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彪 曾玲芸 李学武等
[摘要]目的 了解深圳市综合医院精神科院际会诊的现状及临床特点。方法 对2009年1月~2013年12月间深圳市各级综合医院邀请深圳市康宁医院进行的498例次精神科院际会诊患者的一般人口学资料、躯体疾病情况、会诊后精神科诊断及处置情况、邀请院际会诊医院等级及患者所在科室分布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邀请精神科院际会诊的综合医院以三级医院(65.3%)居多;共涉及23个科室,其中神经内科(17.9%)、骨外科(10.2%)占前两位;会诊后精神科诊断以器质性精神障碍为主,占32.9%,其次为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共占28.7%,而心境障碍占16.1%,神经症、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占13.5%。结论 深圳市综合医院对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逐年增加,三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应在加强会诊-联络精神医学工作的同时,考虑开设精神卫生相关专科及配备相应的精神专科处置床位,及时处理院内各科患者的精神心理问题。
[关键词]院际会诊;综合医院;会诊-联络精神医学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616(2017)04-72-04
会诊一联络精神病学源于20世纪20、30年代的美国,其目的是为了加强精神科与其他医学学科间的联系,为非精神科住院的患者提供精神科会诊服务。随着医学模式及医疗服务理念的转变,精神科院际会诊作为一种跨学科的会诊模式逐渐完善和成熟起来。为进一步深入了解综合医院精神科院际会诊的特点,现以深圳市为例,对2009年1月~2013年12月间该市各级综合医院邀请我院(深圳市唯一一家精神专科医院-深圳市康宁医院)进行的498例精神科院际会诊相关情况进行分析,以说明综合性医院对精神卫生服务需求情况。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一般资料
来自我院医务科保存的2009年1月~2013年12月间我院接受深圳市各级综合医院邀请进行的院际会诊相关记录(外院邀请的会诊),收集会诊记录登记表格,共完成会诊498例,其中2009年74例、2010年87例、2011年63例、2012年108例、2013年166例。参与院际会诊者均为我院的取得精神科医师资质的医生(职称为主治医师或以上),采用《国际疾病和相关健康问题分类第十版(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诊断标准进行诊断。
1.2方法
本研究为回顾性研究分析,采用自编调查表对申请院际会诊医院等级及科室、会诊患者的一般人口学资料、会诊患者的躯体情况、会诊后精神科诊断及处置情况进行收集,按照会诊的年份进行逐年的分析与比较,同时针对不同的科室类型及医院的级别等进行比较。
1.3统计方法
使用SPSS 19.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描述性分析。计数资料以百分比表示。
2结果
2.1申请院际会诊的医院及科室分布情况
五年间,申请精神科院际会诊的综合医院共23家,其中一级医院共计申请会诊25例次(5%)、二级医院共148例次(29.7%)、三级医院共325例次(65.3%);共涉及申请会诊科室23个,排在前兩位的科室分别是神经内科(会诊89例,占17.9%)及骨外科(会诊51例,占10.2%),随后是ICU及肾内科,两者均会诊29例(占5.8%)。
2.2申请会诊患者人口学资料
在申请院际会诊的498例患者中,男253例(50.8%),女245例(49.2%)。年龄在17~93岁,平均(44.9±18.5)岁;其中,未成年人(<18岁)占1%,青年人(18~44岁)占56.6%,中年人(45~59岁)占18.7%,老年人(≥60岁)占23.7%。
2.3申请会诊患者的躯体疾病情况
会诊498例次患者中有7例(1.7%)患者主诉有躯体不适主诉但经检查未发现有器质性疾病基础,患轻微躯体疾病的患者158例(31.7%)、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333例(66.9%)。
2.4会诊后精神科诊断情况
按照ICD-10诊断标准,不符合精神科诊断的12例(2.4%),排名会诊前三位的精神疾病诊断类型分别是:器质性精神障碍(32.9%),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28.7%),神经症、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13.5%),最常见的精神科诊断类型是器质性精神障碍(32.9%),其他精神科疾病诊断类型,见表1。
2.5院际会诊后治疗与处置情况
