体系,获得更大利润的过程。造成企业技术创新不足通常是因为两类原因:创新的高风险性以及企业所面临的融资约束。由于创新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企业若要进行研发创新活动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以购买相关设备和引进高科技人才等。面临创新产出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企业难以准确衡量创新回报,如果让企业独自承担这些风险,会大大削弱其创新的积极性,并且会对研发企业的财务绩效产生影响,将可能抑制企业的研发投资,使企业缺乏创新动力。再加上银行是风险厌恶型,对风险的容忍程度较低,高风险、收效慢的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使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即使能获得,也需要支付高昂的利息,因此信贷资金并不适合作为企业创新活动的融资来源,相比之下,内源融资、股权融资以及获得的政府补助或许更为合适(李汇东等,2013)。但是由于创新前期投入较大,内源融资很多情况下并不能满足创新所需,最终致使企业创新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抑制。
长期以来,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在积极鼓励和培育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并投入了巨大资金支持创新。政府为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提供研发资助主要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政府愿意给予能够产生积极外部性的研发活动以补助,以进一步鼓励和促进企业投入研发活动,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二是政府对于企业研发补助将向社会潜在投资者传递有价值的信息,从而产生有效的投资引导作用。政府R&D资助旨在运用有限的财政资金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市场参与者将政府R&D补贴行为本身视为一个信号,向市场传递国家重点发展产业的战略方向和未来政策变动的倾向,从而对企业内外的投资经营行为产生影响。所以政府通过财政补助等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进行自主创新,一方面直接补充企业自身研发资源的不足,降低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投入成本和面临的研发风险,减少外部性损失,从而激发和带动企业从事创新的积极性(资源补充效应);另一方面,政府补助向市场传递了企业受到政府认可和支持的信号,能有效缓解市场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使外部投资者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外部融资及技术等创新资源(杨洋和魏江,2015),间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信息传递效应)。
(1)政府补助与企业技术创新:资源补充效应
由于创新产出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即使对于资金相对充足的大型国有企业来说,在难以准确衡量创新回报的情况下尚且不敢贸然出资,而对于中小创新型企业来说虽然市场化程度较高,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很高的活力,通过创新获取竞争优势的动力也更为充足,但是常常面临严重的信贷歧视和融资约束,从而导致研发资金不足、科研人员匮乏等问题更为严重。如果让企业独自承担高投入和高风险,会大大削弱其创新的积极性,并且会对研发企业的财务绩效产生影响,将可能抑制企业的研发投资,使企业缺乏创新动力。
政府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企业投入研发活动,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愿意给予能够产生积极外部性的研发活动以补助。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4)》数据显示,近年来国家财政科技拨款持续攀升,从2007年的2135.7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6184.9亿元,科技拨款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也平稳增长,2013年占比已达4.41%。政府补助数额不断攀升,企业创新活动也越来越活跃,全国整体研发经费内部支出从2007年的3710.2亿增加到2013年的11846.6亿元,增长了两倍之余。由此可见政府补助带来的资源补充效应可以直接补充企业研发所需资金,弥补自身研发资源的不足,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投入成本和面临的研发风险,减少外部性损失(Tether,2002),从而激发和带动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2)政府补助与企业技术创新:信息传递效应
政府R&D补贴除了能够解决企业研发资金缺口问题,还会产生额外行为(Georghiou,2003),即向市场传递出信号,影响外部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本文将这种政府R&D补贴的额外行为定义为政府R&D补贴的信息传递效应。
由于创新产出的高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会导致创新投资比一般投资要求更高的风险溢价,并且创新本身是一项保密性很高的活动,研发企业相关信息披露较少,使得企业和外部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资金提供者不能充分了解创新项目(傅利平等,2014),从而企业面临较高的外源融资成本,难以获得来自外部投资人提供的融资。政府通过资助不仅向市场传递了国家重点发展产业的战略方向,而且向市场传递了企业发展前景良好的信号,对外部投资者产生“认证效应”,能有效缓解市场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增加公司的外部融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因现金流短缺所导致的投资不足问题。所以政府补助能通过信息传递效应增加企业的外部融资,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外部融资及技术等创新资源(杨洋和魏江,2015),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从而间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认为:政府补助能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具体传导路径有两个,一是能直接补充企业研发所需资源的补充效应;二是能向市场传递信息,从而增加企业外部融资的信息传递效应。
表1 变量定义一览表
表2 描述性统计
(一)数据来源及样本选择
