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伟
摘 要:当前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是我国两种重要的审计方式,各具优缺点,但在综合运用两者时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结合近年的审计实践来看,迫切需要将两者加以整合,实现审计技术、审计人才等资源的共享,从而更好地实现审计目标,推动我国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政府审计 社会审计 协调
中图分类号:F23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04(b)-149-02
审计资源整合是在配置组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对潜在资源进行充分挖掘和提升。通过资源整合,有助于审计生产力的提高,用最小的审计成本投入获得最大的审计效益,从而满足审计监督工作的需要。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具有各自的优势和作用,在协调两者时问题仍然较多。为了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和审计监督作用,必须进一步对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加以整合,这样才能有效降低整个社会的审计成本,从根本上提升审计工作水平。
1 政府审计与社会审计协调理论分析
1.1 对国有企业审计的协调
国有企业是我国政府审计的重要对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的构成也相应地发生着变化。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对国有企业的产权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对大部分重点国有企业采取相对持股的方式。为顺应新形势的发展,必须实行抓大放小的策略,将一些审计对象通过移交给社会审计,减轻政府审计的工作量。社会审计在国有企业的审计中能够发挥积极的重要作用。一是可以最大程度地满足国有企业在经营、筹资及投资活动中一系列特定的审计服务需求。二是可以审计国有控股、参股的公司和国有中小型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我国国有中小型企业数量较多,为了进一步完善所有制结构,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从战略上对国有经济实行相应调整,对中小企业进一步放开搞活。通过授权注册会计师对国有中小型企业进行审计,符合审计的成本效益性原则。
1.2 政府审计对社会审计的监督
由于对社会审计组织缺乏专门的专业监督,社会审计质量低下已成为当前时期审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在我国证券市场上,针对负责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虽然有相应的如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的监管,但其中财政部主要负责国家的财政收支管理,证监会主要监管我国的上市公司,两者都不是专门的审计监督机构。注册会计师协会则是一种自律性组织,无法起到真正有效的监管作用。相比较而言,政府审计专业性更强,且是独立于注册会计师行业之外的政府机构和审计监督机构,独立性和权威性较强,可以有效监督社会审计机关。
2 政府审计与社会审计资源的优势与弱势
2.1 政府审计资源的优势与弱势
政府審计资源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可以精准的把握国家各项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层次的审计成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我国审计事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审计深度、质量、范围、专业化等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但由于目前我国政府审计人员现有的知识水平和职业素养,无法适应新环境下审计事业发展的需求,在进行项目审计时,不能有效实现微观任务与宏观把握的统一,因此在审计工程中存在不足之处。
2.2 社会审计资源的优势与弱势
与政府审计资源相比,社会审计资源的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专业化程度高,拥有较多的审计方面的人才,如注册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和注册造价师等,他们不仅审计专业知识过硬,审计经验丰富,审计技术精湛,而且工作细致认真,更加熟悉被审计的对象。但由于社会审计地位的特殊性,不能很好的把握国家的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政治素质、审计工作质量要求及审计纪律等方面与政府审计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
3 整合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3.1 整合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的必要性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国际上也出现了很多整合审计资源的做法。由于政府审计的工作人员数量较少,西方国家通常采取审计项目外包方式。政府审计主要负责制定审计计划,管理审计项目,指导和监督社会审计机构。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实施政府审计项目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实现资源的最有最大化使用。当前政府审计的任务繁重,审计资源严重不足,必须要进行资源组合。近些年,审计资源紧张是我国政府审计面临的最大问题。从相关的资料数据统计中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大概仅有八万多人,一年能审计的项目也有限。尤其是一些资产规模庞大,机构分布十分广泛的审计对象,少数几个审计人员根本无法胜任庞大的工作量。因此,政府审计在人员上严重不足,无法做到全面审计,迫切需要加强与社会审计资源的整合和协调。
3.2 整合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的可行性
首先,政府审计是对财经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监督;社会审计主要承担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或公允性发表意见的职责,这符合政府审计目标中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两者在职责目标上能够达成一致。其次,两者在资源利用上可以实现互补。政府审计具有法律授权、经费自理的高度独立性,还具有行政强制手段及开展外部调查的职权,可以为社会审计提供可靠的法律和行政保护。最后,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在技术手段上具有同质基础。二者都需要审核审计对象的经济及财务活动的相关资料,都是监督相关的经济活动及结果记录,盘点货币和实物,调查其市场交易对方的相关情况等。具有相似的审计风险评估和计算机辅助审计运用方法。
4 政府审计与社会审计资源的共享与协调
4.1 政府审计与社会审计资源的共享
一是人才共享。政府审计人员数量有限,在遵循抓大放小的原则下,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某些审计项目进行审计。二是实现审计资料的共享。对相同的内容,可以直接运用社会审计结果,无需重复审计。三是实现相关审计技术和方法的共享。社会审计的对象更为广泛,具有灵活多样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在很多领域,具有自己的独特优势。
4.2 政府审计与社会审计资源的协调
一是加强审计的协调范围。在国有企业审计上,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要加强合作,分工明确,进一步共享资源和优势互补。二是对审计的优势领域进行协调。在审计服务业以及其他小型企业时,政府审计可以进一步放手,将这些审计领域出让给社会审计。三是实现审计目标的协调,在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达到协调一致。四是应在审计人员、审计技术与方法上协调。
5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方法,对审计资源进行科学整合和合理配置,可以提升审计成果水平和审计效率,实现审计目标,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的社会功效。在整合两者审计资源时应坚持全局观念,将诸多相对分散的要素凝聚成一个整体,真正推动我国审计事业的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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