会诊的498例患者中有308例(61.9%)使用了抗精神病药物治疗,89例(17.9%)使用了抗抑郁药物治疗;其中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中选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为主,抗抑郁药物治疗中选用新型抗抑郁药为主;建议转人精神病专科接受进一步诊治的134例(26.9%)患者中,实际转入精神科治疗39例(7.8%);其他使用的药物主要是苯二氮革类药物、锂盐、抗癫痫药物等。见表2。
3讨论
3.1会诊人次
本研究结果显示,2009~2013年间,深圳市各级综合医院邀请精神科院际会诊的人次数逐年增加,从2009年的74例增加至2013年166例,会诊人次数几乎提高了一倍,除去疾病人次增加的因素外,一方面可能与综合医院非精神科医生对精神障碍的关注及识别能力增强有关,另一方面可能与综合医院对精神专科会诊服务的需求增加有关。
3.2会诊医院等级及科室
本研究发现,申请精神科会诊的医院主要集中在三级医院,其次是二级医院,这与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临床心理科门诊基本标准(试行)》以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设临床心理科门诊、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精神相符;而深圳市于2012年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中也规定,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应当设置心理卫生科,为综合科的精神心理障碍患者能得到方便及时的心理卫生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另外,申请会诊科室以神经内科、骨外科、ICU、肾内科等为主,这可能与神经系统疾病及一些危急情况下更易导致精神心理卫生问题有关,这与国内许多研究结果部分一致;而与既往研究发现常见申请科室有消化内科、内分泌科有所差异,考虑这可能与会诊的医院中设立有临床心理专科及所在科室医生对心身疾病相关的精神科疾病的诊治能力的提升有关。
3.3会诊人口学分布
根据本次对综合医院精神科院际会诊的调查发现,申请会诊患者中男性多占比例略高于女性,会诊患者的人群分布集中在青年人,这与国内其他学者的研究结果相比有差异,其他研究发现会诊患者以老年人群为主,会诊的平均年龄偏大(58.8±20.0),而本研究中申请会诊者老年人(>60岁)所占比例仅为23.7%,考虑这可能与本研究所在城市一深圳的人群分布有关,有报告提出深圳是全国最年轻的城市,如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统计显示深圳市人口平均年龄为30岁左右。
3.4会诊患者的躯体情况
本次研究发现,97.6%的患有躯体疾病的申请院际会诊患者被诊断出患有精神疾病,提示伴有精神疾病的患者在因躯体疾病接受治疗时仍需要加强会诊一联络精神医学服务,便于精神科与其他临床学科间开展联合与协作,让精神科医务人员在综合性医院开展精神科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从而多纬度为患者提过医疗和康复服务。
3.5会诊后精神科诊断情况
会诊后的精神科诊断仍以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28.7%)为主,其次是神经症、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这与国内其他多项研究结果报道基本一致,器质性精神障碍患者往往有明显的幻觉和行为异常,部分会出现谵妄状态,从而有影响非精神科医师对原发疾病的诊治,故其与精神分裂症等妄想性精神障碍常易于被非精神科医师识别、重视从而提请院际会诊,神经症样症状亦常出现于患有躯体疾病的患者中。
3.6会诊后的治疗与处置情况
在本研究中,大多数(61.9%)的患者根据病情使用了抗精神病药物治疗,17.9%的患者使用了抗抑郁药物治疗。而其中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中以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为主,抗抑郁药物治疗中选用新型抗抑郁药物为主,这可能是考虑使用新型药物有助于減少药物的副反应及各种药物间的相互作用;而其中26.9%的患者被建议转入精神病专科接受进一步诊治时实际上仅有7.8%的转入,低于国内相关报道。国内相关研究表明患者在设有精神科的综合医院会诊后接受转入精神科治疗比例较高,而本研究提示在院际会诊中患者实际转入精神病专科医院的比例较建议转院的低,这可能与患者家属对到专科医院治疗有偏见,拒绝到精神病专科治疗,同时患者及家属对精神疾病的认识及重视度不足,可能延误患者的治疗。
综上所述,综合医院对精神科疾病的诊疗及会诊要求逐年增加,在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专科的呼声越来越强,而早期识别精神心理障碍患者、对精神心理障碍患者早期进行诊治对该群体的预后亦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会诊一联络精神病学服务不久将在所有欧洲国家实施,而我国卫生部在《2002-2010精神卫生发展纲要》中也明确提出了开展综合性医院精神卫生服务的目标,故深圳的会诊一联络精神病学服务今后会进一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