本文选取2007-2014 我国A股上市公司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初始研究样本,之所以选择这两类行业的企业,是因为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业更注重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并对样本做如下筛选:(1)剔除ST、PT类上市公司;(2)剔除数据缺失的样本;(3)对主要连续变量进行1%-99%之外的极端值进行Winsorize处理。经过以上筛选,最终得到7751个有效观测值,所使用的公司治理数据及财务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科研员工数及政府研发补助数据来源于RESSET数据库,统计分析所使用的软件为Stata12.0和Excel2010。
(二)核心变量测量
1.技术创新
本文参考鞠晓生等(2013)的方法,使用无形资产反映企业创新活动投入,理由如下:第一,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和著作权等,与企业的创新活动密切相关,所以无形资产增加是企业创新投入的结果,可视为企业创新活动的综合反映;第二,正如Smith(2005)所指出的那样,R&D支出作为一种投入仅仅反映出创新活动的一小部分,企业的人力资本开发、新技术引进、消化和吸收均没有反映在R&D中,而无形资产增加可能包含了更多的企业创新活动投入的信息。鉴于此,无形资产增量是反映企业创新活动较为合理的指标,本文用无形资产增加额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的代理变量,记为Innov。为了排除由于时滞可能带来的内生性问题,对其做滞后一期处理。
2.政府补助
根据已有文献的研究,采用政府对企业的直接补助来衡量政府补助,并对其用总资产标准化,用Sub表示。
3.信息效应的中介变量
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是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本文采用企业两种外部融资来源作为衡量市场投资者对于政府创新补助行为的反应,具体包括股权融资(Equity)和银行贷款(Bankloan),并用总资产标准化。
4.控制变量
为了排除其他因素对研究的影响,参考已有文献,本文主要控制了以下变量:包括公司层面的无形资产比重(Tangible)、企业规模(Size)、资产报酬率(Roa)、资产负债率(Lev)、现金流量(Cfo)、上市年限(Age)、高管持股比例(Manager)、研发人员数(Staff)、行业竞争度(HHI)、企业成长性(TobinQ)等,本文还控制了年度(Year)、地区(Zone)及行业(Ind)效应。
(三)模型构建
1.政府补助与企业技术创新:资源传递效应
基于以上分析,衡量政府补助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构建如下计量模型:
对于技术创新本文用滞后一期的无形资产与总资产的比值表示,既符合实际情况,也能一定程度上消除政府补助与创新投入的内生性问题。
为政府补助,作为模型的解释变量,用当期的总资产标准化后表示;为控制变量。
2.政府补助与企业技术创新:信息传递效应
为了进一步解释政府补助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机制,探究其是否存在间接的信息传递效应,根据以上理论分析,借鉴温忠麟等(2004)总结的中介效应检验程序以及 Freedman和 Schatzkin(1992)提出的判断中介效应的系数差异检验方法,本文构建了如下中介效应模型:
如果系数通过Sobel 检验或系数差异性检验,则说明中介效应显著,即政府补助能带来信息传递效应,从而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外部融资及技术等创新资源,间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表3 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的作用机制
表4 政府补助与企业技术创新的回归分析-资源补充效应
(四)样本统计分析
表2报告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的技术创新偏低,无形资产约占公司总资产的4.5%左右,并且对于研发人员的投入不同的企业投入力度也不同,说明我国上市公司整体创新积极性差异较大且整体偏低;当年增加的股权融资大约占总资产的2.6%,且数据从0到44.2%不等,股权融资比例差距较大;银行长期借款变化较小,约占总资产的0.45%;政府补助只占总资产的0.5%,说明虽然国家大力扶持企业创新,但整体扶持力度较小,且不同企业受到的资助强度差异较大,最小值为0,即没有受到政府补助,而最大值为3.23%。
表5 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的作用机制--信息传递效应
表6 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的作用机制--资源补充效应
表7 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的作用机制--信息传递效应
(一)回归结果分析
1.政府补助与企业技术创新:资源补充效应和信息传递效应
表3为政府补助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回归分析结果。第(1)列检验政府补助的资源补充效应,(2)-(7)列为信息传递效应。可以看出:对于全样本而言,政府补助对企业技术创新的系数为0.6002,在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政府补助整体上显著促进了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现了政府补助直接的资源补充效应。这表明,国家在大力提倡创新战略并运用政府补贴扶持企业创新时,我国制造类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响应国家政策时整体表现出了很高的积极性,加大了创新投入。
由回归结果可知,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和股权融资均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且在第(4)列中Sub与Equity的系数分别在1%和5%的水平下显著为正,但对银行贷款均无显著影响。由系数差异分析可知,政府补助Sub的系数(0.5927)显著低于模型(2)中Sub的系数(0.6002),整个模型说明全样本明显存在中介效应,且这种中介效应是通过股权融资来实现。得到这一结果可能的解释是,虽然在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两大外源融资渠道之间,银行贷款是企业主要的外部融资渠道,但是由于其具有一定的信息收集优势,在进行贷款决策时更看重企业自身的实力或盈利能力,很大程度上不会受企业向外传递的信息的影响或者因为缺少固定资产抵押而不愿意为企业创新项目提供所需资金。相反,对于外部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来说,由于信息严重不对称且收集成本较高,更容易受这种“认证效应”的影响从而增加对企业的权益投资,并且创新具有高风险性,股权融资更有利于企业进行创新,企业自身也可能由于债权融资后续还本付息现金流的压力而更愿意选择出售股权的方式为创新项目融资(李汇东等,2013),所以导致这种信息传递效应只通过股权融资来体现。鉴于此,以下分析只讨论股权融资的影响效应,不再讨论银行贷款的影响。
2.政府补助与企业技术创新:区分产权性质
不管是从政治原因、企业特征还是监管制度角度来看,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具有更好的资源禀赋优势,而民营企业虽然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很高的活力,但常常面临严重的信贷歧视和融资约束。产权的不同导致了企业资源获取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差异,同时也对政府补助的效果产生很大影响。
表4和表5中的结果是区分产权性质后,政府补助对企业技术创新作用机制的影响。
通过对产权性质进行分组后发现,表4中的政府补助均显著促进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系数分别为0.5841***、0.5625***,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政府补助对企业技术创新直接的资源补充效应均得以体现。从表5可以看到在国有企业中,政府补助对股权融资的系数不显著,且经过Sobel检验确认,在国企中政府补助只发挥了资源补充效应,不存在基于股权融资的信息传递效应;而在民营企业中,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和股权融资均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且在第(3)列中Sub与Equity的系数分别在1%和10%的水平下显著为正,与第(1)列系数在10%的水平下显著差异,说明在民营企业样本中存在中介效应,政府补助不仅对企业创新有直接的影响效应,而且能通过信息传递效应增加其股权融资,间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3.政府补助与企业技术创新:区分市场化进程
本文选用樊纲、王小鲁《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11年度报告》中 “中国各地区市场化指数”作为衡量市场化进程的参考指标,由于在此书中市场化指数仅仅截止到2009年,因此本文参考李慧云等(2016)的做法,以连续6年排名前五位的广东、上海、浙江和江苏四个省份作为市场化进程较高的地区设置为1,其他省份为0。
分组后发现,在市场化进程低的情况下,政府补助能显著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系数为0.7136,在1%的水平下显著),政府补助为企业技术创新带来了资源补充效应。而在市场化进程高的情况下,政府补助对企业技术创新无显著促进作用。从表7可以看到在市场化进程低的一组中,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和股权融资均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且在第(3)列中Sub与Equity的系数分别在1%和5%的水平下显著为正,根据系数差异分析可知与第(1)列系数在5%的水平下显著差异,说明市场化进程越低,这种中介效应越明显,而市场化程度越高,政府补助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越微弱。
(二)稳健性检验
为了保证研究结论的准确性,本文进一步做了稳健性检验分析:
(1)因变量的替换。参考鲁桐、党印(2014)稳健性检验的做法,在此基础上将因变量技术创新衡量方式替代为人均技术创新能力(无形资产增加额与员工人数的比值,Innovsta)来验证上述结论是否正确。结果在改变了企业创新投入的衡量方式后,政府补助通过直接的资源补充和间接的信息传递效应显著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且不同的产权性质及市场化进程下作用机制不同,与实证结果一致。
(2)信息传递效应变量的替换。由于政府补助可以向市场传递企业发展利好的信号,而接收这种信号传递的并不只是为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倾向的投资者,还存在其他类型的外部投资,所以为了保证结果的稳健性,放宽对外部融资的衡量方式,用吸收的所有外部投资与总资产(Investcash)的比例来表示市场投资者对这种信号的反映。结果发现在替换了外部融资的衡量指标后,政府补助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中介影响效应依然存在,且进一步进行产权分组和市场化进程分组后,与前文回归结果一致,说明结果具有稳健性。
本文以我国2007-2014年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面板数据为样本,结合产权异质及市场化进程实证检验了政府补助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效应。研究表明:政府补助不仅给企业带来了直接的资源补充效应,而且能通过信息传递效应增加外部融资,从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政府补助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信息传递效应主要通过促进企业投人更多的股权融资到创新中来实现,对银行贷款无影响;进一步分组分析发现,在产权性质为民营和市场化程度较低情况下,政府补助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同时发挥两种效应;当产权性质为国企时政府补助只发挥了资源补充效应,而当市场化程度较高时政府补助对企业技术创新无显著作用。
在经济转型背景下,本文的研究发现可能具有一定的政策含义:第一,由于创新活动具有高风险和高投入等特点,政府有必要对企业的创新活动进行财政补助,以促进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提高其自主创新能力;第二,虽然政府补助对民营和国企的创新活动都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其作用机制不同,政府补助在民营企业中更能发挥其“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所以政府在制定相应的补助政策时,应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补助力度和广度,充分利用这种信息传递效应,引导和激励企业内外的投资行为,从而促进其创新;第三,由于我国处于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各地区市场化发展程度不均衡。政府部门在完善财政科技激励的制度,尤其是直接的政府补助时,应考虑到我国各地市场化进程的不同,构建与我国市场化进程相匹配的财政激励政策决策,从而更好地实现发挥政府补助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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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杨洋,魏江,罗来军.谁在利用政府补贴进行创新?——所有制和要素市场扭曲的联合调节效应.管理世界.2015(01)
新疆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宏观金融调控的微观传导机制及其效率研究》(编号:XJEDU020115B0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石河子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